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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合同(10篇)【完整版】

时间:2023-05-30 08:20:3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合同(10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合同(10篇)【完整版】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一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目的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

第二条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五条 审计收费

1、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最新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及风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_________;
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审计项目名称、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审计的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委托审计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审计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审计报告书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审计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总协议收入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的25%。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定,由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_________元,待审计验证结束后一次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审计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因业务需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4.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退还委托人;

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四

委托方:
(以下简称“业主”)

受托方:
(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业主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双方协商,就摩尔尚城一期工程决算书编制的委托审核达成一下协议内容:

一、 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摩尔尚城5#、7#、10# 楼的工程决算书(依清单编制)

咨询业务内容:摩尔尚城5#、7#、10# 楼的工程审核决算(依清单编制) 并出具决算书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告。

编制原则上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xx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苏州市建设局苏建价『20xx』5号文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及江苏华新建设工程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商务标中的组成综合单价计取。

二、 双方签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竣工图纸后,应在20天内完成三幢工程决算书编制的全部工作。

三、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费用结算按所委托工程合理决算价的核减金额的3%收取。所计取的委托费用已包含了审核人员的工资、各种补贴、加班费及乙方公司经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委托费用至本协议内容审核结束提交报告后十天内付款,对所审核的工程决算书由业主核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四、 双方义务

1、业主对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计量编制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资料,如发现有资料不清、遗漏的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反映。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编制,确保编制标底结果合理、准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编制的差异较大业主有权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新审核编制。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织实施本工程编审决算的人员必须是具有专业的编审资格和类似的编审经验及良好的职业操守,编审时乙方应将审核人员的相关工作简力和证书提交业主确认。

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1、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并留有完整、准确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编审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作好保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参与可能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六、 业主的责任

1、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书约定的义务,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 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相同的收费金额 。

2、业主应配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相关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勘察等。

3、业主应按协议要求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七、 违约与索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结果弄虚作假、质量低劣和泄密,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向业主作出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能在协议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业主有权解除协议且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追诉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如因业主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八、 争议与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由 苏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业主:(签章) 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签于 年 月 日 帐号:
邮编:
电话:
签于 年 日 月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五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建设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为了更好地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审计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过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审计所需工程建设资料和协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配合审计工作;
丙方按照等相关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后,向甲方提供建设项目客观、真实、准确的工程造价审核结果;
甲方对丙方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后,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

审计范围及内容:完成时间: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包括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1、有权向丙方核查工作进度、质量及相关情况;

2、有权发表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发现丙方审计人员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其职责,或与第四方串通可能给甲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可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丙方书面提出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组织并派人参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中涉及到的现场踏勘、工程量收方、工程量对算等现场审计工作,由乙方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负责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委托审计服务费用,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丙方支付;

7、对丙方提交的审核报告,按照国家审计机关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复核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向乙方提出审计报告;

8、若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或审核中出现严重差错,经甲方审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让丙方在规定时限内返工,并书面函告乙方应扣减或拒付的相关审核费用;

9、有权查询丙方与该项目审计有关的档案资料。

1、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当发现丙方审计人员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其职责,或违反审计纪律,与第四方串通给甲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乙双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甲方和丙方要求做出答复的事项做出书面答复;

4、应通过甲方向丙方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所需的全部工程建设和管理资料,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承诺;

5、负责协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中涉及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各方的关系和人员,为甲方和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6、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核制的向丙方支付委托审计服务费用;

7、依据甲方提出的审计报告进行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办理工程决算和产权登记、移交手续。

服从甲方安排,并在甲方的指导和甲、乙双方的全过程监督下开展审核工作;

甲方:

乙方:

丙方: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
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
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3 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
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报告可以都送给审计部 结算资料 事务所来取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咨询人: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八、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八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送审工程造价: xx元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费用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xx]327号文)及省教育厅(黔教审发 [xx]345号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 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0/00计取;

2, 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
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

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
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

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篇十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建设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工程的咨询服务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名称:
工程;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建设地点:****

总投资:约****万元。

工程内容:桩基、主体、基坑支护、防水、消防、外装修等工程

1、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3、根据甲方通知,定期参加召开的工程建设现场例会。

4、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核实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对月度工作情况形成《月度工作报告》,并与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公司审计部。

5、审核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6、审核工程计量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7、施工单位提交月进度产值报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签署按进度付款书面审核意见。

8、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价格进行考察并参与确认。

9、参与甲方、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

10、收集、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双方合同谈判纪要及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隐蔽验收记录等日常资料。

11、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结算工程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12、审核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13、如发生工程索赔,审核工程索赔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1、审核结算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是否与确定的结算原则、细则一致;

2、审核结算书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工程结算取费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审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准确,依据是否充分,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4、出具初步审计结果并召集三方进行核对;

5、在工程造价确定以后,应重点关注甲供材料的超欠供应情况;

6、审核工程水电费扣除情况;

7、出具主体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在各单项工程完工,甲方将完整结算资料送审后,乙方按项目大小情况,在10-60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应当适当顺延)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方式。

(一)按甲方要求派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跟踪审计工程师作为现场的全权代表,配合甲方参与该工程施工管理。

项目负责人:
土建:
安装:

(二)向甲方提供与跟踪服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服务工作计划、方案等,并按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同时,应提供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服务结束后应当返回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原件。

(四)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五)接受本合同附件有关的规定。

(一)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与本造价审计、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二)甲方应当在约定地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材料。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后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一)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资料。

(二)在咨询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三)在咨询过程中,乙方有到工程实地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一)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三)当甲方认定跟踪服务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第四条的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跟踪审计费用:乙方提供服务时间在*天以内*万元整,*天以内增加*万元整,超过*天再增加*万元整。

结算审计收费:按甲方送审的桩基、主体、基坑支护、防水、消防、外装修等工程,按审计核减累计额,累计分段递减收取。核减额不超过*万元的按具体数额的*%,超过*万元的部分按*%,超过*万元的部分按*%。

跟踪审计费用***年底前收取***万元,余款项目结束时收取;
除主体外,各单项工程施工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按核减额的5%预付。结算审计收费在向甲方提供全部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内若出现第九条乙方责任事项,暂缓支付。

1、串通施工单位,对工程签证等造价确定依据过程中弄虚作假,则扣减未付部分审计费,并取消项目审计准入单位资格,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2、乙方应对审计成果质量负责,审定造价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以内。经xx审计部门或社会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抽查,再核减率超过3%及以上者,按再核减3%及以上金额相应扣减第八条第一款审计费,并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

3、因乙方责任,导致审计结论严重失真,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

4、违反执业操守,擅自泄漏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利用审计机会谋取私利等,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第八条第一款的30%。

5、因乙方审计报告出现重大问题,致使甲方重新委托审计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重新委托审计费用的30%。

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审计费,支付期限每延期一天,应加付延期额千分之一的审计费。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约定书有关义务时,该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有关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该义务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该义务。

甲、乙双方就本约定书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时 间:20 年 月 日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时 间: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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