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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别进行评价(3篇)

时间:2024-10-14 12: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别进行评价

  

  关于建立干部综合考评机制调研报告

  第一篇:关于建立干部综合考评机制调研报告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们围绕“考什么”、“谁来考”、“怎么考”这一主线,科学设置考核环节,准确规范考核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考核手段,努力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内容的干部综合考评机制,使干部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

  公正性。

  一、基本做法

  1、责任承诺考实。每年初,我们结合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通过xx市电视台、市报等媒体,将各单位年度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实现的目标,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评议。年终考核时,提前下发有关考核文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考核公告,公布被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名单、考核时间和举报电话,从而使考核工作从始至终置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将实绩的真实程度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审核、评判和监督,防止随意夸大成绩、有意掩盖“败绩”、任意侵占“共绩”等现象出现。

  2、领导把关考评。考核期间,我们将各单位工作总结和党政正职的述职述廉报告,分别送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审阅评议,由市级领导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整体工作进行评价;乡局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对单位副职进行评价。市级领导和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的评价结果以百分制量化计分。

  3、群众参与考认。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的基础上,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领导班子的政治鉴别力、政策敏锐性、大局意识等十多项评价内容和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五项评价内容进行测评。同时,考核组组织知情群众和社会层面对领导班子及领导

  干部的被认可度进行民意调查,并发放民意调查表。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表结果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4、部门核对考证。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单项考核目标和考核细则,对乡镇办或市直单位提出单项评价意见,并提供相关数据,各项结果按其所占权重折算后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5、组织系统考核。考核组采取“听、谈、看、议”的方式,广泛收集材料,实施立体考核。“听”即听取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全年工作情况的汇报,从而了解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所承诺的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实现的目标;“谈”既与班子成员及干部群众代表广泛进行座谈,了解领导班子的整体状况,个人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看”既查看会议记录、相关资料,核对有关报表、查阅原始资料,同时结合考核目标要求和目标责任承诺,到工作现场进行核实、确认;“议”既在听、谈、看的基础上,对单位的工作总结,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进行综合分析确认。

  6、实绩分析评估。在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形成初步结果的基础上,考核组成员进行集体议绩,发表意见,按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等要素对领导班子进行打分;对领导干部按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工作效率和效果、本人所发挥的作用等要素打分,形成考核组的实绩评价结果。

  7、综合确认评档。我们坚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核组评价等内容按不同权重计算出分值,并进行分析、比较、排队,形成对考核对象的综合性定性结论,确定相应等次,提出初步评价建议,报市委审核研究后,确定各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评价等次。

  二、初步成效

  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五考两评”的干部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立体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发挥了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为广大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

  正确政绩观树立了新导向。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使之在考核内容的确定、目标体系的构建、考核手段的采取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各个方面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干部考核工作的评价、激励等功能发挥得更加充分,释放的信息和形成的导向更加明确,使广大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理解和把握。

  二是推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有效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上作出了新探索。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把扩大民主和群众的参与贯穿于综合考核评价的始终。目标责任承诺,让群众知道班子在干什么、做什么,引起群众的关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在“xx党建网站”上设置意见箱和部长信箱,开通监督电话,收集基层群众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增强群众的监督权;设定“群众认可程度”调查表,对各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办实事情况的考核,坚持让群众说了算,让群

  众进行评判,群众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算作政绩,从而确立了群众的评议权。

  三是实行分平台、分类考核,在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公平公正上找出了新途径。我们按经济发展水平的强弱、区域特点的优劣,将15个乡镇办事处分为两个平台;根据职能业务特点和工作性质将100多个市直单位分为党政综合、经济管理、社会事业发展、执法监

  督、群团及事业、垂直部门等六大类,从而使同一平台、同一类别之间有了可比性、竞争性,改变了过去总体考核、总体排位,出现的大单位、好部门连续当优秀的不正常局面。实行分平台、分类考核,使相同性质的部门之间有了比较和参照,增加了考核压力,自觉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督促、互相激励、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使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更加客观、更加公正公平四是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教育管理提供了准确依据,在实现考核成果运用的最大化上取得了新进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运用,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我们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对实干劲头较足、责任意识较强、履行职责

  较出色、自身形象较好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对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降职、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与此同时,还把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召开领导干部大会进行集中点评,对个性问题进行个别反馈,对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自身形象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几点思考

  一是在考核内容的确定上,必须突出实绩重点,使考核评价的针对性更强。我们在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中,把实绩考核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中之重,通过考核干部取得工作实绩的过程和结果,来检验干部的德才素质和个性特点,从而形成以实绩论优劣、凭实绩看德才的良好导向。在具体实施中,充分考虑到各考核对象基本条件不对称的客观情况,在指标设置时,按照分类的原则进行细化和量化,在结果分析时又侧重于看位次进退、看主观努力、看协调发展,从而便于对处于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的干部所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使考核评价具有较强的可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出现“画像不准”、“千人一面”等问题。

  二是在考核主体的拓展上,必须扩大参与范围,使考核评价的民主性更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实施,较好地体现了开放理念,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主体体系中来,变以往由组织部门独家考核为市领导、有关部门等相关专业机构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立体考核,使与考核对象有密切关联的各个层面的人员广泛参与到考核中来,拓宽了考核评价工作的视野,提高了考核评价的开放度,有利于从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获取考核对象的信息。在考核主体的拓展上,尤其注重突出了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公示亮绩、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多层面访谈、延伸考察等制度安排,构建了群众参与的平台和渠道,有效落实了群众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

  了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

  三是在考核环节的设置上,必须注重衔接配套,使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更强。综合考评机制运用了多个程序和方法,不仅每个考核环节都做到了独立成章,各有侧重,而且各个环节之间较好地体现了一脉相承,互有关联。如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重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民意调查和实绩考核进行考核评价。个别谈话在获取信息量上比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更加广泛、生动、具体,是对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深化和延伸,能较好地弥补测评和调查内容上的不足,更有利于了解考核对象的个性特征。又如通过加强综合分析,对各个环节的考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实现了不同环节之间的相互衔接和整合。通过各个阶段评价结果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验证,有效地增强了考核工作操作层面的针对性,充分整合了各环节之间的内在功能,进一步提高了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

  四是在考核结果的评定上,必须加强综合分析,使考核评价的准确性更强。在考核评价中,注重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考核等环节形成的结果与以往考核考察的积累性成果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在分析评价中,科学运用了定性一定量一定性的方法,以定性评价为主,注重定量分析,既对干部在质的方面进行鉴别和确定,又运用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分析,在定性基础上形成定量结果,定量结果中体现定性评价,在定性与定量之间进行相互印证。因此,最终得到的考核结果既有定性的评价又有定量的分值,比以往传统的考核考察结果,在内容上更全面、了解上更深入、分析上更客观、评价上更准确,更能系统、全面、客观、准确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作出评价,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有力依据。

  (作者系中共xx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第二篇:干部综合考评

  阿日哈沙特边防检查站干部绩效综合考评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强化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推动我站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我站干部队伍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绩效综合考评标准共分为二部分:一是干部履职情况考评;二是干部日常管理考评。

  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是指站政治部门综合干部的工作实绩,指定相关部门(单位)或相关人员,以考核评比的方式采取的有效管理。

  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是指站警训、干部、纪检、督察等部门和本单位对干部的日常管理进行的有效检查考评。

  第三条

  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与干部年终量化考核成绩以5:2:3的比例共同构成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即

  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50%+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20%+干部年终量化考核成绩×30%=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干部综合考评成绩满分100分。

  第四条

  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对象

  1、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2、综合办公室干部

  3、执勤业务科科长、副科长

  4、执勤业务科检查员

  5、机要查控科参谋

  6、机要查控科干部

  7、监护中队主官

  8、监护中队干部

  9、专业技术干部

  第五条

  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分别以月、季度、为周期,以书面、网络两个方面综合统计记录为手段,坚持层级评价与循环评价相结合,坚持考评日常化,坚持民主、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六条

  成立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站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任利民站长

  王鑫政委

  成员:宋培霞主任

  商春利副主任

  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干部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数据维护、情况反馈、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主任:宋培霞

  成员:商春利、巴音朝克图、敖格友、张洪星、格日乐、张波、赵百君、陈靖宇、刘琥德

  第七条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及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按时组织、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

  第二章

  干部履职情况考评

  第八条

  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方法和内容

  一、机关副职领导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由站领导与综合办公室主任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作为、协调配合、维护团结、指导基层、创新思维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二、基层科队领导

  执勤业务科科长、副科长、机要查控科科长、监护中队中队长、指导员由站党委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基层科队领导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敢抓敢管、组织协调、创新提高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三、机关干部

  机关干部由综合办公室正、副主任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评价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机关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创新提高、指导基层、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四、基层科队干部

  基层科队干部由本单位领导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

  基层科队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工作质量、综合素质、解决问题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执勤业务科检查员开关期间由值班科领导参照考评标准对检查员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状态、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五、专业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干部由所在单位领导参照考评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对专业技术干部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岗位作为、创新提高、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六、逆向评价

  基层科队每季度对机关干部进行一次逆向评价。评价不区分业务差别,统一对机关干部的落实指示、爱岗敬业、创新思维、指导基层、协调能力五个部分进行评价,区分“卓、优、良、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评定分数。

  七、其他

  口岸开关期间,值班科长、勤务值班员、中队执勤干部的当月考评成绩由值班站领导考评成绩与其他领导考评成绩按照7:3的比例构成;执勤业务科检查员考评由值班科领导进行评价,考评应在换班修整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考评应在当月30日前完成,逆向评价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完成。第九条

  每年最后一个季度考评成绩计入下一,不列入本综合考评成绩核算。

  第三章

  干部日常管理考评

  第十条

  干部日常管理考评由正规化管理和绩效奖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正规化管理占60%,绩效奖惩占40%。基础分分别为100分,可进行加减分,每月汇总一次得出成绩。

  第十一条

  正规化管理成绩由督察部门检查情况、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情况、各单位自查情况三部分构成,由站绩考办负责每月统计核算,得出成绩。

  第十二条

  绩效奖惩由站绩考办负责每月综合警训督察、纪检、干部管理等情况对干部检查、督察、考核、考试、表扬、批评等情形对照考评标准统一进行考评。考评应在每月30日前完成,并于下月5日前予以公示。对所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填写下发《日常管理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四章

  干部综合考评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由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成绩、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年终量化考核成绩按照5:2:3的比例核算构成。

  第十四条

  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分卓、优、良、差三个等次。成绩98分(含)以上为卓,95分(含)以上为优,90分(含)以上为良,90分以下为差。

  第十五条

  年终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站范围内统一进行排序,对成绩有异议需查阅考评档案或成绩排名的,需请示站党委同意后由干部干事代为查阅。

  第十六条

  评价人应对被评价人的干部综合考评成绩负责,认真进行评价。特别是干部履职情况评价,如因故不能及时进行评价的,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代评,被评价人因评价不及时而未评价的成绩默认为最低值。

  第五章

  特殊情形

  第十七条

  正常探亲休假、病假、事假、因公外出或培训一个月以上,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为在职月数的平均值。

  第十八条

  病假、产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绩效综合考评。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为在职月数的平均值。

  第十九条

  事假、休假逾期不归或当年累计超过三个月、年内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成绩评定等次为差。

  第二十条

  当月在职天数少于15天,不参加本月绩效综合考评。

  第二十一条

  本在职天数少于半年的学员、见习学员、调配干部不参加考评排名及评功受奖。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干部综合考评奖惩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干部综合考评成绩。

  1、对取得部局级奖励者,加2分。

  2、对取得总队级奖励者,加1分。

  3、对上一取得三等功奖励者,加1分。

  4、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被站里采纳的,加1分。

  5、代表总队参加部局竞赛并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代表我站参加总队竞赛并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6、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超额部分被部局网页采纳的每条加0.5分,在总队网页上发表的每条加0.2分计入干部综合考评成绩,在站网页发表的每条加0.1分。

  7、主动维护我站声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表现突出受到地方单位表扬和群众赞誉的,加1分。

  8、获得有价值的情报线索一条加1分,通过线索破获案件的加2分。

  9、在执勤工作中,主动为旅客服务,受到旅客赞誉收到表扬信或感谢信的加0.5分。

  10、业务考试中连续三次(含)以上取得第一名,加1分;连续6个月(含)以上取得第一名,加3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扣分数直接由干部综合考评成绩中扣除。

  1、被列为责任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

  2、被列为一级执勤差错的,对直接责任人扣3分,不得参加各类评功受奖。

  3、被列为二级执勤差错的,对直接责任人扣2分,不得参加各类评功受奖。

  4、在旅客面前谈论涉密事项或擅自回答旅客提出的敏感问题,一

  次扣2分。

  5、执勤中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形,一次扣1分。

  6、执勤中收取贿赂的,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并由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7、业务考试中连续二次排名末位,扣1分。扣分分数随连续排名末位次数累加,一次0.5分。

  8、无故擅离工作岗位15日以上,扣10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并由站军、政主官进行诫勉谈话。

  9、侮辱、打骂、体罚或唆使、纵容他人污辱、打骂、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被监管人的,一次扣3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全年综合成绩评定为差。

  10、周末、节假日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驻地的,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

  干部日常管理考评奖惩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中予以加分。

  1、工作实绩突出,受到站领导表扬的,加1分。

  2、参加站里组织的活动,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全年全勤加3分。

  4、服务定式养成良好,动作规范,执勤用语标准,加1分。

  5、热情服务旅客,积极为旅客排忧解难受到普遍好评的,加2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当月干部日常管理考评成绩中予以扣分。

  1、警容风纪不严整的,一次扣1分;执勤期间着装不统一、警容不整的,一次扣1分。

  2、单身干部外出超假,不按时归队的,一次扣2分;不假外出的,一次扣5分。

  3、干部探亲休假、事假、病假到期无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一次扣3分;归队后不及时销假的,一次扣1分。

  4、中队干部与战士执行“五同”不一致的,一次扣1分。

  5、上班期间从事娱乐活动的,一次扣2分;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办事的,一次扣2分。

  6、无故不参加操课、训练、学习等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

  7、服务定式养成不标准,一次扣1分。

  8、勤务交接不清,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正常执勤工作的,值班科长扣1分,勤务交接直接责任人双方各扣3分。

  9、违反验讫章管理和使用规定,未按要求和程序领取、调校验讫章的,一次扣2分;

  验讫章加盖印迹模糊、残缺、错盖、倒盖、漏盖、重盖,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告、注销、补盖验讫章的,扣2分。

  10、对查获的在控对象处理不当或请示报告不及时的,扣3分。

  11、与旅客发生矛盾,被投诉或被督察人员发现,责任在我方的,一次扣2分。

  12、在站里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

  第七章

  检查督导制度

  第二十四条

  每月前5个工作日为综合考评日,由站绩考办负责将各类成绩分类汇总、打印报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五条

  绩考办每季度对各单位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无故不及时评价的,将在全站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日常管理栏内扣除评价人1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绩效综合考评每季度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干部将在全站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绩效综合考评每季度成绩排名末位的干部,由站绩考办进行反馈面谈;两个季度以上(含)连续在本单位排名末位的干部,由站纪委书记与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八章

  申诉制度

  第二十八条

  被评价人发现自己的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与本人平时工作不相称的,可向站绩考办进行书面申诉。

  站绩考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干部申诉的事项进行核实。属于工作失误的,站绩考办将在核实后进行修改。不属于工作失误,无恶意评价的,站绩考办将以书面形式向申诉人进行反馈说明。

  第九章

  干部综合考评成绩的运用

  第二十九条

  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奖励挂钩。干部个人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功受奖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单位按奖励项目所规定名额的两倍确定评奖资格比例,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评奖后备人选,未进入评奖后备人选的干部不列入评奖对

  象。

  第三十条

  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干部考评结果排序前列并符合培训条件的干部可优先推荐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优先提拔任用;排名末位的作为调整岗位和延期晋职的主要依据。干部考评结果排名末位的由站军政主官实施诫勉谈话。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全站官兵随时上报绩考办,绩考办核实后报请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干部履职情况考评标准

  一、机关副职领导

  岗位作为

  卓:主动汇报,积极请示,深入钻研业务,科学谋划工作布局,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完成任务高效。

  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能够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助手作用,作风扎实,积极稳妥,甘于奉献,切实履行职能作用。

  良:讲大局、讲原则,工作认真,按职责履行本职工作,群众基本认可。

  差:满足于份内工作,工作主动性不强,作用不明显。协调配合

  卓:善思善谋,主动沟通,协调到位,上下级认可度高。优:积极作为,善于联系,承上启下作用明显。良:能够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发挥作用良好。差:请示、汇报不主动,协调不到位。维护团结

  卓:坚决服从站党委领导,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积极作为,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优:讲大局、讲奉献,领会领导意图并出色完成工作;关心爱护官兵,建立融洽官兵关系。

  良:按照主官的意图高质量地完成任务,能够保持与官兵的沟通交流,尊重官兵意见。

  差:落实领导工作安排不主动,维护班子团结主动性不强,与部属关系一般,能够开展工作。

  指导基层

  卓:经常深入基层,科学调研,对基层的薄弱环节掌握准确,经常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

  优:全面了解基层实际,对基层的薄弱环节认识充分,经常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良:掌握基层的薄弱环节,有分析、有研判、有重点,能够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

  差:对基层情况不清,底数不明,没有提出指导意见。创新思维

  卓: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创新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创新举措灵活多样,科学周密,具有前瞻性,保证中心工作的高效完成,实现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优:创新思路有新意、有突破,符合客观要求,具有创造性,创新举措有继承、有发展,讲求实效,符合部队发展需要,可操作性强,对工作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有效促进队伍全面建设。

  良:思路符合发展实际,统筹全局,具有指导性,创新举措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全面细致,贴近实际,能够指导工作良性开展。

  差:墨守成规,没有创新思路,不能切合实际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创新举措。

  二、基层科队领导

  落实指示

  卓:深入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主动落实,坚决贯彻。优:正确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坚决,不打折扣。良:能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部署,贯彻彻底。差:对上级指示精神认识不清,贯彻落实主动

  性不强。爱岗敬业

  卓:精通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工作主观能动性强、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不计个人得失,以部队建设为重,高质量的完成工作,具有专业水平。

  优: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工作积极主动,善于谋划、狠抓落实,以站为家、勇于奉献,以集体利益为重,能够引领部队高质量完成任务。

  良:了解本职业务知识,忠于职守、积极作为,考虑问题细致全面,官兵认可,能够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

  差:对本职业务掌握不全面,工作平淡,满足岗位要求,主动奉献意识不强,基本履行岗位职责。

  敢抓敢管

  卓:科学谋划、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讲正气、顾大局,自身有威信,管理部队科学有效,所属人员凝聚力、战斗力强。

  优:管理部队有思路、有举措,方法得当,品行端正,讲表率、不懈怠,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

  良:管理部队有思路、有举措,做事公平,对待部属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差:考虑问题片面,管理思路不清,标准不一,所属人员形不成合力。

  组织协调

  卓:积极协调部队内外关系,抢抓先机,赢得主动,在组织过程中有号召力、凝聚力,促进中心工作圆满完成。

  优:步调一致,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的作用,对中心工作起到明显的推进作用。

  良:积极调动,协调统一,保持良好的部队内外关系,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差:协调的主动性不强,被动应付,满足完成一般工作。创新提高

  卓:创新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创新举措灵活多样,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队伍发展要求,推动了本单位

  工作高效完成、实现了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成效显著。

  优:创新思路有新意、有突破,具有先进性,提出的举措符合部队发展需要,可操作性强,对工作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带动了本单位工作的落实,促进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良:对工作有分析、有研判,创新思路明确,贴近实际,方法得当,能够指导工作良性开展,使部队建设良性发展,成效较好。

  差:墨守成规,没有创新思路。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到位,对部队建设没有促进。

  三、机关干部

  落实指示

  卓:深入领会领导意图,主动落实,贯彻坚决,推动部队整体工作持续、高效开展,效果显著。

  优:全面领会领导意图,认识明确,落实坚决,促进部队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效果明显。

  良:正确领会领导意图,思路清晰,正常落实,能够指导部队工作正常开展,效果一般。

  差:虽能领会领导意图,贯彻主动性不强,落实指示不坚决。爱岗敬业

  卓:珍惜工作岗位,主观能动性强,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完成工作质量高,具有专业水平。

  优:工作积极主动,奋发向上,有所作为,考虑问题细致全面,能够圆满完场各项工作任务。

  良:能够恪尽职守,踏实肯干,能够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业绩平实。

  差:不珍惜本职岗位,干劲不足,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创新提高

  卓:理论水平高,综合素质全面,创新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新意、有突破,具有前瞻性,符合部队发展需要,可操作性强,对推动工作高效完成、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优:有一定理论水平,勤于思考,创新思路符合发展实际,创新举措有继承、有发展,符合部队发展客观要求,可操作性强,对工作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良:掌握本职业务,工作思路有一定的创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与现实工作能够较好地融合,能够指导工作良性开展。

  差: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到位,没有创新思路,工作效果一般。

  指导基层

  卓:深入调研,全面细致的掌握基层实际,积极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经常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效果显著。

  优:能够掌握基层实际,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促进了工作良性开展。

  良:基本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能够根据基层反映提出指导意见,虽能解决实际困难,效果一般。

  差:不了解基层情况,缺乏指导性意见,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效果不明显。

  协调能力

  卓:积极主动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妥善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经常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与基层工作关系和谐。

  优:经常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取得支持、理解,与基层工作关系融洽。

  良: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能够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沟通交流较好,与基层工作关系较好。差: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不主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不好。

  四、基层科队干部

  落实指示

  卓:深入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主动落实,坚决贯彻,不打折扣。

  优:全面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认识明确,落实坚决,贯彻彻底。

  良:正确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部署,正常落实。差:能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但贯彻落实主动性不强。爱岗敬业

  卓:主观能动性强、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高质量的完成工作,具有专业水平。

  优:工作积极主动,善于谋划、严格落实,能够高质量完成任务。

  良:积极作为,塌实肯干,能够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差:工作平淡,满足岗位要求,主动奉献意识不强,基本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质量

  卓:务实创新、争创一流,工作标准高,成绩显著。优: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工作质量好,成效明显。良:贴近实际、讲求实效,注重落实,效果较好。差:发挥作用不明显,工作质量不高。综合素质

  卓:专业技能娴熟,标准高、要求严,能力突出。优:熟知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工作能力强。良:掌握本职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差:业务不精,能力不强。解决问题

  卓:对上级指出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深挖根源,整改彻底,提出的改进措施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推动整体工作高效开展。

  优:对上级指出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分析、有落实,整改迅速,提出的改进措施符合工作实际,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良:对上级指出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提出的改进措施得力,有效推动工作进展。

  差:对存在的问题剖析不深不透,停留在表面,不能及时整改,措施不当,效果不明显。

  五、执勤业务科检查员(开关期间)服务能力

  卓:全面掌握查验流程,灵活掌握相关文件规范,能够自如运用与边防检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梅沙系统操作和基础业务知识,能用外语处理各类业务问题,优质高效的完成边防检查任务。

  优:准确把握查验流程,熟练运用相关文件规范,正确运用与边防检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梅沙系统操作和基础业务知识,能用外语处理常遇业务问题,优质完成边防检查任务。良:掌握查验流程,能够规范运用相关文件规范,了解与边防检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梅沙系统操作和基础业务知识,能用外语进行简单沟通,基本能够完成边防检查任务。

  差:对查验流程不熟练,对相关文件规范不掌握,对与边防检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知不会,梅沙系统操作和基础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外语沟通能力差。

  服务态度

  卓:表情亲切、自然得体、语言温馨、语气真诚、手势规范、仪态端庄,热情、准确告知注意事项,耐心解答旅客提出的问题。

  优:表情和蔼、善意友爱、问候得体、语气平和、姿势得体、引导有序,主动告知注意事项,清晰准确解答旅客提出的问题。

  良:表情自然、举止大方、来有迎声、去有送语,能够告知注意事项,能为旅客解答问题。

  差:表情呆板、神态冷淡,不能规范使用执勤用语,不能履行告知义务。

  服务状态

  卓:精神饱满、热情友好、仪容端庄、警容严整。优:精神振作、真诚友善、仪容自然、着装整洁。良:状态良好、神态自然,仪容、着装符合规范要求。差:精神恍惚、萎靡不振、警容不整。服务质量

  卓:热情周到、服务细腻,查验技巧娴熟,微机录入精准,严格按规范流程验放,效率高。

  优:积极主动,细致全面,熟练掌握查验技能,能够按照规

  范流程验放,验放速度快。

  良:主动协助、耐心真诚,基本掌握查验流程,基本按照查验流程操作,系统录入符合规定。

  差:协助旅客主动性不强,热情不高,查验技能不熟,效率不高。

  服务效果

  卓:服务优质高效,无投诉、无反映问题,满意率达到100%。优:服务周到细腻,无投诉、无反映问题,满意率达到95%。良:服务贴心到位,无投诉、无反映问题或有投诉、反映问题情形,经调查不属实。

  差:服务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群众认可度不高或有投诉、反映问题情形,经调查属实。

  六、专业技术干部

  落实指示

  卓:深入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主动落实,坚决贯彻。优:正确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坚决,不打折扣。良:能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部署,贯彻彻底。差:对上级指示精神认识不清,贯彻落实主动性不强。爱岗敬业

  卓:珍惜工作岗位,主观能动性强,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完成工作质量高,具有专业水平。

  优:工作积极主动,奋发向上,有所作为,考虑问题细致全面,能够圆满完场各项工作任务。

  良:恪尽职守,踏实肯干,能够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业绩平实。

  差:不珍惜本职岗位,干劲不足,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岗位作为

  卓:围绕中心工作,考虑问题全面客观,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预案,推动部队建设良性发展,效果显著。

  优:抓住工作重点,思路清晰,方法灵活多样,责任明确,有效带动部队建设持续发展。

  良:理解工作要点,分清轻重缓急,能够合理摆布,落实各项指示方法得当,工作获得官兵的普遍认可。

  差:工作不钻研、不学习,领会意图不到位,工作方法单一。创新提高

  卓:创新思路有新意、有突破,符合客观要求,创新举措灵活多样,科学周密,具有前瞻性,保证中心工作的高效完成。

  优:创新思路符合发展实际,创新举措有继承、有发展,指导工作良性开展。

  良:创新思路明确,可操作性强,能够指导工作正常开展。差:没有创新内容,墨守成规。协调能力

  卓: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妥善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经常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

  优:经常向上级请示、汇报,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取得支持、理解。

  良: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能够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沟通交流较好。

  差:向上级请示、汇报不主动,基本没有沟通交流。

  第三篇:2017教师综合考评机制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制度公开,奖勤罚懒,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制度。

  1、教案检查制度:(配分10分)

  为了消除无教案上课现象,每月进行一次教案检查登记,根据教案数量考核课时,根据备课数量和质量考核当月教案得分。平时考核按10分制。根据备课格式的规范性,备课内容、板面及书写综合评分,上等记为9-10分,中等记为5-8分,下等在5分以下,上等人数不得超过30%。教导处开学和期末要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评选出本期优秀教案。

  2、作业检查制度:(配分10分)

  每月对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作检查登记,并评定当月得分,按10分制记录。作业率在10%以下记1分,作业率在10%至20%记2分依此类推。但批改不认真的要在基本分上酌情扣分,作业率=(月作业次数/月上课次数)作文一次按两次统计。

  3、行政评教制度:(配分25分)

  由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教小组,坚持经常听课查课,了解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收集学生反映并作好记录,期末对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21-25分,优秀数量不得超过30%。,良好15-20分,合格10-15分,不合格10分以下。

  4、学生评教制度:(配分20分)

  每期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各班部分学生进行评教,全面收集学生对教师任课情况的评价及反映,由学生给教师综合评定打分,并提出该教师的主要优缺点。学校要将学生反馈的意见转达给任课教师,帮助教师改进提高。

  5、工作量考核:(配分10分)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2-14节,不足8节者每差1节扣2分。

  6、考试制度:(配分20分)

  学校实行考教分离,期末由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统一考试,严格杜绝个别教师的作弊行为。期末考试以及格率为考核指标,分为上等

  16-20分,中等10-15分,下等10分以下。

  7、出勤考核:(只记负分)

  教职工有迟到和病事假的扣当月考核分。旷工半天(或一节课)扣考核5分;迟到一次扣考核分2分;事假每天扣考核分1分;病假每天扣考核分0.5分;住院病假每天扣0.2分。

  8、扣分项考核:(只记负分)

  学校行政干部应坚持每天查课,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和学生中的不良行为,经常收集社会及家长、学生对教师的反映,如发现教师有以下行为者:教案检查不合格者;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有严重体罚学生者;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和调动者;不按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社会及家长对某教师提出确切的批评意见者;不按时完成表册、资料收集和上交者。有其它违纪失职者。

  以上各项每次扣考核分2至3分,情节特别严重者扣考核分4至6分。

  9、加分项考核:(最多加5分)(1)、教师个人参与各种重要活动获得市、县、乡各种名次和奖励者,可加1-3分。参加各种辅导获奖可加1-2分。

  (2)、参加科研课题并每期有书面资料者加2分,有科研论文并发表或重大获奖者加2-3分。

  (3)为学校作了大量义务性工作或有其它重大项献可加2-3分。

  教师全期考核分数将作为期末考核奖、评先、评优的唯一依据。(附:各项考核配分表(满分为100分)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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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第四篇: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推手,更是全面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科学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主要途径。如何实现综合考评体系的最优化和考评效能的最大化,真正发挥考评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也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的重点课题。区委组织部近期对我区现行的综合考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和听取了考评实施单位和被考评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综合考评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绩的同时,着重查找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我区现行综合考评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区根据上级有关干部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在具体的考评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优化调整,逐步建立了以《常州市武进区促进科学发展的镇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统领,以对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功能板块进行分类考核的三个“考核意见”为支撑的“1+3”综合考评体系,为建设“三个武进”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机制健全、部门联动,综合考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加强对综合考评的领导,确保考评工作推进有力,在组织构架方面,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办、区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考评工作实施领导、指导和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考评工作,以严密的组织、周密的部署、有序的推进,保证考评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进行。

  2、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围绕把考评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精心把握考评政策、周密推进考评工作、严格执行考评纪律。

  区级机关工委牵头做好区级机关各部门考评工作;区委农工办牵头做好镇(街道)及功能板块的考评工作;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评,并根据区机关和区委农工办的考评结果对全区各领导班子提出考评建议;区纪委对考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司其职、合作联动,有力地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推进。

  3、制度规范、工作严谨。工作目标要求,均由区委、区政府根据地区和部门职责,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统一制定下达。考核规章,在“1+3”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意见的基础上,所有考评实施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并提供给考评牵头部门留存备查,避免考评工作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相关实绩考评数据原则上均由统计部门提供,确保了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目标明确、要素合理,综合考评评价体系日益优化

  1、突出侧重性、坚持分类考核。在考核体系设计中,适当体现差别性,积极鼓励创新性。镇和开发区注重经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实行科学发展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双百分制”的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科学发展考核包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和民生改善五大类,镇为27项指标,开发区为25项指标,开发区又以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两类为重点,适当增加赋分比重。重点工作考核中,镇以外贸外资、创新投入、工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重点,开发区以利用外资、创新投入、主要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建设为重点。镇、开发区还分别设立9个、6个单项考核指标。“两湖一城”和“一园”实行重点工作考核,以招商引资、投资融资、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分别设立12项和11项考核指标。区级机关各部门考评采用百分考核和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以考核三型机关建设为重点,每年制定重点目标,突出各部门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考核。

  2、彰显时代性,指标动态调整。近几年,我们注重围绕科学发展导向,强调注重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全面考核,每年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考核指

  标适当调整,不断探索促进武进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2012年,依据省、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包含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评判指标、市定指标六大类39项53个指标的武进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将53个指标体系全部分解融入到“1+3”考评体系中,通过量化和调整考评指标,更能涵盖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更好地促进武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

  3、注重全面性,视角宽泛多维。在考核内容上,对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构成,对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由创建“三型机关”百分制考核和领导评议、部门互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综合评议构成。同时结合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最终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结果。在考核方式上,注意把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尤其注重从群众的评价,关键时刻的表现,8小时以外的反应来全面掌握和衡量干部“德”的情况,既增强了考核的可比性,又提高了考核的开放性和全面性,不仅提高了考评工作的准确度,而且使考评工作得到各方面认可。

  (三)奖惩结合、导向鲜明,综合考评结果运用更加有效

  1、与切身利益挂钩。兑现考评激励政策,把综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原则上,班子考评为优秀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部门或班子考评处于后位或个别实绩考核关键指标不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考核中涌现的优胜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考评结果与考核奖金相挂钩,从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两个方面进行双向激励。

  2、与交流调整挂钩。对于考评中发现干劲不足、绩效平庸,作风不实,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教育谈话。对群众意见大、实绩差,经组织认定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从服务发展大局的角度出发,采取组织措施及时加以调整。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调动广大

  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

  3、与提拔使用挂钩。考评结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为选人用人提供了科学依据。区委对考评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今年的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中,一大批考评优秀、德才兼备的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为全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区在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工作方面进行了大力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我区推进“三型机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任务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我区的考核工作还有许多亟待改进和完善之处。

  (一)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总体上,我区实行的是分层分类的考核体系,主要分为区级机关、镇及重点板块三大类,但对同一类型的考核对象,不论镇域的区位、基础、产业情况以及机关部门的职能差异、大小强弱等因素,实行的是同一考核指标,“一锅煮”和“一刀切”的现象仍然一定程度的存在,从而往往导致好地方、大单位考评成绩年年排名靠前,基础差的、单位小的常常排名靠后。

  2、指标大而全,重点不突出。应该说,在我区现有的三大考评意见中,所涉及的考核内容涵盖面比较宽,各类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设计面面俱到,且考核分值设定、权重分配有平均分配的倾向。这既增加了考核的人力、物力成本,同时“多而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往往会淹没了核心指标,凸显不出核心指标的重要性,导致一些全区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要求,不能在考评工作中体现应有的分量,削弱了考评的鞭策和激励作用,使考核工作指导性不够,不能有效支撑重点工作的推进,缺乏有效抓手。

  3、偏重发展速度,忽视发展方式。由于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对镇及重点板块的考核仍然偏重考核发展速度特别是经济发展速度,对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考核还不突出,且对节能减排、环境资源保护的考核缺少刚性标准。

  (二)考核方式的系统性和配套衔接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不够。目前,我区考核方法比较单一,只注重定期考核和考核,忽视了日常考核和平时走访了解,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从部门实绩考评的方面来说,难免会导致部分单位在年终时突击搞“政绩”,数据有水分,影响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群众认可度。从班子和干部考核的角度来讲,日常考核工作没有经常化、正常化,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无法动态掌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一贯表现、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在研究制定干部调整方案时,就难以做到科学合理、以人为本。

  2、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结合不够。各类考核指标主要注重定量考核,偏重考核指标的完成和增幅情况,对一些定性分析的考评项目重视不够,指标内容比较单一陈旧,方法不够科学,结果的区分度不强,导致定性分析与定量考评之间的互相印证衔接得不够紧密,不能对领导干部主观努力及领导干部本质方面进行有效的鉴别和评价。

  3、体制内评价与体制外评价结合不够。目前,我区的考核主体主要有区四套班子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干部群众。但由于各类考核往往集中在年终,时间紧、任务重以及考虑到成本因素和可操作性,在吸收群众参与考核工作上做得还不够,即使有吸收群众参与到考核工作,也是象征性的,缺乏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定程度上我区的考核工作还是在体制内进行评价。

  (三)考评结果运用的刚性和实际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结果反馈不够透明。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的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结果,有个别单位往往只是单位主要领导掌握,并未按要求反馈到领导干部个人,不利于干部个人对自己本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深入的反思;在平时考察、考核中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也缺乏比较有效的途径和渠道反馈到个人,作为激励和提醒。同时,从反馈的内容来看,尤其是单位和班子的考评反馈,一般都只是最终的结果,综合性的分析评价少,起不到通过考评发现问题和不足,寻找差距的效果。此外,从反馈的范

  围来看,也是在体制内反馈的多,向外部参评群众公开的少,不利于群众的监督,也往往会影响群众参与考评、反映情况的积极性。

  2、职责主体不够明确。首先从重点工作的推进来说,目前一些全市、全区的重点项目推进,其责任主体一般都是具有行政管理或行业指导职能的区级机关部门,而具体的项目又是落实在相应的镇(街道)或功能板块上的,只有区级机关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形成合力,项目推进才能更有成效。但目前的考评意见中,对镇(街道)或功能板块在重点项目的推进上没有明确、细化的指标要求,只是在“双百分”考核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中有所间接体现,忽略了镇(街道)或功能板块在推进本地域重点项目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其次,从目前的考核工作来看,实绩考核主要是针对领导班子集体,而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的主要是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其要素设置也相对比较宏观,不能贴切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绩效,也往往造成工作无论好、坏、功、过都是集体的,落实不到个人头上,激发不了个人的责任意识。

  3、惩戒措施不够刚性。虽然现有的大多数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但往往是奖优不罚劣,对那些工作完成不好或班子评排名靠后的部门和领导个人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而且,从惩戒措施来看,更多只是个人经济利益和荣誉的损失,而不是政治或职务上的影响,由于相关配套制度没有跟上,问责的手段还不够多,常常采取的是无关痛痒的诫勉谈话,动真格的比较少。尤其还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考评结果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促动不是太大。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讲,当前我区的“1+3”的考评体系是比较周全和有效的,尤其在近年来,在引导全区上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觉得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

  (一)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方面

  1、要协调好考评内容“全面”和“重点”的问题

  在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的确定中,对于一些全局性、纲领性的能

  起带动作用的考评内容和指标要进一步加大权重,对一些常规性的、类同性、单一性的指标要进行整合和调整,降低分值,对于个别“人人过关”、优劣区分度不大的考评内容甚至可以取消,不再考核。同时,要增加考评指标设置的灵活性,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及时把全区当前及今后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纳入考核的范畴,真正使考评成为重点工作推进的有效抓手,具体可以在单项奖的设置中予以适当体现。

  2、要统筹好考评指标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在具体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到各考核对象基本条件不对称的客观情况,在指标设置时,要按照分类的原则进行细化和量化,合理划分评比类别,科学确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所占份额。一方面从操作简便和可比性的角度出发,在考核过程中要尽可能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对于能统一的考评内容和指标尽量予以标准化,确保考评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部门的工作性质、承担职能的差异,和镇、开发区(街道)、功能板块现实基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的不同,设立个性化指标,进行差别化考评,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具体来说,在区级机关部门的考评中,建议对现有传统的部门口子划分,按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量、部门规模、工作性质、社会地位不同等,按执法类、审批类、服务类等进行重新调整划分,使之更具类比性。在镇、开发区(街道)、功能板块的考评中,既可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差异,在相同的考核内容上设置不同的指标要求,也可以在现有的双百分考核的“重点工作考核中”,划出15分左右的分值,结合地区所承担的以及落户在辖区内的市、区重点工作,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如湖塘的三产服务业、嘉泽的现代农业,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等,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地区的综合发展情况。

  3、要兼顾好量化考核中的“数量”和“质量”问题

  突出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情况的考核。注重考核经济与社会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资源环境、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指标的情况。进一步增

  加老百姓感知比较强烈的民生指标的权重,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

  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在关注发展数字的同时,更重视发展质量。同时,在一些量化性指标的设置过程中,要将考核内容的当前总量和增长率予以综合考虑,建议根据总量的不同进行适当分档核算基础分,再根据增长率核算加分,在此基础上更加科学地将处于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的部门和地区所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横向比较,准确反映班子的努力情况和工作质量。

  (二)考核方式、方法方面

  1、要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改革现有的年终集中考评一锤定音的单一考评模式,将平时考核与年终结合起来,尤其是对于一些事关全区在全市排位的关键性指标,建议可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和排名,在强调结果的同时,更注重过程的监督,可以让各考评对象及时掌握和了解自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所处位置,产生压力感和紧迫感,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有效避免有的地方和部门年终集中突击搞“政绩”,影响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群众认可度,提高科学发展的含金量。同时,在考评时,要注重将平时考察谈话、信访举报等途径了解掌握到的积累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判。

  2、优化定性考评的方式。关键是要解决评议范围不够广,定性评价中标准难以掌握,以及评议结果区分度不明显的问题。在参评对象上,要让更多让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有亲身感受的人员参与,要更多地面向基层和体制外的普通群众,而不是更多地集中由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体制内的同志进行评价,要保证参加评议人员的代表性、知情性;在评议表的要素设计上,既要全面又要重点突出,既要准确规范又要简单直白,既要能给考核组提供有价值的情况,又能让参与评议的人员能够“看得懂、评得准”,既要请参评人员对每一项测评要素给出相应的等次评价,同时也要请参评人员把被测评对象进行综合排名,避免“全优卷”、“雷同卷”的出现,真正分出个优劣。

  3、探索实绩区分的办法。只有将一个班子所取得的实绩,科学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个人的贡献上,才能真正做到论功行赏,问责有人,赏罚分明。参照

  其他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绩,建议对于主要领导,可以将部门的综合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单位主要领导的实绩得分,根据领导干部个人能力素质测评在班子中的排名情况换算成评议得分,两项相加作为主要领导的考评得分,进行排名,并与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等次相挂钩。对于副职领导,因存在分工交叉等原因,个人实绩比较难以量化区分,可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实绩排序,折算实绩得分,同时,根据能力素质测评换算评议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

  1、适度体现考核结果的透明公开。目前,干部考核结果的知晓范围主要局限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干部个人,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对于干部考核的结果并不知情。因此,可以将干部考核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和单位内部进行适当公开,一方面便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比较、相互监督,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目标自加压力,整改不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动普通干部群众参与干部考核的积极性,提升考评过程的民主性和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公认度。

  2、注重加强考评对象的思想交流。要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谈话谈心活动,按照不同的职务层级,分别由区委领导和组织部领导牵头与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谈话,重点抓好“优”、“差”两头。对于综合考评成绩比较好的同志,要予以鼓劲加油,同时也要提醒他们戒骄戒躁,并通过谈话谈心,对一些好的做法和思路予以总结提炼,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对于考评成绩比较差的同志,一方面要敲敲警钟,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积极改进,另一方面也是给他们一个对考评结果“申诉”的机会,确保每一位同志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也是体现组织的关心,消除他们的思想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

  3、全面提升结果运用的刚性保障。考评仅仅是手段,结果的有效运用才是目的,要切实把考核结果广泛运用到选拔任用、培训教育、激励约束等环节,侧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进、退、流、转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真正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约束性。

  特别是对考核结果一贯较差的干部,在处理

  上不能失之于软,要敢于动真格,切实把我们考核细则中所规定的一些惩戒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尤其在一些重点工作的推进方面,在一些综合性工作部门,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尤其对那些因为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政治影响、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者,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从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坚决杜绝出现“庸、懒、散、推”等懈怠现象的发生。

  第五篇:干部实绩考核机制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为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县在干部考核的目标体系设置、方法措施完善、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干部考核机制,推动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增强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该县在考核班子、评价干部时,始终把发展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突出的考核指标,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量精简、力求考实”的原则,合理设置考核目标。今年,根据全县“三线富民、八业强县”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包括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其中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考核目标,占考核目标总分值的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加大重点目标考核力度,树立了干部考核的正确导向,营造了一种“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竞争氛围。

  二、量化计分、位次管理,增强干部考核的科学性。针对以往实绩考核刚性不强、标准不细的现象,制定了一套可操作性强、准确性高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实用有效的量化、细化标准。将乡镇领导班

  子考核赋分内容分为两大类,17项,总分150分,包括考核目标90分、综合评价60分。其中考核目标分为重点目标(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60分、常规目标(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4分、否决目标(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16分;综合评价分为民主测评15分、县直单位评价15分、县级领导评价10分、考核组评价20分。领导干部考核赋分内容分为4项,总分100分,包括民主测评20分、工作实绩40分、领导评价20分、考核组评价20分。考核评价结束后,根据既定的计分办法(考核目标按排位折分,综合评价按档次比例折分)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计分排位和档次评定。考核结果实行位次管理法,领导干部的位次分为三种,分别是同级位次,将同一乡镇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本单位的位次情况;同职位次,将所有乡镇同一职务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同职中的位次情况;综合位次,将所有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总体排序,看其在全县的位次情况。通过位次管理法,可以比较任何两名领导干部位次高低,由此也形成了乡镇科级干部考核数据库,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三、扩大民主、注重公论,增强干部考核的准确性。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乡镇包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派驻乡镇的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书记、村主任。县直单位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少”,即必须与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座谈,必须与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必须与考核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层干部座谈面不少于80%,一般干部不少于20%。三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作用;组织乡镇对县直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满意程度进行评价,组织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对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一级对口部门、主管部门的评价

  意见,建立了“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群众公认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四、完善配套、注重方法,增强干部考核的全面性。一是实行考核预告制度。在实地考核前将考核目的、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以及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增强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实行考核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考核谁负责,强化考核人员责任观念和纪律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考核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即通过媒体通报、领导谈话、集体讲评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使考核对象及时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优缺点、成绩及问题的评价,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四是改进民主测评方法。实行“集中讲解、分散填写、统一收回”的填表投票方式,确保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民主评议内容,作为个别谈话的重要补充形式,让参评人员充分表达个人意愿。五是与平时相结合。通过日常工作调研、随时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向及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监督、常考核,并将平时考核作为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补充。

  五、奖罚分明、促进工作,增强干部考核的实效性。在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重点抓好“四个衔接”。一是与干部使用相衔接。县委规定,凡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考核结果,其中有一个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中遴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或视其具体情况,调整领导职务,对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责令辞职、降职或免去领导职务。二是与班子调整相衔接。对考核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县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三是与干部教育管理相衔接。实行考核集体谈话制度,在考核结果公布后,县委主要领导根据考核情况逐班子进行集体谈话。特别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领导班子,都具体指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实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

  四是与奖惩相衔接。对考核为优秀的领导干部除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等形式进行奖励外,必要时还要给予重奖,今年,县委将拿出25万元对实绩突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重奖,规定考核为第一名的给予奖金5万元,其他考核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按排位依次递减5000元,在领导班子所获奖金中,党政正职各获20%,其他副职领导干部平均分配剩余的60%,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免发奖金。

篇二: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别进行评价

  

篇三: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别进行评价

  

  领导班子测评考核总结

  领导班子测评考核总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评价机制,推动党政工作部门积极主动、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领导班子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综合考核评价市人大会、市政协工作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含正职),以及相应层级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领导班子任期考察,按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的有关规定,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以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为主,同时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成员进行考察。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行职责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选拔任用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但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主要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以会议投票推

  荐为主,并与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综合分析,互为补充、互为印证。

  第五条

  会议投票推荐,由组织部主持。参加人员范围为:

  (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干部参加。

  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对市纪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特设机构正职,市人大会、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协秘书长人选,应书面征求委员、候补委员的推荐意见。

  第六条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

  (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干部参加。

  第七条

  会议推荐投票、计票一般应采取分级分类方式,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进行统计,综合分析。

  第八条

  根据会议投票推荐情况,如拟提拔人选推荐得票不够集中,经部门党组(党委)与考察组沟通后,可以按空缺职位1:3的比例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参加二次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为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自述。

  第九条

  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组织部沟通,确定考察对象。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考察时,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

  人数,实行差额考察。民-主推荐得票超过半数或得票相对集中的,经组织部同意,可以进行等额考察。

  第十条

  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3至7个工作日。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一般提前2天以考察组名义在其部门(单位)进行考察预告。

  第三章

  民-主测评

  第十一条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重点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件1)。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发挥职能作用、提出政策措施、服务基层和群众、行业(系统)、机关(行业)党建工作,廉洁从政、履行廉政职责,以及完成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情况。其中,完成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由组织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提出。

  第十三条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一般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件2)。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可采取印发书面材料、通过机关局域网公布或口头等方式进行。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第十四条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各自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可以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适当设置具有部门或岗位特点的测评内容。

  领导班子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干部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可以设置“提拔、留任、交流、免职”等征求使用意见栏目。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可以设置“是否同意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目。

  第十五条

  对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六条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考察时,可以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征求使用意见。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及样表应当在测评前1—2天发放或在机关局域网发布,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

  第四章

  民-意调查

  第十八条

  民-意调查主要通过工作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有关方面评价,了解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公众形象。有条件的也可以对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民-意调查。

  民-意调查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民-意调查可以结合对党政工作部门考核中的公众评议工作进行。

  第十九条

  民-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推动科学发展、工作作风、公众形象等群众直接感受到的情况。一般按照工作满意度、作风、廉洁三个类别设置评价要点(见附件3)。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不同部门、层次、区域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考核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民-意调查问卷由组织部负责设计,力求紧密联系部门实际,做到形象、直观、简洁,便于做出判断。

  调查项目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第二十一条

  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为工作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人员根据考察任务和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由考察单位组织()

  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服务对象,一般包括窗口服务行业、管理监督和执法执纪部门的直接联系对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群众代表,行业(系统)下级部门代表等。

  有关方面人员一般包括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比较高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必要时,还可以包括新闻媒体等社会有关方面代表。

  第五章

  个别谈话

  第二十二条

  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

  第二十三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件1、2)。

  根据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拟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任期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与第六条的规定相同。

  个别提拔任职考察,考察对象是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为:

  (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三)考察对象分管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副职领导;(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个别提拔任职考察,考察对象是党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成员的,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为:

  (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干部;(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扩大至全体干部。

  第二十五条

  考察时应与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一般采取

  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二十六条

  根据需要,可以结合个别谈话进行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一)对促进或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可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二)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六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七条

  实绩分析主要通过上级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内部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分析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上级评价主要根据平时收集的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考核结果、分管领导意见等,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重要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主要根据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提供的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行风政风评议、行政执法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绩效评估、资源环境保护考核、节能减排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处理突发事件、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的材料,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大局意识、工作效能、管理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十条

  内部评价主要根据民-主测评有关结果,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

  群众评价主要根据民-意调查反映的情况,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服务对象中的满意度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满意度。

  第三十二条

  自我评价主要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部门职能

  (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定期或按照考核需要提供的工作总结,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

  根据需要,可以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公示的方式征求意见。

  第三十三条

  实绩分析围绕工作推进、服务水平、自身建设三个类别设置评价要点(见附件3),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根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完成重要工作、提出政策措施、服务基层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效。

  (二)根据行业(系统)管理、工作效能、服务质量、机关(行业)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情况,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基础建设的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

  (三)联系工作基础、外部环境、复杂矛盾、部门特点等情况,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观努力程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

  第三十四条

  考核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可以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意见。

  有条件的部门,可以运用量化指标的方法,对工作实绩进行分析。

  第七章

  综合评价

  第三十五条

  综合评价主要在全面掌握考察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应当把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根据不同环节的考察结果进行分析。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优缺点和群众公认度。

  (二)根据不同考察积累的情况进行分析。将任期考察或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相互补充印证,评价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

  (三)根据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进行分析。将历史情况与现实情况联系分析,评价领导班子的能力水平和领导干部的发展潜力。

  (四)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进行分析。对综合管理部门,重点分析发挥职能作用、提出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协调等情况;对行政执法和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重点分析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情况;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重点分析提高专业管理水平、推进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工作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综合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将考核内容和指标进行量化,设置相应权重分值,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

  第三十八条

  根据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的不同要求,综合考核评价应当突出重点。任期考察重点评价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重点评价德才素质和胜任拟任职位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和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部门党组(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少数人反映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重要情况,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

  第四十条

  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提出评价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使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结果,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突出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坚持以定性评价意见为主,同时要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面的量化结果。根据需要,还可以把有关实地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四十一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在维护社会稳定、资源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实行问责制,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第四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有关情况,应当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对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人反馈。

  有条件的部门,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情况向参加考察的干部群众反馈。

  第四十三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核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组织部提出申诉。组织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领导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

  实施本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考察结果的整合和运用,避免多头或重复考察。坚持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档案,推进配套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应当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部结合有关活动,定期组织实施或收集相关资料,逐步形成制度。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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