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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2-07-17 12: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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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近年来,县、乡(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在灾情统计报送、协助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紧急转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专兼结合、社会力量参与,立足实际、统筹相关资源的原则,着力打造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城乡社区,能够熟练掌握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基本灾情核查评估的“县-乡一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2020年底全县每个城乡社区有2名灾害信息员,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和管理灾情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一是建好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县应急局灾情管理职责由防灾减灾股分管领导及股室工作人员承担;
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灾情管理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统筹安排下,要明确灾情管理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和灾害信息员;
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工作方式以兼职为主。同时,灾害信息员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在重点地区组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的通知》要求,承担消防速报员职责。二是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害信息员A、B岗,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灾害多发易发和存在灾害隐患的乡镇要适量增配,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确保"县-乡一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齐备,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级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灾情。三是实现每个城乡社区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集约高效”原则,尽可能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一专多能”,确保到2020年底全县每个社区有2名灾害信息员。

  (二)明确各级灾害信息员职责和任务。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含火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一是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县应急局设立24小时报灾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带班领导和灾害信息员要确保通讯畅通。灾害发生后,乡、村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要求,在灾后1小时内将本乡镇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以书面形式报县应急局;
县应急局在接到乡镇报送的灾情信息后,在灾后2小时内将各乡镇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县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市应急局,同时上报省应急厅,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应急部或省应急厅、市应急局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灾害信息员要规范信息报送渠道,除紧急情况外,应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在系统网络中断时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先行报送,网络恢复正常后立即补报。二是规范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要素。三是规范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稳定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做好本地灾情核查核定。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可能达到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灾情会商核定,并逐级建立同本级涉灾部门的会商核定机制,确保各涉灾部门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三)建立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要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将培训工作与提升灾情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明确培训目标任务,确保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培训效果。一是明确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目标。针对不同层级灾害信息员开展不同形式内容的专题培训。县应急局组织乡级和部分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
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二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确保培训全覆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委托专业机构培训、邀请专家讲课、远程教育、以会代训、组织模拟报灾演练等方式,分批分层次定期组织开展灾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灾害应急处置、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核定、“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操作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原则上,灾害信息员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要做到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全覆盖。三是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培训效果。根据全县实际,参考历年灾害应对和灾情报送实践,针对灾情报送中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完备以及漏报灾情等突出问题,协调县财政列支培训经费,定期开展针对性较强、便于基层灾害信息员接受且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关注灾害多灾易发乡镇的新任村级灾害信息员,尽快对他们开展培训,先培训再上岗或者边工作边培训。不断健全基层信息报送网络,保证重点区域、关键环节有人管,出现灾情有人报。在培训工作中要不断丰富优化培训形式和内容,注重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切实提升各级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推进建立培训师资专家库。结合培训和实际灾情管理工作,加快构建由灾情管理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全县灾害信息员培训师资专家库,建立各级应急部门和培训专家的稳定合作机制。

  (四)强化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灾害信息员承担灾情常态监测,统计报送和应急值守等任务,要切实加强人员日常管理。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二是做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依托现行全国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完整登记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区、职务、联系方式)。县应急局应对全县灾害信息员信息,以不低于半年一次的频率进行核对更新,并不定期组织抽查,确保在册人员信息有效可用。三是严格工作纪律要求。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灾害信息员要强化应急值守,必须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灾后应及时、主动、准确报告灾情,避免迟报、漏报,不得虚报、谎报、瞒报灾情。对故意瞒报灾情,造成恶劣后果和严重不良影响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四是加强各级灾害信息员装各配备。结合全县灾害特点和救灾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灾害信息员配备和提供承担灾情统计报送任务所需的必要装备,为他们顺利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五是建立信息员奖励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胜任本职岗位,作用发挥明显,做出重大贡献的灾害信息员,要及时宣传典型事迹.同时,为充分调动基层史害信息员的积极性,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在一次灾害过程中规范有效报灾的村级灾害信息员奖励300元。奖励资金从省级拨付的应急和教灾资金中支付,具体由县财政、应急部门核准实施。

  (五)探索将社会力量纳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社会力量作为教灾工作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面对灾害多发、频发态势,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统筹协调、有序协作的救灾合力。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手段,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灾情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用,与基层灾害信息员形成合力。三是注重甄别、引入有较好专业素养和公益服务经验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加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对社会力量参与灾情统计报送,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纳入全县灾害信息员统一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灾情统计报送和救灾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灾害信息员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全国灾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对应急管理决策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通过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认清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提高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完善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责任落实,人员明确,有制度、有保障,确保灾情报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牵头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编制培训教材,承担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核定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灾害信息员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必要的经费。县民政局负责依法对应急领域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参与灾情采集工作。

  (三)严格考核,加强管理。县应急局要结合实际,会同县民政、县财政等部门共同推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坚持量化考核与监督评价相结合,以严格奖罚手段促进职责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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