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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9篇

时间:2022-09-10 13:05:04 来源:网友投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9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1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2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3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4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5

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文字也朴实,不需要做摘抄。

故事很简单,讲了农村人许三观在城里丝厂上班,通过卖血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一乐9岁的时候被大家八卦不是三观的亲生儿子,反而跟何小勇长得像。小城里就是没有秘密的,结婚之前和谁搭讪过,恋爱过,都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

三观当然很生气,因为他被大家指点为乌龟,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帮别人养儿子。他更生气的是,偏偏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一乐也跟他最亲近,不像二乐,恋母,同玉兰有说不完的话,也不像三乐,自己跟自己玩的呆孩子。

遇到了书中第一个揪人心弦的点,一乐陪着三观去井里捞木桶,因为木桶的把手翻到了最下面井水里,勾子无法起作用,一乐提出来要三观用绳子系在自己的腰上,卸到井里,自己下水把木桶捞上来,因为自己可以在洗脸盆的水里憋气1分钟23秒。

所以一乐为了二乐和三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了个窟窿。三观让一乐找何小勇拿钱。何小勇宁愿断后也不愿意认回这个孩子。不是穷,不是妻管严,而是因为面子所以薄情。

三观当然不会丢下一乐不管,所以他二次卖血。他最开始的撒手不管,让方铁匠抄家是为了赌口气也是为了让一乐和玉兰知道自己的付出。

生活步入正规的时候,遇到了人民公社时代,统一劳动,统一吃饭。他们一家勉强可以吃饱。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三观有天生的幽默,他用说的给全家人炒了四份红烧肉和一份爆炒猪肝。

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可是看到一乐委屈的在大街上哭,在大街上乞求,谁带他吃面条他就认谁当爹。他就心软了,毕竟这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头肉。

何小勇不幸出了车祸,众人求一乐救何小勇,一乐却不同意,因为他记得何小勇不认他。最后一乐听三观的话,一乐说他的爹只有三观。三观感动,直到孩子没白养,他拿菜刀在自己脸上放血,表示自己的决心,以后谁再说闲话,他跟谁拼命。

过了灾荒,他们又要经历文化_。玉兰被举报被批斗,被剃阴阳头。三个孩子中一乐和二乐觉得耻辱,三乐还什么都不懂。不过从结尾他们三个嫌弃三观在大街上哭,嫌他丢人,我猜如果那是三乐懂丢人现眼的话,他也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幸好三观还有农民的小智慧,知道心疼玉兰,为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

过了文化_,又迎来了知青下乡。一乐二乐受苦生病。为了给一乐生活费,他第四次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他第五次卖血。

一乐生病,需要去上海治疗。三观无计可施,只好一路卖血去上海。奈何人生多舛,因为卖血太频繁,失血过多而休克。赚的钱又还给了医院,一路上咬牙吃盐灌河水的苦白受了。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阿方和老根把三观带上了卖血的道路,三观把来顺来福带上了卖血的道路,是福还是祸,就看个人对生命对身体有没有敬畏之心了。

讲到三观来到上海见到玉兰和一乐,作者就跳到了结尾。省略了一乐治病的费用到底从哪里来。结尾是个和谐的结局。三观再也不用卖血就可以吃到爆炒猪肝喝到黄酒。

可是现实中也真的有这么幸运的三观吗?现实会比较残酷,也许早在第五次卖血的时候就没有以后了。也许在去上海的路上就没有下文了。

终于写完了故事大纲,可以说感想了。

我觉得书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看,也许是因为结局完美,不像活着和平凡的世界那样带有悲剧色彩。所以不足以令人震撼。

故事没有一波三折,也许就不足以打动人心。

人物塑造还是太单薄,能够表达性格的细节还是少。玉兰的漂亮和泼辣,三观的乐观和奉献,三个孩子的个性还是塑造太少了。

如果想看苦难,就看平凡的世界,如果想看与苦难斗争的人,就看第九个寡妇,如果想看被苦难折磨的人,就看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6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7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某、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8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得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百字篇9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着让人叹服的伟大。她身上有着身为一个普通女性的特点,又有着母爱的光辉以及无私和伟大。她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但她从来都是她自己——那个有些泼辣有个性的自己,正如她风韵不减当年的容貌。她没有伟大的理想,她就像我心中一点点火光,在这个有些灰暗的故事里照出了一点点出彩的人生。

关于许三观,我在他身上看到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社会,浓缩了一个年代的故事。他有血有肉,有私欲,有奉献。作者曾在韩文版自序中写道: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读这本书的开始,我心底一直没有太大波澜,知道我写到这里,蓦地想到了两千多年前,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发出一声穿越千年的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许三观没有这样的大志,也没有梦想,可他渴望平等。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千千万万中国平民的缩影。他们没有令人羡慕的家世,没有渊博的学识,甚至可能,他们没有梦想。可他们一直在路上,为他们的生活,亦或是家人的好日子在打拼。他们也都如同许三观一样,与命运、与苦难抗争,哪怕是豁出性命。他们也有不顺,有迷茫,更有一种人性。他们懂得生活不易。他们是千千万万个许三观,他们的人生何尝不值得尊重。中国迈过了五千多个年头,每一步都是千姿百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

所以我想,我不懂什么大道理,我只想像许三观那样,好好活。我只要体会我千万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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