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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规制度(4篇)

时间:2024-10-16 17:0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风廉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下面店铺为你整理了党风廉政管理制度方面的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检组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不断提升每个教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实现人人廉洁自律的目的,特制定带河二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二、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和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纪委第六、七次全会上作出的各项新规定,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工作,做到应参加的民主生活的人数达100%,应参加自查自纠的人员达100%,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贯彻“五条禁令”,杜绝“三乱”现象出现;五、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六、继续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七、合理利用学校经费,严格执行“带河二小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八、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让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三

  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文献;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廉政观念。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当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争当廉洁从政典范。

  四、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按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纪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科学机制。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

  严格财务制度,不准借开会、学习、接待来往客人等事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

  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求党员干部在行政中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要自觉遵守局制订《办事公开》、《反腐保廉》、《服务承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廉政制度。

  八、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规定,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篇二:党风廉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

  (一)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机关党委要加强

  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路径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党委(党组)要把责任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党委(党组)要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培训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要组织开展廉洁宣传教育,普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树立正确的廉政理念。

  (四)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地实施。

  (五)加强群众监督。党委(党组)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组织的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确保廉政建设工作的公正公开。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效果评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责任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党委(党组)的领导力。党委(党组)要发挥好领导作

  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要评估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和领导能力。

  (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要评估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查看其是否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履行责任,是否调查处理了违纪违法问题,是否作出了正确决策。

  (三)机关党委的监督执纪情况。要评估机关党委对机关系统的监督执纪情况,检查机关党委是否加强了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是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能力。要评估地方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能力,检查地方党委是否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定和责任清单,是否加强了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

  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只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才能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规范干部的行为规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这一制度要求党委(党组)担负总责,领导干部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担负领导责任,地方党委担负领导责任,党员干部承担个人责任。

  党委(党组)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核心要求。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党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党委(党组)还要加强对绩效评估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地实施。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带头遵守党规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他们应该发扬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党委(党组)要对领导干部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优秀者晋升重用,不合格者严肃问责,使领导干部真正担起廉政建设的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重要主体之一。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机关党委要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运行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重要责任主体。地方党委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

  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在地方全面落实。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象。党员干部要发扬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路径需要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党委(党组)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干部的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严格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关键。党委(党组)要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培训教育是提升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重要手段。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提

篇三:党风廉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度

  目录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二、廉政党课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四、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第二章党内监督制度

  五、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七、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八、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九、廉政承诺制度

  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一、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谈话制度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十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十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十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一、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

  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另外,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

  八、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争做贡献。

  二、廉政党课制度

  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预先指定专人备课,教案写好后,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选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但是,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

  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努力提高党员质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中发[1995]4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

  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当前,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2、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三、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内

  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

  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

  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

  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

  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

  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

  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

  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

  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

  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

  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

  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

  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组织评议的程序是: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和主要领导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第五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

  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

  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5、讨论审议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如基本建设、福利、重大财务开支等;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

  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篇四:党风廉规制度

  

  廉洁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廉洁管理,规范工作行为,防范腐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等。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维护机关形象和声誉。

  第三条

  机关负责制定廉洁管理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廉洁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廉洁素质。

  第四条

  机关设立专门的廉洁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廉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廉洁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廉洁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对各项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廉洁宣传教育,弘扬廉洁风气,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形成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良好习惯。

  第二章

  廉洁自律

  第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廉洁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机关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谋取提供帮助,不得利用职权违规办理事务。

  第九条

  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忠诚履行工作任务,保守机关内部信息,不泄露机密,不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第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廉政教育,提高廉洁素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廉洁形象。

  第十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主动接受内部检查,如实说明工作情况,不得敷衍塞责,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务活动中的廉洁规定,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物、礼金、宴请等,不得擅自接受他人赠送的贵重物品。

  第十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机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工作程序,不得违背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遵守工作纪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职业操守。

  第十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搞小团体,不得破坏工作团结。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而有信,行而果真,不得说谎弄虚,不得违背承诺,不得失信于人。

  第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机关声誉和形象,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损害机关利益,不得故意破坏机关形象。

  第十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背职业操守,不得违反道德底线,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良好风尚。

  第二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章

  廉洁风险防范

  第二十二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推动廉洁文化建设,预防廉洁风险。

  第二十三条

  机关应当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分析廉洁风险形势,确定廉洁风险等级,制定廉洁风险防范预案,提高廉洁风险意识。

  第二十四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机制,明确廉洁风险预警指标,及时监测风险动向,采取有效措施阻隔廉洁风险。

  第二十五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制定廉洁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工作环境和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风险隐患,遏制廉洁风险恶化。

  第二十七条

  机关应当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防范意识,增强团结协作,共同防范廉洁风险。

  第二十八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督查机制,规范督查流程和程序,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恶劣行为,加强风险防范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单位,完善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协作机制,加强内外部协作,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增强廉洁风险防范的协同作战能力。

  第三十一条

  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督办机制,明确廉洁风险防范责任主体,优化协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廉洁风险防范工作有效落实。

  第则章

  廉洁宣传教育

  第三十二条

  机关应当健全廉洁宣传教育体系,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廉洁素质。

  第三十三条

  机关应当注重廉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设计廉政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机关应当注重廉洁宣传教育的全员覆盖和长效管理,全面普及廉政知识,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整体教育成效。

  第三十五条

  机关应当注重廉洁宣传教育的创新发展和拓展廉洁宣传教育渠道,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建设廉洁文化平台,推进廉政宣传教育网格化体系建设。

  第三十六条

  机关应当注重廉洁宣传教育文化特色的培育和弘扬,倡导廉洁文化,弘扬廉洁风气,树立廉洁典范,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第三十七条

  机关应当注重廉洁宣传教育成果的评估和总结,建立廉洁宣传教育评估制度,加强成果汇总和分析,持续改善廉洁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

  廉洁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三十九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规范制度,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清单制,明确监督检查项目和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指导书和检查清单,强化监督检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四十一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记录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和档案,及时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形成监督检查档案和报告,保留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二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评定制度,评估监督检查结果,确定优秀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典范,通报典型事迹,激励廉洁表率。

  第四十三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问责制度,对监督检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问责处理,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十四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监督检查统计制度,定期统计监督检查数据,评估监督检查效果,完善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管理水平。

  第五章

  廉洁整改落实

  第四十五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机制,推动廉洁整改工作,解决监督检查问题,促进廉洁管理工作的持续改善。

  第四十六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加强整改任务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记录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和档案,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形成整改落实档案和报告,保留整改记录。

  第四十八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评定制度,评估整改落实效果,确认整改落实成绩,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激励整改表率。

  第四十九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问责制度,对整改落实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问责处理,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

  机关应当建立廉洁整改落实统计制度,定期统计整改落实数据,评估整改落实效果,完善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提升整改落实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由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实施,定期进行总结评估,根据需要适时修订完善。

  第五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违反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机关应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廉洁管理力度,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机关廉洁管理工作机构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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