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作风建设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射阳县新坍小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问
题
排
查
清
单
2021年12月以来,我校按照射委教[2021]29号《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近2个月的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按照方案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问题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如下:
一、学校层面的问题清单:
学校层面重点排查了以下问题: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队伍管理不严、纪律松弛问题;是否存在制度缺失执行不严问题。
1、“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方面:
对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都很及时,但由于工作能力不足导致工作不到位。
2、“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方面: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3“是否存在队伍管理不严、纪律松弛问题”方面:
存在纪律制度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制度执行有时有不到位的现象。
3、“是否存在制度缺失执行不严问题”方面: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二、班子成员层面的问题清单:
班子成员重点排查了以下问题:是否存在政治意识不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是否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深不透不细不实,乐于当“二传手”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乐于当“和事佬”、“太平官”问题。
1、“是否存在政治意识不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方面: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2、“是否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深不透不细不实,乐于当“二传手”的问题”方面:
存在要求不严,工作不深不透不细不实的问题。
3、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乐于当“和事佬”、“太平官”问题。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三、教职工个人层面的问题清单:
教职工个人重点排查了以下问题:是否存在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在企业挂靠证书取酬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吃请、违规代购教辅资料问题;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交往问题。
1、“是否存在参与赌博、酒驾醉驾、在企业挂靠证书取酬问题”方面: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吃请、违规代购教辅资料问题”方面:
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3、“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交往问题”方面:
在极个别教师身上存在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对排查出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2022年2月20日
射阳县新坍小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排查问题整改方案
2021年12月以来,我校按照射委教[2021]29号《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近2个月的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和问题排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按照方案要求,学校队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学校层面,由于工作能力不足,存在对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纪律制度与新时代新要求有差距,制度执行有时有不到位的现象。
在班子成员层面,存在要求不严,工作不深不透不细不实的问题。
在教职工个人层面,在极个别教师身上存在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二、整改目标:
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为目标,提升工作能力,坚决把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把制度落实到位,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做实,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三、整改时限:
2022年3月底对以上几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于准则》等党纪条规。学习全国及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县党代会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认定处理办法(试行)》《射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相关制度。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提升,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学校落地生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少数教职员工在思想和作风上还跟不上形势,缺乏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表决心不见行动,唱高调不见成绩,存在蜻蜓点水、面子工程现象。工作中考虑个人利益多,服从服务大局意识不强。这些表现,都与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相适应,这些同志必须加大力度学习。
提升教书育人质量,实行“全方位”育人工作,干部是关键、教职工是基础、作风是保证,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个别教职工缺乏创新进取意识,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面对工作中棘
手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较真碰硬,进取精神不强,这些行为与学校发燕尾服和校训,特别是与“学在射阳”品牌建设不相适应,必须坚决纠正。
从严治校是从严治党在学校的延伸和拓展。当前,仍有个别教职工组织纪律观念薄弱,不讲规矩、不守制度、纪律松弛。这些做法,与学校深化德治与法治、强化创新、加快内涵建设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拨乱反正。
二、对单整改,提升工作业绩。
1、加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职工守规矩、听指挥、令行禁止;要把上级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遵守各项规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全方位育人工作的管控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坍小学教职员工行为规范》等纪律制度规定。
2、提升贯彻落实能力。进一步树立争先意识,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工作要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进取心,做事高效,勇于创先、争先、领先。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和担当精神,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坚持说了做、定了干、马上办,对各项任务和交办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拖,积极响应,立即行动,付诸实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3、增强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全面建立制度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分工,提高工作运行能力。
进一步突出实干意识;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更加自觉地深入班级、深入一线,深化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监督,提升整改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对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问题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的排查。采取督查和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监督。畅通沟通渠道,注重从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中发现问题,注重从服务对象的举报和投诉中发现问题,注重从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聚焦重点、见事见人,提高整改问题的有效性。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谈话告诫、调整岗位、纪律处分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搭车收费和体罚等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和学校形象的行为,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通过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2022年2月20日
篇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作风建设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调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研与总结: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干部不以政绩论英雄,不以成绩论英雄,避免注重政绩的偏向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破性措施可以是通过全面、科学对干部绩效进行评价,注重提高干部的本质能力和服务群众的实际表现。
2.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严禁搞铺张浪费、禁止违规超标准配备设施、禁止公款旅游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推动干部的自觉改进。
3.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律严明,对违纪行为严肃追责。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坚决落实从严治党各项纪律规定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纪律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威慑,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选人用人导向要优化,并加强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要求包括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强化干部自我约束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建立健全透明、公平、竞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减少人情、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
5.打造廉洁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强调要构建廉洁政治生态。具体要求包括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围猎”“保护伞”等问题的打击等。突破性措施可以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清除腐败分子和“保护伞”。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突破性措施是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建设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队伍。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认可度,实现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
篇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作风建设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作风建设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篇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
方向。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
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
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
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
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
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
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
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虚”。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
、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
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
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
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单”。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
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空”。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
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
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
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
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
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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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
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
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
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
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
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
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
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
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首先,必须牵头抓总。
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
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
其次,必须强化监督。
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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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
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
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
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
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
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
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
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
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
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
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首先,必须牵头抓总。
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总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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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
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
其次,必须强化监督。
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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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作风建设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如何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治理
严肃区级以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充分发扬民主,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决策范围、内容、规则、程序、方法,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程序,规范党委工作运行。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表决。在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坚持党委主要领导只出议题,讨论中不事先发言、表态、定调,经常委、委员充分讨论后,实行民主表决,其中涉及人事任免的逐人逐事进行票决。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督查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通报工作和征求意见,重视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反映的社情民意。同时,探索建立常委分工公示、常委个人定期向常委会和全委会报告工作,以及推进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对各位常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他们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各级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落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加强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
事情,如涉及全局性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充分发扬民主,由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坚决认真落实。扩大干部管理民主化。结合地方的实际,制订出台规范干部管理的文件,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关于如何解决基层干部懒政怠政和门好进、脸难看、话好听但事难办等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中央党校区委书记研修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各级关于治理“四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文件规定。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针对突出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域,实行重点监控。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销号督办管理,并建立整改台账。四是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出台完善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的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案事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全面
督查,组成若干检查组,重点督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明察暗访,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效能问责。六是建章立制。要求各单位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七是完善激励机制。《关于区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落实,尽快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使广大公务员看到希望,得到实惠,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八是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调整政府组织结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使人浮于事的情况得到明显好转,从根本上解决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问题。
(三)深入分析研判“四风”突出问题,探索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律。某纪检监察机关在遏制“四风”突出问题上狠下工夫,在督查、曝光高压态势下,明目张胆违规的少了,但“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以新的面目出现了。如借学习培训调研之机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分批办理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公款报销化整为零,吃喝腐败改换门庭,公车号牌变换身份等,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企图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或掩人耳目转嫁负担。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作风问题产生
的根源在于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格格不入的权力观。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必须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将政府职能回归到服务的角色定位上,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改进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完善司法监督,扩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全程、动态、实时的多维权力监督机制。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各项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带着问题去,切实解决群众问题。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耐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基层问题。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主动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推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突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权力高度集中的重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监督管理的综合性,将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与提升实践能力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突出监督管理的严肃性,制定和落实作风建设的问责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问责、社会评价问责、组织考评问责等多层次
的、常态化的问责体系,实行作风问题责任倒查,既问责直接责任人,又追究领导责任。
(四)如何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狠刹权力滥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及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某纪检监察机关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快速查处案件并予以通报,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易发高发的公款吃喝和送礼问题,某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制定下发了双节期间做好廉政建设的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和教育。二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抓好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治理。督促各地各单位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勤政为民。某纪检监察机关纪委加大对全区各地各单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象的督查检查。畅通信访渠道,开展专项的检查工作,深入行政服务大厅和各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加大对党风政风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
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三是坚定不移抓好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区廉自办多次深入各乡镇办和区直单位,检查指导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推进作风建设和各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的现象。
(五)如何抓党风带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八项规定所以落实得好,与同时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分不开的,理想信念教育今后要成为常态,固化为制度,常抓不懈。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要继续坚持,通过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接受理想信念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变为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成为腐败问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万事难,领导带头就不难,要一以贯之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仍然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强调从自身做起,一级带动一级,一人带动多人,自上而下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的组织领导,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负相应的责任。三是加强群众参与监督。纠正“四风”问题、及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得益于群众的参与监督,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设立更多的举报信箱、网
站等,欢迎群众参与,鼓励社会监督,提倡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和报复行为。四是严肃问题查处追责。八项规定虽已落地但未生根,要有长期坚持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以教育本人,警示大家,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如何充分发挥省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八项规定联席会议坚持以科学、规范、有序、高效为原则;坚持科学分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坚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形成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合力,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为中心工作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是确定主要职能。围绕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监督,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狠抓工作落实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
部门的职能,通报八项规定检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交流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交流加强作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通报拟出台的有关纪律作风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落实组成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参会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予以调整。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还可以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四是设定工作方式。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召开联席会议的基本程序: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提交联席会议的有关文件及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会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五是加强组织协调。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常委组织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主要负责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文件及工作报告,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沟通、材料报送、信
息反馈等工作。
(七)如何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行风建设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行业、各部门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领导责任制、业务部门具体工作责任制及岗位工作人员末位淘汰责任制,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级级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行风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纠正不正之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监督检查部门除了要落实好上级关于行风建设、教育工作的部署之外,还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行风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备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行风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监督检查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预以备案,确保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量化考评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行风建设情况的年度考评工作,包括量化考评和民主评议。五是加大对行风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把不正之风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风建设工作任务不落实,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和问
题较多的部门和行业,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逐级追究责任。
(八)如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扎进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一是健全教育引导机制。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加强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作风教育,深化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健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提醒;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建设服务型机关。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转化好、落实好。督促区行政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功能,突出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好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一套科学严密、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阻断滋生“四风”的根源和漏洞,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要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治“四风”之弊,为从严治党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和量纪幅度,规范“一案双查”的范围、程序,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五是继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加大惩治力度。
继续加大惩治和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成本、付出代价。六是强化评议考核。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强化导向作用。健全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标准,全面推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判”民主评议活动。七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作风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各级督查部门职能作用,优化各类督办件的受理、转办、督察、反馈等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督查督办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努力形成机关作风监督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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