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要求
责任类别
责任清单
落实部门
责任领导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具体部门承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制定反腐倡廉建设规划,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
建立完善巡察、检查工作领导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充分运用工作成果
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为主”、“两个覆盖”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办公室
林雨兰
办公室
林雨兰
办公室
林雨兰
办公室
林雨兰
办公室
林雨兰
办公室
林雨兰
责任类别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责任要求
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责任清单
每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参与“三纪”班
形式多样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
落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领导
林雨兰
周秋明
林雨兰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每年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
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
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人事科
周秋明
人事科
林雨兰
人事科
办公室
周秋明
人事科
落实部门
周秋明
责任领导
责任类别
责任要求
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责任
履行领导责任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
坚持每年出席纪委全会并作讲话或出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讲话
坚持每年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每年定期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活动
办公室
人事科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落实工作部署
每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坚持每年定期听取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坚持亲自听取巡察、检查情况汇报或反馈,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坚持推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自觉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各科室
卢振中
各科室
卢振中
各科室
卢振中
各科室
卢振中
责任类别
党组书记责任
责任要求
加强工作检查
责任清单
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落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领导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加强干部管理
坚持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
坚持每年与党政班子成员及下属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谈心谈话
办公室
办公室
卢振中
卢振中
坚持每年对领导干部约谈或诫勉谈话
每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
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矩
坚持带头述责述廉述德,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坚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类别
党组书记责任
责任要求
加强工作检查
责任清单
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加强干部管理
坚持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
坚持每年与党政班子成员及下属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谈心谈话
坚持每年对领导干部约谈或诫勉谈话
每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
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模范遵守纪律和规矩
坚持带头述责述廉述德,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人事科
办公室
卢振中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落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领导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办公室
卢振中
卢振中
人事科
办公室
卢振中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卢振中
坚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责任类别
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责任要求
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清单
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坚持推进分管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廉政洁风险排查
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坚持加强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开展谈心谈话
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坚持抓好职责范围内“八项规定”落实,自觉纠正“四风”
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坚持按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类别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责任要求
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责任清单
每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坚持每年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
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办公室
卢振中
落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责任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计财科
领导班子成员
人事科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人事科
领导班子成员
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
人事科
领导班子
落实部门
办公室
责任领导
卢振中
办公室
办公室
卢振中
林雨兰
坚持亲自听取巡察、检查情况汇报或反馈,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坚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坚持推进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自觉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责任类别
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责任要求
加强作风建设
责任清单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定期排查并治理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
深化作风建设,治理“为官不为”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
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网络问政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工作机制
加强源头防治腐败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五位一体”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动将廉政洁要求融入业务工作流程
严格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收入管理
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政府服务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
严格实施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办公室
卢振中
各科室
林雨兰
办公室
人事科
计财科
落实部门
办公室
人事科
林雨兰
责任领导
周秋明
办公室
办公室
周秋明
林雨兰
办公室
卢振中
办公室
信访室
办公室
丘锦乾
周秋明
法规科
丘锦乾
计财科
罗焕航
法规科
丘锦乾
办公室
信息科
计财科
计财科
办公室
卢振中
罗焕航
篇二: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项目编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标准内容
备注
1组织建设
组织设置
1、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支部。对于新成立单位或机构要同步成立党的组织。新单位筹备期间,或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参加短期学习、会议等,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2、党支部应合理设置(若干)党小组,同步设置党小组长。党小组的设置要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情况来划分,特别是对于党员工作地点分散、业务领域不同、不利于集中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党支
部,应设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2组织建设
换届选举
1、新设立的党支部应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或按期换届需届满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正式请示,延期换届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临时党支部的书记和委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任期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2年。
3、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进行。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需经全体党员民主酝酿推荐,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指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委员选举需差额,差额人选要不低于20%;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在党员大会上等额选举即可。有选举权党员应超
过4/5,会议有效,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相关资料由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召开大会的请示、上级党组织的批复、选票及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等。
3组织建设
委员配备
1、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2、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员人员超过30人或服务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党支部,要逐步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4、支委会要对委员进行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可兼任),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生产委员、青年委员等。支委按分工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5、对于设有党建联络员的支部,要严格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使用,明确其协助工作的定位,不能以党建联络员代替书
记或委员履行职责。
4组织建设
党建部署/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计划在支部内公开并听取党员意见,计划落实要闭环管控。
2、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四同步”(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部署工作或重要工作方案、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要有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每年定期(一般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工作总结(含党风廉政、群团工作等等)。
5组织建设
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
1、有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无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委
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与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等结合开展,其中主题党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组织生活会、研究发展党员和支部成立、换届的党员大会等含有讨论、表决、研究表决之类内容的党员大会,要完整记录会议整个过程,重点为到会领导讲话、支委和党员的发言要点、相互批评意见、表决过程、投票情况、会议决议等。
3、领导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党支部要在活动前及时通知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
4、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本月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可不召开。
6组织建设
支委会
1、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3、支委会内容不仅要包含传达学习文件、研究发展党员、评先选优、支部总结计划、支部换届、研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党内工作,本支部所辖单位的重大事项也需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到会委员要过半数,必要时可开扩大会。
7组织建设
党课
1、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2、党支部书记的党课必须有相应的党课教案(纸质或电子资料)。
3、讲党课应规范记录党课主题和内容概要等。
8组织建设
主题党日
1、党支部要在每个季度的末月最后一周制定下一季度的主题党日计划并报上一级党委审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在一天开展,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报备。
2、主题党日活动主要围绕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进行政治学习、组织交纳党费、联系服务群众、开展党务公开等内容开展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可结合到主题党日活动中来一并开展。
3、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9组织建设
常态化组织生活会
1、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组织生活会,可同步开展季度党员先进性评价。
2、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支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或支部党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来开展,也可结合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及思想根源。会上,与会同志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相互批评发言记录等。
10组织建设
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2、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程序规范,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对照检查情况、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发言记录等。
11组织建设
亮身份亮承诺
1、每个党员要在工作台面上摆放统一设计的党员承诺牌,承诺牌内容每年进行更新,承诺内容应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的具体可行目标或行动方向。窗口党员工作时间建议佩戴党员徽章。
2、党支部要在党员活动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支部承诺,或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承诺。承诺每年更新,内容应为结合支部实际制定的的具体目标或行动方向。
3、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形式,每年回顾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践诺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先进性测评的一个重要评价依据。
12组织建设
党务公开
1、对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开工作。
2、通过支部的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或其他渠道及时做好党务公开。
13组织建设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教育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要求党员在离开本党组织(辞职、工作调动、交流、挂职、学习锻炼等)或外出一段时间前,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以便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或登记。
2、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离职,3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调动(含借用、借调),要半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做好党员基本情况登记。
4、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后,一周内应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第一联)、回执联(第三联)复印
件(或扫描件、或组织关系落实证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6、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出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存根(第一联)复印件(或扫描件);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7.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转移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时,转出党组织要将预备党员全套考察材料整理后交至接收党组织,接收党组织要对材料进行审核。
9.每年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空挂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及时进行处理。
14组织建设
党费缴纳和使用
1、教育党员按月、主动、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并在党员手册(党费证)上如实登记。
3、当月及时将党费上缴至上级党组织指定账户,有关凭证
上交党委并留存复印件。
4、每年公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如有党员自愿缴纳一千元及以上党费的,及时将党费上交并汇报相关情况。
6.党费的使用按照财政部标准执行,在规定项目内开支,预算审批后使用,使用后按规定报销。
15组织建设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1、应用和维护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WEB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系统内“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人员变动”、“组织换届”、“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管理”等模块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16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1、每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培养措施,发展党员向一线倾斜,有意识逐步解决无党员班组问题。
2、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需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
3、入党申请人阶段:
(1)指导入党申请人撰写、修改申请书,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不得抄袭,可亲笔手写或打印后签名;
(2)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支部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后,填写《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16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1)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需经团组织推荐;非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由党员、党小组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均需有记录;(2)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3)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需
有会议记录;(4)支部提交《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5)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支委会确定培养联系人的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指导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考察工作;(7)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书面汇报不少于1次,培养联系人应及时、负责地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同时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8)督促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支委会每半年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情况记录在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考察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记录;(2)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发展对象后,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会议需有记录;(3)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提交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确认备案后,正式确定发展对象;(5)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需有支委会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6)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材料及情况
报告;(7)发展对象需参加上级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需有培训证书。
6、接收预备党员阶段:(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需有审查记录;(2)支部汇总整理拟吸收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全套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3)预审通过后,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4)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5)支部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并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6)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7)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8)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支部大会进行宣布。
7、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阶段:(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2)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3)要求预备党员
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应及时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加强培养教育考察。(4)支部每季度组织对预备党员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填入考察登记表中。(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6)组织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设党小组的,党小组应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需有相关记录。(7)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8)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需有党员大会记录。(9)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10)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17组织建设
处置不合格党员
1、对党员先进性测评(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中的标
准,以及地方党委制定的标准,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有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三种。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除名应慎重,在除名前党支部应已负责任地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程序:
(1)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会议应通知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参加,听取其申辩,如其拒不参加会议,应做好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将处置决定和相关材料送达不合格党员本人
并要求签收,拒不签收的要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处置决定以适当方式宣布。
5、对收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评议,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6、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谨慎细致、把握好政策,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咨询,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
18组织建设
统战侨务管理
对本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民主党派、归侨、侨胞、侨眷的人员信息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准确。支委要加强与统战对象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9组织建设
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党支部应设置“六有”活动阵地(有一间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套电教设备、一个支部信息栏、一个党务公开栏、一个荣誉展示平台)。没有条件的党支部可联合其它支部设置“六有”活动阵地。
2、有条件的党支部可将活动阵地升级为“党员之家”。
20思想建设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员工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定期向上级党委(总支)书面汇报一次员工思想状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支委会。通过日常观察、个别谈话、收集汇报、侧面调查、座谈讨论、问卷测评、家庭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
2、常态化开展“走、传、谈”活动,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与支部的党员或群众谈心一次,全年必须与每一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深入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协调组织落
实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3、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群众做到“六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特别是对先进性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以及违纪党员,党组织要安排专人,经常与其谈心交流,帮助其整改提高。
4、组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党员无信仰宗教,不存在员工加入邪教组织等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时,要对相关人员关心重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1思想建设
党员学习教育
1、组织党员每年制定和实施自学计划。强化交流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述学评学。
2、引导有微信账号的党员订阅“共产党员”微信。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推荐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引导党员在工作中强化理论和知识技能的学习锻炼,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22思想建设
营造党建文化氛围
1、积极主动宣传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制度标准,宣传主流思想、弘扬正能量,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展示本支部党建成果。
2、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员工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及时总结支部好的经验做法。
23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纪检工作
1、每年至少召开2次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解决具体问题。
2、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单位党员、重要岗位人员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早提醒、早教育,针对普遍性或突出问题应随时开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可结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项目20)一并开展。
4、加强纪律教育,根据不同形势、任务、教育对象,开展常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支委带头严明纪律,并确保支部范围内不发生违反六大纪律的现象。
24作风建设
强化作风建设
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等管理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杜绝支部所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2、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以及妄议中央的言行的现象;避免出现党员违反法规党纪或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非法上访或对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
的现象;避免出现员工违反法规(包括在业务领域的违纪违规)的现象。
3、对支部范围内存在的作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相关的整改措施并得到群众的认可。
25群团工作
联系群众及激励关怀帮扶
1、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有听取党员、群众合理化建议情况记录。
2、对党员反映的以及在谈心谈话或其他渠道中了解到的党员、群众个人问题和困难,有回应、有跟踪、有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相关通知、新闻报道、照片等及时收集归档。
26群团工作
支持关心群团工作
1、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会分会(小组)
篇三: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202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分工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分工清单
责序任
号
领导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责任人〞职责,对联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班子成1员“一岗双责〞;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催促下级履行好主体责任;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防和改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责任分工
责任科室
联系科室
妇科
内科
中医科
〔4〕运用好“四种形态〞,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倾向、苗头性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履职谈话、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严格责任追究;
〔5〕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四不直接分管〞以及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
〔6〕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7〕积极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到院开展工作。
对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以下专项工作:
〔1〕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动2落实;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规定程序办理;严格劳动用工治理;
〔3〕协助主职领导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倾向、苗头性问题,开院办
党办
人事科
财务科
手术室
检验科
B超室
放射科
展警示教育,组织履职谈话和任前谈话,严格责任追究;
〔4〕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和民主党派工作;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治理;
协助抓好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职务犯zui发生;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
〔6〕加强网络舆情,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对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以下专项工作:
〔1〕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3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动
落实;
〔2〕加强职务犯zui预防工作,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3〕标准总务招投标制度;
总务
药
剂
科
科
收
费
保卫处
供
应
科
室
〔4〕落实综治平安、综合创立、爱国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维护医院安全稳定。
医教科
质对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管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以下专项科
工作:
〔1〕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落实;
〔2〕加强诊治护理质量和诊治安全,提高诊治工作水平;
〔3〕标准诊治设备、药品耗材采购招投标制度;
〔4〕严格执行医保工作。
安全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动办
护理部
设备科
药剂科
门产
科
诊办公室
对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以下专项工作:
〔1〕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动落实;
〔2〕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妇幼保健质量的提高;
〔3〕严格执行计生技术效劳指导、避孕药具治理;
〔4〕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健康检查及本院方案生育工作。
对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以下专项科工作:
教
儿科
保健保健部
计生科
避孕药部
具科
健康教育科
新生儿科
〔1〕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科
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动院
落实;
〔2〕加强治理,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
〔3〕加强科技、继教和公共卫生治理工作;
〔4〕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
感科
信息科
NICU
注射室
篇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20XX年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一、工委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1.自觉履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切实抓好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及时研判形势,确保工委各委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2.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严格程序、全程纪实,确保把干部用准、用好、调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相结合、考察与下基层调研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建立起务实有效的制度规定,把干部职工言行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教育和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4.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狠刹“四风”,从根本上解决“庸懒散拖”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分析查找机关及自身“不严不实”
的问题,讲好党课、学好理论、开展好专题讨论、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好整改责任。
5.充分发挥纪工委作用。从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持其大胆工作,对工委各委部室进行岗位风险分析,及时提醒和教育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正之风和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提升纪工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效发挥。
6.自觉做到以上率下。发挥班子成员及县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一岗双责”,各位领导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规定的同时,抓好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
1.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定期向市纪委、工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健全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
2.认真统筹谋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对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年终按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3.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的贯彻执行,强推机关“五条措施”的实施,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4.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述责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违法的行为。
6.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制定廉政教育计划,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制教育,举办纪检监察知识培训和党课教育培训活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篇五: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五项清单”目录
一、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选好用好干部
(三)推进作风建设
(四)推进源头治腐
(五)强化权力制约
二、领导责任清单
(一)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XX主要责任清单(二)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责任清单
(三)共性清单
三、监督责任清单
(一)主要责任清单
(二)共性责任清单
四、问题清单
五、整改清单
-1-
某某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
(2017年5月18日)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上报五项清单和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上级党组、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XX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搞好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
3.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督促工作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4.通过专题调研等形式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年底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行考察对象谈心谈话和领导干部“特别监督档案”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做到公开竞争上岗。
7.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工作,年终述职述廉大会上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
(三)推进作风建设
8.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9.突出关键时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扎实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
10.认真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
-3-
政行为。
(四)推进源头治腐
11.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规范局党委决策程序,强化集体决策机制,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提醒,定期邀请党校、纪委领导进行党纪巡讲、警示教育等专题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强化权力制约
14.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自觉接受核查。
15.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督查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
16.组织开展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班子成员实行追责。
二、领导责任清单
(一)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XX主要责任清单
-4-
篇六: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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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系统2017年党建三级主体责任清单〕
办系统2017年党建三级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xx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篇七: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机关党的建设“四岗”责任清单
四岗
责任清单
1.充分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支持机关党委在完成局各项任务中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2.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建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
和党务干部培养使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3.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党组督,支持机关党委协助党组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以及对机关行政书记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工作。
责任
4.督促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清单
求,参加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5.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6.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
7.支持配合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
导,每年向省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1.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聚焦主责主业,领导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
在的问题。
(二)
2.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研究制定本单位机关党建工机关作计划,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党委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书记
3.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责任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清单
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
4.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
5.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6.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7.每年就抓机关党建工作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党组进行述职,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对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推动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检查所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三)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党委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能力素专职质。
副书
4.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记责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任清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单
5.积极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对统战和群团组织的领导。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篇八: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3项)
(一)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27项)
1.加强组织领导。
(1)仔细贯彻降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分降落实责任,催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规范选人用人。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
(5)加强对集团公司人员、权属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6)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和降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7)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定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1常治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觉、早教育、早查处。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9)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折不扣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11)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作风教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2)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及时查处,坚定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3)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仔细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洁齐鲁交通”品牌。
(1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7)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注重在利益输送上查寻廉洁风险点,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5.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18)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严肃查处党员和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制造良好条件。
(20)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1)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降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22)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完善载体,积极支持和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6.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3)仔细贯彻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降实。
(24)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降实情况。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6)降实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7)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业的榜样带头作用。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5项)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降实具体措施,及时举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仔细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3.加强监督指导。
(8)全面了解掌握集团公司、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状况,仔细降实诫勉谈话制度,发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觉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
(10)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2)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14)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5)抓好班子、管好队伍,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作好表率。
(三)其他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11项)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降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降实。
2.加强催促指导。
(4)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经常性督导,5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6)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7)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严格廉洁自律。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0)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教育治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觉提醒,并催促整改。
二、降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42项)
(一)协助党委降实主体责任清单(10项)
1.
协助抓好工作部署。
(1)协助党委依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协助抓好工作降实。
(3)协助党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责任分工。
(4)加强工作督导,催促责任单位仔细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5)协助党委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6)仔细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协助抓好检查考核。
(7)协助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集团公司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8)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降实。
(9)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按照治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4.加强调查研究。
(10)加强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定维护党的纪律责任清单(5项)
1.确保政令畅通。
(1)尊崇党章,维护党内法规。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格纪律监督。
(3)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执纪问责。
(4)坚定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保证执纪到位。
(5)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实施问责。
(三)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5项)
1.仔细降实有关规定。
(1)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降实,对降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惩治力度。
(2)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加大明察暗访、问题调查、惩戒问责等工作力度,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4)协助党委加强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省有关要求的配套制度建设。
(5)加强监督治理,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责任清单(6项)
1.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按照人员治理权限,坚定查处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坚定惩治腐败行为。
(2)协助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查处涉及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
2.加强案件治理。
(3)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4)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线索处置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3.做好重大案件剖析。
(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适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清单(6项)
1.加强监督工作。
(1)严格降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特殊是主要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举行监督。
(2)加强对权属单位纪委降实监督责任的检查,深化绩效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洁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2.加强预警防范。
(4)坚持抓早抓小,对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觉、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对苗头性问题采取及时约谈、函询等方式。
(6)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新选拔任用人员举行廉洁谈话。
(六)纪委书记第一监督责任清单(10项)
1.履行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
(2)抓好主业主责,及时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发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加强巡察指导。
(4)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6)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两个为主”的降实。
3.严格查办案件。
(7)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严格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带头廉洁从业。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身体力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守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底线。
(10)以上率下,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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