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关于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建设建议【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小作坊关系大民生”。食品小作坊虽“小”,却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关乎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然而,食品小作坊以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特点,一直是全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政府监管的难点和痛点。
近年来,针对食品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国各地均在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其中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已经成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x、x、x等地先行先试,用大量成功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是行之有效的。近期,我省也就食品小作坊加工示范区建设开始进行部署。
因此,根据我市实际,在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现就我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 优化顶层设计,科学推进示范区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监管”的原则,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分类指导。一是高位统筹推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负责统筹辖区集中加工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各级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市食安办负责全市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示范区建设投资单位或协会、合作社等社团组织及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二是科学编制规划。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要求,科学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建设规划(2020—2022年),规划内的示范区纳入重点项目保障范围。要摸清底数,分类管理,引导分散加工、环境脏乱、专业基础低、管理粗放的小作坊加快进驻示范区。注重盘活存量资产,利用空闲土地、厂房、仓库等设施进行改造,深入挖掘资源潜能。积极改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地示范区建设要突出各自特色,避免建设趋同,做到优势互补。三是细化目标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2020至2022年,城区板块根据分散的、品种相同或相近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用地、用房需求,重点在xx、xx、xx、xx区等统一规划建设4个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产业园,可率先在xx区建设豆制品集中加工示范区;
各县(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的集中加工示范区。城区板块进驻示范区的小作坊数占总数的比例达60%以上,促使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检合格率不断提高,产业加快升级。
2、 鼓励社会参与,多方助力示范区建设。
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收益”的原则,鼓励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共同推进集中加工示范区建设。一是突出企业为主。拓宽园区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园区建设,优先发展龙头带动模式和股份联合模式。龙头带动模式以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按照“公司+小作坊”的模式,由龙头企业建设工业厂房,为豆制品小作坊提供生产场地、检测设备、技术支撑、管理服务、品牌包装,各小作坊按照企业的生产管理规范进行独立生产;
股份联合模式突出以商引商,积极招募多方企业投资入股,以资本、产权为纽带,按照股份合作的方式,抱拳生产,增强实力,实行工业化生产。同时还可尝试企业资本为主、政府和集体提供厂房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建。二是加大政策扶持。通过税收减免、以奖代补、人才培养等政策扶持园区及入驻企业为缓解园区运营成本过高的压力。重点做好产业园和加工基地布局规划、环保、燃气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等工作,集中加工示范区由企业投资建设的,政府配套出台场地租赁补贴政策,给予入园企业房租减免优惠。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交易市场优先安排经认定的集中加工示范区租赁专区专位销售产品。三是优化部门服务。在硬件建设方面,在园区选址、布局设计、无(低)息贷款及担保、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惠民服务,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在证照办理方面,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开辟示范区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资格审查绿色通道,帮助小作坊经营者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在市场准入方面,各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在园区食品入场交易的专柜设置、品牌推荐、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三、对标先发先进,高质推进示范区建设。
借鉴x、x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xx实际,严格制定我市示范区建设标准。一是完善资源配套。统一规划配套围墙、水、电、气、暖、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亩;
配套建设原料储存区、食品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库区,提供产品质量检测、产品研发、信息物流、金融法律等服务平台;
生产工作区内的加工区、仓储区、配送区和检验区等各功能区域应当有明显划分,并采取有效的分离或分隔措施。生活区应当与生产工作区保持有效分隔,防止各区域间交叉污染。对生产车间进行透明化设计,鼓励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及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培养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管理队伍,对园区内生产经营实行统一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负责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检验。集中加工园区实行“五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实行索证索票、专簿管理;
统一工艺流程,定期开展自查,防范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
统一标签标识,鼓励产品预包装销售,使用“一票通”票据,加强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统一产品检验,严格落实检验制度;
统一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业务能力、技术水平。三是打造特色品牌。要严格质量标准,纳入示范区的食品品种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品准入目录要求,品种相同或相近;
食品安全达到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积极打造产业品牌优势,坚持“一个园区就是一个品牌”,把品牌建设作为食品加工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研究和实施示范区名优产品的开发、营销、宣传计划,引导一些有特色、老牌子、老口味的小作坊入驻园区。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扩大产品知名度,狠抓营销队伍建设,扩大园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更好更快的了解市场动向,适应市场,谋求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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