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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委政法委 2021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直各政法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条不紊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统筹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印发了《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过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研究,并发市直各政法机关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后形成。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是我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及成员的 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开展。
市直政法各单位按照《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相应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并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市直政法各单位相继召开专门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迅速制定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二〕加强工作督导。2021 年 7 月至 10 月期间,市委政法委组织专班前往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结合重点政法工作督查,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办。10 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单位及各县市区,召开政法单位法治改革及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座谈会,会上各地各单位汇报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
〔三〕强化亮点宣传。结合教育整顿、法治宣传等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常态化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通过市长安网、等媒介,宣传各级政法单位营商环境亮点工作信息。
〔四〕加强案件协调。为促进重点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市委政法委协调督办了 XXX"金 XX 工程"案、"9.2XX 山"案、"XXX 民 X 家园"等涉企案件,屡次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召开工作研讨会,推动此类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市法院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
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与效劳经济发展统一,严厉打击针对企业、企业家实施的敲诈勒索、讨债、非法拘禁以及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挠施工等犯罪活动,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
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全面保护营商主体权益。坚持"司法护权、鼓励创新"原则,加大对涉民营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力度,从源头化解矛盾。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压缩办案时间,依法保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与人身权。2021 年 1 至 11月,全市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 X 件,审结案件数量同比增长X%。
立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标准执行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慢、乱执行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三项清理"、终本案件实地督查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标准性进一步加强,着力推动新时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 11 月底,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 X%,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 100%。
〔二〕市检察院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审慎稳妥理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涉市场主体羁押必要性审查 X 人,全部改变强制措施,如市检察院办理的舒某某等 3 人串通投标案,在侦查机关移送起诉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 3 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清理涉案财物数量 X 件,做到案结财物清。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案件 X 件,其中 XX 县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侦查机关纠正违反法定程序的扣押行为。
开展公益诉讼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1-9 月,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 X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 X 件,提起诉讼 X 件。公益诉讼部门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提升办案质效,XXX 检察院办理的辖区内服装类工业园区消防平安隐患公益诉讼案,通过听证和会议催促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催促各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该案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三〕市公安局
强化民警驻企效劳。今年初,副市长、公安局长 XX 同志就主持召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全市公安机关 846 名民警联系效劳 1459家工程企业,实行"一企一警",建立警企联系档案,落实"五个一"。
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 7 个报警效劳台均设立了"侵企案件报警求助效劳中心",并悬挂统一规格的铜牌,对企业的报案、求助、申诉,第一时间依法受理,快速分办处理。同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压缩办案、办事时间,做到快办快结。
提升涉企行政效劳质效。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对特种行业审批、户籍业务、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平安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保安员证核发、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银行业营业场所、金库平安防范设施建设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平安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平安审核时限由 20 日缩短为 5 个工作日。
〔四〕市司法局 加强制度清理。XX 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
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方案》。印发《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行政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体、清理标准和清理方法,指导部门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完成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编制,共计列入依申请及公共效劳事项 115 项。
市县联动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XX 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评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办结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分和行政强制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办案、办事,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推进惠企公共法律效劳政策落实落地。市司法局深入市 XX区、XX 区、XX 区园区企业,征求对公共法律效劳的需求,介绍了涉企公共法律效劳产品,指导使用企业法治体检线上效劳功能,向园区企业发放 XX 市公共法律效劳进园区进企业效劳指南、宣传海报数千份,进一步推介宣传了涉企公共法律效劳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系统各单位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平衡,极少数单位没有做到责任上肩,任务落地,措施落实。二是政法单位之间工
作合力不强,工作成效没有做到最大化。三是机制创新、信息化深度应用、执法标准化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2 年工作打算 通过政法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四看四比",聚力"三资一促",弘扬"店小二"精神,大力发扬"马上就办、精准精细、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坚决摒弃"差不多、也还好"等落后思想,大力整治"虚、懒、散、推、拖"等不良风气,凝聚全市广阔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激发创先争优劲头,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看社会治安环境,比涉企案件发案的多少。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司法执法职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治安环境。依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查快处针对企业家的成心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依法治理非法采砂采石、严治超载超限,加大食药环等案件的侦办力度,净化市场运营环境。
看司法执法成效,比涉企执法对生产经营影响的大小。公安机关严格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有力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活动。检察机关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
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把一般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审判机关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看法治效劳质量,比涉企评价满意度的好坏。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和职工双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驰而不息推动整个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效劳,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作出积极奉献。
看法治风险管控,比涉企负面问题有无。引导干警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兜牢底线、管控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债务化解、平安稳定、舆情风险等领域细致摸排风险点,精准消除涉企风险隐患,促进孝感经济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 [ 是非 ] 1.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是非 ] 2. 中小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社会信用,增强社会责任,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是非 ] 3. 所有市场行业和领域以及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正确答案:错
A 对 B 错 [ [ 是非 ] 4.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正确答案:错
A 对 B 错
[ [ 是非 ] 5. 征收、征用中小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拆迁其经营场所、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是非 ] 6.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外资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创建的综合或者专业孵化器,经省级司法机关认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错
A 对 B 错 [ [ 是非 ] 7. 盈利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不得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正确答案:错
A 对 B 错 [ [ 是非 ] 8.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是非 ] 9.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是非 ] 10. 行政机关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以及投诉人、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对
A 对 B 错 [ [ 单选 ] 11.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
)、全面和共同参与的原则。
正确答案:A A
A 平等 B 互利 C 制衡 D 稳定 [ [ 单选 ] 12. 行政机关对于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在(
)日内核实、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人、举报人。
正确答案:B B
A 五十
B 六十 C 九十 D 半年 [ [ 单选 ] 13.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认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
)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建议。
正确答案:D D
A 公安机关 B 行业协会 C 检察机关 D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单选 ] 14. 禁止通过(
)、恐吓、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来解决涉企经济纠纷。
正确答案:A A
A 威胁 B 诉讼 C 投诉 D 检举 [ [ 单选 ] 15. 国内贸易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
)、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
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正确答案:C C
A 复杂 B 单一 C 多元 D 递进 [ [ 单选 ] 16. 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
)”,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正确答案:B B
A 引进来 B 走出去 C 大融合 D 多渠道 [ [ 单选 ] 17.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于(
。
)年印发。
正确答案:C C
A 2015 B 2017 C 2018 D 2019
[ [ 单选 ] 18.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抓住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责这个关键,把“(
)”改革建设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正确答案:A A
A 数字政府 B 阳光政府 C 便民政府 D 权威政府 [ [ 单选 ] 19. 加快推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事项,实现不动产信息和权属信息在登簿后可即时查询使 用;大幅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B B
A 3 B 5 C 10 D 15 [ [ 单选 ] 20. 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着力解决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
)”和
“难点”问题,推动行政办事从以政府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
正确答案:A A
A 堵点 B 显点 C 突点 D 重点 [ [ 单选 ] 21.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A 5 B 7 C 10 D 15 [ [ 单选 ] 22. 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大幅压减办理时限,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A
A 3 B 5 C 7 D 10
[ [ 单选 ] 23.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
)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D D
A 3 B 5 C 10 D 15 [ [ 单选 ] 24. 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将核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期限压减至(
)个工作日以内。
正确答案:A A
A 2 B 3 C 5 D 7 [ [ 单选 ] 25.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我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每(
)发布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报告,推动解决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电力获取、税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同执行、跨境贸易等领域突出问题。
正确答案:C C
A 月
B 季度 C 年 D 两年 [ [ 多选 ] 26. 符合国家和本省政策规定的下列中小企业,在税、费政策规定的期限内享受税、费优惠:
正确答案:
ABCD
A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B 当年吸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C 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D 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多选 ] 27.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等方面。
正确答案:
AB
A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B 服务体系建设 C 品牌体系建设 D 宣传体系建设 [ [ 多选 ] 28. 中小企业获得(
)、(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正确答案:
ABC
A 驰名商标 B 国家和省名牌称号 C 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 D 当地民众好评 [ [ 多选 ] 29. 行政机关不得有下列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CD
A 违法罚款,或者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 违法没收财物,或者没收财物不出具法定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单据 C 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无法定事由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D 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 [ 多选 ] 30. 到 到 0 2020 年,基本形成(
)、(
)、(
)、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正确答案:ABC
A 规则健全 B 统一开放 C 竞争有序 D 平等和谐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 [ 是非 ] 1.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A)
A 对 B 错 [ [ 是非 ] 2. 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企业收费或者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B)
A 对 B 错 [ [ 是非 ] 3.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A)
A 对 B 错 [ [ 单选 ] 4.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A A
)、全面和共同参与的原则。
A 平等 B 互利 C 制衡 D 稳定
[ [ 单选 ] 5. 禁止通过(A A
)、恐吓、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来解决涉企经济纠纷。
A 威胁 B 诉讼 C 投诉 D 检举 [ [ 单选 ] 6.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于(C C
)年印发。
A 2015 B 2017 C 2018 D 2019 [ [ 单选 ] 7.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
A A )个工作日以内。
A 5 B 7 C 10 D 15
[ [ 单选 ] 8.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
D D )个工作日。
A 3 B 5 C 10 D 15 [ [ 多选 ] 9. 符合国家和本省政策规定的下列中小企业,在税、费政策规定的期限内享受税、费优惠:
(ABCD)
A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B 当年吸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C 符合国家、省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D 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 [ 多选 ] 10. 中小企业获得(
A A )、(
B B )、(C C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A 驰名商标 B 国家和省名牌称号 C 专利奖项的产品和项目 D 当地民众好评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委政法委 2021 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直各政法单位依照相关要求有条不紊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统筹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印发了《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过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研究,并且发市直各政法机关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后形成。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是我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及成员的 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开展。
市直政法各单位依照《XX 市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接合自身职能,相应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并且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市直政法各单位相继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
境相关要求,迅速制定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二)加强工作督导。2021 年 7 月至 10 月期间,市委政法委组织专班前往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接合重点政法工作督查,加强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办。10 月,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单位及各县市区,召开政法单位法治改革及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座谈会,会上各地各单位汇报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步工作。
(三)强化亮点宣传。接合教育整顿、法治宣传等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常态化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经过市长安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各级政法单位营商环境亮点工作信息。
(四)加强案件协调。为促进重点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市委政法委协调督办了 XXX"金 XX 项目"案、"9.2XX 山"案、"XXX 民 X 家园"等涉企案件,多次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召开工作研讨会,推动此类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事件顺利化解。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市法院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与服务经济发展统一,严厉打击针关于企业、企业家实施的敲诈勒索、
暴戾讨债、非法拘禁以及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挠施工等犯罪活动,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
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全面保护营商主体权益。坚持"司法护权、鼓励创新"原则,加大关于涉民营经济主体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力度,从源头化解矛盾。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压缩办案时间,依法保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与人身权。2021 年 1 至 11 月,全市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 X 件,审结案件数量同比增长 X%。
立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矩执行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慢、乱执行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提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三项清理"、终本案件实地督查工作,确保执行工作规矩性进一步加强,着力推动新时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 11 月底,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 X%,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 100%。
(二)市检察院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审慎稳妥观念,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观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开展涉市场主体羁押必要性审查 X人,全部改变强制措施,如市检察院办理的舒某某等 3 人串通投标案,在侦查机关移送起诉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 3 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1-9 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清理涉案财物数量 X 件,做到案结财物清。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案件 X 件,其中 XX 县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侦查机关纠正违犯法定程序的扣押行为。
开展公益诉讼保证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1-9 月,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 X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 X 件,提起诉讼 X 件。公益诉讼部门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且举,提升办案质效,XXX 检察院办理的辖区内服装类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经过听证和会议敦促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敦促各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该案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三)市公安局 强化民警驻企服务。今年初,副市长、公安局长 XX 同志就主持召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全市公安机关 846 名民警联系服务 1459 家项目企业,实行"一企一警",建立警企联系档案,落实"五个一"。
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 7 个报警服务台均设立了"侵企案件报警求助服务中心",并且悬挂统一规格的铜牌,关于企业的报案、求助、申诉,第一时间依法受理,快速分办处理。同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压缩办案、
办事时间,做到快办快结。
提升涉企行政服务质效。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关于特种行业审批、户籍业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实行告知许诺制。将保安员证核发、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银行业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由 20 日缩短为 5 个工作日。
(四)市司法局 加强制度清理。XX 市司法局接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顿,针关于前期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顿整改方案》。印发《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行政规矩性文件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主体、清理标准和清理方法,指导部门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完成第一批表明事项告知许诺制事项清单编制,共计列入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 115 项。
市县联动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XX 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评查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办结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关于发现的问题即时纠正,关于违法违纪办案、办事,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推进惠企公共法律服务政策落实落地。市司法局深入市XX 区、XX 区、XX 区园区企业,征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介绍了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使用企业法治体检线上服务功能,向园区企业发放 XX 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指南、宣传海报数千份,进一步推介宣传了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系统各单位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平衡,极少数单位没有做到责任上肩,任务落地,措施落实。二是政法单位之间工作合力不强,工作成效没有做到最大化。三是机制创新、信息化深度应用、执法规矩化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2 年工作打算 经过政法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四看四比",聚力"三资一促",弘扬"店小二"精神,大举发扬"马上就办、精准精细、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坚决摒弃"差不多、也还好"等落后思想,大举整顿"虚、懒、散、推、拖"等不良风气,凝聚全市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激发创先争优劲头,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看社会治安环境,比涉企案件发案的多少。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司法执法职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治安环境。依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查快处针关于企业家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依法
治理非法采砂采石、严治超载超限,加大食药环等案件的侦办力度,净化市场运营环境。
看司法执法成效,比涉企执法关于生产经营影响的大小。公安机关严格把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关于企业财产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有力保证企业合法经营活动。检察机关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者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把一般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审判机关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限保护平等,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关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看法治服务质量,比涉企评判满意度的好坏。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加强关于市场主体和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导致企业和职工双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共通创造和维持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驰而不息推动整个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导致干警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作出积极贡献。
看法治风险管控,比涉企负面问题有无。导致干警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兜牢底线、管控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债务化解、安全稳定、舆情风险等领域细致摸排风险点,精准消除涉企
风险隐患,促进孝感经济发展大局和谐稳定。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662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 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 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 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 环境。
一、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本现状 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 断优化政务、市场、社会和法制等环境,通过体制机 制创新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
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取消下放与投资创业、就业创 新、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 事项。在 2014
年全面取消省级政府部门 224 项非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5
年江苏省分两批 再取消下放 81 项审批事项。自新一轮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启动以来,江苏累计取消下放 587 项,提前 完成本届政府取消下放 1/3
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 标。在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 区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二是深入推进涉 企收费清理。清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保 持全国领先,制定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 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两个清单。自 2015
年起, 江苏对小微企业减免 5 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停征和 免征 5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涉 及全省约 80 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 40 亿元。三是 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 服务体系。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 2015
年初开始运行,全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政府 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逐步向乡镇、村 延伸。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行政审批 整体提速。
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体登记、出资、住所、经营范围 等限制实行多要素放宽,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 制,实施“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 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系统。二是严格规 范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加强对食品药 品安全、农资生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 的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 展环境。在全国首家开发了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在 宿迁市启动试点运行。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 约束。在全国率先打造省市两级“三库一平台",包 括社会法人、自然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统 一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构建起标准更严、覆 盖范围更广的“黑名单"制度,将直接关系市场经济 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九类失信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 管理。
大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社会 安全感。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方面性打击整 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强装强卸、欺行霸 市等违法犯罪行为,把涉企报警求助事项作为一类 警情优先处置,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 用法律手段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15
年,全 省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9317 件,受理 8077 件,其中, 大量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 质监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化解。
一些地方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处罚、 行政补偿等多种手段,妥善处理了因行政瑕疵出现 的涉企行政投诉纠纷。加强对商事仲裁工作的联系 与指导。通过组建仲裁学会、召开仲裁座谈会、举办
• 研究报告
24 专题研讨会、强化对仲裁委员会换届指导等形式,指 导推动各仲裁委做好仲裁工作。2015
年,全省 13 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 7567 件,标的额 225.06 亿元。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首先,构建符 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了 《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江苏省创业投 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违法设置市场壁垒 等不符合经济运行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不予通 过。其次,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08 年,江苏 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 立了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化管理 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 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全省各地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发放行政执法终 端反馈卡、服务企业联系卡等方式,主动接受企业和 群众的监督。最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用 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 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把 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纳入法治创建和依法行 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零接触。有的地方开展 了以“平安企业、绿色企业、法治企业、和谐企业"为 主题的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从江苏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看,建设法治化营商 环境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 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 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 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 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争创江苏转型发展的新优 势,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 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
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 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 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 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 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 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 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 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尊 法守法。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江苏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 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商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 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 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 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 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 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 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过程缺 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 分彰显。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 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 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 等,亟须省级乃至国家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
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 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 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 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 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 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 不统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 高。各地审批事项数量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已取 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 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冗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 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 合称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 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
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 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 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 业过度保护现象。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
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 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
2016625面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商事主体的 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虽然江苏诚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缺乏刚性 制度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 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 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 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 然存在,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 众的利益。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市场执法 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 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及有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
有的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有的重实体、轻程序, 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执法 中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镇街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客 商提供政务服务,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无权 监管,但又承担着属地责任,权责不对应,导致大量 市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三是企业负担仍然 过重。目前,江苏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减少 收费项目,企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但企业在政府性 基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有企业反 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行捆绑式参 保缴费,且单位需承担的缴费比例高,加大了企业生 产经营成本。
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首先,社会组织的作用 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 管理缺少固定渠道,没有有效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 组织“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体制机制。社会 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不足。对 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督不够,多数社会组织职能单 一,不少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 政策以及行业争端协调等缺乏社会组织的有序参 与。其次,商事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除 了有关法律对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 法,以及价格决策、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等领域的商 事主体参与有原则性要求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涉及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商事主体参与度低, 形式化明显,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脱节。最后,区域 管理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江苏在区域一体化 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没有形成资源要素 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 共事务管理机制。区域发展中投资与贸易、资源配 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发展规划等 公共问题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冲突,影响 了区域和谐发展。
三、加快建设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营造公平自由快捷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化 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和建议:
完善营商地方立法,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营商 制度体系。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是促进市场主体守 法经营、依靠规则和法律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针对当前营商环境立法滞后、缺乏整体制度设计的 状况,建议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 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一是抓紧制定 《江苏省开发园区条例》。目前,开发区已成为江苏 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外商投资的 密集区,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统一、管理权限不明 确等问题。建议加快《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调研修改进程,将经济技术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各类园区纳入 《条例》调整范围,明确开发园区的法律地位、管理 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二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保护和管理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自主创 新的动力之一。建议加快制定一部覆盖知识产权各 个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激 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 权的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规定,加快形成符合省情 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抓紧制定《江 苏省促进诚信建设条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已成 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诚信建设是营商环境建设 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政府及各类主体 在诚信建设中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强化对守信者 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行 为规范。四是抓紧制定《江苏省互联网安全保护条 例》。顺应“互联网 + "的发展趋势,基于互联网等 方式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快速发展,建 议加快网络安全保护立法,建立网络安全基础性制 度,推动落实网络有关实名制度,强化商业网站管
• 研究报告
26 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对网络虚拟人口、 虚拟社区和网上重点人员、组织的实时动态管控。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和持续保持有效的政 府治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促 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法治化营 商环境的根本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目前 经济社会领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因 此,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 级间的关系,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压减和规范行政审 批事项。江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 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项目多、手续繁、收费高"等 问题。必须继续着力清理涉及实体经济、民间投资 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各 类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特别是与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 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目录管理 制度,明确审批项目的构成要素,并从事项名称,实 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等构成要素入手全面深入 推进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理顺行政审批流程, 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监督制度,加强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提升政府 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政府服务,提供充裕的公共产 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 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以提高政务透 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 管理服务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初探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十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人法治轨道”。2015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到2020 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文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从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方面,提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法治化 营商环境 具体路径
一、关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近些年来引入对企业活动的一种综合影响因素评价体系,营商环境也就是商业经营的环境,指商业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因素的综合,体现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竞争实力,是该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重要依托。但时至今日学界并未对其进行统一的概念界定。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直接对其概念作出界定,例如倪鹏飞认为营商环境是市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服务、司法、行政等软环境的综合体[a] oo ua};有的学者则是侧重分析了营商环境的影响因素。国外学界对于营商环境概念的研究成果比较成熟,美国学者罗伯特·B·斯托伯则提出了一国营商环境的“等级尺度法”,他
从投资自由度、外商持股的比例、对外商的管理程度、当地资金的供应能力等八个方面来评估营商环境。尽管国内外众多学者关于营商环境的定义有所差异,但都认为其是制约经济建设重要的客观条件,且政府在一国或一区域的营商环境打造中占着主导性地位。综上所述,营商环境作为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活动发展的外部环境,必然需要软硬环境相辅相成。所以,本文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及基础设施环境等综合社会因素的集合体,是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下形成的国际及地区经济软实力。
第一次将法治化和营商环境两大概念在我国的官方文件中一并提出,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即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这不是法治化与营商环境的简单相加,而是一次创新性理念的提出。有学者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并非完全的统一,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属于一种广义上在法治的框架下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法治化是指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都应体现一种法治精神和理念。我国学者沈云樵认为,营商环境法治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营商环境的科学规划和科学立法、营商环境的权利保障体系、营商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备性及建立与营商环境相配套的争议解决机制。由此我们可以将营商环境法治化界定为:在政府主导下,以立法、执法以及司法为具体路径,对商事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市场竞争、政务服务、法治建设、生态保障、和谐劳资以及激励创新等相关环境因素进行构建的行为。
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平等性。平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特征之一,即在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中,各经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要依法平等的保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时同等受法律保护。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都特别关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旨在明确以“平等保护”为重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举措。二是公正性。即将公平公开的原则贯穿营商环境的始终。立法应确立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执法、司法须坚持权利平等和执
法、司法公正,有效预防腐败,并积极建构制约腐败、体现公平公正的多种程序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然离不开公平公正的规则方式。要想让经济主体树立信心,经济秩序得以维护,就必须要构建出公平公正的机制。三是守法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已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经济交往主体法治信仰和遵法观念的全面树立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不仅需要各类经济交往主体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而且还需要各类管理者、监管机构都要树立遵法守序观念。国家机关、各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司法、检察、监察及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塑造地区竞争优势。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全国各地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升、生产总值的提高在不断打造适应商企发展的社会环境。现实表明营商环境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沿海省份在经济建设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可以吸引外来投资者的投资经营,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本地区的商企外流,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营商环境越好,其地区市场活动也越频繁、经营效率也会越高,从而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具备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地区经济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区域竞争新优势。
(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从高投入、高耗能模式向通过技术进步、科技研发、创新管理实现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型模式转变,由此实现地区的经济转型升级显得尤为必要。而作为经济转型升级所必需的高新技术、高知识劳动力、大量的资金投入等综合生产要素的集合正是营商环境所包含的几大方面。当前全国各地区为适应环保攻坚战、人才争夺战等地区竞争,所创造的全方面的积极政策在根本上是为了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实现地区产业层次和水平从低端到高端的转变,从而达到区域经济升级的最终目的。
(三)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释放市场活力。处在创业期及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面临开拓市场、寻找订单、支付劳动力薪资方面的资金支出,若同时还要面临土地租金、地方税费、行政审批支出的沉重负担,对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营商环境构建的框架下,政务环境的改善可以尽可能地缓解企业的社会压力,在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也可以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性,提升商企的积极性,释放制度生产力,形成新的发展形态。
(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业热情的源泉。法治环境是创新的外在引导,可以整合并优化创新因素的配置,保障所有创新主体的权益;市场环境是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市场可以提供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并根据供给以价格方式对其进行调整,为创新提供导向;人才环境是创新的根本,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增强创新能力的基础。创新人才的聚集对区域性创新能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创新人才也是创业者的主力军,推崇创新创业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于当地的经济建设是一种无形的竞争力。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我们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
(一)坚持科学立法,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立法,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及过程的总称。立法是第一个环节,是法治过程的起点和法治工作的前提。要实现自主、平等、诚信、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不可或缺。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世贸规则接轨,对现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以法律制度来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秩序以及政府的宏观调控,积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同时,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格依照程序,逐步制定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避免重数量、轻质量和形式主义的立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2015 年《立法法》
修改,全国设区的市取得了部分立法权,湖南省 14 个设区的市全部享有部分立法权,要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及时修订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文件。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权力下放的同时,要做好对下放权力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进行精心指导,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培训,确保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严格执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体现了从政治生态与商业生态有机联系的角度,统筹谋划整体优化执政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性思维,对于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温床,推动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和透明、法治、公正、高效的商业生态。要将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必须严格遵循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等法治政府原则,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优化宏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变管理为服务,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庸懒散、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现象。
(三)坚持公正司法,构 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体系。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公正司法既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也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要坚持司法公正,平等保护内资与外资、本地与外地、公有与非公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坚持司法办案高质高效;落实错案责
任追究制度,打击侥幸投机心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庭审人民参与率;对于贪污受贿等违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不断加大侦查力度,保障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利益,重大案件处理进度网上公示。另一方面,要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环节,司法机关对民营经济相关案件可以建立“绿色通道”, 加快改革步伐,简化执行程序,明确立案程序和手续,提高立案速度,快审、快判,生效判决及时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胜诉方损失,积极发挥审判的实效。
(四)坚持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还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守法反映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宪法和法律的认知和态度。一个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守法行为密切相关。一方面,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我们党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守法者。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就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带头守法、依法执政,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才能做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直接关系法治化营商建设的进程和实现程度,也关系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培育。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精神,对其他公职人员和全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精神。要带头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的法治能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高度自觉和基本素养。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权履职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和徇私枉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引导公民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和氛围。我国虽然营商环境较前几年有的很大的改善,但是“黄赌毒”尚未彻底清除,生产不健康食品、污染环境、毁坏资源等行为,“信访不信法”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全民守法,就是要引导群众学会和习惯在理性和法治
轨道内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共同营造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发言
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负责、高效部署、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学习教育有声有色,开门纳谏氛围初步形成,研讨检视逐步深化,涉企案件加快办理,务实举措初步见效。当前,大讨论活动已进入攻坚 “ 破冰 ” 的关键阶段,各级政法机关和督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和重点解决以下 “ 五个突出问题 ” 。
要破解 “ 压力传导不到位 ” 问题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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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传导至每一位干警,要清醒认识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到我区营商环境不佳与法治环境不优有重要关系,要真正认识到法治环境的优化与每一名政法干警的履职办案有直接关系。
—— 要进一步强化 “ 盟市统筹 ”。
。各盟市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政法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从学习进度、检视情况、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度督促,推动各单位找准自身问题,促进整改提升。
—— 要进一步强化 “ 条线指导 ”。
。上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制度支撑,从“条线”上一级一级压实责任,统筹带动基层单位一起上、同步走,切实解决深层次系统性问题。
要破解 “ 理念转变不明显 ” 问题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在学习中树立正确执法司法理念。
—— 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紧紧围绕《学习读本》,深入开展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和典型案例教育,坚持“三个摆进去”,深刻研讨检视,转变思想观念,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践行学习教育成果。
—— 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彭小晋、郭力中等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和警示意义,从理方法、措施等方面全面检视、举一反三。坚持以案为鉴、强化法律监督。
—— 切实转变角色定位。广大干警要树立既是执法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的理念,平等对话企业和群众,主动接受监督,与当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要破解 “ 研讨检视不深刻 ” 问题 研讨检视是大讨论活动深化认识、动真碰硬、排查整治的关键环节。全区各级政法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思想根子问题作为治本之策抓紧抓实。
—— 发挥 “ 关键少数 ”。
作用。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提
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头克服认识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既挂帅又出征,既作部署又抓落实,切实推动研讨检视深入开展。
—— 坚持问题导向。要树立“看不到问题本身就是问题”的观念,既要对标“九个是否”,也要做好拓展延伸,确保检视问题契合本职、符合实际,杜绝“自查不存在问题”的现象。—— 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对研讨检视、整改提升环节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固化为制度成果,确保大讨论活动立竿见影,抓源治本。
要破解 “ 市场主体参与不深 ” 问题 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开门纳谏主动性,紧盯企业需求开展研讨检视和整改提升,确保大讨论活动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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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更加主动的行动,与工商联携手,引导企业充分参与,理直气壮提意见、提诉求,形成政企合力。
—— 拓展征求意见广度深度。进一步延伸征求意见触角,查深找实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具体问题,做到综合施治、精准施策。—— 敢于直面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研究分析企业提出的意见,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期盼,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
—— 全过程接受监督评判。要通过开门纳谏促进整改提升,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要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评判。
要破解 “ 涉企案件办理不力 ” 问题 各级政法机关要将公正高效、善意文明、审慎谦抑的司法理念切
实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实打实解决实际问题。
—— 加快化解涉企信访案件。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对符合法律规定、合情合理的,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及时纠正,按照规定化解到位;对法律法规有原则要求的,要结合实际和具体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法律政策的,要及时给予回应,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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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要以典型案件通报的教训和经验为导向,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机械办案、“一刀切”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经营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加快清理长期“挂案”案件,对滞留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要从中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案件,为持续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提供示范,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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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案件查办、积案清理、信访化解等方面协同作战,协力推动案件办理。
各级政法机关要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前移预防关口,统筹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