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党课讲稿,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5 月份区教育系统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 活动。
按照我校活动实施方案安排,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廉政准则》 。
下面, 我主要讲二个问题:
一、 《廉政准则》 的概况《廉政准则》 明确规定有“52 个不准” 。
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中列有 8 条, 即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假公济私、 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 比阔气、 挥霍公款、 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 弄虚作假, 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 8 个方面, 作出了“52 个不准” 。这“52 个不准” ,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 制定得很具体、 很明确。
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 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 弄虚作假, 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 联系现实紧密, 很有针对性。
其规定之具体、 范围之广泛、 超过以往。
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二、
1、 党员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 , 方能使头脑清醒, 言行一致, 使《准则》 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 要常怀敬畏心。
《准则》 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 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 。
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 官迷心窍, 走入禁区, 触动“高压线” , 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 轻则名誉受损, 重则身败名裂、 断送前程、 祸及家人。
因此, 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对《准则》 心存敬畏, 抓好《准则》 的宣传学习, 把《准则》熟记于心, 全面、 透彻、 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 。
《廉政准则》 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 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 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领导干部要规范、 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 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
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 做人一辈子” , 权力来自人民, 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
同时, 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
正确地行使权力, 则群众喜, 事业兴, 己光荣; 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 则群众怨, 事业损, 声名败。
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 , 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 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 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 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 , 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 。
作为领导干部, 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 如果不能头脑清醒, 保持一颗“明白心” , 就会为物欲所惑, 为名利所困。
当诱惑渐欲迷人眼, 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 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
江泽民同志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
“大厦千间,夜眠七尺; 珍馐百味, 无非三餐” 。
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 唯利是图、 见利忘义、 利令智昏, 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 最终误党、 伤国、 损民、 害己。
所以, 作为领导干部, 要经常用《准则》 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
2. 作为教师要在工作中坚持廉洁从教。
廉洁从教是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
廉洁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生涯中坚守高尚情操, 发扬奉献精神,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育本身作为一种育人活动, 不能用经济活动规律取代教育活动规律, 不把育人过程等同于商品交换过程。
近几年来, 有些人把教育活动作为营利性活动, 把赚钱当作一切活动的出发点, 对教育事业和教师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廉洁从教是教师堪称人师的人格前提, 是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重要内容, 也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
我们一要树立正确的义
利观。
坚持大义为先, 私利居次, 要抵制金钱、 名利的诱惑, 拒腐蚀、 不取不义之财、 非法之利, 不贪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 不沾染社会上的不良恶习, 始终以廉洁的品行为学生作出表率; 二要公正执教。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平、 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不能因学生差异、家长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
教师从教的公正性, 充分反映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
教师担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
我们当以廉洁立世, 为真、 为善、 为美。
我们一定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事事率先垂范, 为人师表, 自觉抵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 做一个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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