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作息时间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汇编19篇,供大家参考。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
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
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
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
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
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
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
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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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
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
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3篇
考勤工作由上班签到和跟踪监督两部分组成,由社区纪检委员或设置社区办公室的办公室负责人总负责,由社区指定的专人或当天值日的人员具体实施。
社区上、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作息时间原则上参照街道执行。
值日考勤人员应准时到位,并负责记录公务(指开会、学习、出差)、事假、病假等情况;
上班时间到8:10后,跟踪监督工作随即开始。
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及时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由社区主要领导向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上班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的,应向社区主要领导或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并在去向牌上作标示。
在哺乳期中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可分别推迟和提前半个小时,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的可增至1个小时。
严禁在一个月内外出超过20次,否则按次扣发,每次3分,并做检讨进行通报。
当天下班前,值日考勤人员应核实好出勤情况,并在考勤记录簿表内注明早退、溜班、缺勤等情况,签名后交下一值日考勤负责人。
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参加会议或活动时也实行考勤,考勤结果与日常考勤一并统计。
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考勤负责人应于每月10日前制作考勤结果单一式四份,一份用于张贴公开,一份送社区财务人员作当月工资核发依据,一份存档作全年考评依据,一份送街道社区效能督查组备案。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
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
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
按旷工处理;
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5篇
1、考勤制度:
本店营业时间(工作时间)为20:00――24:30。实行实各签到制度。20点作为工作起始,即换好工作服签到;
24:00为工作结束,即换衣服签退。原则上按以上执行,根据营业情况,时间应向后顺延。在工作时间内要求早退的,要及时申请,说明原因,并登记于《签到本》工作时间为半天。
2、每日工作例会:
每天20点开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主要说明今日预定,昨日工作中的一些存在的问题等,并学一些粤语。
3、指名程序:
客人进房后,各位公关要准备指名,由经理安排,公关按身高顺序进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部人员进房之后,打招呼,说“晚上好”“请多多关照”之后经理会说“大家好吗”回答“超好”然后由客人指名,在此之前已安排好酒水。
4、营业时间内公关们休息制度:
原上是在靠门一外沙发休息,注意形象,注意卫生。在大厅没客人,客人不需要卡拉OK时,可使用卡拉OK,并保持音量低于正常使用状态。
5、卫生制度:
于每日营业之前,做卫生清洁工作。各个房间、大厅的桌面、地面于净。物品摆放于桌面左上角,依次为:第一排:纸巾、酒水牌、烟灰缸两个;
第二排:点唱本、便签、铅笔。大厅吧台内的物品摆放,请参照现行标准。当日垃圾须在营业结束后处理。更衣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迎宾制度:
咨客台保持一个人在位,客人来时第一时间按门铃,并打招呼:“晚上好”“欢迎光临”
7、广告宣传派发制度:
每天两名,场地待定,时间为18:30――20:00
广告宣传与考勤排班由小惠执行。
8、卡拉OK比赛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每月第一个星期四的19点比赛开始。第一名奖励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
9、集体活动制度:
为了丰富业余生活,融洽内部关系,每月至少一次集体活动。形式不限,集思广益。
以上事项从即日起执行。有不到这处,还请各位多提意见。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实现我们成为一流CLUB的原望。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6篇
塔河县十八站医院职工上班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职工因公、因私、因病离岗外出者,要遵守职工考勤制度,必须填写《医院考勤制度审批表》;
2、请病假门诊治疗的职工,需提供诊断书和辅助检查票据,提供不了的算事假;
请病假住院治疗的职工,提供住院的相关材料,住院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要在家继续休养的,算病假。
3、特殊时期,因事需要请假的职工,必须向主管领导和院长请假,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无权给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和奖金;
病假期间给予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享受奖金,特殊疾病请长期病假的,超过一月的,由院部承担病假工资;
5、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在与工作不相抵触的情况下,按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丧假:(1)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伤亡的,给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丧亡的,给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执行;
6、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
除扣除当日工资外,按日薪的两倍给予处罚,不享受奖金;
休假期满,逾期不上班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7、无故不请假、请假未给予准假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予以除名处理,将人事关系转到人事部门;
8、以住院、休病假、开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到外单位试用、办理调动事宜或经商者,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普通职工请假1—3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请销假,同时将请假条报到院办。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领导请销假;
请假超过7天以上的,书面说明请假原因,在不影响开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且到塔河县卫生局及主管副县长办公室签字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时,必须向分管院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销假。
3、职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须向分管领导以口头形式请假;
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领导说明。如没得到允许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职工请假离开十八站林业局者,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1、请假时按规定的各级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院办备案登记,销假时也必须向规定的各级领导销假签字并到院办存档;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请假期限返回时,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续假,销假时填写续假事由、续假期限;
3、职工请假除特殊情况以外,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各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院部将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室考评和年终个人奖金考评;
此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执行。原《医院职工考勤制度》及《补充规定》于20XX年1月10日废止。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7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
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无故不上班者;
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
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
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
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
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
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
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
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
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
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
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9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
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无故不上班者;
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
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
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
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
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
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
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
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
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
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
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0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
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无故不上班者;
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
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
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
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
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
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
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
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
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
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
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
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并在本局上班的全体工作人员(外借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员必须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实填写出勤登记表,严禁弄虚作假或委托他人代签,如有发现一律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一倍的分数。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出差或下乡时应在公告栏中说明,并告知办公室,允许事后在考勤登记表中补签。经局长批准的加班时间可折抵事假时间,月度内调用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产假等),每缺勤半天扣分(分值另行决定)。
三、考勤记录
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收集汇总,按“日记、周清、月公布、季兑现”的要求做好工作,加减分栏目应载明情况,考勤记录统一整理成册后报考勤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四、考核效用
按照本局《局机关效能考核办法》的要求,工作人员的考勤是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终考核评先进的一项重要依据。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
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
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实行弹性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上班:年级组长、班主任、早读辅导教师负责检查的人员9:10时,其它无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体教师按第一节上课时间到岗。坚持课前2分钟等课制。
3、下班: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下午第八节课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行政工勤人员按正常教学时间下班。
4、周一升国旗全体教职员工按规定时间参加升旗仪式。
5、各处室、年级组长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定期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 、晋升核定每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校领导经常抽查教职工坐班情况,若各处室、年级组长上报的考勤结果与学校考勤情况不相符,处室领导、年级组长将负全部责任。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超过一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
如遇急病(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及时补假销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处室、年级组长审批;
一天的由教务处审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丧假、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会等要做好考勤,迟到、早退按办公考勤要求对待,学校和上级组织举行的**、公益活动、集体教育教研或其它社会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统计,月底报教务处汇总。
2、考勤结果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与每月津贴挂钩。
3、以往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5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
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无故不上班者;
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
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
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
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
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
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
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
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
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
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
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
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7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三、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界定
员工**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10元划入水果基金: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
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
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请假制度
1、假别: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六、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
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
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七、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八、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十、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一、员工因**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8篇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
旷课每节扣10分;
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第19篇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