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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 进一步规范北京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保障教育质量,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点)
暂行管理办法》( 教高厅[2003] 2 号)
及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 以下简称学习中心)
是指经北京科技大学和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学习机构。
第三条
学习中心是受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 以下简称学院)
的授权, 根据学院的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 配合学院进行招生宣传、 生源组织、 学生学习支持、 学籍和日 常管理, 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的机构。
学习中心教学业务上接受学院领导, 行政业务上接受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领导。
学习中心必须遵守学院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依法维护北京科技大学的知识产权, 保障教学质量。
第四条
学习中心依托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资质, 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拟设立的学习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一)
有符合教学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 服务人员 和技术人员, 有一定专、 兼职师资力量, 保障学院的教学实施和对学生的辅导工作, 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 二)
有相对独立的办学场所, 教学服务设施齐备, 学习环境良好, 交通便利。
( 三)
具有百兆以上局域网条件, 并与 CHINANET 或 CERNET 等国家公用的传输网络连接, 至少有512K 以上的接入带宽; 具有功能和数量符合教学要求的专用服务器。
( 四)
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 配备联网多媒体计算机、 视频投影机或大屏幕投影电视、 双向视频教学系统、 不间断电源等设备。
联网多媒体计算机数量保证 6 名 学生不少于一台,总数量不少于 50 台。
( 五)
具有以下功能的远程教学软件:
1、 向学生提供学院的教学资源, 支持学生以多种形式实现有效学习。
2、 支持教师、 学生在互联网上搜索和传递信息。
3、 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 六)
学习中心所在地及周围地区有相对稳定的生源, 能保证招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七)
具有必须在当地完成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所需的实验或实习条件, 以及相应的管理与指导
队伍。
( 八)
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 消防、 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
学院与依托建设单位共同协商建设学习中心的有关事宜, 并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共同向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依托建设单位应推荐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作风正派、 热爱远程教育事业、 工作认真负责、 熟悉国家有关远程教育的方针、 政策、 法规,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较强管理工作能力的同志作为学习中心负责人, 并填写《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主任登记表》, 报学院审批。
学院根据审批情况向受聘的学习中心负责人颁发聘书。
学习中心负责人同时对学院和依托建设单位负责, 领导和主持校外学习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
学习中心负责人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依托建设单位亦可根据情况提出解聘、 续聘建议并报学院审批。
第九条
学习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地方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 政策和规定; 执行学院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根据学院的要求及学习中心发展的需要, 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并将名 单报学院审核备案。
( 三)
根据学院的招生要求, 配合学院做好当地的招生宣传、 招生报名 、 入学考试、 学生注册、缴费、 学籍管理等工作。
( 四)
承担学院下达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做好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 日 常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五)
提供学生完成学习所需的教学设施、 设备和技术条件, 保证其正常运转。
( 六)
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聘请课程辅导教师, 做好课程辅导和学生作业批改等工作。
( 七)
根据学院要求, 落实学风、 考风建设工作, 做好课程考试相关组织工作, 并承担保证考试纪律的责任。
( 八)
保护学院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 防止非法使用。
( 九)
加强学习中心与学院的联系, 总结、 完善本中心的工作。
第十条
学习中心应当遵守国家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条例, 有专人负责通讯网络的信息安全, 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和相关的系统软件, 防止非法信息的传入和扩散, 防止计算机病毒攻击等人
为破坏。
第十一条
学习中心不得从事以独立办学为目 的的各类教学活动和发放各类毕业证书或培训资格证书, 不得从事与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无关的经营性活动, 违者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学习中心承担。
第十二条
学院将为学习中心刻制公章一枚。
学习中心应指定专人保管公章, 并建立相应使用、管理制度。
学习中心公章只能用于远程教育工作的行文, 严禁移作它用。
因违规使用公章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校外学习中心承担。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一经终止, 学习中心公章即应停止使用, 并由学院收回。
第十三条
未经学院批准, 学习中心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应收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违者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学习中心承担。
第十四条
学习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中心的经费和财务工作, 并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人员 应具有财务管理的资质, 工作认真负责, 做好本中心的经费预算、 筹集、 使用、管理、 结算工作, 接受依托建设单位和学院的检查, 接受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计、 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 起试行, 解释权属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
二 00 九年十一月 十一日
附件:
表 1. 1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主任登记表
表 1. 1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主任登记表 学 习 中 心 全 称
网址 详 细 通 讯 地 址
邮编
主任姓名
性别 职称
身 份 证 号
码
学历
详 细 联 系 方 式
电子邮箱
分管工作 个人简历( 含大学及以后学历及工作经历)
依托建设单位意见
学院意见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工作规程( 试行)
为加强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管理, 规范校外学习中心( 以下简称学习中心)
为学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的工作, 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 学习中心自 身建设:
1、 学习中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现代远程教育的有关规定, 树立科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理念和服务意识。
2、 根据学习中心的发展需要, 不断更新、 改善学习中心的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 更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3、 接受学院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 按评估要求开展工作, 并为评估检查工作提供方便。
二、 招生工作:
1、 学习中心应根据学院下发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当地的招生宣传、 招生报名 等工作, 严格审核考生的报名 资格, 及时汇总和上报考生的报名 信息。
2、 学习中心招生宣传要以学院下发的招生简章为准, 所有宣传材料须报学院审核批准后, 才能对外公布。
3、 除学院规定的费用外, 学习中心不得以招生的名 义, 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4、 学习中心要根据学院的要求, 做好招生入学考试的考试安排、 考场安排、 聘请监考员 等考务工作。
5、 学习中心应及时将学院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转发到学生手中, 并做好新生的注册报到、 入学教育等工作。
三、 注册缴费工作:
1、 学习中心应根据学院下发的学生注册、 缴费通知做好学生的注册、 缴费工作, 并及时将学生注册信息上报学院。
2、 在学院规定的日 期前, 办理好学生申请免考、 休学、 转专业等受理工作, 严格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 并将材料汇总后报学院审批。
3、 缴费相关事宜请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 学习支持服务:
1、 帮助学生及时获取学院的教学资源, 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学资源。
2、 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教学系统, 并从中获取教学资源或其它教学信息, 与 学院主持教师或管理人员交流信息等。
3、 为学生提供网络学习 和完成实践环节教学内容所必需的教学场地、 教学设施和网络条件,并配备相应的指导、 管理人员 。
4、 聘请课程辅导教师, 对课程进行必要的学习辅导, 批改学生作业, 评定学生平时学习成绩。
5、 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指导、 管理和有效监控。
五、 学籍管理:
1、 新生在注册时, 学习中心要按照学院的要求, 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2、 按照学院的统一格式, 分专业批次制作学生成绩登记表, 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只登录通过的课程成绩)。
3、 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学籍管理工作。
六、 考务工作:
1、 根据学院下发的关于课程考试的通知要求, 积极做好学习中心考试准备工作。
2、 根据学院的考场安排要求和《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监考员守则》 等规定, 做好考场布置, 聘请监考人员 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3、 对学生进行考风、 考纪方面的教育, 要求学生诚信参考,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4、 为学院派出的巡考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 协助巡考员 顺利完成巡考工作。
5、 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保证考试过程严肃、 认真、 公正、 公平。
七、 日 常管理工作:
1、 设专人负责辅导教师的聘任管理、 教学资源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建立相应的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做好教学资料、 学生学习资料和其它教学文件的保管、 整理及归档工作。
3、 根据本中心的实际情况, 建立必要的管理规章制度。
4、 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学风、 考风建设。
5、 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组织学生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及时了 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对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给予帮助和支持。
6、 有条件的学习中心, 帮助学生成立学习小组, 并为学习小组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7、 及时总结和完善工作, 经常与学院保持联系。
八、 资源保护:
认真做好学院教学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 起试行, 解释权属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
二 00 九年十一月 十一日
附件:
表 1. 2 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