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拆迁户维权,供大家参考。
被拆迁户维权 1 拆迁之初
搜集拆迁许可证等文件
他建议被拆迁人, 在拆迁之初, 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其中包括:
拆迁公告, 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谁是拆迁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拆迁许可证, 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 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其中, 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 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 补偿谈判
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 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 龚来章律师建议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 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
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 龚来章提醒,在必要时做录音, “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 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 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3 房屋评估
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 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
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 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 装修情况, 层高不符的地方, 要提出质疑, 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 龚来章提醒他们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
“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 所有补偿金额、 面积、 楼号都是空白, 与口头不一致”。
4 行政裁决
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
龚来章不主张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 采取不理会、 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 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 你的意见”。
5 面临强拆
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
他还提醒被拆迁人, 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 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 物品进行拍照录像, 因为“程序走到这里, 就可能面临强拆”。
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 被拆迁人也要拨打 11 0, 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 以保存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