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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评下级党委班子(6篇)

时间:2024-09-16 16: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我代表基层员工,对我们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讲评会进行表态发言。在本次考核讲评会上,我们认为领导班子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1.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作为基层员工,我们认为领导班子在激励员工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希望领导能够更加重视激励机制的建立,给予员工更多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只有员工得到了足够的激励和肯定,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2.加强交流与协调。在工作中,我们发现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交流不够顺畅,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我们建议领导加强与员工的交流与协调,定期开展员工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只有通过有效的交流与协调,才能更好地团结员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我们希望领导能够更加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只有员工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改善,才能更好地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坚持正確路線。基层员工们希望领导能够牢记初心,坚持正确的发

  展方向,不被外界干扰所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只有坚持正确的路线,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司才能够稳步向前发展。

  我们希望领导班子能够重视基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本次考核讲评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相信在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公司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谢谢!5.优化管理机制。我们建议领导班子能够优化公司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和岗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也希望领导能够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6.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照顾。我们期望领导班子能够更加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的员工关怀体系,关注员工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困难,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关怀和照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7.提出更具体的发展规划。我们认为领导班子在未来发展规划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路径,同时制定更加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希望领导班子能够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更具体的发展规划,并与员工共同探讨和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8.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我们认为企业文化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希望领导班子能够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公司价值观念和文化建设的引导和培育,树立健康向上的企业形象,为员工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

  9.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希望领导班子能够加强与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公司与社会各界的通联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稳步发展。

  我们希望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听取基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和提高工作,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相信在领导班子的正确引领下,我们公司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聆听和支持!

篇二: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班子讲评材料

  今天的班子讲评中,我们要聚焦团队合作、工作延迟和绩效提升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首先,团队合作是我们团队成功的关键。在过去一段时间中,我们推出了新的项目,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然而,我们发现有些项目的进展明显比其他项目落后,这在团队合作上显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使其更好地实现团队合作,我们需要更加积极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人员承担任务的清晰性以及团队所有成员的参与度,以便解决项目延迟的问题。

  其次,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工作延迟的原因。我们发现,有时员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许多原因可能导致这一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原因可能是简单的过量工作。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是员工有些任务缺乏技能或资源。关键是,我们需要更好地理解这些瓶颈和障碍,以便设计和实施介入措施来避免出现工作延迟。

  最后,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提高绩效。虽然我们以前实施了许多措施以提高绩效,但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中间管理层对员工任务缺乏清晰度和帮助,可导致效率低下。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可能需要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动机和激励,以便我们可以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激励,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绩效。

  总之,我们需要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团队合作、工作延迟和绩效的情况,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以确保我们达成团队的目标,从而实现项目的成功并达成业绩指标。

篇三: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四评心得体会

  第一篇:四评心得体会

  ?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心得体会

  ——训练处

  殷虹

  在认真学习傅宏裕政委?部署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后,受益匪浅。傅宏裕政委在讲话中指出,公安边防部队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贯彻公安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就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傅宏裕强调,一是要坚持?三学?。全体党员均要学党章、学党的文件、学党史和经典原著。二是要试点推动。各总队要在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树立样板。三是要创新举措。坚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举措,务求实效。四是要搞好?四评?。要严密组织,做到不漏一个党组织、不漏一名党员。五是要完善制度。要下大力气探索建立一套党内生活的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傅宏裕政委要求,部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一是要精心组织,二是要创在平时,三是要书记带头,四是要抓好统筹。

  就傅宏裕政委的讲话,谈几点心得体会:

  公安边防部队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目前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党发扬光大,不断壮大的迫切需要,同是也我们每一名党员成长的迫切需要。

  一、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认为要努力在?真学?上下功夫。

  1、认真学习党章、党的文件、学革命先辈经典原著。

  首先要结合中央部署的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的文件、学革命先辈经典原著的?三学?活动,深入系统地理解把握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联系现实思想和工作情况,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切实解决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知半解的问题,在?真学习?的基础上,实现真理解,确保真坚持。

  2、学习与讨论相结合,深入体会党章、党的文件的主要精神。

  学习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对文字的学习上,应该多种方法与方式相结合,比如,在学习之余,抽出一定的时间,党小组成员集中在一起,大家坐下来,将学习的成果相互讨论,在讨论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进我们对党章、党的文件、著作等的理解,方便以后应用到工作、学习中。

  3、学习方式多样化,重温革命历史,让每一位党员能够理解党的精神。在学习讨论之余,我们各党小组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革命故地重游、参观历史博物馆、观看历史影片等方式,让每一位党员在重温历史的时候,能够体会到革命先烈们的真人真事背后的对党忠诚,不畏牺牲的大无畏精神,让这种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后人沿着革命先烈的足迹走下去。

  二、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努力在?真信?上下功夫。

  建党90周年的历史证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什么时候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得好,党的建设就会发展,党的事

  业就会前进;什么时候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不好,党的建设就会受挫折,党的事业就会走弯路。公安边防部队执行党的政治任务、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最大的优势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更是练好内功、迎接挑战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从思想深处、灵魂之中建立起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坚定信念,镌刻在头脑里,融化在血脉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坚定不移、坚信不疑。

  三、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

  努力在?真实践?上下功夫。

  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真理解与真相信,归根结底必须落到?真实践?上来。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是部队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水平、政治立场、政治觉悟的具体体现,必须坚决摒弃裹足不前、难有作为的畏难情绪,坚决摒弃原则性、战斗性不强、当老好人的惯性思维,坚决摒弃坐而论道、空洞说教的错误做法,自觉将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的创新之举,作为部队建设强基固本的根本方法,作为确保有效履行使命的有力保证,大胆转变观念,鼓足信心斗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扎扎实实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以来,让我认识到了就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不断发展壮大和克敌制胜的传家宝,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永远要学习和坚持的宝贵财富。公安边防部队作为公安部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一支现役部队,履行好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队党的建

  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的突破口,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将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的动力之源、发展之基、根本之道,不断提高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先进性。

  在认真研读了党章、党的部分文件之后,我体会到我们党是多么伟大,她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先,以国家的利益为先,在决策时不忘如何改革创新,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我为我能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而感到庆幸,同时党的精神感动了我,我为党自豪。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之余,我会找一些历史史片观看,进一体会革命先烈们走过的道路,让他们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不断进步。

  第二篇:“四评”心得体会

  “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心得体会

  公安部边防局党委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部队开展以发扬和

  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创建模范党委(支部)会议、模范民主生活会、模范党日为主要内容,以群众评议党员、党员点评支部、党代表(党员代表)评议党委班子、上级党组织点评下级党组织“四评”为主要推进手段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这是一项向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的活动,是公安边防部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一次活动,同时也是进行自我提高、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次活动,是加强部队党建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各级组织的再部署、再动员、再学习,自己深受启发、受益匪浅,现结合工作实践,就这一阶段的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感受和体会:

  一、对“四评”活动重要性的一点认识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不断发展壮大和克敌制胜的传家宝,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永远要学习和坚持的宝贵财富。公安边防部队作为公安部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一支现役部队,履行好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使

  命,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队党的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的突破口,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将发扬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的动力之源、发展之基、根本之道,不断提高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先进性。开展“四评”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我们应该做什么

  (一)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学习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前进的基础,是创新的前提,也是塑造高尚品质的必然。

  (二)带头争创佳绩。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认真为广大出入境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竭力将国门卫士、边检风采展示给中外旅客,为国争光。

  (三)带头服务旅客。积极帮助旅客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旅客正当权益。不论是提服工作的要求还是对党、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来说我们都要无时无刻不本着“立警

  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竭力为旅客服务,帮助旅客解决实际困难。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带头做到的。只有遵纪守法了我们才能更好的行使手中的权力,为党、国家和人民服务。

  (五)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这也是我们身为共产党员必须做到的,只有我们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了,我们才能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坚守自己的立场不动摇,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此外,我们在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进程中,一定要方式灵活,务求实效。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手段,通过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发挥广大边防官兵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才是目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切忌本末倒置,切忌机械盲目,切忌为创建而创建,以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以上是我对“四评”创建活动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相信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四评”创建活动一定会取得更见辉煌的成绩。只要我们看准了,重视了,坚持了,就一定能够取得发展、有所作为。发扬和继

  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关键在于建立信心和决心,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书记的作用,只要我们真学、真信、真实践,就一定能够闯出一片新天地,开创公安边防部队党的建设新

  局面。

  第三篇:四风网评

  正风肃纪、勤政为民

  近期,四川省开展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的具体抓手,也是赢得群众信赖、重塑干部形象最有效和最有力的举措。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聚焦“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以正风肃纪的有力行动保障和推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作为纪检干部,更应该做正风肃纪、勤政为民的表率。一是要从自身逐一“体检”、逐一“诊治”,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保持自身的清洁,保证思想和作风的干净整洁。二是要在“勤政”和“为民”两方面上都有作为,要动真格、使真劲,敢较真、敢碰硬;对问题,要真下决心触及,而不能虚以应付。拿出真招实干,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坚持真管实查,确保群众得到实惠。这样才能在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权威和亲民形象。要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第四篇:四评工作总结

  四评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县上级指示精神,及长县创先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好

  “四评”活动,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四评”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准备,于6月25日召开了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支部于6月8日对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朱文波同志在支部会议上进行创先争优专题讲课,通过对创先争优活动重大意义的阐述和对我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使公司全体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学习教育。支部还印发学习报告文学《大地之子》等书籍,每位党员都写

  出了心得体会,进一步为按时按质完成组织生活会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是广泛组织群众参评。根据要求,我公司广泛组织职员参与到“四评”活动中来,了解广大员工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满意程度,我公司对服务对象原从同心转过来的老员工、职工代表等发放了创先争优活动群众参评表,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并在会上讨论支部公开承诺书,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四个是否”再次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召开会议对创先争优自查报告和自查表进行讨论后修改完善。

  四是开展了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活动。根据“四评”工作要求,支委会成员分工,分别与党员进行谈心,交流思想,进一步了解情况,为召开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做准备。

  五是扎实做好党员自评及互评。在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严格按照“四

  评”程序要求,在个人自评发言、党员互评的基础上,支部对党员进行了讲评,公司支部领导进行了点评。通过互评及讲评,真正做到比有标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帮有方向。并开展了“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选活动,经民主投票推选关志刚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号召全体支部党员向其学习。

  长沙神久党支部

  2011年8月2日

  第五篇:“八比四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八比四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莱西市沽河中学

  王俊杰

  今年,市教体局在全市开展了“比工作纪律、比工作态度、比工作作风、比工作效率、比工作能力、比工作质量、比工作业绩、比工作奉献”和“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学能手、优秀青年教师”为主要内容的“八比四评”活动。通过活动,我充分认识到,这次开展“八比四评”主题教育及时性和重要性,这对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并围绕“八比四评”这一主题,深入剖析自己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

  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一、充分认识和体会到这次活动的意义和实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解放思想就是要统一思想,就是要把教育思想统一到推进教育发展这个大局上来,通过解放思想来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八比四评”主题教育,前提和基础是“学”。学习身边典型和近几年涌现出的各级各类先进人物,学习他们永不满足、永无止境、永不停步的求索精神,学习他们在荣誉面前不骄傲、困难面前不气馁、压力面前不退却的胸怀和胆识。开展“八比四评”主题教育,重点和关键是“比和评”。比较见高低,竞争知成败;比较体现贡献大小,竞争展现人生价值。比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实现既定目标。通过“评、比”把思想、精力和智慧凝聚起来,推动教育教学和谐发展。开展“八比四评”主

  题教育活动,目标和归宿是“争”。争先创优的精神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争先是一种追求,教学无止境,追求无终点,以超越前人自励,以铸就辉煌自勉,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要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一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要端正工作作风。我们必须解决工作浮燥问题。要通过围绕“八比四评”活动展开讨论;三要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要充分利用这次学习的机会,多做自我批评,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大胆查找根源彻底根除。

  我们要以这次“八比四评”教育活动为契机,学典型、比贡献、争先进,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争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上都有明显进步,审时度势,坚定信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务实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全市教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四: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一讲二评三公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篇:“一讲二评三公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广“一讲二评三公示”

  按照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镇于今年5月开始,在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广“一讲二评三公示”工作方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讲二评三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讲”,即党员每月向支部、支部每两月向上级党组织讲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事项、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以及参与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等。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常态。上级党组织每两月组织召开一次所属党支部书记会,由各支部书记讲述汇报本支部前两月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兑现承诺事项、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情况。党政领导干部要参加(列席)分管部门(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也要派员参加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和两月一次的党支部书记会。

  “二评”,即支部每月对党员、上级党组织每两月对支部进行评比;其步骤是分级分类进行点评。在每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述汇报及其平时思想工作表现、承诺事项兑现情况,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党员一月来的成绩和进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在每两月召开的支部书记会上,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逐一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1参加(列席)会议的党政领导、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志也要参与点评。然后是严肃认真开展评比,点评之后,参会同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它方式,对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价,按全体党员(职工)人数的15%评出先进,并及时进行表彰。党支部书记不参加本支部评比,由上级党组织结合支部评比情况,按适当比例评出等次。每月评比结果及时报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机关事业单位评出的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重要依据,其他党支部评出的结果将作为党员年度评议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每月一考评,改变“年终算总账”的做法,做到月月添动力、时时有鞭策。

  “三公示”,即上级党组织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展示台,基层党支部设置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及时将评比结果公示。三公示的形式为上级党组织要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展示台,党支部要设置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采取评星、插红旗等方式,分别公示党支部和党员的评比结果,也可采取其他恰当的方式公示非党干部、职工的评比结果。公示要保持连续性,反映动态变化全过程。对公示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五个一”载体,规范落实“一讲二评三公示”

  为了规范

  “一讲二评三公示”,XX镇创新了“五个一”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活动中。

  一是开好一个方子。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有效推动工作,围绕县委提出的“5436”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了本镇任务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明确了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发展产业、重点发展项目。各党支部围绕镇党委的总体规划,结合各单位、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细化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22个。

  二是找准一个位子。党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前提主要是围绕镇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立足岗位职责创先争优,镇党委通过细化大家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来帮助大家找准位置,力求创先争优活动与平时工作的有机结合。各村(社区)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特长,在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设定服务岗位42个。

  三是记录一个本子。镇党委要求每位党员人手一个日记事本,共发放日记事本1210本,并要求各党员记实一个本子。本子里除了有记录日常事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外,还有每位党员干部的基本信息、承诺事项、每月的月评比记录以及月评比结果。通过每月记录的填写,有助于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能有效提高党员的忧患意识,党员与党员之间通过对比,能发现自身的不足,帮助党员完善自己的不足,并以此激励自己,个个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四是争取一块牌子。全镇设立万元增收示范户、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及党员干部示范岗牌子。为激励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创先争优,争取示范牌,镇党委、政府决定各党组织和党员所争取的牌子与年终评先评优结合起来,3机关干部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

  五是对照一面镜子。

  每月评议结果公示上墙。镇党委要求每个支部设立创先争优展示台,将每位党员干部承诺、落实内容及月评比结果公示上墙,当月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在公示栏上贴上3颗红星,被评为合格的贴上2颗红星。到目前为止,全镇党员共承诺事项4748条,评选出优秀党员461个。镇党委将创先争优展示台作为一面镜子,把每名党员干部对组织、群众的承诺晒出来。目前全镇已设立宣传栏、展板、讲评公示栏共71块,全镇22个党组织已兑现承诺事项185项,1187名党员已兑现承诺事项3323项。

  三、“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成效

  通过“五个一”活动载体,规范了“一讲二评三公示”五个环节工作,呈现出了设岗定责“全”、公开承诺“细”、讲述报告“真”、评比标准“高”、公示效果“好”的特点,形成了“比学赶超、积极争创”的良好氛围。

  1、设岗定责“全”。全镇各村党支部将“设岗定责、任务到人”作为开展好“一讲二评三公示”的重要前提,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结合县委的中心工作、全镇的重点任务和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结合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项制度”和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目标要求,先后细化在职党员工作职责281条和设定无职党员服务岗位121个。XX村针对本村实际,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4务技能培训,努力实现“一岗精、两岗通、三岗懂”的岗位技能目标;XX街道根据党员干部所在岗位、个人专长等情况科学定岗,形成“一岗一面旗、多岗带全局”的局势。

  2、公开承诺“细”。全镇各村党组织将“依责承诺、明确要求”

  作为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的重要基础,严格按照“个人承诺、组织审批、公布上墙”的步骤,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承诺事项进行具体化、条目化。把落实逐级审核承诺事项制度作为本环节的工作重点,不仅上级党组织要坚持审核下级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而且各级领导干部都逐级审核了下级党员干部职工的承诺事项,并将承诺事项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全镇1187名党员干部和24个党组织围绕我经济发展、按照梁平县实施的“四大战略”、“五个梁平”建设、“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承诺4748条。

  3、讲述报告“真”。将“日常记实、据实讲述”作为全县镇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健全日记实、周例会、月讲评等制度,从7月份开始,召开周工作例会120次,组织生活会63次,支部书记会3次。通过每月讲述,使党员同志们不得不转变思想观念,克服懈怠情绪,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热情参与到创先争优的活动中去。各个党员都从大局出发,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在做好本职工作、做好自己应做的每一件小事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抢先完成好党组织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党员同志在述职时,才会有具体的述职内容,所作的述职报告才会5让人信服。

  4、评比标准“高”。全镇各级党组织将“逐人点评、具体逗硬”作为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关键要求,把落实逐级点评制度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镇党委要对全镇13个村居的党支部的讲述逐一进行点评,另一方面镇党委主要领导对本班子分管领导的讲述进行点评,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讲述进行点评,中层干部对一般职工的讲评进行点评。无论是领导点评,还是相互评议,都做到了既肯定成绩和进步,又指出差距和提出整改建议。全镇各级党组织已累计评出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次、优秀党员461人次。通过评比,评出先进,树立典型,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促进作用。

  5、公示效果“好”。将“公开结果、奖惩分明”作为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具体保证,点评内容和考评结果的及时公示,对公示情况,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结果公示,使党员同志们树立“争当优秀光荣,甘当落后可耻”

  的观念,将

  “要我当优秀”变为“我要当优秀”,从而形成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

  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

  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举措,要切实把握好“五个环节”,力戒形式主义,取得实际效果。

  “一讲二评三公示”是做实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既有特定的内涵、要求,又有必要的程序、环节,来不得一丝马虎,走不得半点过场,必须认认真真地设计、实实在在地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认真抓、抓而不紧,就会浪费大量的执政资源,失信于民。从市地税局、工商局的做法来看,在整个“一讲二评三公示”过程中,只要我们下真功夫、出实招,切实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就能使创先争优活动做实做细,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是设岗定责、任务到人。要按照“三定”方案,确保任务具体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依责承诺、明确要求。支部和党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出具体实在、便于考核的创先争优承诺。三是日常记实、据实讲述。各机关要建立三级(主要领导召集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召集分管处室负责人、分管处室负责人召集本处室人员)周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日志记实制度,通过每周一次碰头会、每天一页工作日志填写,让每月的组织生活会讲述有凭有据,干部表现优劣一目了然。四是逐人点评、具体逗硬。在每月组织生活会和每两月一次的支部书记会上,支部书记对党员、上级党组织对支部的点评必须

  到具体人头,既要肯定成绩和进步,也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五是结果公示、奖惩分明。要严格实行每月一评比,大致按15%评选“优秀”,评比结果及时公示。要加大评比结果运用力度,将其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以及确定个人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并与公务员记功嘉奖、职工绩效、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

  根据已经取得的经验,把握好“五个环节”,需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设岗定责、任务到人,突出一个“准”字。从过去实践和当前要求的考量中,按照定岗定员定责的原则,准确设岗定责,是什么工作就设什么岗,有多少工作量就设多少岗,有多少重要性就负多少责。二是依责承诺、明确要求,突出一个“适”字。即“适当”,不提“假大空”的口号,不订“高不可攀”的指标,不开“空头支票”,注重可操作性,办得到就承诺,承诺了就一定能兑现。三是日常记实、据实讲述,要突出一个“实”字。不夸大不缩小,不记“假账目”,不编假信息,客观记载,如实汇报,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当月考核。四是逐人点评、具体逗硬,突出一个“硬”字。即逗硬,不怕得罪人,不搞“弯弯绕”,既肯定对方成绩,又指出对方差距,善意帮助同志,真诚搞好团结。五是结果公示、奖惩分明突出一个“公”字。打分结果要公开张贴,公之于众,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做到奖惩分明,克服“干的干,看的看,看的给干的提意见”的“机关病”。

  总之,“一讲二评三公示”运用了系统论原理,借鉴了企业管理的基本方法,体现了紧密的逻辑联系,五个环节环环紧扣、前后递进、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形成压力传导机制,产生整体联动效应,使党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广大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要积极参与、切实推动,真正把“一讲二评三公示”与机关管理、队伍建设、行政效能等结合起来,把虚功做实,把流程做畅,把环节做细,从整体上把握好“五个环节”,使“一讲二评三公示”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篇:一讲二评三公示(4月份)一讲二评三公示自评总结

  (四月份)

  按照创先评优活动要求,现本人一个月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承诺事项,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向组织作讲述。

  四月份我的承诺是:

  1、继续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新闻时事,增强党性修养;

  2、积极的配合老师管理班级,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杜绝一切无故旷课的现象发生;

  3、自觉参加周末培训,加强专业学习;

  4、义务为其它系同学补习VF课程,让他们顺利通过重庆计算机二级考试;

  5、自觉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参加献爱心志愿者活动。按照承诺,我觉得自己做得好的有:

  1、到图书馆或通过网络等渠道查看国内国际热点新闻,了解身边时事;

  2、让班里同学的整体学习积极性、班风有较好的转变;

  3、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参加计算机方面专业课程的培训,深化专业知识;

  4、通过自己所学知识,能够较好的帮其它系同学补好VF,让他们顺利通过二级考试;

  5、参加计算机党员服务站定点服务工作,参加血站献爱心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1、合理安排好时间,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兼顾;

  2、在管理班级上,多于辅导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交流并请教,更好的管理班级;

  3、在专业学习上,多与老师沟通,丰富知识;

  4、虚心接受老师与同学们对我一个月来工作不足的点评,并对自己的不足予以改正。

  第四篇:什么是一讲二评三公示

  “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内容

  一讲“,即党员每月向支部、支部每两月向上级党组织讲述汇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常态。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对照”五带头“标准,讲述汇报自己上月履行岗位职责、兑现承诺事项情况以及参与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等。按照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要求,党支部要与行政紧密配合,组织党外干部职工采取恰当形式讲述汇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上级党组织每两月组织召开一次所属党支部书记会,由各支部书记讲述汇报本支部前两月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兑现承诺

  事项、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情况。党政领导干部要参加(列席)分管部门(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也要派员参加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和两月一次的党支部书记会。”二评“,即支部每月对党员、上级党组织每两月对支部进行评比;其步骤为首先是分级分类进行点评。在每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述汇报及其平时思想工作表现、承诺事项兑现情况,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党员一月来的成绩和进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党员之间也可以互评。同时,支部所属机构的行政领导也要对党外干部职工逐一点评。在每两月召开的支部书记会上,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逐一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各支部书记之间也可以互评。参加(列席)会议的党政领导、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志也要参与点评。其次是严肃认真开展评比。点评之后,参会同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它方式,对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活动、推动工作等情况,党支部要对党员、党政领导要对党外干部职工的思想表现、履职尽责、完成任务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按15%左右的比例评定每月的”优秀“,同时也要评出其他等次。党支部书记不参加本支部评比,由上级党组织结合支部评比情况,按适当比例评出等次。每月评比结果及时报干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通过每月一考评,改变”年终算总账“的做法,做到月月添动力、时时有鞭策。

  ”三公示",即定期公示党支部和党员的评比结果,同时采取其他恰当的方式公示非党干部、职工的评比结果。三公示的形式为上级党组织要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展示台,党支部要设置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采取评星、插红旗等方式,分别公示党支部和党员的评比结果,也可采取其他恰当的方式公示非党干部、职工的评比结果。公示要保持连续性,反映动态变化全过程。对公示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篇:一讲二评三公示方案

  盘龙镇花房完小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述二评三公示”

  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委和县教委创先争优活动“一述二评三公示”推进会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先争优“一述二评三公示”工作。为切实搞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述二评三公示”工作,是市委、县教委为破解目前创先争优活动普遍存在“凉、空、软、疲”问题而采取的创新举措,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人到头,能落地,全覆盖的有力抓手,是充分激发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党员争当优秀内在动力的有效途径和我校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一述二评三公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四个抓好

  (一)抓好陈述工作

  一是抓好在职党员(教师)个人每月向学校领导班子陈述创先争优情况工作。从9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学校召开一次教师大会。每个教师在会上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党员增加“五带头”及承诺事项要求),逐一陈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会上同时交书面陈述报告。

  二是抓好学校领导班子每两月向大建教育工委陈述创先争优情况工作。从9月开始,逢单月10日前,由曾焕胜向大建教育工委陈

  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并提交书面陈述报告。

  (二)抓好评比工作

  抓好教师评比工作。在学校每月召开的教师大会上,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党员(教师)陈述情况、平时思想工作表现、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对每个党员(教师)进行点评,指出党员(教师)一月来的进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全校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15%比例分别评比出月度“优秀党员”和“优秀教师”。

  (三)抓好公示工作

  学校设置创先争优展示台和公示栏。从9月起每月10日前对党员(教师)述评情况进行公示。同时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46521060),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公示情况的意见,接受监督。

  (四)抓好突击动员。根据学校放暑假的特殊情况,9月28日下午召开学校党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做好动员。

  在9月10日前对学校6-8月创先争优活动中各教师表现进行点评、评比。

  三、切实加强领导

  本项工作由校长曾焕胜亲自抓,形成党员带头,全体教师参与的良好局面。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保证用足够时间开展好此项工作。节约其它开支,保证对此项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切实与在职党员(教师)日常管理、考核结合。做好实际工作,充实述评示内容,抓好述评示工作,促进实际工作增效;保存记录和影像资料,证明述评示工作真实可信。通过此项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

  更加优异的成绩。

  附:党支部“五个好”要求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党政碰头会制度,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工作管理卓有成效。

  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成绩突出。

  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学校党员“五带头”要求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做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模范。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推进“五个校园”建设,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模范。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做主动为师生服务的模范。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党章,做树立优良师德师风的模范。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做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

  盘龙镇花房完小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篇五: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班子和干部考核讲评材料

  班子和干部考核讲评材料是一种对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干部队伍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表现、业绩成果、能力素质、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价和总结的文档。下面是一份班子和干部考核讲评材料的大致框架及内容要点:

  一、引言

  考核背景与目的:明确本次考核的时间范围、依据政策法规或上级指示,阐述考核的重要性。

  考核对象概述:简要介绍被考核班子的整体构成以及主要干部概况。

  二、考核过程与方法

  考核程序:详细描述实施考核的具体步骤,如制定方案、资料收集、实地考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

  考核指标体系:说明此次考核所采用的各类量化与非量化标准,包括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决策水平、团队协作、廉政建设、创新意识等多维度指标。

  三、考核结果分析

  1.班子总体评估

  班子凝聚力与战斗力:评价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程度、集体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工作绩效:回顾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其成效,对比年初目标,分析达成情况和存在问题。

  领导作用与表率效应:班子领导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及群众口碑。

  2.干部个人评价

  逐一剖析每位干部的工作实绩、岗位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状况、学习进步程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并指出亮点与不足。

  对关键岗位干部或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提出整改建议。

  四、问题与改进建议

  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例如决策科学化程度不高、执行力建设有待加强、服务意识不强等。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未来发展方向,如强化教育培训、优化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制度等。

  五、结语

  总结全文,肯定成绩,强调不足,展望未来,激励全体班子和干部以考核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写此类材料时,应当注重事实准确、评价公正客观,旨在为今后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指导和支持。

篇六:讲评下级党委班子

  

  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试行)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2?

  【文

  号】

  【施行日期】2011.01.01?

  【效力等级】军事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

  正文

  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试行)

  (中央军委

  2010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工作,发展军队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促进各级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军,贯彻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实事求是、依法开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命令、指示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士兵提干、士官选取、院校招生、兵员征集、经费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租赁、科研管理、物资采购、装备采购等事项中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五)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四条

  军队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实施党内监督,重点对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五条

  各级党委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主要对本级党委成员,同级纪委及其成员,下一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贯彻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部署党内监督工作;

  (二)组织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问题;

  (三)检查党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四)明确同级纪委和政治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方面的任务与要求;

  (五)对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各级党委成员主要对所在党委、同级纪委的工作以及所在党委的成员、同级纪委的成员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对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向所在党委反映部队官兵对党委及其成员、同级纪委及其成员的意见和

  建议;

  (三)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其他形式,向所在党委、同级纪委提出或者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所在党委及其成员、同级纪委及其成员的问题;

  (四)遵守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七条

  各级纪委与本级政治机关共同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八条

  各级纪委成员主要对所在纪委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以及所在纪委的成员、办事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对纪委讨论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向所在纪委反映部队官兵对纪委及其成员、办事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反映部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情况;

  (三)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其他形式,向所在纪委、同级党委提出或者反映所在纪委及其成员、办事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

  (四)遵守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

  各级政治机关与本级纪委共同协助本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按照党委的决定组织开展有关党内监督工作。

  第十条

  基层党委主要对本级党委成员、所属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本支部成员和党员遵守规定、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下列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部队官兵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三)反映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应当按照军队有关党代表大会代表权利与职责的规定,对所在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纪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决策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党委议事和决策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十五条

  对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常委会事先应当组织充分酝酿。对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书记、副书记会前应当与其他常委进行个

  别酝酿;未征得半数以上同意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各级党委讨论决定事项前,应当按照规定广泛听取下级党组织、机关、基层官兵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其中,对本单位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者制定党内重要文件,还应当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当根据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到会作出说明;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应当明确、如实地介绍干部德才表现、任免理由,以及推荐、考察、酝酿等情况和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情况。

  各级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民主讨论和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出现两种意见人数接近或者形成两种以上意见时,应当进一步调查论证,提交下次会议复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党委成员对党委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党委决定未改变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各级党委应当准确、如实地记录讨论决定事项中的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以及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结果;除无记名投票外,每个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对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应当组织检查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保证党委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党委、纪委应当加强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议事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的;

  (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出现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党委成员不按照党委要求落实党委决议,或者不遵守、不执行党委决议,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党委成员明知所在党委、下级党委有严重违反议事决策制度的问题,不及时指出、不按照规定向上级反映的。

  第四章

  重要情况通报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各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下列规定范围进行通报:

  (一)对本级确定的师级以下后备干部情况,向下一级单位党委常委通报;对本级任免干部的情况,向党委委员通报;

  (二)重大经费开支的决定和执行情况,向党委委员通报;

  (三)重大工程建设、科研管理、大宗物资采购、装备采购等事项的决定和执行情况,向党委委员和本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通报;

  (四)房地产租赁、对外有偿服务等收支情况,向本级机关党员干部通报;

  (五)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向全体官兵通报;

  (六)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条

  各级党委通报重要情况,根据通报的范围,可以分别采取书面、会议或者在本单位局域网上公布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纪委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党委的决议、决定和纪委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情况,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第二十二条

  旅、团级单位党委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党务公开,接受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委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通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处理结果,或者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和党员有权要求党委、纪委按照规定通报重要情况,了解自己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向党委、纪委反映违反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党委、纪委应当加强对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通报重要情况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党务公开的;

  (二)在重要情况通报中弄虚作假,损害官兵利益的;

  (三)党委成员明知所在党委、下级党委有严重违反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的问题,不及时指出、不按照规定向上级反映的。

  第五章

  请示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纪委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特别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检查处理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

  各级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对履行监督职责中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所在党委、纪委请示报告。

  各级党委、纪委对接到的请示报告事项,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接到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检举、控告,或者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问题有突出反映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和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党员遇有重要情况或者问题时,应当督促党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应当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报告或者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

  (二)对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及时答复、批复,或者对属于本级职权的问题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党委成员、纪委成员明知有关党组织有严重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不及时指出、不按照规定向上级反映的。

  第六章

  民主生活会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党支部)应当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级党委(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和有关建议如实反馈给党委(党支部)成员;安排党委(党支部)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进行相互帮助。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党支部)成员应当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搞好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对下列情况应当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者说明:

  (一)行使权力的情况;

  (二)执行住房、用车等待遇规定的情况;

  (三)社会交往的情况;

  (四)工资薪金以外收入的情况;

  (五)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的情况;

  (六)征求意见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三条

  党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当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党委(党支部)书记应当对党委(党支部)其他成员对照检查的情况进行讲评,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党委(党支部)成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办法,并向党组织汇报。

  各级党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有关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下级党组织没有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或者民主生活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对照检查的,应当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解决问题的,应当责令重新召开。

  第七章

  述职述廉

  第三十五条

  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常委会、纪委每年至少向党委全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应当报告党委常委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常委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进行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前,党委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将意见和有关建议如实反馈给党员领导干部;安排党员领导干部以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述职述廉后,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报上一级党委、纪委。上级党委派出工作组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由工作组组织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

  第三十七条

  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当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所在党委(党支部)或者党员大会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和党员有权了解自己对党委、纪委、党员领导干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反映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述职述廉制度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加强对述职述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隐瞒、回避问题或者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照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八章

  谈话和函询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常委应当利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时机,与下一级党委(党支部)成员进行谈话,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每年至少与下一级党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一次谈话,主要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命令、指示,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党委(党支部)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与新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根据考核情况,对其提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的要求,指出需要改进和注意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委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不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实施诫勉谈话的纪委和政治机关留存。

  诫勉谈话后,纪委、政治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对自身问题的改正情况,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确已改正的,应当给予肯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没

  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根据党委的意见,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第四十三条

  各级纪委对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可以根据情况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纪委对未回复清楚函询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无故不回复函询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对拒不回复函询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第四十四条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加强对谈话和函询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谈话和函询制度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信访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各级纪委应当经常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析,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级党委、纪委对检举党组织或者党员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信访,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对党员署真实姓名实施检举的,纪委应当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第四十八条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加强对信访处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不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事项或者不及时反馈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支部)、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监督制度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对拒不改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反映。

  党员和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第五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应当鼓励、支持下级党委(党支部)、纪委和政治机关以及党员、党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对阻挠、压制监督或者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和党员、党代表大会代表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者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同时为其保密,对泄露有关情况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对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对检举人、控告人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以监督为名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

  党委、纪委和政治机关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者作出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

  受到处理的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接到申诉的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党组织、党员对复议、复查结论仍有意见的,可以向作出复议、复查结论的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执行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政治部、军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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