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最近,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科级干部中开展了____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省____编写的《____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参加了____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对____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收益匪浅,感想颇多。
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及时必要。一是我国正处在____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急需一批能够带领群众向四化进军,践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领军人,而产生领军人的方法和步骤就是这些政策法规规定的,因此有必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让领导干部进一步熟知,组工干部进一步精通,扩大一般干部的了解面;二是《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条例》自____年颁发以来,已经____年了,实践证明《条例》是科学适用的,我国现有的年轻干部,绝大部分是按照《条例》选拔任用的,这些同志中的绝大部分在____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展现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就我局____以后选拔任用的股所长和副主任科员总体情况来看也是很好的,他们年轻有文化,体壮有精力,工作踏实肯干,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公信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是虽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总得是好的,但是买官____、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干扰破坏《条例》贯彻实施的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大有发展之势,因此在这个时期,尤其是党的____召开之前,给那些不守规矩,贪谋私利的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以及那些不要脸皮、削尖脑袋买官跑官要官甚至拉票贿选者敲敲警钟是很有必要的。
二、《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条例》颁发后,随着实践的深入,____及____部以及省委和省____相继出台了许多补充规定,如《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____加强____部门干部监督工作____》、《____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____》、《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____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____》、《____安徽省委____严肃查处____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等等,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突出民主,讲究程序,强调公开,注重监督,追责严厉。只有严格按照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才能达到伯乐识马之效应,才能创造风清气顺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环境,也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年轻干部向着健康方向成长,有利于提____部的公信度。
三、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关键环节。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2)
在____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改革创新的理念。我通过学习、研究和参与实践,对____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____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重素质能力的综合评价。干部选拔不再仅仅依赖于简单的填鸭式培训和资历背景,而是更加注重对个体的能力、潜力和业绩的评估。候选人需要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素质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政策法规
中明确了多维度、多角度的评价体系,通过考试、面试、评议等多种方式来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才干和能力,从而选拔出高素质、高能力的干部。
其次,政策法规提出了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不能因为个人关系、身份背景等非正当因素而影响候选人的评价和选拔。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中的每个环节都不受干扰和操控。另外,政策法规还规定了防止干部选拔中的腐败现象,对违规操作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证选拔过程的廉洁和公正。
再次,政策法规强调选拔干部要与实际需要相结合。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为导向,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与工作岗位的要求相匹配。不仅要看候选人的个人能力和业绩,还要看其适合岗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背景。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岗位选拔原则,要求各级组织严格按照需要选拔、配置和使用干部,确保干部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推动事业的发展。
最后,政策法规倡导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政策法规明确了干部选拔工作的程序和标准,规定了评价指标和权重比例,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科学的选拔程序和标准,能够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随意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此外,政策法规还加强了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干部选拔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估,为干部选拔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
总的来说,在____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中,我深感党的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改革创新的迫切性。政策法规的出
台,体现了党的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制度建设的坚持。政策法规的落地实施,为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了科学、公正、公平、规范的指导和依据,使广大干部能够在公开透明、有规可依的制度环境下展现自己的优势和能力,同时也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干部队伍保障。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欢迎参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
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
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
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
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要求,破除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新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管干部的制度自信,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锻造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快速发展的干部力量,选拔使用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
一、严格遵循“四个不唯”导向,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
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GDP的用人导向,体现的是德才标准与实绩导向的高度融合,凸显的是组织把关和干部工作民主的有机统一;要做到“四个不唯”,必须综合应用测评、考核、推荐、考察等多种手段,既注重选任标准量化,又合理界定赋分权重,对德才、民意、实绩、品质方面亮出高分、树立导向,让干部以此为标、追求进步;必须设立“前沿哨”、下足平时功、打好群众牌,经常地了解干部、辩证地看待干部、准确地评价干部,对干部立体式画像、全方位透视,全面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业绩贡献,把富有真才实学、干出真绩实效、具备真品实德的干部选用起来;必须建立务实管用的业绩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正确分析分数、科学甄别票数,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让干部不再为票纠结、为分困扰、为年龄消极,形成年龄梯次配备、专业各取所长、素质能力全面的干部队伍;
二、严格遵循“五项程序”规定,增强选人用人规范性
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是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新条例对这“五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规范,使选任程序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干部选任全程,对程序毫不变通、绝不走样;推荐要体现民意,把选择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在适度范围内民主推荐,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在多数人中选人,让多数人选人;考察要听取真音,引导谈话人员说实话、谈实情,把考察的触角延伸到考察对象的社交圈、生活圈、亲朋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特别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方面的情况,体现以德为先;酝酿要注重匹配,坚持用当其时、用当其才、人岗相宜,围绕任职人选的专业、性格、气质提出拟任职位,增强人岗匹配度;任免要扩大监督,将干部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严格遵循“十个不准”纪律,增强选人用人约束性
新条例确定了“十不准”的用人纪律,在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方面扎紧了“笼子”,对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要以更硬的腰板、更足的正气,严格遵守选人用人纪律;要抓好提前预防,对干部开展经常性选人用人警示案例教育,教育引导干部不重人际重业绩,以有为争有位,不心存侥幸,不投机钻营;要严格制度约束,全面落实选任报告备案、考察全程记实和“一报告两评议”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要强化惩戒力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善于透过表象发现背后隐藏的违纪事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树立干部选拔使用的新风正气;
篇四:《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1近日,中共中央完成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印发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加入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鲜明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于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性问题作了回应,指导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坚强组织保证,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建设。相对前一版的《条例》,新版《条例》对新时代新情况提出了要求和细致指导,具有很强的现时意义和可操作性。
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一是坚定政治立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能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献身。
落实全面从严要求,任用选拔注重纪律,加强监督。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规定了干部工作的主体和体制,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1保证,从严管理干部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知事识人,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严格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过程,一般应逐级提拔,确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的也要符合相关情况,对于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等,追究相关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查机构等要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检查。
党政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敢负责,善实绩。干部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条例》指出,要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用于承担、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学习和落实《条例》的标准要求,不仅是党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在要求,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质量和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未来,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和内涵,在工作中加以贯彻和践行。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2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结了以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完善了选人用人的制度机制。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我们要坚持并落实党管干部原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此建立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干部队伍。
党政干部选拔还要坚持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正是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就是对党忠诚、对祖国忠诚、对人民事业忠诚,要有理想信念,要有奉献精神,只有忠诚的干部才是靠得住的干部;干净即是守住底线,要自觉遵守当干部的规章制度,把党纪、国法牢记在心头。担当就是要在敢干事、会干事,敢于担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曾特别强调过:得有担当的意识,也得有担当的本事。干部队伍的素质是我们党的事业的前途所向,因此各级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要严格对照“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标准,选拔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行为、成绩突出的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一定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的实现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3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是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把好关、握好度、用好权、选准人,选出好干部的“硬杠杠”。
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是意蕴深刻、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首要标尺,大力选拔那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服从”,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对那些同党中央唱对台戏的人,那些对党中央大政方针态度暧昧甚至心怀不满的人,那些背离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的人,那些心术不正、有政治野心的人,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同党离心离德的人,绝对不能用。
是否坚定“四个自信”。理想信念的坚定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选拔干部,必须深层次考察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绝不能把那些没信仰或是具有伪信仰的人选进来。
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政治上敢不敢担当、能不能担当、有没有担当,最能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面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激烈的国际政治斗争等方面,需大力选拔使用那些敢担当、善作为,尤其是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畏首畏尾、患得患失、溜肩耍滑的“骑墙4派”“官油子”,。
是否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在所有能力中,第一位的是政治能力。是对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必须把好这一关,对政治能力不足的不能轻易放行,否则就可能耽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政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就选拔使用干部而言,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底线和红线,对那些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无所顾忌,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等活动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但不能提拔还要严肃处理,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4近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秉承精准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将从严要求、担当作为贯穿始终,明确“对不适应担任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为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使“从严治吏”有更为具体的规矩和尺牍,使得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干部调配的制度化、常态化路径。针对用人习惯上的经验主义和惯性阻力,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防止“一张处方用到底”“一个药方治百病”。在干部选任中,既要坚决贯彻好组织意图,也要逐步扩大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尤其针对“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方面5要加强政策宣传,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干部应一人一策,提高岗位匹配度,作出适当安排,加强后续跟踪考察和管理,营造“能下亦能再上”的良好氛围。
干部“能上能下”是新时期新常态下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实践的重要举措,应在《条例》指引下,辨症施策、对症下药,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和路径创新。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弘扬斗争精神、勇于动真碰硬、善于破障立规,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为干部队伍注入“一泓清泉”,真正构建起优胜劣汰、奖惩分明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力促干部担当作为。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5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对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的规定,标志着我们党政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最重要的内容,要选好人、用好人,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好干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
理想信念是干部的精神之“钙”,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住内心始终如一的信念,俯下身子为百姓服务,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能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不断提高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6为政之要,贵在用人。近日,中央重新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为新时代好干部脱颖而出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要求干部选任工作”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但不唯资历”,鼓励干部奋发有为、多作贡献;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竞争性和择性。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于坚定选人用人的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既是干部工作的标准和导向,又是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所以,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政治标准,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看政治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和政治生命线。如果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对党忠诚,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党的事业的忠诚上。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观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二看政治定力,是否坚定“四个自信”。政治定力,最根本、最紧要的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说到底都是因为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根基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问题。
三看政治自律,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根本保证。在所有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党员干部必须把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82019年3月17日晚,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公布,这是时隔五年多后,中共中央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进行的再一次完善。干部选任有哪些原则和导向,有哪些纪律和“红线”,条例都予以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干部工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革故鼎新,日臻完善,展现新的气象,实现新的作为。
千秋大业,贵在用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引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和热议。为响应国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争做合格的基层党员,在2019年的工作里我要从以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一、坚定信心,勇担重任。认真履职,发奋进取,既是一名基层党员的一个政治态度问题,也是一个思想境界问题,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勇气。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心系群众,关心1群众,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造福人民。始终坚持把为民办事放心中、尽自己最大努力惠及于民。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加强修养、不断学习。人应该在不断的学习和进步,从而让自己的羽翼更加丰满。作为基层群众干部,更应该加强学习,学习方针政策,领会各种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而更好的为民服务。
三、廉洁奉公。每一名基层党员,无论有无职务大小和岗位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岗位是组织任命的。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守住骨气,弘扬正气,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必须树立正确“三观”,不图名利,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廉洁奉公,必须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坚守底线。
四、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情怀。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做好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力,保民安的事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多到有问题,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真正的解决问题,真正为民服务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脚踏实地干事业。必须关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决心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
做一名合格基层党员,既是时代要求,也应是我们追求并将为11之奋斗的目标!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上多次强调了人才的重要性。“一年之计,莫若树谷;十年之计,莫若树木;终身之计,莫若树人。”人才乃治国治本,选人用人合理性,可以推动党的事业全面进步。面对新时代,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最重要的内容,要选好人、用好人,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好干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坚定政治理想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干部就是要做到对党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提出的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12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就是为这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撑腰鼓劲。好干部要把担当作为记在心间。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好干部就是要在越是艰难的环境中,越是敢于担当作为。
注重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正向激励,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标准,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好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鼓励干部交流和多岗锻炼,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促进乡村振兴。
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感悟1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3月20日人民网)
用人标准既是一种制度的刚性,也体现出对于培养更多干部的柔性思维,希望通过好的用人标准选拔出更多优秀的人才,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释放出“能力+”,不断是释放自己的正向力量。
如果用人标准不精准,那么在选拔任用人才上就很容易出现偏差,造成人岗不适的问题,不仅仅是对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还可能让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碌碌无为,反而让本身的特长被掩盖了起来。
选人用人也需要“精准”。通知要求,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13励体系,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人才在识别上能够更加地精准定位,让他们走上自己更喜欢的岗位上。
显然,好的选拔任用标准对于干部而言就是让他们能够让自己的“长处”得到更大地方法,也能够激发他们的信心,让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更有干劲,而也让他们的“短处”不再成为他们前进的“绊脚石”。
所以说,选拔任用得当,不但能够让干部的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推动事业的前行,更能够激励有为者更加地有为,让那些真正能干事、敢干事、愿干事的干部涌现出来,为更好地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强劲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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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条例》的印发,对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选人用人自古就受到到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的高度重视,汉高祖刘邦得三人杰而得到天下。班固在《史记·高祖本纪》明确记载了刘邦自己总结能够取得天下的主要原因是:“运筹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张良);镇国家,抚百姓,给馈赏,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在刘邦看来,用人是最重要的成功之道。不仅如此,用人始终是关系国家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而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用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从古到今也各有论断。
中国古人曾感慨道:“事之至难,莫如知人;事之至大,亦莫如知人。”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魏文侯卜相》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魏文侯谓李克曰:“先生尝教寡人曰:‘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1今所置非成则璜,二子何如?”对曰:“居视其所亲(平居时都与谁在一起),富视其所与(富贵时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达视其所举(显达时如何举荐人才),穷视其所不为(困境时看其不做什么),贫视其所不取(贫困潦倒时看其不取什么),五者足以定之矣。”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
此五条选人用人论点备受历代帝王推崇,可谓千古不移之论。
在《诸葛忠武志·心书·知人》记载:“夫人之性最难察焉,美恶既殊,情貌不一。有温良而为诈者,有外恭而内欺者,有外勇而内怯者,有尽力而不忠者,然知人之道有七焉:一曰问之以是非而观其志(目的在于通过其对是非的判断来了解其志向),二曰穷之以辞而观其变(目的在于通过一连串的追问来了解他的应变能力),三曰咨之以谋而观其识(通过征求其谋略意见来了解其知识水平),四曰先之以难而观其勇(通过从事复杂困难的工作情况来了解其胆识),五曰醉之以酒而观其性(通过其酒醉后的表现来观察了解他的本性),六曰临之以利以观其廉(给其以得到财物的机会来观察是否廉洁),七曰期之以事以观其信(嘱咐其办事来证明他是否守信用)。”这里则列举了识人察人的七种具体方法,对上级选人用人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
史学家司马光在《纲鉴易知录》中明确指出:“取士之道,当先德行,后文学。”明太祖朱元璋用人标准则是:“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文艺次之。”清朝康熙皇帝选人用人遵循“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的标准。以上标准突出了选人用人“德”2字当先的指导思想。
毛泽东曾经概括过一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用人方面曾经指出:“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而“拉拢私党,组织小派别”,搞裙带关系,这就是“任人唯亲”的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五条标准的提出,是我党在总结历史,立足现在,展望未来发展下提出的选人用人基本标准,也是新形势下“德才兼备”标准的进一步发展和细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选人用人不当是贪腐源头之一,选错一人,为害一方。必须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古人常说:“尚贤者,政之本也。”“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否选好人,用对人是关键中的关键。
篇六:《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习心得
一、学习背景
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学习者,我深深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意义。为了系统地推动我在这方面的能力提升,我参加了一系列学习工作,包括参加中央党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班、组织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班以及通过调研、阅读相关材料等方式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解。
二、学习收获
通过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操作方法,并且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以下是我在学习中的一些主要收获。
1.重要性
干部是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优秀的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石。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不可低估。选拔任用合适的干部,能够发挥其潜力,推动事业发展;而选拔任用不当的干部,可能导致事业发展困难,甚至出现失误。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选出的干部符合发展需要,并具备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和素质。
2.基本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首先是党的领导原则,即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其次是公正公平原则,即必须依法依规,认真梳理和审核干部的材料,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再次是选拔用人的能力和作风原则,即必须注重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作风,以确保选出的干部具备良好的能力和作风。
3.具体操作方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科学的操作方法。首先是广泛征求意见,即要广泛听取相关干部和群众对干部的意见,以获得客观全面的信息。其次是梳理清查材料,即要仔细审查干部的材料和数据,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再次是组织考察,即要对干部进行实地考察,以了解其真实情况和工作表现。最后是综合评估,即要根据广泛征求的意见、梳理清查的材料和组织考察的结果,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选出的干部具备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三、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复杂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在如何筛选合适的人选、如何评估干部能力和素质、如何保证公正公平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挑战。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能力素质的提升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学习者,我们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敏锐度。其次,要加强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的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再次,要提高个人的专业素质,努力成为一名懂行的干部选拔工作专家。
2.增强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需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我们要始终坚守正确的道德底线,不偏私、不徇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同时,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观,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置于首位,始终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
3.加强学习实践的结合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仅仅是理论的学习,更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实践。在工作中,我们要主动亲近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操作能力。通过参与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工作的难点和关键,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工作中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四、学习成果
通过学习,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收获颇丰。首先,我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方法,可以更加科学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其次,我提高了自身的能力素质,增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解和把握。再次,我树立了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观,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最后,我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小而又实际的成绩,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进贡献了一些智慧和经验。
五、总结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很重要、也很复杂的工作,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年轻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学习者,我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增强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努力成为一名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家。同时,我要积极参与实践,通过实际操作中的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会更加科学规范,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篇七:《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点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我国党和国家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于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它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和国家机构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学习和领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我对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有了一些体会。
首先,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指出,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领导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这意味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干部队伍符合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方向。只有通过正确的思想引导和政治评价,才能选拔出忠诚于党和人民、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定力的干部,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可靠的干部支持。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视选拔德才兼备、品行端正、为官清廉的优秀干部。这就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从严把考察环节,注重发现和培养德才兼备的干部,而不是片面追求学历和资历,或是一味追求个人的政治背景和关系。只有不断提高考察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才能选拔出适合岗位、担当重任的优秀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再次,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公平公正,严禁搞拉票贿选、推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这就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受个人主观意识的干扰,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只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和威信,广泛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维护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最后,干部选拔任用要加强培养和选拔机制的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创新,注重培养选拔专业化和科学化的人才队伍。这要求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分类施策,灵活运用各种选拔方法和工具,注重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考察评价,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只有加强培养和选拔机制的创新,才能真正发挥干部的能力和潜力,更好地适应不同部门和领域的需要,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一部重要的法规,对于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和领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使我更加清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原则,也使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只有我们加强学习、不断实践,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培养选拔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篇八:《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篇一
毛主席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选拔和任用上。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近年来干部工作形势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对以前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以优秀领导干部为榜样,不断鼓励自己前进。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条例》第九章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千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篇二
如今,县乡镇换届工作正在轰轰烈烈的展开,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从严从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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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换届风气监督,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学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规章,尤其是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它明确了用人标准,为此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
一是明确用人标准。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深刻阐释,揭示了好干部的本质特征,高度概括了好干部的质量要求,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二是突出党管干部。党管干部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中,党管干部作为首当其冲的一条原则,并且强调党组织从干部动议初始环节开始,就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有些地方出现的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现象。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党组织不得回避矛盾,要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
三是坚持从严监督。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对拉票贿选明确不得作为考察对象。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领导责任,为今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突出作风建设。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目前正在开展的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正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以作风好坏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篇三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把“品德关”,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在2002年《干部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将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同时,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可以说,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了总则,丰富发展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为干部成长了树立了正确导向,也为干部选拔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把“入口关”,规范选人用人标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在干部提拔上的唯分、唯票、唯年龄的做法,挫伤了很多干部的积极性。新条例的出台,提出注重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严把入口关,规范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比如,旧条例未明确哪些人不被列为考察对象,而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六种情形,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即除了“裸官”,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也不被列入考察对象。这一明确规定既堵死了问题官员或疑似问题官员晋升的渠道,减少带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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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的可能,更呼应了近年来的公众诉求,可操作性更强,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明确。
严把“责任关”,追究用人失察责任。在15日公布的新《条例》中明确指出,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一举措给干部人事和组织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让有为者有位,历来是群众的期盼。新条例严把责任观,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顺应了人民的期盼。干部选拔任用公道了,那些私德官德不淑的干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那些带病提拔的腐败分子,就会被整肃,就不会成为失去民心人心的“滑铁卢”。在选人用人上公正、公平、公心,干部心齐气顺了,干事才有合力。
篇四
由于自己从未接触过干部工作,更不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了,以前只是在新闻上、报纸上看过相关文件标题,说实话真没有引起多大兴趣。不过现在不行了,因工作需要,我被借调到监察室帮助工作,按照正式岗位职责,应该要对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有一定了解掌握,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干部工作中考查任用、组织程序、回避制度、党风廉政、群众反映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通过学习《条例》原文,阅读相关辅导文章,对《条例》的有关有了粗浅的认识,对干部工作制度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
一、《条例》的作用和地位
新的《条例》就把中央的新标准、新要求吸纳进来加以固定了。同时,也对这十多年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做法反映和体现在了新《条例》中。这个《条例》是针对的实践发展的需要,反映的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方方面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的那些诉求。所以它是最新的,也是最全面的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章程。因此新《条例》的颁布对于贯彻执行中央的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重要的促进和推动,特别是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更是会起到有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地把握、学习、贯彻和实行这个《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特点
通过学习,我感到新的《选拔任用条例》都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1、新《条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是我党历来的原则,也不是这个《条例》的创造,但是这个《条例》根据这些年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需求和一些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对于如何落实、贯彻和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到位的规定,它确立了一套机制、步骤、措施和办法。因为时代在发展,改革开放在向前进,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环境和事业的发展也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怎么在这种新环境、新问题、新要求的需要之下来坚定不移地落实、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新《条例》给予了回答和解决。
2、新《条例》提出和规定了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标准。这一点是原来老的《条例》(2002年的《条例》)里边没有的,是这次新《条例》的丰富和发展,首次明确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五个方面、五句话、20个字,的“好干部”判断标准。
3、新《条例》突出了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新《条例》从头到尾都突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在结构设计上从第三章开始,对于干部人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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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每个重要的环节都单独成章,凝聚大量改革创新实践成果,这一理念是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要攻坚克难,要凝聚共识,加大力度推进改革的基本立场、基本理念是吻合的。所以新《条例》特别强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而且确实也体现在这个《条例》了。
4、新《条例》强调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工作从严管理、从严治吏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这支队伍,一定要从严管理,从严治吏。所以,专门有一章纪律和监督,主要是谈严格纠正、防范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而且明确了在选人用人上违规、违纪、不正之风,造成后果后的责任追究,这就是从严治吏。要想把一支队伍治理好,首先就要对干部管理的这个队伍管理的规则制定好,干部管理的规则制定不好,选拔任用的标准确认不好的话,这个队伍的管理、队伍的建设也是无从谈起的。
三、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鉴于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成败,事关全体党员和民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领导干部是掌权的,所以你选什么人来掌权?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监督这些掌权的人?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新《条例》中有“监督”一词出现11处,“纪检监察”一词出现6处,专门设置了“纪律和监督”一章(第十二章)。选拔干部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解决现代化和改革开放中的问题。选干部一定要依法,所以在人事问题上,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所谓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是严格依法办事。谁不依法办事,破坏了党管干部,不依法办事,破坏了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的程序,就是严重破坏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党和国家的罪人。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新《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为干部选拔任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五
我们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干部工作,把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凭德才物色干部、凭实绩使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有力地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不断提高市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对于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革命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义。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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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干部选任工作"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但不唯资历",鼓励干部奋发有为、多作贡献;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竞争性和择性。各级党委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篇六
近来,因为工作需要,我再次反复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会进一步加深,其中有三点,更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给了我不少工作启示,即导向、破格和考察。
关于导向。用人导向,关乎党风民意,决定事业成败。近年来,竞争性选拔在拓宽选人视野、实现比选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对其片面理解、简单量化的问题,不少干部整天忙着赶考,逐步产生“好分数就是好干部”的误区,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选准用好干部的制度初衷相悖。新《条例》明确提出“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彰显了科学的用人导向。好干部不是考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凭实绩用干部,是必须坚持的用人准则。要有效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必须突出干部评价的实绩竞争,按照具体岗位的特点确定合适的比选形式,有针对性地设定比选的具体环节、操作程序和量化指标等,让比选在同一个衡量标尺下进行,选出最适合岗位的人选。推动形成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关于破格。近年来,一些地区单位在破格提拔上出了不少问题,媒体报道也不少,有的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有的人选把关不严;有的暗箱操作,工作不透明。本人认为新条例坚持了破格提拔,但从严进行了规范,操作性更强。首先在条件上更加明确。一方面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分别明确了3种情形,另一方面又明确了“4个不得”的严格要求,对什么样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什么样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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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不能破格提拔,提出了可操作的标准,防止“破格成出格”现象。在把关上更加规范。要求“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等于是在破格提拔过程中多一道关口、多一层监督。在监督上更加严格。《条例》明确,在讨论决定和公示环节,对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说明破格提拔不仅要进行严格的党内监督,还要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关于考察。前期读了一篇文章,讲的大致是一名已经退休的组工干部,谈到考察干部工作时这样讲到:“那时候我们单位没有一辆车,但是干部科工作的人员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在考察干部,有时没有坐到班车,远点的地方,步行要走三四个小时”……想想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能花一半的时间深入基层考察干部,负责精神令人感动。联想到现在,各地各部门也都充分认识到了强化干部考察的重要性,普遍建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析研判制度,改变了不考察不去了解干部、不提拔不与干部谈话、不调整不与干部接触的现象,将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下在乡语口碑中、下在关键时候重要事件上,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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