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派驻县科协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铁路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自检自查报告
对照中央制定的廉洁自律规定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是改革开放和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新举措和好方法。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铁路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自检自查报告,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铁路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自检自查报告篇1根据《中共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德地税纪[2008]16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通过自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现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接此通知后,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制定了工作计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刚超任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征管股、计财股、法制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监察室牵头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做到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保证了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议事纪律执行情况。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我局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进行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同时,加强“两权”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有利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工作的全面建设。
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上,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
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一把手”责任制,在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做到了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同时,我们结合实际,按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罗江县地方税务局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中共罗江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会议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在议事纪律执行方面,党组会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上一但做出决策,班子成员个人没有擅自改变集体做出的决定的现象,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参会人员严守保密纪律,没有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5.12地震发生后,我们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契税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支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11月,为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等企业减、免、抵企业所得税5227.36万元,为163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业户减免税(费)21.55万元。同时,我局正按有关政策规定,拟核退因地震灾害造成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亏损,已预缴的2008年企业所得税100余万元;上报审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530余万元。
(三)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情况。
在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上,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推行“两推一述”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对新任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按照干部交流的规定,对符合规定交流要求的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了交流,促进了依法公正履职。
(四)贯彻执行总局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在政务公开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全
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种制度、办事流程、岗位职责等予以公布,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有关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税务登记和发票工本费。同时,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制定了税务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要求,明确了重大项目的开支报批、决定、承办、签字程序和权限,规定了公务接待的具体要求,有效地防止了税务经费在使用中的腐败现象滋生。
(五)信访和案件查办合法合规性、“一案双查”试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并严格落实《信访条例》条例和案件查办有关规定,制定了信访接待有关规定,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回复及时,近两年来,没有出现信访和越级信访以及举报案件情况的现象。同时,积极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两报告一建议”制度,认真落实市局关于“一案双查”工作试行办法,结合原有制度,建立了“一案双查”联系和协作机制,切实加强案件的管理工作。
(六)“两权”监督执行情况,重点是税收征管、减免税审批、税票及发票的管理以及税款收缴入库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
在“两权”监督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执法、管理、人事、财务等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体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上,认真落实《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不断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防止滥用职权、以税谋私行为的发生。在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上,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研究、事前预算、领导审批制度,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意见举报箱,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防止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报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发生,做到了“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办税程序零障碍、法规政策规定之外零收费”,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地税系统行风建设,树立了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形象。
在税收征管、减免税审批、税票及发票的管理以及税款收缴入库等法规制度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同时,通
过派驻纪检监察员集中办公,加强对各单位在落实各项制度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税收征管、减免税审批、税票管理及税款收缴入库等方面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减免税委员会能严格按照减免税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各征收单位能按税票及票款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盘点,开出税款金额与入库金额相符,票款无差错,没有出现挪用、截留税款的现象。
(七)地税机关贯彻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开展效能建设情况。
按照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并以提高“执行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行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深入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等制度,切实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了“干部勤廉双优,灾区群众无忧”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质量。
(八)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我们采取了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定期办廉政知识板报、结合廉政教育的不同时段,张贴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画和图片展,并积极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廉政文艺演出、观看廉政方面的警示教育片、邀请领导干部给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不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九)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了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对各税务所、稽查局基层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了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待遇。同时,按照市局关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试行办法,组织派驻的纪检监察员认真开展了集中办公,派驻纪检监察员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认真填写了派驻纪检监察员操作手册,通过在本单位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宣传等工作,进一步筑牢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极重灾区、重灾区抗震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5.12地震发生后,我局接受了省市局一批帐篷、棉被、药品等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为将抗震救灾款物使用好,我们加强了救灾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救灾资金的使用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在救灾物资的使用方面,对接收的救灾物资按规定在罗江县民政局办理了入库、出库手续,建立了领、用、存台帐,确定了专人保管、发放等工作,并对发放情况进行了专栏公示,接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自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努力克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铁路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自检自查报告篇2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市局(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成立党了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全市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N年以来,市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级党组纪检组、市纪委和市局(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两年多来,市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如,从廉政教育入手,源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做法,被市治理
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学习;全市系统开展“五进四上三做起”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被省局(公司)廉政建设专栏采用供全省系统借鉴学习;市局(公司)党委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省局(公司)党组领导的高度评价,省局(公司)党组转发全省局(公司)系统推广学习;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年底,为确保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公司)党委决定单设了纪检监察科,明确了科室职责,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基层单位也根据实际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每年初,市局(公司)党委主要领导都在与基层单位签订生产经营责任书的同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并扩大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范围,延伸扩大到基层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再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格局。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既抓生产经营管理,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市局(公司)每年按照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把廉洁自律的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市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对全市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实施意见》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为23条46项,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强化了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突出了“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格局。
按照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建设,“三重一大”监督再监督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狠抓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教育”是基础性工作,是预防的关键。廉政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使每个党员干部牢固确立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观念,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抓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必须坚持潜移默化,常抓不懈。
一是利用办公网络系统迅速、快捷、方便、覆盖面广的特点,办起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专栏;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加强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对《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专题学习,把贯彻落实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的学习落到实处;四是定期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采取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听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到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焦裕禄纪念馆参观学习等,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五是对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培训,强化新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新任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2、狠抓了廉政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处于核心位置,也是长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根据上级局(公司)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初步形成既符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又比较系统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开创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领域。使全市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进入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3、狠抓了各项廉政制度的监督落实。
“监督”是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的保证,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市局(公司)十分注重监督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N年以来,市局(公司)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落实。制定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凡是新提任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都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坚持在系统内部进行公开选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参与全市系统公开选拔科级干部中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竞争答辩、会议研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了干部提拔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认真落实全员规范经营明示承诺制。2008年8月制定出台《全市系统自律规范经营明示承诺制实施办法》,组织全市系统全体从业人员,在召开严格自律规范明示承诺誓师大会,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关于实行规范经营明示承诺制度的目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基础上,逐一签订了严格自律规范经营明示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规范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自2007年1月起在副股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明示承诺制。制定了《全市系统实施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实施办法》,全系统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都认真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自愿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遵纪守法、自律规范的意识,也为规范开展“两烟”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坚持每年组织对区县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考评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逐一反馈个人,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起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管理档案。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的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完善廉政监督记录,对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实行痕迹管理。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明示承诺书、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结果、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群
众举报反映问题处理的结果等都纳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党员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工作水平,确保“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落实到位,在反复讨论和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出台后,市局(公司)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贯彻执行,狠抓了制度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做法是:一是党委率先垂范,保证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党委明确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对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制定实施办法,保证程序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的机制。同时,进一步充实调整成立投资、预算、薪酬管理委员会,完善了投资、预算、薪酬管理等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进一步细化,保证“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三是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制约有效。凡是在“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的问题进行集体决策时,纪检监察始终参加讨论审议,如决定干部提拔均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或本系统规章制度等,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列席会议监督讨论,切实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以监督机制保证决策机制的正确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科学制定和正确实施,强化了党委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了我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再监督职能,做好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监督再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公司)招标采购廉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招标采购廉政监督工作,提升企业监管人员工作水平,举办了全市系统内部管理监管制度建设暨招标采购廉政监督工作培训班,系统学习了《采购与投资项目监督与再监督工作规则》、《招标采购廉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了物资采购招投标各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了运作程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一是全面落实公示制度,凡工作运行中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全部实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和审批程序规范。三是认真落实物资采购和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办法,实行阳光运作。
(五)认真开展信访案件处理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年以来,我们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按时妥善处理上级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及时澄清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既防止对党员干部的诬陷,又保护了党员干部,为企业率先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推荐访问:派驻县科协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派驻 科协 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