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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5 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 302 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我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预防和减少事故。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公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检查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
3.负责督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使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能。
4.组织制订、修订、审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公司属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有关人员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6.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督促有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
7.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8.在公司领导下,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营业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股份和集团报告。
10.负责对全公司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评比工作,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11.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2.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13.公司如更换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1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一份,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公司
公司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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