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整治,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的通知 ( 群办发〔 2014〕 10 号)
中央纪委、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 群组发〔2013〕 31 号)
下发后,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 采取有力措施, 加强专项整治, 取得了 初步成效。
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 为巩固已有工作成果, 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 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 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这次整治主要针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 实行会员 制的会所、 只 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 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各省( 区、 市)
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 落实责任单位, 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清理, 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 侵占群众利益、 助长奢靡之风、 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
对设在历史建筑、 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会所依法依规整治, 杜绝历史建筑、 公园等公共资源违法违规出租现象, 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于 7 月 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中 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继续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 重要内容。
党员 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是指, 党员 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 制、 只有会员 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 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 休闲娱乐、 美容健身等场所。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 要组织党员 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 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 卡的公开承诺, 并纳
入对照检查的内容,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 自 觉接受监督。
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 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情况要进行回头看, 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三、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与省区市密切配合、 上下联动。
公安、 民政、 住建、 商务、 文化、 税务、工商、 旅游、 宗教工作等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同时, 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研究, 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 对党员 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一经发现, 严肃查处; 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以形成威慑, 警示教育党员 干部。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