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以《*县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为依据,组织全镇上下积极行动,对标整改问题,改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创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各项考核。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创文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特成立*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其他负责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审批办主任程桢恒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月)。制定*镇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指标。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3月—4月)。按照202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问题排查阶段(5月—6月)。按照202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查找不足、列出清单、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全面迎检阶段(7月—10月)。全力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展现创建成果和文明风尚。
(五)年度总结阶段(11月—12月)。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全面对照检查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抓实问题整改,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健全机制
(一)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各村(居)、各办室及部门,要对照各项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到点、到人、到岗。
(二)健全考核评比机制。加大对各村(居)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排名,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优评选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范畴。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村(居)属地负责责任,落实批评约谈、追责问责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做到工作不达标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全镇上下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团结协作,集中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涵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工作,全镇上下要按照职责分工,严禁推诿扯皮,齐心协力围绕目标查漏补缺抓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宣传册、公开栏、宣传栏、村村响、微信群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责任追究。镇领导小组和督查办要加强督查考核,对创文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原则,严肃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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