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篇一
德语中“度假”所对应的单词是“urlaub”,这一单词源于“erlauben”,译为允许。大约100年前,与现在一样,雇员想休息,需要向雇主请示,但当时大部分人都没有享受休假的权利。休假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例外情况,比如用于奖励工作极为出色的员工。但近100年来,休假制度和人们对于休假的理解已经彻底改变了。
孩子们错峰放假
夏季是德国人集中休假的时间,很多家长选择在夏季休假也是为了陪伴放暑假的孩子。热衷于全家自驾游的他们让高速公路上的车流量也随之暴涨。为了能让大家都顺利出行,德国各州协调一致,学生们错峰放假。
这不,今年柏林和勃兰登堡州最早放假,6.20-8.2/3,而巴伐利亚州和巴登符腾堡州的孩子们又眼巴巴地盼了一个月,7.29-9.9/10。这种放假模式让印象君脑补了一个画面:你在学校的教室里写字算数,我在海滨的沙滩上拍照散步。
德国各州放假安排一览
德国人有多少天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有多长?
相关数据分析机构收集来自德国雇员的共200676份信息,根据他们所在的州、行业,公司规模和年龄进行分析比对得出结论:20__年,德国雇员的平均年假是28.9天,是的,你没有看错,而且这28.9天还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哦。来看看各州的情况,巴登符腾堡州以平均29.1天的年假天数位列第一,而萨克森州则以27.5天垫底。如果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巴伐利亚州则以平均41.8天之多的年带薪休假日把巴符州(41.4天)挤下第一位的宝座。紧随其后的是萨尔州(40.4天),北边的三位“难兄难弟”梅前州(37.8天)、勃兰登堡州(37.7天)和柏林(36.8天)实名羡慕南方的小伙伴啊。
那么有人问了,年假天数所呈现出的南北差异,根源在哪里呢?这其实与经济结构有关,德国南部有很多大企业,这些大型企业往往都遵从劳资协定,但是一些中小企业就不一定了。因此企业越大,年假越多。拥有超过两万人的企业,平均带薪年假是29.8天,而仅有5人以下的小企业平均年假为27.3天。此外,按行业来排序,零售业年假最多,平均30.3天,接下来的是行政和银行业,29.8天。最累的当属餐饮酒店从业者(26.6天)和电话客服人员(26.3天)。
最受德国人欢迎的度假胜地
夏天、阳光、沙滩和大海,这四个词唤起了德国人对于假期的美好憧憬。如果问及德国人的休假愿望,大部分人会不假思索地说:“躺在沙滩上、晒日光浴、享受美食、游泳、放空...”。根据20__-20__年的统计,位于梅前州的波罗的海海岸是德国人最爱去的地方,特别是近两年热浪袭击欧洲,北部海边成了避暑天堂。此外,巴伐利亚、北海海滨、柏林也都榜上有名。
选择出国爽歪歪,西班牙、意大利和奥地利是德国人首选的三大目的地。近两年,跳出欧洲选择远途旅行的人也越来越多,美国、非洲、亚洲都是异域风情的所在。另外,一个新的趋势正在显现,健康度假方式---运动、疗养和美容也逐渐成为时尚。
出去浪,德国人热情不减
虽然大家都在谈全球经济下行,但20__年德国人出去浪的热情依旧不减,据德国旅游业联邦协会的数据显示,德国人今年1月到4月共出行4.08亿天,比去年同期增加约500万天,增幅约1.2%。
旅行的天数增多,花费自然少不了。据统计,20__年平均每个德国人为度假花费了1250欧,与十年前相比,增长了近300欧。在之后的年份里,约50%的德国民众都有固定的度假计划,预计花在度假上的费用还会再创新高哦。
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篇二
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
(2)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9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8个月的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4、职工所请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职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备档方可年休。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当年加班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1)见习生在见习期内的。
(2)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双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2019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