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哲同志在持续开展环保“亮剑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周哲同志在持续开展环保“亮剑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贯彻落实会,也是一次形势分析会,又是一次攻坚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精神,分析研判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动员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刚才,各乡镇(处)、县直相关部门分别递交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这既是任务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希望各乡镇(处)、县直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下面,就持续开展环保“亮剑行动”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讲三点。
一、坚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顺应形势的要政、顺应潮流的明政、顺应民心的德政。全县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中央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了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紧要性工作。7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分析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会上专门印发了“1+6+7”环境保护系列文件(1个意见即《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6项制度即《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纲则》、《河南省环境监管网络化实施指导意见》、《河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
7即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淘汰黄标本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重污染天气应急等7个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会议要求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以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聚焦七大污染领域,坚持“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确、精细、精准,多管齐下,统筹兼顾,协调配合,严格执法问责,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形成“破窗效应”,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省、市政府在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上态度坚决、目标明确、要求严格,充分体现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决心,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
(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是党的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牢牢抓住制约发展的症结所在,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阶段特征、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去年1月1日和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硬措施,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生态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的重要观点。生态文明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大气环境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成为影响招商引资的重要因素。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全县长远发展,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县域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顺应期盼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切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治理期盼迫切。呼吸新鲜空气、享有蓝天白云,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要求和愿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既是关系长远的生态工程、发展工程,更是群众关切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幸福商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良环境的获得感。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让蓝天常在、让美丽与发展同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走生态立县、科学发展之路,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全县发展战略纲要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创新开展了环境保护“亮剑行动”;
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促进了农村环境改善;
调整了畜禽养殖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了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
从2014年开始,又相继开展了非煤矿山环境安全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环境秩序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一眼净”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共关闭违法违规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1家、立案处罚41户、下达企业整改通知书47户;
下达大气污染治理督办函120份;
约谈畜禽养殖企业7家;
对6家河道采砂企业以及18家工业企业实施限产;
完成了县城区燃煤锅炉拆改4台,改生物质3台;
整治油气回收民营加油站54家;
黄标车治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对全县饮用水源地、灌河水流域及两岸畜禽养殖企业排污进行专项治理;
加大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近几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数均达到300天以上;
去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8个县级城市中排名第二。每年出色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任务。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生态文明创建取得丰硕成果。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正申请命名验收。顺利完成联合国淮河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宝贵经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认识问题。有的同志盲目乐观,认为商城生态环境基础很好,认为还是以经济发展为先,过于注重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
有的思维固化,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变化,片面认为环保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不关心、不重视、不支持环保工作。二是履责问题。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把环境治理摆在重要位置,没有落实好环境保护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属地管理”等要求在一些乡镇和部门处于棚架状态。今年以来,县环保委、县政府办多次督办省市督查整改情况,建筑工程项目“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均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三是质量问题。今年省环保厅对我县空气考核因子增加了三个,考核站点增加了三个,城区车辆不断增多,“控尘、控污、控油、控车、控煤”五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压力极大。全县水环境形势存在安全隐患,灌河两岸畜禽养殖、河道采砂造成灌河马罡断面出境水质时有超标;
垃圾向水体倾倒现象时有发生;
滥开、乱采、乱建、乱倒及农村面源污染对地表水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威胁;
工程建设领域环境整治力度不够,部分施工企业仍未按规定设置围墙、实施覆盖;
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一眼净”整治后期督导、跟踪不到位;
垃圾焚烧现象还时有发生。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大气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二、坚持标本兼治,攻坚克难
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迅速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县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严格依规执法,持续开展“亮剑行动”。以环保“亮剑行动”为抓手,重点实施“三禁三治三清”专项整治活动。“三禁”即:禁烧秸秆、禁烧垃圾、禁止燃煤;
“三治”即非煤矿山治理、扬尘治理、油气回收治理;
“三清”即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超标排污、恶意破坏污染环境、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按照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措施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形成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要聚焦热点,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长期反映的重点环境问题重点出击,要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整治一批,移交公安机关一批,司法追究一批。
(二)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完成清改任务。充分发挥县清改领导小组领导作用,统筹推进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严格涉气项目环境准入,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涉气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管理。对将要入驻及还未落地的项目,要严格环保资格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建,不予立项,不予批地,不予贷款;
对辖区内现有的相关项目,要进行全面清改。要严格时间节点,根据市相关要求,7月1日至8月31日,确定为“关停一批”的建设项目要完成50%以上,确定为“完善一批”的建设项目要完成80%,确定为“整改一批”的建设项目要完成20%以上;
9月1日至10月31日,确定为“关停一批”、“完善一批”的建设项目要完成100%,确定为“整改一批”的建设项目要完成90%以上。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申请表》,或委托有资质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抓紧办理落实。县环保部门要指导协助相关企业填写表格、编制报告和落实整改。各乡镇(处)要落实好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细致、严谨、高效,将本辖区、本行业遗留的问题妥善解决掉,争取在11月1日前全面完成清改任务。
(三)实施专项攻坚,扎实开展环境整治。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6+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围绕解决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和补齐环保短板,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攻坚、逐一突破,切实完成大气污染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要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以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烧为主要内容,实现优良天气数不低于217天,确保8月20-9月6日G20峰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管控,狠抓工业、城建、交通、农业四个行业,坚决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制定企业限产、停产和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应急措施,秋收期间完全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开展黄标车、老旧车和工程运输渣土车专项整治,全面完成10个施工场地、13辆渣土物料运输车辆治理等“六个百分之百”任务。要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将涉气企业、燃煤锅炉企业和规模化餐饮经营场所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综合整治5家重点涉气企业、改造或拆除6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规范城区13家规模化餐饮场所经营行为。
(四)坚持精细长效,健全环保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全县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坚持网格内污染源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监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并进行公开公示。要加大网格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摸排力度,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公路沿线卫生环境“一眼净”专项整治,对干线公路及旅游道路沿线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现主次干道达到“三清二拆四到位”,即:清除不规范广告和标牌,清除卫生死角,清除占道经营;
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到位,清扫保洁人员落实到位,道路沿线垃圾、杂物清理到位,绿化带补植补栽管护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隐患,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五)突出问题导向,做好督察迎检准备。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区进行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督察组规格高,处理严,追责重前所未有。去年对河北省进行督察,一个月内责任追究366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行政拘留123人、立案处罚125起、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00家。目前,中央督导组已进驻河南,督查时间为40天,全面督查省、市、县,乃至乡镇。全县上下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认真细致地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环保督察。近期各乡镇各相关领域都要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对照中央督察安排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和解决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整改扬尘污染、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马罡出境水质超标等问题,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三、坚持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地生根。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领导有力、推进有力、落实有力。全县成立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由李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对全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各乡镇(处)、县直相关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做到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明确职责任务。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已制定出台,两个文件对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大家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对号入座。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书记议事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都多次听取了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今天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强调安排,各乡镇(处)、县直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乡镇(处)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县直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确保本行业领域不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各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里已经印发了《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包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环保工作的通知》,我县已经建立了环保督导督察机制。县处级领导要加强联系乡镇的环保督导工作,重点时期要重点督查、定点检查、定期会商、协调解决问题;
环保局、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监察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把环境保护列为督查重点,对各乡镇处、县直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采取致督办函、公开约谈、“三色”督查令等方式,督促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底,要对照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依据。同时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以环保“亮剑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文明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主动参与到环保“亮剑行动”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聚焦环境保护,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环保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报道,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曝光,汇聚环境保护的正能量,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决心、高度的担当、扎实的作风、过硬的措施,向环境污染宣战,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打赢环境保护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幸福商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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