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XXXX 党委
(2018 年 7 月) 中共 xx 区委:
根据区委、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建管局实际,现将局机关党委及第一责任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党组书记及局机关党委书记,我 一是讲政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工作例会制、财务管理制等制度,带领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是守规矩。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走程序、讲规矩,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时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
三是重廉洁。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为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二、局机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原则,强化平时考评结果运用
一是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清单。局领导班子清单提出了领导班子 2017 年度履职尽责的项目名称、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二是确定了班子 成员个人清单。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分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并明确每个工作项目的项目名称、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是根据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分工,确定了其他科级干部个人清单,全年坚持 1 月向区纪委上报 1 次开展工作情况。四是主动接受并整改了区纪委在巡察中发现问题共计 5 个大方面/33 个具体项目清单。
(二)加强建设,突出落实三个强化
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根据区委、区纪委检查发现两级班子成员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突出表现在重业务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针对这一实际,局党委今年一开始就按照“三个责任清单”的要求,采用“三个强化”来夯实“两个责任”,即: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是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思想教育、抓好作风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强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注重严明纪律、注重正确导向、注重发扬民主、注重依法办事。
三是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管好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强化管理,注重突出个人行政能力
今年,局机关党委按照年初制定的将系统干部职工培养成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创新型队伍的工作计划, 一是公开曝 光了建管办的杨云文、工程科的王保国两例履职不力反面典型。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党员,督促党员养成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创新型的好习惯; 二是始终坚持“真情爱护干部、严格管理干部”这个原则,大胆使用姜学军、周俊、肖海峰、张卓等靠得住、有本事、会团结的干部。
三是坚持党管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能力建设为主线,采取实践锻炼、在职学习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局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2017 年,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抓敢管, 一是通过深入基层采取约谈的形式,与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座谈,全年展开座谈会 20余次,约谈单位(科室)负责人 100 余人次。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约谈,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明确了从严压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
二是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即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分工领导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协议;局相关科室与施工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合同。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协议(合同),在局系统内形成了岗位个人向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下服务、下级(局属单位和科室)向上级保证的严压实“两个责任”工
作体系,全年 23 项重点建设工程/70 多项市政零星改造工程均在阳光下实施。
三是督促局机关制定了《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规定》《局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及责任考核办法》,完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调整了局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传导了压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两个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
四是不断强化问责追究。坚持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年对 1 名不合格党员进行了除名,共通报 9 例迟到早退人员,2 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并问责了涉及问题的 4 个党支部,构建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廉政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廉政工作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裁量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二是奖惩还不够分明。有时出现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现象。
三是追究责任还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如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工不出力,或者上班签个到就回家干家务活(个别人还回到自家店铺打理生意)等,未进行责任追究。
五、下步工作思路及举措
(一)针对廉政工作责任规范不强问题
一是对照廉政工作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寻找突破。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发挥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二是对照廉政工作标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和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针对廉政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练掌握和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监督权限之间的关系; 二是局机关党委要引导党员干部自学,通过自学提高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的认识。
三是处理好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合力问题。按照上级廉政工作要求,根据局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避免两张皮,从根本上把廉政建设抓紧抓实。
(三)针对身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管”的方式,从源头上控制身边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现场督促整改趁机多打饭、要求食堂服务员多打菜后打包带回家问题。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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