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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决策方面(7篇)

时间:2024-09-09 17:1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在党内决策方面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问题及不足整改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

  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

  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

  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

  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

  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精神状态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是学习不够刻苦。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平时坚持得好一些,工作多、任务重的时候做得不好,学习也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与

  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

  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说自己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顺利时热情就高,遇到矛盾时热情有所下降;心情舒畅时热情比较高,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

  (二)素质能力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方面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不够强。坦白讲,自己对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是有危机感的,也下不不少功夫,日常工作也注意从书本、从他人和首长、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长才干。但因为恒心毅力不够,深钻细研劲头时冷时热,凭经验抓工作,导致素质能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从整体情况看,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与别人比,感到差距还不小。

  另一方面基础不够牢实。对理论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事后感到有所缺憾。虽然大多数时候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对分管以外想得多,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有时感觉建议虽对上了路,但操作性还不太强。

  (三)工作方法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对分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感觉还很不够,运筹谋划工作上,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

  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自己平时有所思考,但往往思考多,自觉运用指导实践少了一些。有时局限于某地某时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任务来得急时,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还缺乏精准性,个别时候有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二、工作中应坚持的几点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即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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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组织

  整改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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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在党内决策方面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

  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

  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

  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

  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

  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

  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精神状态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是学习不够刻苦。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平时坚持得好一些,工作多、任务重的时候做得不好,学习也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与

  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

  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说自己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顺利时热情就高,遇到矛盾时热情有所下降;心情舒畅时热情比较高,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

  (二)素质能力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方面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不够强。坦白讲,自己对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是有危机感的,也下不不少功夫,日常工作也注意从书本、从他人和首长、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长才干。但因为恒心毅力不够,深钻细研劲头时冷时热,凭经验抓工作,导致素质能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从整体情况看,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与别人比,感到差距还不小。

  另一方面基础不够牢实。对理论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事后感到有所缺憾。虽然大多数时候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对分管以外想得多,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有时感觉建议虽对上了路,但操

  作性还不太强。

  (三)工作方法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对分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感觉还很不够,运筹谋划工作上,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

  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自己平时有所思考,但往往思考多,自觉运用指导实践少了一些。有时局限于某地某时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任务来得急时,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还缺乏精准性,个别时候有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二、工作中应坚持的几点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即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篇三:在党内决策方面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拿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党内原则得到了坚守,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但是,党内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形式化、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不重视或长期不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表现在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认为过党内政治生活可有有无。有的喜欢自我表扬,自吹自擂,个人利益至上,谈成绩浓墨重彩、褒奖有加,说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去得罪,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一些同志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个别

  领导一手遮天,依靠个人权威把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个人说了算,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保留”了,决策时“一致通过”,出现失误集体承担,用“党委”作挡箭牌,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

  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必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广大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基本场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从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组织是一个大熔炉,党员应当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要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党内生活,应在党内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作风,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

  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第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一方面,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再进行正确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另一方面,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第三,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

  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五,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扩大参与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共享性。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作风是人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机关作风就是机关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职业道德、队伍素质、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体现。今年是省局确定的“作风建设年”,如何以此为契机,有效解决单位和个人作风涣散、纪律松散的问题,是每个领导者必须思考的课题。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我们税务机关的作风、纪律的主流是好的,问题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我们对这些“少数人问题”的“传染性”和影响力不可低估。我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作风涣散。思想上不思进取,面对诱人的物质世界心猿意马。一是不学习,不提高,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混日子。二是相互攀比,不比学习比玩乐,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比日子。三是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怨日子。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

  (二)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争着做,遇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便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开会布置多,真抓实干少,擅长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时候是“以唱功代替做功”、“以突击对付检查”。表面文章多,工作实效少。制度、规划等大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虽然表面工作“有声有色”,但诸如干部队伍建设,执法过错追究之类的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高高在上多,深入调研少,即使是下到基层,也多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三)组织纪律松散。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纪律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少数人仍在那里以管理者、稽查者之居对待纳税人。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动辄“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仍然在窗口时有所闻。又如上班、开会、学习等活动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凭个人兴趣参加集体活动。另外,不讲原则的“人情税”,无视税法的“喳口税”也仍然在少数干部身上存在,有的甚至还在纳税人那里“吃、拿、卡、要、报”。

  (四)组织领导软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

  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比普通群众表现还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对涉及到人特别是涉及到“狠人”的问题,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和依纪依法处理。如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对长期不守纪律的人不教育,不管理,不追究。年终综合考评“雷声大,雨点小”,不敢拉开分配档次。公务员评优“轮流坐庄”,达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另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于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不敢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开拓进取。二、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教育没有因势利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干部职工的逐利意识也日趋合理化。在这种情况下,把市场经济利益引入税收工作,甚至把经济收入作为衡量工作回报的重要尺度便成了在所难免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是政治信仰的动摇,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的偏差。作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内在素质的表现,在干部的个人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又是最基本的素质。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因势利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成了培养干部良好作风的基础性工作。

  现在,在我们的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技术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的倾向。很多领导不愿做,也不会做这方面的工作,甚至怀疑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思想散则作风散,思想偏则纪律松。

  (二)管理没有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特别是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融,干部职工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这一新的情况带来的是他们的“不服管理”和对管理的“挑剔”。这也就决定了领导者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管理制度和规定,也不缺少传统的管理办法。现在我们的管理普遍存在两个问题:要么简单粗暴,吹胡子瞪眼睛,不能融管理于交流之中,于关爱之中,于帮助之中。要么听之任之,不管不问。这当中有的是不愿管,认为管理是软指标,费力不讨好。还有的是不敢管,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盛行。良好的作风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的,失去了管理,也就没有作风、纪律可言了。

  (三)机制不能激发活力。首先是干部任用机制问题。县级税务局几百人的队伍里几年才能提拔一两个副科级干部,机关的股长和分局的副职也是一干就是半辈子,加上上级机关的下派任职和提拔中的论资排辈,所以,中层干部们普遍感到政治上没有盼头。与此同时,一个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往往容易会产生职务疲劳。

  其次是工作考评机制问题。我们现在的考评往往只考核了做事的人,不做事的人倒游历于考核之外。这就出现了一种怪想象:干的事多,出的错多,承担的风险大。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这种考评让扎实工作的人感到工作上没有了干头,自然,作风、纪律也就就逐渐散下来了。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事,只有抓好了作风、纪律建设,才能带出一支纪律严明、能征善管的国税队伍。可以说作风就是部门形象,作风就是战斗力。各级领导应当把作风建设纳入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从点滴着手,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里”,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二是强化领导的示范作用。有什么样的领导作风,就有什么样的机关作风。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通过领导的身体力行,对干部职工产生潜移默化作用。领导的示范作用还表现在思想上的严格要求,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剖析消极思想的内在根源,达到首先从思想上转变的目的。

  (二)提高素质。作风是标,素质是本。提高人的素质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

  一是在学习中提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确保用正确的“三观”作为人生的行动指南,自觉地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国税事业服务的思想。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划清公务员与其他社会人员的身份区别,以此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没有过硬的本领,就不可能有过硬的作风。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税收工作无时不处在更新和变革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岗位需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让学习成为工作中的常态和自觉。

  二是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集中授课、听演讲、听讲座之外,我们还要不断有所创新,以此培养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比如开辟网络阵地、组建兴趣小组、举办读书活动、举行业务竞赛等。用形式多样、内容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广辟求知途径。

  (三)科学管理。符合人性特点的管理,便是最科学的、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管理。“人性化管理”要求我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关心和服务。作为领导者,在管理中必须尊重被管理者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疾苦,服务于他们的合理要求。领导者心中不仅要装着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还要装着干部职工的个人前途和利益。

  “人性化管理”还要求把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在首位。因为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都是希望受到尊重和实现自我的。所以,我们的管理必须坚持以认可和赏识为主。特别是对问题较多的人要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予表扬和鼓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将“少数人”放到他们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上,这也是调动积极性的一种方法。

  当然,“人性化管理”并不是放弃与迁就。相反,它正是以严管、细管为前提的。这种管理模式“人性”的是态度与方法,严格的是制度和原则。一个疏于管理的机关,不可能有良好的作风。所以,无论任何时候“严格”都是不可缺少的。

  (四)健全制度。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解决作风涣散、纪律松散问题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一整套相对稳定的规范性制度,从而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时松时紧。争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重点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干部任用制度。彻底改变目前这种“一纸任命管到老”的干部终生制现状,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让少数无视组织纪律、不干正事的人混不下去,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以此为导向,引导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奉献国税事业。

  二是工作考核制度。首先必须实行全员考核,不允许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人“无考一生轻”。其次要严格将工作考核与个人待遇挂钩,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让爱岗敬业的人经济上有想头。

  三是考勤、请销假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这些制度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对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参与情况要有专人督办,并将此登记汇总,列入工作考评。

  四是岗位责任制度。根据税收征、管、查三大系列业务工作流程修订并完善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在此基础上,加大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力度,使税收执法和监督制约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当然,制度的意义全在于落实,抓好制度的执行才是关键。

  总之,机关的作风、纪律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常抓不懈,循序渐进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

  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

  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

  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

  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篇四:在党内决策方面

  

  班子领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班子领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

  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

  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

  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

  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

  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

  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班子领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

  如何执行组织和上级的决定?这似乎不成问题,实践中却常常困扰着人们,尤其当上级的决定明显脱离实际的时候,执行吧不对,不执行也不对。过去常讲“要无条件地执行上级的决定”。其理论依据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内容,好像不能不无条件地服从。

  仔细研究这“四个服从”,除过“少数服从多数”是讲民主之外,其他三个都是讲集中的。这么看来,我们的党理论上是不是一个集中制的政党?党员和下级是不是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组织和上级的决定?其实不然。“无条件执行”是因为没有准确地、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精神而产生的错觉,是因为孤立地看待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这一条内容。要准确地、完整地把握民主集

  中制原则精神,必须采取联系的观点,联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其他五条内容来把握这“四个服从”。

  在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里,只有“四个服从”是强调集中的,其他五条全部是讲民主的,如果孤立地讲“四个服从”,就会断章取义,使服从变成盲从,使服从变成屈从,违反党的群众观点,违反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导致专制与独断,从而封堵民主的道路,走上集中的歧途。一旦完整地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就会发现,执行组织和上级的决定不能“无条件地服从”,而要采取邓小平理论精髓中的四个大字实事求是。

  执政党内部不讲服从是不行的。离开适度的集中,不能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把大家团结起来,就会形成分散化的格局,制造出种种混乱。历史上,中华民族曾经吃够了混乱的苦头,谁都不会忘记春秋战国、南北两朝、五代十国以及民国初期军阀割据、生灵涂炭、饿殍遍野、民不聊生的惨痛历史教训。不论任何民族和个人,都应该永远牢记那一次次的切肤之疼,绝不能貌合神离,心猿意马,搞阴谋,耍诡计,分裂政党,分裂国家,把中华民族再次推向战乱和混乱的道路上去。

  在党内适度集中是政党建设现状的迫切需要。如今,执政党拥有6700多万党员,300多万个党组织,是世界上第一大政党,如果没有统一领导,大家东张西望,三心二意,自行其是,一盘散沙,就不是政党,而是乌合之众,成就不了什么大业。尤其是

  近些年政党的党风出现了一些问题,很有必要讲一讲集中,讲一讲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打击有些地方和一些高级领导身上存在的那种只从个人利益和地方利益

  出发,不听中央号令,不顾党的工作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瞒上欺下,胡作非为,侵犯党和国家整体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揭露有些地方和一些高级领导身上存在的那种拒不执行上级组

  织的决定,甚至与中央对着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水泼不进、针扎不入的分裂行为;坚决批判个别党的领导人身上存在的那种自以为对党有功,耍派头,搞特权,对中央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反对,不参加党的会议,不过组织生活,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以特殊党员面目出现在党内的官僚行径;坚决反对有些同志身上存在的那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一事当前,先替个人打算,对待组织分配的任务挑肥拣瘦,执行上级的决定讨价还价,当面消极抵抗,背地煽风点火,达不到个人目的誓不罢休的错误现象;坚决纠正一些同志身上存在的那种理想破灭,信念动摇,萎靡不振,牢骚满腹,执行上级决定时麻木不仁,阳奉阴违,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分散倾向。通过严肃党的纪律,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际行动中自觉与上级保持一致,努力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努力建设好我们的国家。

  适度的集中是必要的,但是,讲集中并不等于抛弃民主,并不等于要堵塞民主治党之路,并不等于要“无条件地”执行组织

篇五:在党内决策方面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拿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党内原则得到了坚守,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但是,党内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形式化、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不重视或长期不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表现在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认为过党内政治生活可有有无。有的喜欢自我表扬,自吹自擂,个人利益至上,谈成绩浓墨重彩、褒奖有加,说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去得罪,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一些同志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个别

  领导一手遮天,依靠个人权威把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个人说了算,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保留”了,决策时“一致通过”,出现失误集体承担,用“党委”作挡箭牌,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

  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必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广大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基本场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从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组织是一个大熔炉,党员应当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要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党内生活,应在党内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作风,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

  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第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一方面,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再进行正确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另一方面,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第三,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

  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五,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扩大参与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共享性。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作风是人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机关作风就是机关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职业道德、队伍素质、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体现。今年是省局确定的“作风建设年”,如何以此为契机,有效解决单位和个人作风涣散、纪律松散的问题,是每个领导者必须思考的课题。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我们税务机关的作风、纪律的主流是好的,问题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我们对这些“少数人问题”的“传染性”和影响力不可低估。我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作风涣散。思想上不思进取,面对诱人的物质世界心猿意马。一是不学习,不提高,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混日子。二是相互攀比,不比学习比玩乐,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比日子。三是牢骚太盛,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怨日子。有的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里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

  (二)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争着做,遇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便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开会布置多,真抓实干少,擅长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时候是“以唱功代替做功”、“以突击对付检查”。表面文章多,工作实效少。制度、规划等大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虽然表面工作“有声有色”,但诸如干部队伍建设,执法过错追究之类的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高高在上多,深入调研少,即使是下到基层,也多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三)组织纪律松散。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纪律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少数人仍在那里以管理者、稽查者之居对待纳税人。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动辄“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仍然在窗口时有所闻。又如上班、开会、学习等活动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凭个人兴趣参加集体活动。另外,不讲原则的“人情税”,无视税法的“喳口税”也仍然在少数干部身上存在,有的甚至还在纳税人那里“吃、拿、卡、要、报”。

  (四)组织领导软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

  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比普通群众表现还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对涉及到人特别是涉及到“狠人”的问题,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和依纪依法处理。如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对长期不守纪律的人不教育,不管理,不追究。年终综合考评“雷声大,雨点小”,不敢拉开分配档次。公务员评优“轮流坐庄”,达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另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于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不敢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开拓进取。二、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教育没有因势利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干部职工的逐利意识也日趋合理化。在这种情况下,把市场经济利益引入税收工作,甚至把经济收入作为衡量工作回报的重要尺度便成了在所难免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是政治信仰的动摇,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的偏差。作风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内在素质的表现,在干部的个人素质中,思想政治素质又是最基本的素质。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因势利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成了培养干部良好作风的基础性工作。

  现在,在我们的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技术培训,轻思想政治教育的倾向。很多领导不愿做,也不会做这方面的工作,甚至怀疑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思想散则作风散,思想偏则纪律松。

  (二)管理没有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特别是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融,干部职工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这一新的情况带来的是他们的“不服管理”和对管理的“挑剔”。这也就决定了领导者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

  其实,我们并不缺少管理制度和规定,也不缺少传统的管理办法。现在我们的管理普遍存在两个问题:要么简单粗暴,吹胡子瞪眼睛,不能融管理于交流之中,于关爱之中,于帮助之中。要么听之任之,不管不问。这当中有的是不愿管,认为管理是软指标,费力不讨好。还有的是不敢管,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盛行。良好的作风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基础上的,失去了管理,也就没有作风、纪律可言了。

  (三)机制不能激发活力。首先是干部任用机制问题。县级税务局几百人的队伍里几年才能提拔一两个副科级干部,机关的股长和分局的副职也是一干就是半辈子,加上上级机关的下派任职和提拔中的论资排辈,所以,中层干部们普遍感到政治上没有盼头。与此同时,一个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往往容易会产生职务疲劳。

  其次是工作考评机制问题。我们现在的考评往往只考核了做事的人,不做事的人倒游历于考核之外。这就出现了一种怪想象:干的事多,出的错多,承担的风险大。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这种考评让扎实工作的人感到工作上没有了干头,自然,作风、纪律也就就逐渐散下来了。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事,只有抓好了作风、纪律建设,才能带出一支纪律严明、能征善管的国税队伍。可以说作风就是部门形象,作风就是战斗力。各级领导应当把作风建设纳入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从点滴着手,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里”,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

  二是强化领导的示范作用。有什么样的领导作风,就有什么样的机关作风。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通过领导的身体力行,对干部职工产生潜移默化作用。领导的示范作用还表现在思想上的严格要求,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剖析消极思想的内在根源,达到首先从思想上转变的目的。

  (二)提高素质。作风是标,素质是本。提高人的素质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

  一是在学习中提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确保用正确的“三观”作为人生的行动指南,自觉地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国税事业服务的思想。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划清公务员与其他社会人员的身份区别,以此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没有过硬的本领,就不可能有过硬的作风。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税收工作无时不处在更新和变革之中,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岗位需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让学习成为工作中的常态和自觉。

  二是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集中授课、听演讲、听讲座之外,我们还要不断有所创新,以此培养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比如开辟网络阵地、组建兴趣小组、举办读书活动、举行业务竞赛等。用形式多样、内容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广辟求知途径。

  (三)科学管理。符合人性特点的管理,便是最科学的、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管理。“人性化管理”要求我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管理中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关心和服务。作为领导者,在管理中必须尊重被管理者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疾苦,服务于他们的合理要求。领导者心中不仅要装着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还要装着干部职工的个人前途和利益。

  “人性化管理”还要求把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在首位。因为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都是希望受到尊重和实现自我的。所以,我们的管理必须坚持以认可和赏识为主。特别是对问题较多的人要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予表扬和鼓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将“少数人”放到他们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上,这也是调动积极性的一种方法。

  当然,“人性化管理”并不是放弃与迁就。相反,它正是以严管、细管为前提的。这种管理模式“人性”的是态度与方法,严格的是制度和原则。一个疏于管理的机关,不可能有良好的作风。所以,无论任何时候“严格”都是不可缺少的。

  (四)健全制度。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解决作风涣散、纪律松散问题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一整套相对稳定的规范性制度,从而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时松时紧。争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重点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干部任用制度。彻底改变目前这种“一纸任命管到老”的干部终生制现状,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让少数无视组织纪律、不干正事的人混不下去,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以此为导向,引导大家严格要求自己,奉献国税事业。

  二是工作考核制度。首先必须实行全员考核,不允许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人“无考一生轻”。其次要严格将工作考核与个人待遇挂钩,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让爱岗敬业的人经济上有想头。

  三是考勤、请销假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单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这些制度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对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的参与情况要有专人督办,并将此登记汇总,列入工作考评。

  四是岗位责任制度。根据税收征、管、查三大系列业务工作流程修订并完善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在此基础上,加大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力度,使税收执法和监督制约形成一个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当然,制度的意义全在于落实,抓好制度的执行才是关键。

  总之,机关的作风、纪律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常抓不懈,循序渐进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

  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

  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

  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

  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篇六:在党内决策方面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范文(精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落实党中央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领导、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涉及各个方面,如党建工作、政治部署的理解与执行、组织协调等。本篇文章将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党建工作不扎实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异常复杂,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党的领导力量面临着考验。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基础和关键。然而,我们在一些基层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党组织活动丰富度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只停留在开展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的层面,缺乏各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也缺乏广大群众的参与。

  其次,党员队伍建设薄弱。一些党员对党的执政理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不深,没有做到了解党的理论基础、掌握党的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最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尊重规章制度意识不强、纪律约束意识淡薄等问题,用权蛮干、不顾党纪国法等,消极怠工懒政、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统一思

  想、凝聚力量,抓好党建工作。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党组织,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员的培训和教育,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严格的纪律规定,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对问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二、政治部署理解与执行不到位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关键在于抓好政治任务的落实。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上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缺乏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可能会出现理解偏差、认识不清、轻视重大政治任务等问题。

  其次,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存在时间观念淡薄、工作任务虚化等问题。例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可能仅仅停留在表面工作上,没有深入到实际问题的核心,没有形成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最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政策执行松懈现象较为普遍。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出于个人或地方利益的考虑,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上级部署的政策措施不加以贯彻落实。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党的一切工作要贯彻落实上

  级决策部署的要求,守住政治纪律和政治底线。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决策部署的学习和理解,加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确保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决策部署的督导和检查,加强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组织协调不够有力

  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过程中,组织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一环。然而,一些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协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效果不佳。

  首先,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信息的传递是组织协调的基础,缺乏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交流,会影响部门间协同配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效果。

  其次,一些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协调时存在权责不明确的问题。一方面,各部门之间在工作任务分工上存在模糊、重叠等问题,导致责任推诿和重复劳动。另一方面,权责不明确也会影响工作的推进和执行效果,具体表现为各级行政领导对工作任务和责任划分缺乏明确的规定。

  最后,一些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协调方面存在协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协商机制是组织协调的重要方式,但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协商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上存在不足,导致协作效果不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协同作战的局面。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之

  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我们要明确权责,划定工作任务和责任边界,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推动工作的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推动事业发展、加强党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党建工作不扎实、政治部署理解与执行不到位、组织协调不够有力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加强对政策的学习与理解,加强对工作任务的督导与检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权责、完善协商机制,推动工作的顺利推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篇七:在党内决策方面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党群工作部就这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强调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进行。民主评议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严”:思想认识要求严

  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主要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夯实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第二“严”:谈心交心严

  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互相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第三“严”:问题查找严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等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还要结合岗位职责、党员年度承诺书查找问题和践诺情况,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

  第四“严”:干部带头严

  所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民主评议前,召开支委会,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处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第五“严”:党员评议严

  首先,党员自评。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准则》要求,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

  其次,党员互评。每位党员要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讲实话。

  再次,民主测评。现场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也不例外。

  最后,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将通过弘扬先进、鞭策后进等方式做好安排,对评为不合格党员依据《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第六“严”:整改措施严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所党委还要求,要把严格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这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是经省委同意举办的。虽然仅有一天时间,但非常必要和及时,对于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上午,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宋功德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认真解读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我们对《条例》有了一个总体把握。下午,结合消化理解功德同志的辅导报告,分组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刚才,4位同志的发言,既谈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也有对贯彻执行《条例》的思考和建议,充分反映出这次培训的成果。听了之后,很受启发。

  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再强调三点意见,也算作是一个学习交流。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条例》的发布实施,是我们党执政治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这个《条例》,是我们党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制定的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适应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好《条例》,是我们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第一,要认清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是由党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条例》规定:“党组是党在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就明确了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制度的形式来保证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回顾我们党的历史,自党的七大把党组制度写入党章,到现在已经70年了,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规范的曲折历史过程,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党组制度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始终不渝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党组制度。为此,我们一定要从党组的地位、作用和担负的职责,对于我们党治国理政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出发,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条例》。

  第二,要认清紧迫性,增强忧患感。大家知道,党组制度建立的时间虽然不短了,但对其设立、职责和工作运行一直没有一项具体的制度来加以全面规范。从过去党组工作的情况看,虽然发挥了这一制度的重要作用,但还要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党组设立不统一,比较混乱,怎么设的都有,不够规范统一。党组职责不明确,对于应当履行的政治领导责任不清晰,应当讨论决

  定的重大问题不明晰,应当对哪些组织加强领导和如何领导不明确。党组运行不规范,有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好,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党组书记大权独揽、发扬民主不够的现象;也有党组成员把分管领域作为自己的领地,不允许别人过问等问题。党组规矩不健全,向上级党的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不够,有的长期不向上级党的组织报告和请示工作,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党组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不到位,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主业意识淡化,致使一些领导机关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有些重大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单位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有的人利用选人用人权设租寻租,有的单位跑要走送之风很盛,干部“逆淘汰”现象屡有发生,政治生态遭到破坏,影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等等。《条例》的制定和发布,正是适应新的形势,特别是针对这些问题,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上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党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保证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第三,要认清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定一个好的制度不容易,执行好制度就更难了,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条例》把党章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对于抓好《条例》的执行,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清

  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党组工作在不断规范中,势必受到习惯势力、传统思维定势的干扰。要把好的制度贯彻执行好绝非易事,必须下决心、花功夫,保持定力,以“钉钉子”、“拧螺丝”的韧劲,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实施,务求使之落地生根。

  二、紧密联系党组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好《条例》

  《条例》的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各级党组(党委)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的具体规定和刚性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实施,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要在4个方面下足功夫,确保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第一,要在落实党组职责使命上下功夫。依据党章,《条例》对党组的地位、工作遵循的原则、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条例》,首先要把这些规定领会好、落实好。特别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怎样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条例》作出一系列规定。我体会,要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四条:

  (1)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4)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

  子的决定。这四条,既规定了党组工作的原则,实际上也明确了党组工作应坚持的方向和要求,必须很好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去。二要准确把握党组与其他各种组织的关系。《条例》除了规定,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外,还规定:“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三要准确把握党组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条例》把党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特别对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第九条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十条,明确了党组讨论决定的七个方面重大问题,包括: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这七条,对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规定的清清楚楚。按照这个规定,该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必须由党组讨论决定。同时,《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各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工作新格局。

  第二,要在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规矩办事上下功夫。《条例》一个鲜明特点是,专门用一章,对组织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这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对党组制度赋予的新内容和新要求。《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这是对党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的要求,必须作为一条铁律严格遵守。针对过去存在的请示报告工作不够的问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请示报告工作的要求,这是起码的组织规矩,各党组(党委)要认

  真执行,自觉强化组织意识和程序观念,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去年,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委和省市县(市、区)直属部门党组(党委)向上一级党委例行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明确提出,市县(市、区)委和省市县(市、区)党委机关和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党组(党委)每半年向上一级党委报告一次工作;需要向党委报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同时还规定,在报告的形式上,主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工作,必要时也可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汇报。对于这个《规定》,各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党组成员遵守组织规矩作出更具体、更明确、更严格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对于这些规定,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组每个成员的教育,引导他们不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必须严格按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办事。

  第三,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最大规矩,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我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践证明,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有机统一,才能保证党的各级组织有效运转。《条例》第四章、第五章,都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作出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特别对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规定:“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各党组要认真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真正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把统一意志与集思广益结合起来,使各方面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第四,要在严肃明责追责上下功夫。《条例》明确了党组和党组成员的责任,有责必践责,违责必追责。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把好的制度落实好。《条例》第六章,专门对“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彰显了中央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决心和信心。《条例》提出:“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考核是追责问责的基础,更是保证党组和党组成员履行好职责的“指挥棒”、“助推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研究建立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真正把对党组和党组成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落到实处。

  《条例》第三十条对应当追究党组成员的八种情形作出规定,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2)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3)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4)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5)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6)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7)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8)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我之所以在这里原文复述这些内容,就是要提醒大家,对于这八条应当铭记在心,时刻对照检查,坚决防止这样的问题发生,做到警笛常响、时刻提防。

  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需要注重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这期培训班,对于学习贯彻《条例》只是开了个头,今后的任务更加繁重。各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务求使好的制度落地生根。

  第一,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贯彻执行《条例》,首先必须学深学透《条例》。各党组(党委)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省直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和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学习好《条例》,把各项要求搞清楚,把各项规定学扎实,真正用《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筹,带头做《条例》的宣讲者、执行者、维护者。

  第二,要在贯彻执行《条例》中注意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条例》规定,对现有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确保党组的设立和运行符合中央规定,这项工作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要重点看应设立党组的是否设立了党组;看党组是否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党组职责是否明确、党组成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看党组是否建立议事决策规则,是否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看党组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否承担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等等。对于符合《条例》要求的,要继续抓好工作落实;对于不符合《条例》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对于有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出意见,逐步解决。各党组要对照《条例》对自身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自检自查,发现

  与《条例》不符的问题,要主动整改、自觉纠正。《条例》的贯彻执行政策性、政治性、原则性很强,对有些问题的解决,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请示报告,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绝不可以擅自作主。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条例》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据《条例》严肃追究责任。《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三,要注重总结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党组(党委)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同依法依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统一起来。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好氛围。特别是要把好的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探索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党组工作制度体系。

  第四,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推动,进一步提高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把成效体现和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特别要着力推进党组(党委)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升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

  个方面工作。一要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切实抓好四个专题学习研讨,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振奋精神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把党组摆进来,把自己摆进来,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落实。特别要深入整治、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为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拼搏奋斗、建功立业。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上提出的“八个带头、八个自觉”,既是省委向全省人民作出的承诺,也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党组(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深入学习贯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集体。三要着力使正确的用人导向亮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这是李希同志到省委组织部调研讲话时,着眼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对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队伍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党组(党委)要按照这一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体现和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的要求,按照省委提出的“五个坚持”,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切实把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和落实在选拔每一个批次和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中。省委近期出台了《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好干部的意见》,各党组(党委)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四要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当前,要着眼于服务稳增长大局,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帮企业稳增长促振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效,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清责任,牢记使命,扎扎实实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提高制度治党的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拿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党内原则得到了坚守,政治灰尘

  得到了清洗。但是,党内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形式化、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不重视或长期不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表现在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认为过党内政治生活可有有无。有的喜欢自我表扬,自吹自擂,个人利益至上,谈成绩浓墨重彩、褒奖有加,说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去得罪,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一些同志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个别领导一手遮天,依靠个人权威把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个人说了算,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保留”了,决策时“一致通过”,出现失误集体承担,用“党委”作挡箭牌,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

  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党组织往

  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必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广大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基本场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从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组织是一个大熔炉,党员应当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要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党内生活,应在党内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作风,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第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一方面,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

  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再进行正确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另一方面,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第三,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五,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

  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扩大参与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共享性。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部署要求,针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本人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整改目标:坚定立场,在涉及重大问题方面,能站队迅速,表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整改措施:(1)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政治素养。坚持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每季度坚持上党课,每年坚持订阅党报党刊2份,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做到了然于胸。(2)强化自身职责意识,加强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网络上的一些歪理邪说的危害性认识和抵制,增强政治敏锐性。注意发现社区内一些党员干部的不良风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

  完成时限:12月

  2.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严的问题整改目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治纪律,年内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和各村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2、自觉践行、维护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在贯彻执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自觉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3、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自觉查找班子及成员在执行上级决策和工作部署方面存在差距,解决班子和个人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完成时限:9月

  3、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的问题。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民主作风建设,养成善于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的习惯。自觉创造让党员讲真话的政治环境,疏通各种民主渠道。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便使每一位党员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1、通过班子内部民主生活会的方式进行自省、自查,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进行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2、对社区的一些决定和建议,都要通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各支部书记的共同商讨,拿出最合理、最优化的方案。

  完成时限:12月

  4、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目标: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时刻做自我反省。积极参与讨论和自我批评等,提升组织生活的质量。

  整改措施:1、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年至少参加2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动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认真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各项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

  完成时限:12月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目标:始终坚持用廉政纪律和规章制度要求和约束自己,要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要自觉地把律己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化为自觉的行动和内在要求,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组织社区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1次。

  2、做好表率,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3、坚持经常性解剖自己,时常提醒自己、检查自己。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和落实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既管工作又管生活,既管思想又管作风。

  完成时限:12月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整改目标:深入理解中央改进党的作风的的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从基层开始杜绝吃喝浪费之风。主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不走样、不变形。

  整改措施: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2、严以律己,杜绝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对社区内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完成时限:12月

  三、形式主义方面

  1、工作作风漂浮,落实力度轻的问题

  整改目标: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对与自己工作有联系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自己也要坚决抵制,做到不随波逐流、不跟风赶浪。

  整改措施:1、做好“民情日记”和“工作纪实”,详实掌握社情民意,强化督查力度,每月保证走访20户以上,深入农户察看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贯彻执行。2、抓好社区党建问题,解决社区各支部一些党组织出现的涣散苗头,督促各支部三会一课、一事一议等党内生活的健康进行。3、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把社区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抓效果的同时,密切关

  注过程,防止“责任推卸转移”。

  完成时限:12月

  2、工作方法简单老化,缺乏创新的问题

  整改目标:强化攻坚意识,提升工作实效。对能够落实的立即落实,对难以立即落实的,列出计划、调集资源,分步落实。

  整改措施:1、坚持理论学习,多向老干部老党员请教,在关系到民生的问题上,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工作方法,然后根据村情特点化为己用。特别是拆迁问题上,多去试探解决,明确辖区内拆迁安置进度时间表。2、对于八里庄拆迁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保证时间靠上去,找出突破口,争取在年内取得新进展。

  完成时限:12月

  3、思维僵化,落实惠民政策生搬硬套的问题。

  整改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同时,努力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支持,让群众得实惠。

  整改措施:1、坚持“案例”学习,每周抽出1天时间,通过各种寻找有关农村政策落实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典型分析,拓宽思路,提升境界。2、对能够落实的立即落实,对难以立即落实的,充分考虑到个别情况,要合理变通。

  四、官僚主义方面

  1、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怕得罪人的问题。

  整改目标:工作中坚持原则,一碗水端平,为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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