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参考提纲,供大家参考。
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参考提纲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认识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这之前,党内共有两部准则:一部是 1980 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部是 1997 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对《准则》的学习和思考,我认为新《准则》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修订“ 动作很大” 。《准则》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
二是适用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从‘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到‘ 中国共产党’ ,从‘ 廉洁从政’ 到‘ 廉洁自律’ ,《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 全面’ 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 廉洁从政” ,而是扩展到“ 廉洁用权” “ 廉洁修身”“ 廉洁齐家” 等方面。
三是 三是。
删繁就简,提纲挈领。《准则》在对象上做‘ 加法’ 。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 减法’ ,突出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
学化的重要标志。” 通过以上三个特点,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追求。
二、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这次在《条例》的修订上,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 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 3 编、15 章、178 条、24000 余字缩减为3 编、11 章、133 条、17000 余字。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我认为,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 加码” ,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 二是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 6 类“ 负面清单” 。《条例》将原有规定的 10 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例如滥发津贴等,以前虽有制度约束,但过于零散碎片化,现在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完善。
三是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方向精准,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 四风” 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我认为,此次修订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 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 以上是我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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