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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细则篇一
各位领导:
蒋庄煤矿隶属于枣矿集团,为国家“八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989年6月24日正式投产,矿井原设计年产能力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40.3km2,井田位于滕南矿区中部,京沪铁路线以西,地跨滕州市与微山县,北距滕州市25km,南
距微山县16km,东至京沪铁路官桥站13km,微(山)--滕(州)公路在井田中部穿过,井田南端东至官桥,西至江苏沛县均有公路相通,西南部的南四湖及京杭大运河可通航千吨货轮,南至江、浙,北达京、塘,水陆交通方便。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盘区式开拓方式,井田设两个开采水平。第一水平标高为-320m,主要开采山西组3上和3下煤层。第二水平标高-430 m,主要开采太原群12下和16煤层。现开采第一水平。第一水平现有南
七、北
八、南九三个生产采区,北六采区为准备采区,第二水平正在开拓延伸中。
近年来,我矿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集团公司关于“一通三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将“一通三防”工作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在通风系统优化、瓦斯防治、粉尘综合治理、防灭火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改造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矿井先后被授予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省级“一通三防”安全示范矿井、省级防治水安全示范矿井、安全程度评估“4a”矿井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下面就矿井在“一通三防”方面的一些做法简单介绍一下,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构建齐抓共管的“大通防”格局。
针对煤矿通防涉及地点多、牵扯范围广的实际,矿井以建立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严格落实为根本,切实做到了三个完善:一是完善了矿井通防管理职责。矿井持续全方位推进精细化管理,根据通防工作需要和工作职责,把井下所有地点按照生产和辅助单位管辖范围,对通防区域分片包干,挂牌管理,及时修订,并对各片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检查验收作了明确规定,使通防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了通防工作事事有标准、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问。二是完善了通防隐患防控网络。构建了矿月度排查、专业旬排查、区队周排查、班组班中排查和岗位工种岗前排查的“五级防控”网络,并严细信息收集、发布、认领、落实、验收、考核、通报等“七个步骤”的管理,以职能部门严督导、责任单位严落实、责任追究严奖惩实现了通防工作的可控、受控。并推行了专业部室管理人员、矿副总及以上领导定置定向通防责任包保,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流程。采取定期监察、突击监察、专项监察等九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检查网络,堵塞管理漏洞。并进一步细化规范了11 种类型的安全质量隐患监督检查流程,将通防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逐一明确了督察形式、重要督察地点及闭合流程,提高了通防监察效能。同时,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实施了通防问题挂牌督办管理,限时整改,限时回复,有效解决了通防问题的重复发生。
认识决定行动,素质决定成败。在各项通防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提高员工认识,增强员工素质,作为工作发展和突破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了“自助餐式、订单式、套餐式、现场实物培训、“100+100”等教育培训模式,持续推动培训形式向多样化、个性化延伸,培训课堂向实物化、现场化、全员化延伸。利用周一、周三、周五定期学习、班前集中学习、班中传帮教、班后考评总结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员工对通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调动职工学知识、学业务的积极性。同时,依托矿网能大学载体,编制了专门的培训教材教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并创新实施了职工培训学分工资制,每月拿出工资的10%作为职工个人培训绩效考核,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由网能大学继续培训,再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每月我们还坚持评选最差和最优学员,均与单位党政正职绩效考核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学习热情,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通防专业队伍,确保了通防及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大胆实践,持续创新,提升通防科技管理水平。
在蒋庄煤矿历年的发展实践中,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创新是各项工作不竭的动力源泉。特别是在枣矿集团浓厚的创新氛围推促下,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两大重点,使通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管理创新上,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通防专业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工作、工程质量的验收考核和材料核算工作,负责全矿井下各单位的通防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杜绝安全漏洞,保证了安全生产。同时还突出抓好通防调度的职能转变,实现通防调度由传达记录型向指挥监督型的转变,把抓协调
煤矿一通三防细则篇二
2013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通三防工作,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能力,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建设,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出2013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杜绝“一通三防”重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实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标准;
2、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风量有效率达到98%以上;
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强化甲烷传感器等传感器的调校工作,杜绝误报警。加强矿井供电管理,杜绝或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报警,2012年瓦斯超限总次数。
一、二级报警次数不超过公司控制规定、高值超限与三级报警指标均为0次。
5、矿井作业现场杜绝粉尘堆积,综合防尘工作达标,杜绝瓦斯积聚、超限作业;
6、培养锻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通风队伍。
二、重点工作
1、与公司相关部门合作开展瓦斯利用研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瓦斯利用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正式运行瓦斯利用项目(进行瓦斯发电)。
2、强技术、严管理,夯实瓦斯治理基础。抓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努力实现从任务应付型向实用型,从单纯教育培训向管用有效相结合,二是推进班、队长专业化,加大置换力度,考核淘汰不合格班、队长,三是扎实推进“手指口述”工作,特别是安全确认工作。
3、抓好现场管理:一是对瓦检工、监测工、抽采工现场的作假的人和事从重、严肃处理和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抓好现场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若有违反,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必须停止作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抓好得点区域“一通三防”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导确保安全生产。
4、开展重点攻坚,全面治理和消除“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通风系统方面主要是优化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现分区独立通风,消除微风、无风等。
防灭火方面
要抓好密闭管理,构筑要及时、质量要可靠、消灭漏风。
二、要抓好外因火灾预防。加强消防系统的更新与完善,运输皮带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阻燃电缆各类硐室灭火器材齐全,严格易燃物品管理,加强入井检身,严禁烟草点火物带入井下。防尘方面
随矿井技改井巷工程,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洒水、消防系统,严格做到防尘洒水管理管路系统完善,各项综合防尘措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定期冲洗、刷浆,消灭煤尘堆积;
淘汰和更新防尘设施设备、仪器、仪表。
4、贯穿质量标准化主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
5、加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
一是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整顿劳动组织为现场管理提供保证。二是坚持通风管理六到现场。即:调整系统、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增补设施、风量调整、处理隐患问题,通风主要干部必须亲到现场指挥。三是牢固树立“通风无小事”的观点,坚持“问题不过夜,处理在当天”,以高度负责、精准求精的态度从严要求。四是坚持使用管理好“一通三防”安全准备,对现场管理不到位者,进行严肃处理。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管理干部、通风、安监科要加大对“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紧紧盯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点,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监察。
四、重点工程
1、第一季度底前结束对所有通风设施的改造工作。
2、按规定进行瓦斯抽放系统改造,完成井上下管路的运输、铺设及钻场钻孔的布置及钻探和连接,按规定对各新掘巷道钻、钻孔的布置、钻探、连接和抽放。
3、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产量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验收,保证正常运转。
4、按计划于一季度底前完成防尘洒水、防灭火系统、通讯和救灾避险的建设。
5、完成201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上报审阅。
6、完成2013年度“一通三防”大会战。
7、加强通风日常管理,按规定购进各类通风监测监控设施,并按时调校。
五、保障措施
1、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加大瓦斯专项治理的投入。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瓦斯专项治理负技术总责,建立以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加大对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为瓦斯专项治理提供技术保障。
3、组建安全生产瓦斯专项治理管理机构,确保人员配备到位,管理到位。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法人、矿长、总工程师,下至作业场所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责任。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体系,健全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的、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制度完善、调整通风系统制度完善。巷道贯通制度完善、排放瓦斯制度完善、机电防爆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
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群防群治。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煤矿“一通三防”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大安全投入,改善装备水平,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实现矿井标准化建设的动态达标。
5、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接受上级煤炭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对排查隐患,要逐条逐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做到有落实有整改,有验收。并按照省煤炭工业局统一规定,建立安全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专档、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公示、公告制度,对于一般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治理责任人,制定措施,落实治理资金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做好本矿“一通三防”工作。
xxxx煤矿
2013年1月5日
煤矿一通三防细则篇三
煤矿“一通三防”知识考试试题500题
一、矿井通风、瓦斯防治
1、什么叫“一通三防”
答:“一通”指矿井通风;“三防”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治矿井火灾。
2、什么叫通风设施?
答:
为保证风流沿着需要的方向和路线流动,在井下某些巷道中设置的一些用于控制风流、引导风流、割断风流的构筑物,这些构筑物就叫通风设施
3、矿井反风有哪几种方式?
答:矿井反风主要有全矿性反风、区域性反风和局部反风三种方式。
4、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有三个:
向井下工作场所连续不断地供给足够的新鲜空气;
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的氧气。
将冲淡有害气体和矿尘后的空气排出地面,保证井下空气质量并使矿尘浓度限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调节井下巷道和工作场所的气候条件,满足井下规定的风速、温度和湿度的要求,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5、什么叫乏风风流?
答:矿井空气流经采掘工作面和井下硐室后,成分与地面空气的成分相比差别较大的风流叫乏风风流。
6、什么叫矿井气候条件?人体最适宜的矿井气候条件是什么?
答:矿井的气候条件是指井下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三者的综合作用状态。
井下工作地点人体最适宜的气候条件是:空气温度为15~20摄氏度,空气相对湿度为50%~60%,风速的大小应根据气温的高低而定。
7、地面空气的主要成分有哪些?
答:地面空气主要由氧气、氮气、二氧化碳及其它惰性气体和水蒸气组成。
8、矿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有那些?
答:矿内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和甲烷等。
9、什么叫新鲜风流?
答:井巷中的空气成分与地面空气成分基本相同或相差不大的,没有经过井下作业地点的风流叫做新鲜风流。
10、什么是矿井通风系统?
答:矿井通风系统是指矿井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及通风网路的总称。
11、根据矿井进回风井布置方式的不同,矿井通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基本类型? 答:三种基本类型:中央式通风、对角式通风、混合式通风
12、什么叫全风压?
答:通风系统中主要通风机出风口侧与进风口侧的总风压差。
13、什么叫专用回风巷?
答: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14、什么叫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
答: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指的是矿井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平均日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
15、什么叫循环风?
答:循环风指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中。
16、什么叫扩散通风?
答: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叫扩散通风。
17、《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规程》规定: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摄氏度;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摄氏度;
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摄氏度;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摄氏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18、《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至少每几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 答:10天
19、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那些?
答: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风门,挡风墙,风桥,调节风窗,风帘等。20、什么叫矿井瓦斯?
答: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21、瓦斯在煤岩体中有几种存在状态?
答:其存在状态有两种:一是游离状态,二是吸附状态。
22、什么是瓦斯含量?
答:瓦斯含量是指煤层或岩层在自然条件下,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所含有的瓦斯量。
23、什么叫瓦斯压力?
答:煤层瓦斯压力是指处于煤的空隙中的游离瓦斯的自由热运动对孔隙或裂隙空间周围固体壁产生的压力。
24、《煤矿安全规程》对矿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浓度是怎样规定的 ?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为:一氧化碳0.0024%、硫化氢0.00066%、二氧化硫0.0005%、二氧化氮 0.00025%,氨气0.004%。
25、什么叫瓦斯涌出?瓦斯涌出有哪两种形式?
答: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这种现象叫瓦斯涌出。瓦斯涌出形式有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
26、《规程》对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扩散通风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程》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
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米,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且无瓦斯涌出。
27、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答: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1)瓦斯浓度:5~16%(2)高温火源: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摄氏度(3)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2%
28、什么叫主要通风机?
答:安装在地面的,向全矿井、一翼或一个分区供风的通风机。
29、什么叫串联通风?它有什么危害?
答: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称为串联通风。
串联通风的危害是:(1)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中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会增大,恶化了作业环境,增加了灾害危险程度;
(2)前一个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一旦发生灾害,将会影响或波及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扩大了灾害范围。30、什么叫局部通风?
答: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法。
31、井下设置测风站有什么要求? 答:测风站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测风站长度不小于4米。
测风站前后10—15米无拐弯,且断面没有变化。
测风站不得设在风流汇合处附近,站内不得有障碍物。
32、生产矿井中井下那些地点容易经常积聚瓦斯?
答: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独头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隅角,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中,采煤工作面的采空区边界处,采掘机械切割部分周围。
33、什么叫分区通风系统? 答: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而不再进入其他采掘工作面或用风地点的通风系统,称为分区通风系统。
34、什么叫空、漏、假检?
答:一是瓦检员没有上岗,空班、迟到或早退;
二是没按分工区域和规定次数进行巡回检查,未能及时发现瓦斯隐患;
三是根本没有进行实地检查而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弄虚作假。
35、井下风流任一断面都存在哪三种形式的压力?
答:井下风流任一断面都存在静压、速压和位压三种形式的压力。
36、什么叫“一炮三检”?
答:“一炮三检”是指放炮作业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分别检查风流瓦斯,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37、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工将“警戒牌”交给生产班长,由生产班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
然后生产班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工,放炮工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38、公司对矿井建设期间,揭露煤层前后的瓦斯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矿井建设期间,揭露煤层前应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并制定揭露煤层的专门措施,经矿业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揭露煤层后,应进行煤层瓦斯综合参数测定工作,根据瓦斯参数测定结果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瓦斯抽放系统。
39、局部通风风筒的连接和吊挂有那些要求?
答:风筒连接牢靠,接头严密、无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40、什么是矿井主要风巷?
答:矿井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回风巷,通称为矿井主要风巷。
41、《规程》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42、什么是瓦斯检查“三对口”?其内容是什么?
答:瓦斯检查“三对口”指的是瓦斯检查工在检查瓦斯中,必须做到井下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检查手册和地面的瓦斯台帐三者上面填记的有关情况和数据要完全一致。”三对口“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员姓名。(2)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3)检查结果。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本区域按要求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4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瓦斯超限作业”,具体指哪些情形? 答:(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是指哪些情形? 答:(一)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三)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四)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五)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九)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45.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构筑永久风门(调节风窗、密闭)有那些规定? 答:(1)墙体用不燃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2)墙体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隙。
⑶墙体周边掏槽,要见硬邦、硬顶,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⑷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⑸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6)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46.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构筑永久风桥有那些规定? 答:(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2)桥面平整不漏风。
(3)风桥前后各5 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47、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哪些主要参数?
答:主要参数有风量、全风压、功率、效率、转速
48、矿井瓦斯的来源有那些?
答:从瓦斯涌出的区域分布状况来看,井下瓦斯涌出的来源可分为:
掘进区。即煤、半煤岩和岩石巷道掘进时,从巷壁和落煤中涌出的瓦斯;
回采区。即采煤工作面煤壁,巷壁和落煤中涌出的瓦斯;
采空区。即采空区的顶,底板和浮煤中涌出的瓦斯。上述三部分瓦斯构成了矿井瓦斯涌出量(不包括抽放量)
49、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对瓦斯分级排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瓦斯排放实行分级排放管理。当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矿业公司编制排放措施,由矿业公司通风副总指挥,矿业公司组织排放;
当瓦斯浓度超过3%(含3%)时,由矿业公司编制瓦斯排放措施,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指挥,专业救护队进行排放。
50、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对瓦斯超限分级追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瓦斯浓度小于3%,由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经理追查处理,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由矿业公司总经理负责追查处理。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都要及时组织追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结果要由通风、安监部门保存备查。
51、公司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是如何规定的?
答: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矿井每月进行一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
动态检查,公司每月不少于1次,矿井每月不少于3次。动态检查结果占季度考核得分的40%,季度检查占季度考核得分的60%。
52、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多少? 答: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煤矿一通三防细则篇四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第一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定。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第二条 各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第三条 必须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井)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送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四条 各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3处,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及其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第五条 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得大于110%。落实巷道维修力量,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矿总工程师每季、安全副总(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科区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 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
第七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防火墙、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提出,编制必要的施工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纳入监控;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严禁设置风门;严禁电绞绳过风门。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第九条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悬挂风障,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或悬挂风障。
第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第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二条各井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增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新安装的主扇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统一砌筑后,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包保,落实责任。
第二章 瓦斯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后备瓦斯检查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标准:
1、瓦斯员员要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通风工区管理制度,凡违反者每次扣5分。
2、瓦斯员工作必须服从单位及班长的分配,凡不服从者,每次扣5分。
3、瓦斯员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否则每次扣10分。
4、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制度,凡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
5、瓦斯员现场必须及时准确填写瓦斯手册和记录牌,凡发现漏填或填错者,每次扣5分。
6、瓦斯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等现象,每次扣20分。
7、瓦斯员不按规定进行班中汇报,发现不了现场通防存在问题的,每次扣5分。
8、采煤工作面不挂风障者,不督促施工单位超前回料的,每次扣10分。
9、掘进工作面空风袋、风袋质量差,停风不撤人、恢复通风前不检查瓦斯的,每次扣5分。
10、对采掘工作面干打眼、不使用水炮泥、综合防尘措施不使用等现象不加以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扣5分。
11、凡不监督采掘工作探头挪移,造探头损坏或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12、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不检查、发现损坏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10分。
(二)考核方法:
以每个瓦斯员的累计扣分为依据,扣分最多者即为最差瓦斯员,三井通风部门要做好打分和月度累计工作,季度考核一次,矿每年将对最差瓦斯员实行末位淘汰。
第十五条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实行“五合一”管理制度,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
第十六条瓦斯员在现场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指挥。
第十七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经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的检查地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工作人数、检查时间、检查次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
第三十三条 每次局扇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每天检漏试验除处),瓦斯员必须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通风部门都要登记备查。现场施工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要向调度室汇报,并协助瓦斯员、安全员将人员全部撤出,切断电源、设置临时栅栏警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过,瓦斯员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对每一次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局部通风机,安全监察部门都要组织追查分析,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煤矿一通三防细则篇五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第一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定。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第二条各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第三条必须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井)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送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四条各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3处,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及其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第五条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得大于110%。落实巷道维修力量,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矿总工程师每季、安全副总(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科区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
第七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防火墙、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提出,编制必要的施工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纳入监控;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严禁设置风门;严禁电绞绳过风门。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第九条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悬挂风障,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或悬挂风障。
第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第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二条各井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及时增补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新安装的主扇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由通风部门统一砌筑后,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包保,落实责任。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后备瓦斯检查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标准:
1、瓦斯员员要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通风工区管理制度,凡违反者每次扣5分。
2、瓦斯员工作必须服从单位及班长的分配,凡不服从者,每次扣5分。
3、瓦斯员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否则每次扣10分。
4、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凡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
5、瓦斯员现场必须及时准确填写瓦斯手册和记录牌,凡发现漏填或填错者,每次扣5分。
6、瓦斯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班中脱岗、班中睡觉等现象,每次扣20分。
7、瓦斯员不按规定进行班中汇报,发现不了现场通防存在问题的,每次扣5分。
8、采煤工作面不挂风障者,不督促施工单位超前回料的,每次扣10分。
9、掘进工作面空风袋、风袋质量差,停风不撤人、恢复通风前不检查瓦斯的,每次扣5分。
10、对采掘工作面干打眼、不使用水炮泥、综合防尘措施不使用等现象不加以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扣5分。
11、凡不监督采掘工作探头挪移,造探头损坏或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12、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不检查、发现损坏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10分。
(二)考核方法:
以每个瓦斯员的累计扣分为依据,扣分最多者即为最差瓦斯员,三井通风部门要做好打分和月度累计工作,季度考核一次,矿每年将对最差瓦斯员实行末位淘汰。
第十五条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瓦斯检查实行“五合一”管理制度,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检查内容: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
第十六条瓦斯员在现场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指挥。
第十七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经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的检查地点必须设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工作人数、检查时间、检查次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人等。
第十八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按时上报。采掘工作面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其它可能涌出和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和瓦斯异常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确定。
第十九条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个点,必须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记录本和现场的瓦斯牌板上,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并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每班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随时汇报,并有记录可查。瓦斯检查员第班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对瓦斯断电仪探头校验至少三次,并有记录可查,二者显示值不一致时,以高显示值为准,两者读数误差大于0.2%时,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停用瓦斯断电仪。
第二十条井下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分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放炮现场必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此表每班由炮管组发给放炮员,班后由放炮员交给炮管组保存、备查,若发现表内有不签字或漏项不填者,炮管组负责追查,并将追查情况提交矿安全办公会处理。放炮警戒牌、放炮命令牌、放炮牌分别由炮管组、调度室、通风工区在工前会上发给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必须按时到指定部门领取相应的牌子并在班后及时交回。
第二十一条瓦斯检查员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电话附近进行交接班,交接双方同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通风值班室也可实行反调度交接双方,并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二条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井的必须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研究处理;
矿(井)调度负责人将领导指示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管理,工作面回风隅角应超前进行回料,不得滞后于采空区切顶线,防止瓦斯积聚。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5%时,回风隅角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达到0.8%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利用矿井总风压通过风管或风筒引排上隅角瓦斯,严禁在工作面一侧(包括进风巷)采取增阻办法利用均压原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
严禁采用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安设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办法强制稀释瓦斯。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规定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值班领导口头同意,由通风工区值班领导口头传达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若排放瓦斯风流直接引入回风系统而不流经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断其安全出口的,排放瓦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否则,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闭墙内巷道恢复通风必须制订探、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需排放瓦斯的,严格按排放瓦斯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