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县发生,按照中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范围: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做到一栋不漏、一户不落,形成全县城乡居民自建房信息台账。主要是经营性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重点聚焦“五区四边”自建房屋,核心是三层及以上,用于民企厂房、餐饮、民宿、棋牌、KTV、教培、托幼、养老、出租居住等商业经营或人口相对密集的自建房。各镇(办)、单位要结合“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活动,以最快的速度对各自辖区、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核查。
三、排查整治方式:按各户(产权人)自查→镇办村社排查→专业机构鉴定→分类整治→县级核查的程序进行。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预防的原则,在消除存量隐患的基础上,规范和加强新建房屋安全质
量监管,加大对违建违改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严控增量隐患,守牢安居底线。
四、分类整治措施:对排查出有问题的及鉴定为 C/D 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自建房权利人主体责任,按照“疏散、停业、整改、拆除、销号”的流程,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依法坚决从严处理;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措施,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全力支持配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对身边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6 Y 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推荐访问:对于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告 范围内 排查 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