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汇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公平和全覆盖,**公积金多措并举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自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市累计有995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830.5万元,其中:194户缴存者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7953万元,提取317人,金额81.09万元,有效帮助了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居住条件,实现“安居梦”,真正意义上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性、保障性和公平性。
一、制度逐步推进,分批分类覆盖,让缴存使用有章可循
一是出台实施细则开展试点。20**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将三类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类人员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缴存人享受同等公积金使用权利。二是纳入归集管理办法全面铺开。2021年,在省级没有出台归集管理办法的情况下,修订了《**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灵活就业自愿缴存人员范围,将未纳入单位统一缴存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员工纳入自愿缴存范围内,基本实现社会面全覆盖。三是制定业务指引规范操作。2022年结合缴存人需求和业务运行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者缴存提取转移业务指引》,分业务类型明确细化办理要件、操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自愿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等业务。
二、遵循自愿原则、政策灵活适用,让缴存使用符合需求
一是缴存范围广。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已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纳入单位统一缴存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员工等人员,有缴存意愿的,均可以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额灵活。自愿缴存者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收入,在规定的上下限之间灵活选择缴存基数和比例,不做过多限制。三是同等权益共享。自愿缴存者与单位在岗职工享有相同的公积金权益,在提取、贷款和管理上享受平等待遇。在符合**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条件时,具有同等的提取和贷款资格。自愿缴存者的公积金不仅可以享受年度结息权益,还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四是有停缴政策。自愿缴存者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状态发生改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疾病、离开**市就业等原因,在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停缴申请。自愿缴存者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停缴状态后,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五是退休、死亡销户提取。自愿缴存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通过社保部门批准退休、死亡等,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个人账户销户。
三、提供优质服务,强化部门联动,让缴存使用简便易行
一是主动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联系对接,请对口单位针对缴存需求信息设计统一的专门的社保证明,得到了自愿缴存者的一致称赞。二是实行银行自主扣缴。缴存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银行在每月约定扣款日自动从签约银行卡账户划扣相应金额,实现足不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自愿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同时开通对冲还贷功能,每月系统自动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相应资金冲还贷款本息,避免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服务,让缴存使用更有意愿
一是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线上线下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让灵活就业人员知道公积金“是什么”、“怎样缴”、“怎样用”,营造愿缴、想缴、能缴氛围。二是主动与到符合自愿缴存政策人员比较多的单位联系,上门开展相关政策宣讲,针对性地开展自愿缴存订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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