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县纪委领导在全市纪检监察现场会上关于第一形态经验交流材料【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去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积极落实市纪委关于做好“八个一”的工作部署,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靶向治疗”。2022年至今年3月底,共处置问题线索X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人次,占比X%,同比增长X%。
一、切实用好谈话函询,信任警示一批干部。一是强化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制度,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采取集体研判,大胆使用谈话函询,特别是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7次,确定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X件,组织信任和关爱作用进一步显现。二是做实谈话函询各阶段工作。谈话前做足准备工作,因人而异制作谈话提纲,厘清谈话思路,明确谈话重点。谈话中注重把握“三个优先谈”和“三个不能谈”,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贯穿始终。谈话后认真审核研判,提出处理意见报审,并同步做好心理疏导或提醒诫勉。今年以来,通过谈话函询处置X人次,占四种处置方式的8.9%,其中谈话方式处置X人次,同比增加X%,函询X人次,同比增加X%。三是定期进行抽查复核。坚持“谁谈话函询谁跟踪抽查”的原则,将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谈话函询了结件作为重点,对谈话情况和函询说明进行抽查复核。截至目前,共抽查谈话函询件X件,有效防止了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等问题发生。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批评帮助一批干部。一是当好主责实施的助推手。突出“第一种形态”的基石作用,协助党委(党组)将“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同级党委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分工,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由党组织给予被谈话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X人次,同比增长X%。如:关于XX县第一中学无事由无通知报销差旅费和白条列支问题线索,拟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建议由XX县第一中学党委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当好党委决策的参谋者。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列席民主生活会这一监督方式,通过“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的方式强化全程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见筋、见骨、见真章。今年以来,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机构参加各单位(部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X次;
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批评进行帮助X次。三是当好成效运行的评判员。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同时,注重对党组织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督促其正确履职尽责。今年以来,运用通报批评、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限期整改等组织措施处理党组织X件次。如:关于对XX街道办事处孙某某越级上访工作处置不力的问题,对XX街道党工委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成XX街道党工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诫勉和批评教育处理。
三、树牢正确执纪导向,挽救教育一批干部。一是深化精准问责。主动靠前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通过谈话提醒、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方式予以处置,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X个,谈话提醒X人次,批评教育X人次。二是加大通报力度。充分运用“清风XX”微信公众号、XX电视台等媒体,通报一批值得镜鉴反思的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达到“通报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今年以来,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X期X起典型案例,涵盖营商环境、安保维稳、工作纪律、创建文明城市、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X个方面问题,涉及X人次。三是强化关爱回访。研究完善《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回访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除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外,将“因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问责的党员或监察对象”也纳入到回访教育的范畴,并坚持对症下药,量身定制“回访套餐”,真正让回访教育打开心结、走进内心、感化人心。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关爱回访X人次,其中80后年轻干部X人次。
四、旗帜鲜明容错纠错,激励支持一批干部。一是落地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认真对照《中共XX市XX县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个县分开来”要求,精准识别县分“失误”与“错误”、“为公”和“谋私”、“干事”与“误事”的三个关系,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今年以来实施容错纠错案件X件X人;
对反映县行政审批局内定刻章中标价问题线索,经查实该问题是经过集体研究,目的希望省委省政府尽快落实惠企政策,并不存在谋取私利行为,县纪委监委针对这一问题,使用“第一形态”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给敢于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二是持续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在全县印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充分运用公开通报、召开会议、书面函复等方式,及时为被诬告受害者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
对故意诬告陷害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今年以来,共澄清证明X件X人次,如:对刘某诬告陷害干扰破坏换届秩序问题,在全县印发通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对刘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在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做细做精“后半篇”文章。坚持“警示”与“提醒”同频,每年召开述职述廉会,有针对性地选择案发单位“一把手”现场述职述廉和接受质询评议,推动“以案为戒”常效;
坚持“剖析”与“整改”同步,定期梳理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察工作情况,向县委领导定制“廉情通报”,对出现系统性、县域性腐败问题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警示约谈或履责约谈,提升“以案促改”实效;
坚持“整治”与“建制”同向,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实施精准监督,推动靶向纠治,强化“以案促建”长效。今年以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X份;
针对教风教纪、编制管理等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督促县教体局、县编办等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尽管我县在综合运用“八个一”工作要求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对党组织追责问责不够到位、容错纠错典型案例不够多等问题,相比市纪委监委要求和兄弟县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先进经验,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八个一”工作要求,让问题处置更加高效、监督问责更加精准、工作导向更加鲜明,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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