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南开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稿)
(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开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上水平,特将《南开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是指经人事派遣或以社区志愿者身份,在社区党组织中专职从事社区党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由街道工委负责管理。
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每社区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1个,隶属党员人数超过300人的社区可酌情增加岗位。
第五条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在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领导下,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开展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一)协助书记召集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委(党委)的决议、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协助书记制定党委(总支、支部)工作计划,对党委
(总支、支部)或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决议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协助书记抓好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时组织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协助书记做好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他们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五)认真做好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六)做好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本社区的工会建设工作,抓好对社区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协助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社区党组织党费和活动经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
(八)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载体创新工作,围绕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坚持已有的党建活动载体的同时,积极创建符合社区党员需要、发挥党员特长,更好地开展党的工作、服务居民群众的党建活动载体。
(九)按照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要求,做
好其他临时交办的党务工作。
选聘任用
第六条
选聘条件
(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政治方向,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比较熟悉党务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说服引导能力、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热爱社区党务工作,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作风扎实,勤政务实,甘于奉献,能够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做好社区工作。
(四)道德品质好,人品端正,为人朴实,肯于吃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党龄。年龄在30岁以上,53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七条
选聘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每年
年初街道工委上报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招聘计划,由区委组织部与街道工委共同组织招聘,招聘工作程序为:
1、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职位和资格条件;
2、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
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5、择优进行组织考察和政审;
6、拟录用人员(人选)进行社区公示,组织谈话、审批和备案等。
(二)录用方式
拟录用人员经劳务供给单位以人事派遣的方式,到各街道社区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拟录用人员与劳务供给单位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街道工委与劳务供给单位签订《人事派遣协议》。已在原单位退休或退居二线的拟录用人员,要以社区志愿者身份向街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街党工委与其签订志愿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协议。
(三)终止工作与解除聘用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街道工委可单方面终止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或由劳务供给单位解除与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合同:
(1)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年满之日下月起终止专职党务工作。原管理办法规定女性年满57岁,以国家法定的女干部退休年龄55岁为标准,对女性从事专职党务工作者年龄以每半年递减半岁的方式降低,两年内将年龄下降到55岁。即2012年12月下降到56.5岁,2013年6月下降到56岁,2013年
12月下降到55.5岁,2014年6月下降到55岁。若无人接替,可继续使用,待新录用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到岗后,再终止工作,防止出现空岗。确系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期限,延长期间的生活津贴经费由街道工委自行解决。
(2)凡经劳务供给单位以人事派遣的方式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由劳务供给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3)凡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测评定为不合格的,终止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4)在工作期间,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发生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等事件的,终止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5)出现其他法定终止条件的。
2、本人自愿退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应提前一个月向街道工委上报书面申请,待街道工委批准后,终止工作,或由劳务供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
第八条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享受与居委会、社工站相同的生活补贴和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现有经费渠道不变。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生活补贴按正式人员生活补贴80%的标准发放。
教育培训
第九条
围绕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精通工作业务知识和增强社区工作能力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一)区委把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由区委组织部每年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二)街道工委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60课时,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经常性培训。
(三)街道工委建立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档案,把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
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由街道工委统一负责管理,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
(一)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试用期间建立社区党务工作辅导员制度,由街道工委安排工作经验丰富、已退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岗位的同志担任辅导员,对新任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辅导。辅导期为三个月,辅导期间给予辅导员适当的生活补贴。
(二)街道工委负责本街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考核工作,社区党组织配合。在试用期结束时和工作期间(每年)对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和考察,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
(三)街道工委对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考评指标体系。每年年底由街道工委对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结果作为留任、续聘、解聘、奖惩的依据,考核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人。本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街道工委申请复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业绩特别突出的,由街道工委给予适当奖励;对基本合格的,应指出缺点和不足,本人做出改进承诺,并限期改正;对不合格的,予以终止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街道工委每年组织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对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凡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半数以上,或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认定其为不合格的,予以终止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街道党员服务中心选聘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南开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南开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篇二: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基层党务工作者应知应会手册
一、党建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党建?
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指我们党为实现所制定的奋斗目标,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不断加强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坚强领导核心。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牢牢把握中心、要务、责任。经济建设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围绕中心、服从要务、落实责任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
3、哪些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它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
4、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5、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是基层组织建设首要的任务。
6、什么是基层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
强化以“双语”为重点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汉族干部懂得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干部懂得汉语言文字,是基层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必须具备的能力。
7、村委会一般设立哪些工作机构?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委会设立后,还要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工作委员会。
8、如何做好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以往的实践经验,要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县、乡镇都要成立选举领导机构,每个村都要选举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指导和落实;二要依照普选的原则,及时对选民进行登记、公布,使村民明确自己的权利;三要采取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例如"海选"方式、预选方式等,把候选人提名权真正交给村民;四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介绍候选人,如让候选人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发表竞选演说,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治村方案和对村民的承诺,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五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公开投票选举;六要公开计算选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及时张榜公布当选人员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涉及每个村民利益的大事,必须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村委会选举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是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真正选出一个群众拥护的村委会领导班子。
9、村委会与乡镇人民政府是什么关系?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协助的关系,这是由《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委会组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这种指导和协助的关系,是由村委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村委会既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也不是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而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二者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10、村干部激励保障“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
11、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二是党员干部队伍好;三是工作机制好;四是新农村建设业绩好;五是农民群众反映好。
12、农村“五个增强、五个加快”实践载体: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增强、激励保障能力增强、维护稳定责任增强、发展现代农牧业本领增强、凝聚服务群众实力增强;党员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掌握致富技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实现全面小康。
1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1556”工程:即建立一项制度、实现一个目标、坚持五个原则、开辟五种类型、搞好六个结合。建立一项制度,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负责联系制度。实现一个目标,实行地、市、乡三级联动,确保2011年年底前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坚持五个原则,工作中坚持“五个原则”,对以下五种情形不予支持: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的;二是乡镇党委、政府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三是发展项目不具体、不科学的;四是经济效益不持续的;五是经营管理责任不明确的。开辟五种类型。一是产业带动型。二是租赁经营型。三是服务创收型。四是土地开发型。五是流转经营型。搞好六个结合,一是上级指导帮扶与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相结合;二是增加收入与清欠理财、建章立制相结合;三是市、乡(镇)统一经营管理与村组织自主经营相结合;四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提高集体收入相结合;五是乡(镇)、村组织要积极主动与“联
乡驻村入户”对口帮扶单位沟通联系;六是自治区、地、市、乡支持与争取湖南支援相结合。
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足2万元的村;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至5万元的村;中等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至20万元的村;经济强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
13、吐鲁番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
吐鲁番市下辖七乡二镇二场三街道,共有党(工)委22个,党总支部20个,党支部389个。党支部中有联合党支部10个,机关党支部88个,事业单位党支部137个,学校党支部82个,企业党支部76个,村党支部56个,社区党支部29个;全市共有党员服务站点总数109个,其中党员服务中心9个,党员服务站23个,党员服务分站77个。目前,全市共有党员11178名,其中女党员3413名,占党员总数的30.53%,少数民族党员7700名,占党员总数的68.88%,35岁以下党员2836名,36-45岁3240人,46-54岁2237人,55-59岁823人,60岁以上2042人,党员中在岗职工党员5358名,农牧民党员3788名,离退休党员1321名,其他党员691名,分别占党员总数的47.93%、33.88%、11.81%和6.18%。专业技术人员党员1899名,占党员总数的16.98%。
14、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
入党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与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谈话,并建立申请人档案→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并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的公示→上级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委会研究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表决→上级党(工)委对拟吸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批→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对预备党员进行一年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报上级党
(工)委审批。
15、接转党组织关系基本程序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接转组织关系基本程序如下:
(一)本市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本党委内部及跨党委党组织关系的转接,不须经市委组织部接转,直接由所在党(工)委接转。即:当事人出具党组织介绍信到所在党(工)委,该党(工)委开具党组织关系到所去党(工)委,再由所去地党(工)委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支部。
(二)本市范围内调出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当事人从原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到所在党(工)委,再由该党(工)委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再由市委组织部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地的党委组织部,再由所去地的党委组织部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支部。
(三)本市范围外调入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1、下岗、失业、退休(退职)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应接转至居住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
2、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毕业后,所在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主管系统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3、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在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安臵前,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党组织。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16、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城乡联建党组织情况
(一)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401家,正常生产经营的313个,从业人员共有12183人,其中有党员688名,团员705名,女
职工2978名。新社会组织68个,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单独建立党组织45个,挂靠组建的251个,联合组建的15个,行业统建2个,建立工会组织270个,团组织47个,妇女组织40个,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和工青妇群团组织。
(二)我市城乡联建党组织情况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我市通过村居联建、居企联建、村(居)企联建等模式,形成了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城乡互促、共同提高的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目前,我市已成功组建了西环路城乡联合党总支部和椿树路城乡联合党总支部2个村居联建党支部,广场社区党总支部、文化路社区党总支部和广汇社区党总支部等3个居企联建党支部和由老城路街道新椿社区党支部、亚尔乡新城西门村党支部、顺达快客党支部合并组建的新椿城乡联合党总支部。
17、“四老”标准及人数
“四老”是指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老军人。老党员的标准: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老干部的标准:指连续担任过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老模范的标准:指曾被地(州、市)级以上(含地、州、市级)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老军人的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参加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建国后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等。
吐鲁番市现有“四老”人员818人。其中,老党员591人,老干部126人,老模范25人,年满60周岁退伍老军人76人。
18、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设置的程序
单位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单位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经上级
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成立党支部(总支部)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臵方案等。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要写清楚准备成立的党支部个数。
2、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以后,应召开党支部(总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4、向上级党委提交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报告。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的依据;党支部(总支部)委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名单以及党支部(总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选举结果经上级党委批复后,新成立的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开展工作。
19、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的标准如下:
(一)、在职工作人员党费比例如下:
1、党费基数3000元(含3000元)以下0.5%;
2、党费基数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1%;
3、党费基数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1.5%;
4、党费基数10000元以上交纳2%(二)、离退休党员比例如下:
1、党费基数5000元(含5000元)以下0.5%;
2、党费基数5000元以上1%;
(三)、测算党费的工资:
1、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党员的党费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纳税金额)×比例;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的党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纳税金额)×比例;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党员的党费基数=(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纳税金额)×比例;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的党费基数=(离退休党员的应发工资-六项津贴-离退休干部护理费-交通费)×比例;
(四)、大、中学校的学生党员,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注意事项:
1、2006年以前退休的党员的工资表上六项津贴没有反映,可利用以前的工资表进行核算;
2、党费基数总额合计2000元以上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0、不合格党员的处理
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处臵。
(1)虽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缺点、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可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以及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劝告退党;
(3)对应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肯退的,予以党内除名;
(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后,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同意其退党。
21、“三会一课”的内容
“三会一课”中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定期上党课。
22、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一)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实施程序通常为:
(1)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始前,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评议的重点对象。同时,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意见反馈给有关党员。
(2)学习教育。为了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的重要思想、政策和党章有关章节,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的教育。
(3)自我总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总结材料或发言提要)。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由党员进行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臵。
(6)总结验收。党员是否都参加了评议、不合格党员是否得到了处臵等都是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准。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征求党内意见(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负责)2.确定议题。根据征求党内外意见或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根据党支部或党小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选定议题。
3.围绕中心议题,选好有关学习材料。
4.发出通知。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3一5天通知应到会党员做好思想准备(支部委员生活会还要上报议题,请
上级党组织的同志参加,以便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党支部书记或小组长提出会议议题、开法和要求。
2.学习有关材料,掌握思想武器。
3.通报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
4.个人发言(围绕议题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
5.根据个人发言情况,其它党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开展批评。
6.制定整改措施。根据上级党组织参加会议同志的意见和生活会上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7.做好记录。要把会议概况、学习内容及发言要点、整改措施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第三、会后应做事项
1.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生活会情况。
2.做好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23、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真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把好“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改善结构”,是指发展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
党内来。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是辨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它分割开来。在贯彻执行中,一定要全面理解,正确地贯彻执行,防止片面性和盲目性,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
24、党的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
25、农村“三公开”的具体内容
乡镇政务、站所业务、村级财务三公开。
2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27、党员党龄的计算
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28、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方法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9、使用党员证明信的情况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
30、《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用途,适用的流动党员,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证明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
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
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1、党员评议的格次
党员民主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2、召开党小组会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
33、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35、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6)关于选拔干
部及党员的奖惩。(7)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36、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重点发展的原则。
37、确定入党介绍人的方法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3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通过的票数原则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
39、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40、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延长和延长期的规定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41、党的基层组织
按照党章规定,党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它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
42、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臵的基本原则是:(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
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
43、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的规定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44、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生产、工作、行政单位建立党支部,这是党支部设臵的基本原则。
45、党支部设置的基本要求
①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②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③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④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⑤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⑥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46、“三级联创”活动的具体内容
“三级联创”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活动。
48、“五个好”学校党支部建设的目标
“五个好”学校党支部建设的目标包括: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环境、好氛围。
49、申请享受“三老”人员生活补贴的程序
申请享受“三老”人员生活补贴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填报自治区“三老”人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盖章后呈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对上报享受财政补贴的“三老”,要认真核实年龄、党龄、任职荣誉证书及政治表现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盖章后呈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批。县(市)委组织部对符合享受自治区财政补贴的条件“三老”,要在其所在的乡、村公示基本情况后,经集体讨论研究再履行审批手续。
50、“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四议”为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两监督”落实理财监督、落实村务监督。
51、什么是“六环工作法”?
村级事项提出、民主讨论、民主表决、事项承办、监督实施、评议考核为主要内容。
52、“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的本质、关键、根本是什么?
“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本质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53、“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的决策范围是什么?
按照“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决策范围的重大村务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
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
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54、“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是什么?
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的内容分为长期、定期和随时三种形式进行公开。长期性的工作,以纸质形式或制度上墙等方式长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定期公开;临时性、动态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及时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公开的程序:对于一般性的公开内容,由村“两委”核准后进行公开;对于特殊性
的公开内容,由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进行预公开或公示,在征求意见后再进行公开。公开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
55、“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五卡”是什么?
“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工作法“五卡”分别是村党支部提议纪实卡、村两委商议纪实卡、党员大会审议纪实卡、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纪实卡、决议公开纪实卡。
二、“四知四清四掌握”基础知识
1、“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四知”是对农(居)民家庭做到:知基本情况、知家庭经济状况、知家庭成员政治表现、知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四清”是对辖区人口做到:农(居)民就业情况清、重点人员情况清、流动人口情况清、贫困群体情况清;“四掌握”是对辖区情况做到:掌握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宗教管理状况、掌握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类积极分子发挥作用情况。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对辖区基本情况
的知晓率达到100%,做到及时掌握信息、准确分析研判、迅速妥善处臵。
2、什么是“一岗双责”?
村(社区)干部在立足本职岗位的同时履行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责任区域稳定两项职责。
3、“两支队伍”建设指的是什么?
是指单元(巷道、十户)长队伍和信息员两支队伍建设。社区、村党组织选拔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的农(居)民党员、退休干部、低保户担任单元(巷道、十户)长,农村注重选好“十户联防”小组长。
4、如何开展信息员队伍建设?
着眼于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采取明暗结合、专兼结合的办法,按照数量充足、组成广泛、结构合理,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敌情、社情、民意的原则,建立一支包含村(社区)干部、党员、单元(巷道、十户)长、各类积极分子、“三老”人员、复转军人、爱国宗教人士、低保户,以及小区门卫、单位保安、物业企业员工、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商铺店主、家政和酒店服务人员等多方力量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并将工青妇、劳动保障、计生、民政、民宗、教育、“两新”组织等行业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也纳入信息员队伍建设的范畴,充分依靠这些部门(单位)服务不同群体的职能特点和社会资源,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切实将信息采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建立覆盖广泛、能够长期发挥作用、真正掌握敌、社情动态的信息员队伍。
5、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的重点是哪些?
重点情报信息收集的具体范围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情报信息,民族风俗、宗教问题、严重刑事犯罪、重大治安安全事件或隐患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信息,群众对迫切改善日常吃、住、行环境以及生产条件的建议和意见等动态信息。
6、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
基层党组织制定信息收集、登记、研究、分析、核实、处臵、反馈、信息费发放等管理举措,建立信息员反映问题保密,“暗线”信息员姓名、身份保密制度,主动开展涉及本行业、本系统主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采取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集中
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收集、获取各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按照敌情、社情、民意“收集→汇总→梳理→分析→处理→反馈”等工作程序,对收集的信息进行集中梳理、研究解决。每周召开一次“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研判会,将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查确定是否属实,分析信息性质、紧急程序,并拟定信息处理的初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核实,进一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在重要时期或发现重大问题时,随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确保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信息掌握及时、全面、准确,确保问题找得准、查得清、解决得好。对一般信息,各单位在分析研判后逐级上报。在重大敏感时期实行日报、专报和零报告制度,重要情报信息应当在3小时以内报告,重大事件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告。建立重大情况信息续报和连续反馈制度。涉密情报信息必须通过保密渠道报送。强化各单位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信息资源、互鉴解决办法。建立并落实情报信息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收集汇总、分析判断、研究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建立重大信息迟漏瞒错报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督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导致错失良机,酿成事端的,以及排查不力、预警不及时、造成一定影响的,分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什么是“错时工作制”?
村(居)干部办公无休日,推行错时上班、轮班工作制度,采取午错时、晚错时、双休日、节假日错时,保证村、社区24小时有
人在岗,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服务,履行维护稳定、强化管理、服务群众职能。
8、如何开展维稳工作面对面群众教育?
以“讲民族团结、讲社会稳定、讲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为手段,切实发挥政治优势,打牢维稳工作思想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民族和“双语”优势,广泛深入少
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加强对各民族的正面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工厂、商铺、市场、清真寺、建筑工地上,落实每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具体责任。要深入每一个农居民家庭、每一个人,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做好各族群众的思想疏导,确保广大群众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围观、不集聚、不参与违法活动。
9、如何开展稳控工作?
以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抓手,摸清底数,稳控大局。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辖区每个农居民家庭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流动人口的准确情况,出租房屋的变动情况,宗教活动的异常情况,入户率要达到100%;对辖区内的外来人口、重点人员、复杂场所进行彻底排查,强化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清理和监控,把6月底以来流入本辖区的人员作为清查的重点,逐人搞清楚他们从什么地方来,在乌鲁木齐市特别是“7?5”期间的活动表现情况,以及“7?5”事件发生后的去向等,密切关注各层面的敌、社情动态,做好重大线索和情报的收集工作,做到情况随时掌握、信息及时研判、一日一报“日清日结”,做到入户走访不留空白,掌控情况不留死角,报告信息不拖延时间。加强对重点目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治安巡逻和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果断进行处臵,对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和隐患,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把问题掌握在事发之前、处臵在萌芽状态、处臵在辖区以内,坚决控制非法活动、坚决控制聚众闹事、坚决控制群体上访、坚决控制聚众围观,
篇三: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策划主持人:高雅青?gyq19951214“四专四力”?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党建补贴制度文文葛?亮选优,依据前期各党委工作任务的完成效率与质量,确定了经济开发区企业党委等10个企业集中、制度健全、涵盖全面的党委作为试点,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行提供经验支持。以优化业务为落脚点,确定党建补贴惠及人群范围。将10个试点党委下辖的138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列入岗位津贴补贴考核范围,将“补贴金”转化为“激励金”,切实激发党务工作者干事创业激情。发放有专属标准,挖掘隐藏潜力。津补贴是有效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催化剂”,定州市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葛亮在会上讲话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等政策。补贴发放综合考量,分出“好中差”。试点党委以及管辖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龄需2年以上,60周岁以下,并经市委“两新”工委培训考试、素质考量、业绩考核,按照20%、60%、20%比例定档,分别颁发初级、中级、高级资质证书。补贴发放分级定档,杜绝“一刀切”。补贴标准分为3档,分别为“颁发初级资质证书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200元”“颁发中级资质证书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400元”“颁发高级资质证书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将党建补贴作为推动“两新”组织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到痛点、抓出亮点,形成正向激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补贴发放严把实绩关,不发“人情钱”。补贴分为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各占50%,每人按月发放基本补贴,按季度发放绩效补贴。每季度由市委“两新”工委制定考核细则,各党委根据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绩效补贴发放档次。认证有专项程序,激发内生动力。严格合理的为进一步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管理,定州市推行“四专四力”党务工作者津补贴制度,对全市部分“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给予岗位津补贴等待遇保障,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职业体系,为全力推动定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补贴有专门对象,吸引干事人力。要想党建补贴切实发挥实效,必定要甄选一批高素质、高能力、高水准的“红色头雁”来领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以换届工作为切入点,选优配强“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坚持以“三支队伍”建设为抓手,采取“内部选、组织荐、上级任”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可靠、能力过硬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以提升实效为出发点,确定党建补贴实施试点单位。在全市“两新”组织中,优中24www.hebgcdy.com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策划资质认证程序是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岗位津补贴制度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通过认证享受党建补贴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列入市“‘两新’党建人才库”,畅通进出渠道,真正打造一次申报、并联审核、备案入库的一站式认证工作体系。严把党务工作者初次认证关。由市委“两新”工委组织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培训班,将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考勤、结业考试成绩、遵守培训纪律等情况,与近年来参加市级以上“两新”组织党务工作示范培训班、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研判,确定资质等级。严把党务工作者年度认定关。每年7月1日前,由市委“两新”工委结合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培训班、市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示范培训班、季度绩效档次、年度考核档次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重新确定资质等级。严把党务工作者动态调整关。认定后,在党委党务公开栏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公示7天,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颁发资质证书。对离职不再担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等不胜任的党务工作者,停止发放党建补贴,对新成立的“两新”党组织,及时将其他党务工作者增补进入享受党建补贴人员范围。考核有专业指标,传递责任压力。对党务工作者工作成绩的考核是党建补贴发放的直接依据,因此对党建人才的考核就是党建补贴制度发扬光大的“定盘星”。“公”字当头,建立考核机制。从强化“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管理入手,实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考核机制,市委“两新”工委将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班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出勤和遵守课堂纪律情况作为定档发放津补贴的重要依据,以绩评分,以分定档,以档定奖,充分激发党务工作者的干事创业激情。“适”字为纲,明确考核办法。“两新”组织党务考核紧密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紧密结合、群众打分与部门评价紧密结合、定档结果与分析研判紧密结合,扎实做好考核工作。每个季度末,各“两新”党(工)委将本季度各支部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参加的活动进行梳理汇总,根据各项任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排名。“严”字为要,量化考核成绩。严格规范考核成绩产生的所有环节,考核打分时,考核组通过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承担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逐一计算出每项工作的得分区间,设定打分上下限,考核组严格按照既定区间进行打分,杜绝“人情分”“照顾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作者系中共定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2021年第11期下/总第928期25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四: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规范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学校相继制定了《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为了方便二级党组织统筹使用好两项经费,现对部分报销流程、支出标准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类费用报销、支出事宜
1、场地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场地费,标准为每半天人均不超过50元。
2、租车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租车费须附租车说明,单次xx元以上的还须附租赁合同(合同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署)。报销租车费(含异地市内租车费)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住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3、差旅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差旅费,按照学校关于差旅报销的相关文件执行,但不能支出差旅补助。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离青外出参加党员活动,执行《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批规定》(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批规定》附件),提前进行审批。
4、餐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的餐费,须为各级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就餐时间无法回到学校或家中、必须在活动地点就餐时的辅助开支,报销标准为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且每天人均不超过100元,在青岛市内开展活动每天最多报销一餐。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餐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1),审批通过后,凭就餐时开具的正规发票、《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党员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租车费、门票费等)报销材料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5、专家讲课费
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专家讲课费(报告费、培训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2),校外专家讲课费标准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讲课费的标准,校内专家讲课费每次不超过1000元。
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携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发放表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务处报销;从党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还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附件3),并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专家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告主题、劳务发放金额等事宜,携以上表格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务处申请以劳务形式发放。
6、党员慰问金
从党费中支出党员慰问金,须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清楚慰问对象、慰问事由、慰问金额,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携以上表格至财务处申领现金;各二级党组织如有师生党员去世,可联系党委组织部从校管党费支出1000元慰问金,用于慰问去世党员家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能支出党员慰问金。
二、关于物资设备采购有关事宜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设备、家具、低值品、易耗品等,须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和采购流程详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
使用党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附件4),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审核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该部分固定资产参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请各单位单独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并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使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凭资产管理科审核后的《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使用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低于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各单位通过学校物资设备网上竞价系统的"耗材采购申报"办理审批和登记,验收合格后打印采购单,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在"经费负责人"处签字盖章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三、关于文献资源采购有关事宜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文献资源并进行管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图书馆网站-规章制度栏)的有关办法执行。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图书馆审批。
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采购单位须准确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登记明细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与《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一并提交图书馆审核人邮箱,待完成系统验收、建账后,审核人将补充完整的申请表和入账单反馈给申请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单位。申请单位携上述表单、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发票、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发放给师生作为学习材料的文献资源,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须填写《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采购单位须携《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件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四、关于党费使用管理的其他说明
1、党费不能以内部划转的形式进行支付。
2、党费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预约报销,需填写纸质报销单,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党费业务办理窗口为财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周三下午。
3、党费的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二级党组织需建立党费收支、结存台账,党委组织部将每半年从财务处获取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发二级党组织核对。
4、根据党费年度统计工作的需要,各二级党组织使用党费报销图书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购置图书册数,如"购置党建图书-100册";使用党费报销设备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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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处写明购置设备台数,如"购置党员活动室投影仪-1台";使用党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教育培训人数,如"赴党史纪念馆学习租车费-30人"。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图书馆及时联系沟通。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2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党费预算工作的通知》(xx组通〔xx〕xx号)精神,为切实抓好xx2020年党费使用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经xx党委会议研究,结合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一)利用省级留存党费帮助贫困地区"薄弱村""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贯彻落实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xx县关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20xx学习借鉴"xx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改革试点村(社区)情况,X委组织部将xx镇xx村作为帮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象进行帮扶,拨付资金xx万元。
(二)利用中央下拨补交党费向经费缺乏的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支部拨付活动经费。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重点对缺乏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四类基层党支部"(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对年均党员活动经费在X元以下的"四类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进行补贴。下拨我X县X个农村党支部xx万元(xx村、xx村、xx村、xx社区分别为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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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做好利用省级留存党费帮助xx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xx县xx镇xx村是全县2020年学习借鉴"xx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改革试点村,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划拨中央、省级及我区留存补交党费的通知》(xx组通〔xx〕xx号)精神,县委组织部划拨省级留存党费10万元帮助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用于帮助xx镇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xx村蔬菜基地建设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肥料、生产运输车辆及生产工具、灌溉管道等(具体使用计划如下),参照《xx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投向,严格加强管理,涉及相关费用经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及时进行公示,并报X党委备案。
序号
使用项目
具体内容
数量
经费预算(万元)
备注
xx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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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二)指导经费缺乏的农村基层党支部用好中央下拨补交党费,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活动。
用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主题党日活动等费用,涉及相关费用经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及时进行公示,并报镇党委备案。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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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党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主持))
成员:xx(X委办)xx(X财政局)
xx(X组织部)xx(X农业农村局)
xx(X纪委)xx(X委乡村振兴办)
xx(xx村党总支书记)
xx(xx村党总支书记)
xx(xx村党总支书记)
xx(xx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涉及的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公开上级拨付党费、本级使用党费的具体情况,让党员知晓,主动接受监督。
(二)涉及的村(社区)党组织要建立清单,及时开展工作,收集资金使用凭据以备上级检查。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资金使用清单报镇党委备案。
中共xx委员会党费使用审批表
基层党组织
名称
活动计划
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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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经费预算
支出项目
□交通费【出行方式:□火车□租车(需提供租车协议)】□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其他_____________
支出金额
(单位:元)
活动
具体
安排
(可添加附件)
审批意见
党支部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日期:
二级单位党组织意见: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党委组织部意见:
负责人(盖章):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日期:
二级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日期:
党委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日期:
注:1.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及票据的报销需严格按照党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具体方案可附本表之后。
3.本表一式三份:基层党组织自行留存一份、活动开展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一份、活动结束后报销时向财务处提供一份。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3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
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五: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
【公布日期】1998.01.06?
【文
号】
【施行日期】1998.01.06?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
1998年1月6日印发)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
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8.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
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17.铁路、民航和金融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管理
1.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2.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3.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基层和各级地方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省以下各级地方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铁路、民航系统和军队所属的各级党组织,每年3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6.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
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六:党务工作补贴标准
下列哪项可以使用党费支出
这是一篇关于使用党费支出的文章,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按照有关规定,党的工作经费由各级党委负责管理、使用和偿还。
一般情况下,中央和地方的党的工作经费都由中央财政负责管理,地方各级党委只需负责偿还。
而有一些特定的支出项目是需要用党的工作经费来支付,具体情况如何呢?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一、党务工作人员补贴
党务工作人员的津贴是指在党建工作经费中为党的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发放的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这一项是用党的工作经费来支付。
党务干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中从事党务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三公经费”和其他有关专项补助等福利待遇。
对在一线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实行补贴,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财政保障办法〉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设立“党群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11〕2号)文件执行。
对从事其他行政事业职能工作人员,按《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办公事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639号)文件执行。
1、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这一项是指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补贴。
[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不兼职,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履行相关职责,直接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党员教育培训专职教师]一般是指专职党务工作者或经专业培训合格,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培训工作多年的教师。
这一项是指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技能培训的专门人才。
这一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在党的基层组织中设立专门机构,从事党务工作,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
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条件。
2、“党群服务中心”从业人员
[1]这是指在基层党组织设立的“党群服务中心”从事党务工作人员。
二、党务干部培训
党务干部培训经费支出,是指党务干部的培训补贴,主要包括:
1、集中培训补助;
2、专题调研费用;
3、挂职锻炼补助。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组织每年要有计划地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轮训。”
对于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的集中培训活动,一般应按照规定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7号)明确:“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机制、加强党务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其中,“党员教育机制”部分包括对各级组织部门进行专题调研等。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可以用党的工作经费进行补贴,这是完全符合规定的,因
此大家无需担心。
三、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场所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党的基层组织是最基本的组织单元,是党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基础。
在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方面,各地有一些规定,其中有的规定是比较严格和明确的。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43条规定,“党支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保障合理开支所需的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费用。没有办公条件的党支部可以用现有设施进行改善。”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53条规定:“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根据党员教育管理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可以使用财政拨款或地方政府投入的经费。”
各地都对使用财政拨款进行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有明确的规定。
比如在河南、江西等省,对每个党员活动场所都做了明确要求:必须是按照不低于1000元标准建设党建工作经费专用账户并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这些规定都明确了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对使用财政拨款进行党支部建设活动有详细计划并严格执行预算要求。
比如在辽宁、黑龙江、江西等省都是这样做的。
这里我们要注意一点:就是用“党建经费”这个概念来规范党组织开支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党务经费一种概念。
而如果这个“党建经费”是指用于党组织活动、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相关开支所产生的费用时,那么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况定义为其他支出所产生的费用。
比如说: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党组织购买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购买党建工作相关书籍和音像制品等所产生的费用。
在这些方面,各地执行得都很好,我们就不一一赘述了。
四、开展党建活动的其他支出项目
对于开展党建活动的其他支出项目,这里主要包括党务活动所需材料、宣传经费等等,当然还有必要的其他支出项目如党建工作活动所需材料、宣传费、差旅费等也是可以用党的工作经费来支付的。
当然,有些地方在使用党的工作经费开展党建活动时,会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比如在组织党员学习时,要求有专门用于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相关支出。
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时也会有专门用于党员公益服务活动等的相关支出,还有用于党员活动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当然也是需要用党的工作经费来支付的,毕竟这些项目都跟党建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组织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其他形式的学习培训等都会有相应内容。
当然这里可能会出现问题,就是这些项目与党建工作实际开展起来之后,可能并不一定需要这些相关预算支出来支持。
那么具体可以使用哪些党建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