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市委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情况及我市工作安排意见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常委会意见制定了具体执法检查方案,并于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刚才,XX同志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精神,XX副主任宣读了我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XX副市长介绍了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和下一步配合执法检查的有关事宜。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局XX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从各自职责和工作角度作了发言,介绍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很有帮助。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我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山论”(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将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和地位概括为“四个一”(即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决心和坚定不移治理环境污染的必胜信心。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战役,碧水保卫战是其中之一。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全面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继去年围绕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今年又聚焦碧水保卫战,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这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助力、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大举措。我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各项制度保障措施;
我省召开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XX水利现代化动员大会,要求加快构建提升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灾害科学防治等制度体系,加快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建设,推动XX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XX省人大常委会在XX召开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就这次会议精神和我市贯彻落实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市委要求要切实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力争走在全省前列。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推动完成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环境污染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的热切期盼,防治环境污染是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大攻坚任务。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治污力度,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从去年我市X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考核监测结果来看,其中XX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Ⅲ类水考核目标要求;
X断面水质满足省定Ⅳ类水考核目标要求;
X断面水质达到省定Ⅴ类水考核目标要求;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可以说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也不能盲目乐观,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XX沿线的畜禽养殖户产生的养殖粪污水,大部分不能做到综合利用,存在直排入河问题,XX、XX水质改善压力较大;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
一些企业超标排污、偷排废水现象时有发生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是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当前农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污水无序排放,擅自上一些污染项目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就会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影响美丽乡村建设,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强化治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靠社会治理的加强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解决。社会治理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统一,是治理国家的最大规矩,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的标准。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从人大监督的角度,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突出检查重点,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本次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引入第三方评估,并要求各省辖市在执法检查中要发现X个以上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要求,把执法检查落细落实。
第一,要重点检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情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理念,也是水污染防治法所秉持的根本原则。栗战书委员长指出,水污染防治,首先是发展理念的问题。这次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首先就要看我市各级各部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得如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近几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无论是水环境质量还是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在全省的排名还比较靠后,且随时都有被约谈、限批的风险。如果被约谈或限批,不仅会影响到XX的对外形象,也将严重制约XX的发展。落实好这项工作,这里面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关键还是在主观因素。我市产业结构比较偏重;
XX、XX缺少天然径流,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即使企业全部达标排放,河流水质也难以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各部门之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还没有形成。要借助这次执法检查,督促和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问题。
第二,要重点检查新修订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立完善了一整套水污染防治法规和制度。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河长制,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突出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实地查看实行河长制以来,各级河长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条河流的治理是否得到切实加强,水质改善情况等。同时,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问题,重点检查村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处置以及是否存在直排入河情况,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等。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水污染现状,找准症结所在,努力加以解决。还要围绕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水同治”等重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企业检查污水排放是否达标,检查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实地察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等,全方位、多角度掌握一手资料,确保法律法规规定落地见效。
第三,要切实推动法律制度和责任落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重要责任。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负责,增加了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限期达标制度,明确了监管责任,加强了人大对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如《水污染防治法》第4条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第5条增加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第18条增加规定,市、县级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第20条增加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没有完成的要约谈,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此外,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事故处置等方面,也都有明确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这次执法检查,要聚焦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推动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坚持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效
这次执法检查,虽然省人大不再对我市进行重点检查,以市人大常委会自查为主,但是省人大为了确保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引进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各市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为各地执法检查的结果提供依据,并且我市执法检查的结果还要按时上报省人大。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要求,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好执法检查,确保我市的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第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也要着重发现和分析那些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政策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围绕省人大规定的重点检查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检查,哪些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不到位,就重点反映哪方面的问题。对于发现的典型个案和问题,要深入分析特点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要害和关键,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要注重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上下级联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通过听取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通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来发现问题,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弄清楚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实施的成效是否得到群众认可等。
第二,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法检查的过程就是监督的过程,必须严格,否则就是缺位和失职。执法检查组要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切实担负其法定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以往监督工作中的“粗、宽、松、软”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在执法检查报告中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不能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由于省人大还要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各市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评估,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不能走过场,坚决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我市在第三方评估中取得好成绩。执法检查要遵循“依法”的原则,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通过扎实的工作、翔实的数据、真实的案例说明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也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布置,组织力量开展好本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情况于本月X日前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第三,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执法,要强化部门的环保责任,要抓好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要搞好环境保护的正确引导,要建立健全环保机制、要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妥善运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保护全市的水环境、水资源,给全市人民造福,给子孙后代造福。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形成联动机制,切实按照各自法律规定的职责,认真自查、整改,保证执法检查的效果。
第四,要同步加强宣传。执法检查的过程也是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按照省人大的要求,我市已于X月X日召开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培训会,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有关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产业集聚区和镇(街道)负责人、全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培训和测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我市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五,要保持良好作风。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避免形式,不走过场。到基层检查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工作标准要高,生活标准从低,把精力真正集中到执法检查上来,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要注重实际效果。有关部门和参加执法检查人员要抱着对法律敬重、对XX爱护、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及时向市政府反馈,并持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市人大城环工委要及时将执法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将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贯彻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为XX绿水长流、鱼虾满塘的生态环境作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同志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行动,主动配合,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并解决一批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为加快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新时代又富又美XX、在XX更加出彩进程中XX出重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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