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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汇报党纪执行情况(3篇)

时间:2024-10-21 16:36: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汇报党纪执行情况

  

  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作者:夏剑平

  来源:《理论前沿》2009年第23期

  摘要

  现行领导体制使纪委难以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的监督。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在现行领导体制下,改革监督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工夫。

  关键词

  纪委;同级党委;监督

  中图分类号

  D52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9)23-0054-02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目前的领导体制决定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出现“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关键是要保证纪委监督检查权的相对独立性和事实上的权威地位。同时纪委应该全程参与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一、现行领导体制使纪委难以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的监督

  党章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只是业务上的领导,人、财、物的领导都是同级党委。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

  一是对同级党委监督缺乏权威性。由于领导体制的规定。纪委毕竟还在同级党委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毕竟还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那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就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凡是查处党委成员违纪违法案件。有几件是同级纪委发现或反映的?上级纪委检查下级党委成员的问题,又有几件是同级纪委检举揭发的?检举党委成员的来信,有几封是寄

  给同级纪委的?这说明群众反映党委成员问题基本都是写给上级纪委,对同级纪委解决同级党委成员问题的能力缺乏信任感。事实上,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难,解决同级党委的问题就更难。

  二是制约了纪检干部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由于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同级党委的控制之下,没有同级党委的认可,纪委机关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花钱有难度。干部流动有难度,提升职务有难度。这样,由于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双重领导”主要是同级党委的领导,那么,又要对自己的领导实施监督,纪检机关能不受制约吗?纪检干部能没顾虑吗?纪检机关与纪检干部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的减弱,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自然就乏力。要么根本发现不了问题,要么对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难主动向上级纪委反映。如此,对同级党委根本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

  三是限制了纪委查办案件的独立性。纪委是党内的执法机构,那么,纪委办案也应具有独立性,党委不应干预。然而,由于双重领导体制,使得纪委办案没有独立性,尤其那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需要处理时,必须报同级党委批准,党委若不同意纪委的意见,纪委就得违心地修改处理意见。

  二、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在现行领导体制下,改革监督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工夫。

  一是改革监督体制。一要实行纪委书记“空降”制度,即上级委派或提出人选和定期异地交流的制度。由中央掌握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从而打破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制约的程度。今后应该作为党内的一项正式制度,这项制度应该明确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纪委书记的提名权都归于上级纪委或者上级党委,要不断加大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易地交流、委派的范围和力度。这种纪委书记从外地调任的模式。加强了纪委书记的分量,将有益于中央加强对地方的“垂直”监督。而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由上级派遣和异地交流,他们的人际关系简单,可以防止官官相护或形成“保护伞”,有利于秉公办事,同级监督起来更易客观公正。二要设立派驻监督机构。上级纪委在下级党委设立派驻监督机构,其成员由上级纪委委派,由派出纪委统一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职务任免和考核均由派出纪委负责,只担负对派驻地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等任务,不参与派驻地的具体工作。派驻监督机构成员一般两年左右更换或异地交流一次,防止时间长了,自觉不自觉地陷入地方关系网。这样,派驻监督机构开展监督工作,可以免除后顾之忧,更具超脱性,也更有监督权威。三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对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意识。一要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于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自觉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二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委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环境氛围,重视纪委监督职能的发挥。一把手要身体力行,并经常在党委班子会议和民主生活会上提醒班子成员不当特殊党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委的监督。班子成员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觉悟和水平。同时,纪委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大胆开展监督工作。

  三是提高监督能力。一要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在事关重大原则的问题上切实搞好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二要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纪委成员要熟悉党纪条规,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牺牲个人利益。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履行好监督职能。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一要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对同级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纪委一方面要按照同级党委成员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带头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督促抓好党委决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防止临时动议和决而不行。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使用和财务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要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向同级纪委报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自身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同级纪委要把监督的侧重点放在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逐步由重视领导干部“工作圈”的监督转向领导干部“工作圈”和“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并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包括社交情况定期汇报制度。二要把监督渗透到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纪委应充分利用组织反腐倡廉检查和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参与考核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党委“一班人”的反映,并将情况反馈给党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委会上及时“敲警钟”。属于个别性的问题,通过找本人谈心加以解决。三要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委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四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效果。

篇二: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汇报党纪执行情况

  

  如何加强同级纪委对班子成员的监督

  ——以龙湾区加强基层纪委同级监督工作为例

  内容提要:作为党内的专责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本文以龙湾为例,从该区在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做法、成效入手,分析当前存在普遍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加强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洁工作实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基层纪委

  同级监督

  对策建议

  正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来,龙湾区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落细落实,按照“分项突破、规范运行”的要求,完善基层纪委加强同级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加大同级监督力度,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探索推进同级监督制度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还不

  尽人意,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最近,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研讨、个别访谈、定性分析等方式对我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从存在问题及原因入手,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若干对策。

  一、主要做法、成效

  近年来,龙湾区紧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变化和工作要求,以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监督体系建设为目标,构建全面有效的监督合力。特别是去年以来,为积极破解基层纪委“底气不足、力度不大”的同级监督难题,从厘清权力职权、强化监督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探索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途径和方法。

  (一)精心部署,清除制约同级监督工作的思想“痼疾”

  基层纪委普遍认为自己无权限、无办法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加之实施同级监督缺乏程序性的硬性要求,从而造成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纪委书记对同级党委书记的监督相对处于弱势。为破除这一弊端,龙湾区结合区情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龙湾区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基层党委(党组)班子必须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组织的监督,明确了6大监督内容和5大监督方式,最大限度赋予基层纪委“尚方宝剑”,确保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状元、海滨、永兴三个街道率先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各试点

  单位在工作中结合本单位实际,相继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如经常在班子会议上提醒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工委的监督,从而为同级监督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厘清权力边界,为基层党委正确依法履职带上“紧箍”

  龙湾区专门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洁建设中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履责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从区级层面制定区委“第一责任人”、区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向全区各部门单位派发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等5类近200项任务事项,确保责任领导不掉一人,主体责任内容不落一项。同时以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为依托,督促街道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职责和权力,明确权力边界,详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街道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规范用权行为,为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如海滨街道出台了《海滨街道权力清单》,永兴街道制定了《永兴街道党工委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永兴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这些举措都紧紧围绕监督主体的权力范围,为党工委正确履职划定红线,进而为纪工委开展监督政策依据。

  (三)明确监督内容,为纪工委开展同级监督列出“清单”

  针对基层纪委之前存在的职责不明确、业务未脱钩、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制定了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详细列明了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其中包括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以及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的情况;办理信访举报,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过明确监督责任,增强基层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责任感。各街道也均结合实际加大对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关键领域、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重点监督,建立健全了重点项目监督办法,如海滨街道出台了《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状元街道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四)深化双重领导,为基层纪委开展监督校准“探头”

  针对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主动性不强的问题,龙湾区强化了纪检工作双重领导机制,出台了《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了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提名考察,解决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履行监督职责的后顾之忧,保障同级监督有底气。建立了纪委派员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制度,明确了街道纪工委书记列席街道书记办公会议,纪工委副书记列席街道党委会议,保障同级监督有地位。强化了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工作,明确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工业务之外的工作,同时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对街道人员、机构配置情况、专职专用情况、三转后的履职情况进行多次督查,并制定下发《关于重申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的通知》,保障了同级监督有活力。

  自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来,各街道在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创新监督等方面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各街道共出台各类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办法12个,组织班子成员观看警示片15次,纪工委书记参与书记办公会28次,开展廉政谈心200余次,开展“守纪律、讲规矩”等各类廉政学习20多次,通过微信群等媒体转发相关廉政典型案例及有关规定50多次,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7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区发现基层纪委在加强监督职能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街道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多少存在怕惹事生非和得罪人而被打击报复或

  “碰钉子”、“穿小鞋”的想法。

  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同时,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纪工委监督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街道纪工委对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线索的掌握渠道有限。

  三是监督缺少权威性。纪工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检组织监督同级党委的权威性不足,查办案件的独立性不强,制约

  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发挥。如执行监督过程中因街道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赶进度,个别案例未在第一时间送交纪工委备案,也只能站在服务中心的高度进行妥协,难以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是监督缺少独立性。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不但纪委书记冒着丢选票、挪位置的风险,普通纪检干部也得面临各种困境。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监督体制不顺。基层纪委书记作为基层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者,取决于党委一把手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不要说对“一把手”本身的监督,就是对科室或科室负责人的监督与查处,往往需要党委一把手的点头。党委一把手重视了,同级监督便顺利一点,力度便大一点,查处便好办一点,反之便难以开展。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

  二是监督意愿不高。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没有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纪委书记,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

  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同级监督的范围、权限、内容、方法和程序,缺乏慎密的具体规范,要么分散零碎不成体系,要么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特别是对党委一把手的同级监督中,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开会、发文件、听汇报、搞专项检查的监督方法不适用,党纪政纪所规定的各类处罚手段不能用。这种制度机制的不全、方法手段的贫乏,使同级监督陷入了软弱无力的境地。

  四是监督效果不佳。少数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班子成员与纪委书记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纪委书记“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改革,增强基层纪委监督权威

  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通过纪检体制的改革拓展纪委的权力资源,是强化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深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在市、区级层面制定落实基层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两为主”、“双报告”等创新举措,为基层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探索将纪检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延伸到基层纪委的可行途径,为同级监督提供有效的组织架

  构和工作机制。如贵州铜仁市就创新开展了乡镇一级纪检体制改革,实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区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区机构编制部门在乡镇(街道)层级实行总量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在乡镇(街道)层级统筹调配使用。二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要大力推行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廉政提醒告知等试点制度,建立健全纪委委员列席党工委会议、党委重大决策公示等制度,赋予纪委工作知情权、决策参与权、跟踪检查权、审核把关权、问题质询权、独立调查权、向上汇报权、一票否决权等8大权力,确保同级监督能有效开展。三是建立纪委独立的案件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涉案线索核查处理机制。纪委根据相关线索发现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关班子成员,保障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

  (二)抓规范,将纪委监督转化为制度和程序上制约

  同级监督要有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在容易导致权力偏轨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建立防范机制,重点在人、财、物上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突出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干部任用“票决制”,打破以“一把手”的意见调配干部的做法,规范选拔干部提名渠道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通过民主测评、公推公示、竞争上岗,任用“票决制”等方法,配备干部,防止用人腐败。建立选人用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建立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落实党委一把手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违反干部任用程序,推荐干部失察的党委一把手,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要突出抓重点决策和关键领域。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结合单位实际,推行对城中村改造、“大拆大整”、招投标等重大决策和关键领域等试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设备采购、财务运行与审计等方面的监督,真正将从对人的监督转变到对事的监督。三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定期组织对党委“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重点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项目决策经营情况、个人收支和家庭财产状况,离任前财务审批情况等,并向上级书面报告。定期填写上报党委一把手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用车、外出等情况登记表;结合党委一把手的个人述廉活动,组织群众评议,并把评议情况记入廉洁档案,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抓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

  要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最重要的就是对权力运行合法性、决策部署的公正性进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权力的偏轨运行情况,因此必须推进权力运行等情况的公开化、透明化,为同级监督提供有效的载体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根据“两

  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党委职责和权力,明确权力边界,规范用权行为,同时督促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同时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运行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具体的党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党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公开权力运行情况。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与执法公开,把决策、执行、结果及时告知本但单位干部或社会,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倒逼权力规范运行。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运行的公开,在政府采购、土地批租、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问题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发挥专家论证、科室承办、群众监督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让权力透明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

  (三)抓全程,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

  监督本义为察看及督促,同级监督胜在察看,弱在督促,没有后续措施的监督只能是软弱无力的监督。要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予以督促。一是实行同级约谈和函询,在事前监督上“发力”。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到最初始,既监督好干部又保护好干部,力求治于初萌、防于未病。实行同级约谈,基层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时第一时间向党委书记报告,并由党

  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一起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实行同级函询,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在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问题时,通过同级函询向其了解核实情况并要求其作出书面回复。二是实行同级备案和检查,在事中监督上“着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既早发现问题又早解决问题,力求早查早纠、动辄处咎。实行同级备案,要求党委成员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送同级纪委备案并进行抽查核实。实行同级检查,纪委每年专门对同级党委成员的分管工作、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体检式”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纪委。三是实行同级述廉和评议,在事后监督上“用力”。把同级党委成员推到最前台,既自我发力又借助外力,力求营造氛围、聚成合力。实行同级述责述廉,每年组织党委成员述责述廉并接受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干部群众代表的质询和评议。实行同级质询评议,基层纪委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存在问题时,组织召开专题的质询会、评议会对其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

  (四)抓整合,构筑立体式监督网络

  要切实增强对基层党委的监督力度和效果,还需要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力量,通过构筑立体式监督网络使权力滥用无处遁形。一要善借上级监督之力。善于借势,整合资源,合力监督。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动

  向,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特别是对纪检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任用、经费保障、查办案件等工作,要首先赢得上级纪委的关心重视,借助上级纪委的强有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扫除工作障碍。二要整合同级监督之力。按照多部门整体防治思维,对外横向整合反腐力量,对内优化机构设置,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善于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调动各个层面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三依靠社会监督之力。要建立纪委内部监督与社会各界外部监督有机联动机制。通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准确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上级党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要认真受理、仔细核查群众反映的同级党委会成员的各种问题,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开展监督,使监督触角覆盖到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和社交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抓激励,调动同级监督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监督工作依靠人来实现。同级纪委是同级监督行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最终取决于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的发生,从主观上讲在于纪委没有积极主动地对同级单位实施有效监督。同级监督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政治信念、敬业精神、责任感或利益的驱动。因此,调动和发挥基层纪委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形成持久的驱动力。一是思想教育激励。努

  力提高基层纪委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较真意识、碰硬意识,激发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定必胜信心,积极主动地搞好对“一把手”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任用考核激励。真正把具有强烈正义感、责任感,不畏权势、敢于碰硬的同志选拔到基层纪委的领导岗位上来,配置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去。同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为敢于监督的同志挣腰,让符合同级监督整体价值的行为和人员得到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形成与荣誉、晋升、物质相挂钩的利益驱动机制,营造有利于同级监督的氛围。探索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基层纪检干部异地交流机制。完善基层纪委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上级纪委对基层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定档的权重,进一步解决基层纪检干部不敢督的后顾之忧。三是政治责任激励。在继续深化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加大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对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追究办法:对基层纪委不能正确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职责的;有苗头不提醒、有问题不检查、该报告不报告或不如实反映情况和不能正确处理问题的;党委班子成员一把手被立案查处和问责,基层纪委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制止而未制止、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对基层纪委书记实行责任倒查,进行责任追究,以此形成强大的责任压力,有效地推动同级监督的持久运行。

篇三: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汇报党纪执行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党组织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

  1、支部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向局党组、纪委及支部报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年度报告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综合科通知。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支部和有关科必须立即向局党组、纪委和支部报告。

  3、年度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口头、电话报告等形式,但事后要补报书面材料。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1、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4、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四、支部在接到报告后,对报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提出指导性意见,针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对突发性问题,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处置办法。对对局党组、纪委提出的意见,要结合本单位、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局党组、纪委认为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调查的派出专人进行调查时,所领导班子和支

  部必须给予协助和支持。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高平市民政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下属单位、支部应依据《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三条报告内容

  依据《规定》第六条确定的七个方面的领导责任,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确定的领导班子的八个方面责任,第十四条确定的领导干部的五个方面领导责任,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所辖范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廖l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所辖范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三)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四)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解决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寸。进行专项治理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自身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及对家庭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

  (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解决存在问题的情况;

  (八)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情况;

  (九)根据有关规定,需向上级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报告形式、时间

  (一)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党组(党支部)报告;

  (二)每年的6月底前和下年的1月底前各报告一次;

  (三)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第五条报告程序

  (一)首先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搞好自查;

  (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形成书面报告,以适当方式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四)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五)上级受理报告的组织及领导要反馈对下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意见;

  (六)下级组织和干部个人根据上级组织反馈的意见,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可结合领导干部述职、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专项检查评议等进行。

  第七条党风廉政责任报告的情况,要记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表彰奖惩、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对不执行报告制度,不按期如实报告情况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四月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洪德

  副组长:王孔学、刘东升

  成

  员:孟光德、魏春玉、郭宝东、陈汝德

  2、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医院的廉政建设工作。①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

  的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为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3、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全体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4、医疗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廉政工作事关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并将进一步影响医院发展大局,因此,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科室实际,创造性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

  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正反面典型座谈讨论,明确任务和要求,增强防腐倡廉的自觉性。

  3、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

  4、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均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无故不得随意请假,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5、集中学习培训时,医院党办将安排考勤,半年通报一次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6、医院党支部将在年终对全年廉政教育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院予以公示。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各党小组要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章》,有关党纪、党规

  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支部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从根本上防止行业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每位党员应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3、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以良好的风气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

  4、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总结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6、在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先进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认真开好党员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端正党风,做到廉洁从政。

  8、严厉杜绝收授“红包”、授受宴请、索要财物等行业不正当行为,净化医疗风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党风廉政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原则。

  2、检查考核的内容

  ①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②执行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③各科室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⑤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的情况;⑥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检查考核分为考核和平时检查,并根据考核的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年初有布臵,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

  4、考核由医院办公室在医院班子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和考核标准,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

  5、实行群众评议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召开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

  6、对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追究责任和整改意见和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

  ①院长党支部书记雷强同志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②医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主管的科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责任追究对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

  3、责任追究的内容

  ①对县委、县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

  ②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③对本系统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④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⑤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⑥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⑦有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收授“红包”、授受宴请,分解收费项目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服务承诺制度

  为给患者创造温馨、舒适的医疗环境,使患者

  在医疗中感到便利、舒适、满意、放心,医院郑重作出以下承诺,敬请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监督。

  1、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凭证上岗。

  2、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融洽医患关系。

  3、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不论患者贵贱贫富,疾患轻重,都当竭尽全力,一心赴救。绝不允许对患者“生、项、硬、推”,“吃、拿、卡、要”。

  4、全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讲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抵制任何形式的提成回扣行为。拒绝任何患者以任何理由所送的红包。

  5、坚持“五明白、五知道”医疗服务,所患疾病,应做检查,如何治疗,病情转归,权利义务,治疗费用,都要及时告诉患者家属。

  6,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药费收比例,做到用药安全,减轻患者不必要负担。

  7、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一日清单”,主要收费项日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解决“三长一短”问题。

  8、一般检验检查项目,急诊2小时内出报告;平诊,病房检查项目12小时内出报告;特检科:当场出报告。

  9、广泛开展为患者“送爱心,送温暖,送信息,送知识”活动,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科普健康教育,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0、建立医疗服务缺陷和医德医风问题有奖投诉制度。如患者家属举报我院有收红包、拿回扣、吃请现象,一经查证属实,我院将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1、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销人员和我院工作人员有行贿、受贿行为,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患者的治疗时间,医院对放检验、特检、急诊等科室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特检科当场发出报告。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门诊患者就诊时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急诊出车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对接急症通知10分钟不到的医师,随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项项争先,年年进位”活动的开展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提出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广大群众监督。

  1、认真学习《党章》、《为人民服务》、“站在新起点,建设新平原,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素质,按照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先进性党员标准,结合“五个好”党员活动的内容,认真

  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在政治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十二次党代会上董绍辉书记提出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承必诺、言必信,树立党员新形象。

  2、党员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人服务”的思想,对病人要有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坚持用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在医疗活动中视病人如亲人,要充分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模范带头作用。要做到廉洁自律,以“诚信服务公约”和“全国医院自律公约”为基本准则,要求每一名党员必须向社会及病人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不接受病人及家属的宴请,不私自收费,不私自进购药品,无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不推诿病人,不开与病人病情不相符的检查及药品,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3、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利,做党员和群众的表率,要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开展经常性党务活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纪律教育、全员素质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热心为患者服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关心群众生活,主动为贫困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个人口碑。

  4、临床一线党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病人服务的实践中去。结合总院提出的“规范、创新、和谐、优质、高效”的工作重点,积极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讲科学,求真务实谋发展”,做到对病人诊病查病细心,与患者沟通交谈耐心,技术操作及开展各类手术要精心,对病人的服务态度要热心,要通过争当“模范党员岗”、“优秀护士”、“技术标兵”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员形象,推广“六个一”、“四规范”温馨服务展示医院的风采,为构建和谐医院做出表率。

  5、行管后勤党员要为临床一线提供优势、快捷、高效的后勤保障

  和全程的医疗服务,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坚持“下收、下送、下修”,确保医疗、医技、护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且带头履行节约、勤俭办院,杜绝各环节的跑、冒、滴、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6、要求党员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提高党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不做违纪的事,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得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年内无刑事案件、无渎职腐败,无重大安全隐患和事件,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行政效能投诉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

  病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制度。

  1、投诉途径与渠道

  ①医院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医院设立意见箱,各科室设立意见薄。②建立行政总值班制度,由院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理投诉。

  ③办公室综合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2、投诉内容

  ①涉及服务态度的,如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

  ②分解收费项目,变相多收费或乱收费的;

  ③有故意刁难,索要“红包”,接受宴请等行为的;

  ④医疗或护理质量差,对病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的;

  ⑥其他涉及病人切身利益的不正当行为的;

  3、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院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财务科

  :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4、投诉处理

  ①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

  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

  科

  室,受理

  科

  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②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③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

  ④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⑤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工作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

  和谐医疗环境

  建设的总体

  要求,按照总院下发的《医院工作制度》。各

  科室

  根据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一)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①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②深入科室,重点抓好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③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

  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科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坚持社会监督员和病人陪人座谈会

  制度,听取和了解

  社会各界和

  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各科室

  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门诊值班医师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

  贯彻执行

  卫生部

  及上级卫生管理部门

  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山医院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制度汇编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大反腐保廉的力度,坚持从严治政,落实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反腐保廉工作责任制,树立教育系统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带头抵制权钱交易,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学校党政第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本单位廉政建设的责任。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不准接受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安排娱乐活动或举行庆祝联谊活动。

  5、学校负责人、各处室主任不得以单位名义给上级领导赠送礼品(含礼品券)。

  6、已分配到公有住房的党员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

  7、不准利用招调教师和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接受求职人员的宴请或收受钱物。

  8、不准利用基建工程招标、设备购置、经费拨款之机收受钱物、领取回扣。

  9、不得以学位紧张为借口,强行要求学生家长赞助或借解决学位之机收取学生家长的钱物。

  10、学校的预算收入要纳入学校收支帐户,不准设帐外帐。预算外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和办公条件。

  11、不准多吃多占,不搞特殊化,坚持与教职员工打成一片,讲团结,讲奉献。

  12、坚持校务公开,坚持重大校务集中讨论决定的原则。

  13、坚持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老“五条”规定,坚持不懈地进行廉政教育。通过学习有关文件,观看电教片、参观各种廉政教育展览及运用正反典型教育等形式,经常对全体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反腐保廉的自觉性。

  14、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要对本单位的反腐保廉切实负起责任。

  15、加强对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检查。支部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学校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廉政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16、支部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不谋求私利和特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加支部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支部领导班子要每学期过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管、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办证、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师德素质。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重大的事项,还须通过县教委审批后,才可以实施。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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