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成立吗
中共新观乡中小学支部委员会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新观乡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蒲
俊
副组长:严
勇
王咸玉
成
员:沈克玉
黄
云
陈学彬
赵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拟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方案。
(二)组织指导学校党组织建设年工作,落实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促进党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建工作、评估、“争先创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四)接受党员群众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五)完成乡党委交办的有关党建方面其他的工作。
二0一四年九月
篇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成立吗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央适应党的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加强地方党委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地方党委建立健全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利于形成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体系,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和部署的落实;有利于促进党委对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的经常性研究,提高指导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党委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增强党建工作实效。目前,旗委已专门成立了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下一步的重点是按照上级关于对地方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职责任务、工作规划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抓紧抓好党建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切实把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抓思想政治建设。就是要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理论水平。要更加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重点抓好结合、转化这两个关键环节。要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要注重以学促思、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政治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就是要围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当前,要深入开展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调研,结合2007年度实绩考核结果,分析研究苏木乡镇和旗直单位领导班子状况,为进一步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打好基础。着眼于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在选干部、配班子上既考虑专业、能力结构上的合理性,又考虑个性特点、工作阅历上的互补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挥好每个领导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维护建立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科级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三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作用。当前,要以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开展“创新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和“双链双推”活动,充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要调整完善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两级班子的考核指标,从人口转移、生态保护、农牧民增收、发展集体经济、解决中小户脱贫等方面入手,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要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坚持苏木乡镇24小时便民服务,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坐班制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中心户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深化“双扩双创”、“六级联动、互助共建”、“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月等活动,在完善街道社区服务功能、扩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面等方面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城镇各领域党建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突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使这些单位基层党组织活跃起来,更加具有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四是抓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风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认真贯彻《全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通过结对帮扶、设岗定责等措施,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要完善机关党员与社区结对共建、与农村牧区定点帮扶等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要研究制定关心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和非公职党务工作者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有效机制。要继
续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五是抓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体制和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完善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强化事前防范。
(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这里要注意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协助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的机构,要在旗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谋全局、管宏观、抓大事,不代替党委有关部门的职能,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这条重要原则,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同时,要把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作为重点来抓。旗委已专门下发文件,对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理论宣传组、组织建设组和作风建设组,明确了各个组的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也要参照旗委的做法,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三)落实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工作任务。按照盟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本届期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完善相关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座谈会,分析问题,部署工作;综合组要密切关注全旗党建工作动态,及时向盟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办事机构之间的经常性联系,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内设办事机构要分别提出工作计划,于10月20日前报综合组。各级党组织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经常性联系,并将成立的组织机构报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
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中央、自治区和盟委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从各方面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专职副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职责,明确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责任,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要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和干部激励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办公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有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条件和平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和考评机制。要定期对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抓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探索加强对党建工作考评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并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把考核评价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此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乌鲁木齐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议事规则及办公室职责
一、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工作精神和市委的决议部署,安排全市党建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了解和掌握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坚持党的建设与政权建设相结合,坚持党建带群众组织建设、带经济社会组织建设,整合党的建设各方面资源,协调重要工作,统筹安排全市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听取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市委全委会通报落实情况。
4、做好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工作。
5、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议事规则
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或由组长委托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情况召集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和问题。根据会议的内容,可扩大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同志参加。每次会议的议题,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单位。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有关部门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准备。
2、有关部门提交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的重要文件,经讨论后如需市委下发,由领导小组成员审阅后按规定的程序报市委批准。
3、根据市委的部署或小组成员的建议,对一个时期内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重要问题,安排活动计划,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进行研究和落实。
4、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取代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需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的事项,经过讨论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予以办理。
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服务工作,包括会议的准备、会议纪要的编写,了解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2、根据市委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安排,承担或参加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3、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自身建设状况和党建工作状况的重要信息,根据需要向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按照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就党的建设领域中某些带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或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供领导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5、对区县党委、县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向市委汇报和向全委会通报的有关事宜。
6、承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区县党委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统筹协调、决策推动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篇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成立吗
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由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为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党建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兴仁中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伟明(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潘常林(党支部副书记、统战干士)
成
员:梁高明(宣传委员)
文凤需(纪检委员)
汪世富(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伟明兼任。
兴仁中学党支部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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