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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事设置专人岗位的不足与改进措施(3篇)

时间:2024-10-24 09:1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干事设置专人岗位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纪检干事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纪检干事是从事纪律检查工作的专业人员,或者说是纪律检查机构的负责人,负责实施、检查和督促社会各级党组织、党员、工作人员和公民的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法规的活动。纪检干事从事的是一项具有政治性、权威性、全民性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有助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和凝聚力。

  二、纪检干事的职责

  1、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政策、规定,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入推进“一把手”责任落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落实“一把手”责任中的关键作用。

  2、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对党政机关纪律和规程的检查,及时更新和改进评查考核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的廉政风清法法制推进工作。

  3、织开展纪律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遵守党的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努力创造一种健康的良好民风。

  4、党政机关政务活动中存在的腐败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坚决消除腐败现象。

  5、织实施党组织申报、党员成长发展、党纪处分和党训教育等工作。

  6、申请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调查、核实,审查其所作出的认定和处理结果,并对审查过程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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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纪检干事的工作内容

  1、党政机关政务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检查和监督,检查主体包括纪律检查本身、党的各级机关和党员、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公民。检查的内容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文化纪律等,并对存在的问题和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2、责对党政机关党员、工作人员等的纪律考核,对违反纪律和排挤群众的行为进行处理,保证党的纪律向社会传播。

  3、责制定各类宣传计划,及时更新、宣传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和干部对自己所在单位的共同责任感,牢固树立党性原则思想。

  4、责协助主管领导督促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帮助推进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法规制定和党务公开等工作。

  5、责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有效预防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纪检干事的素质要求

  1、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纪律,做到思想上的自觉性和纪律自觉性,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备较强的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熟悉省市政策法规,了解党组织、党员和公民的权利义务,要求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做到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打击。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文字背后内容,能够有效地把宣传活动内容变为文字或图像介绍,以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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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沟通能力、执行能力,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各项流程,能够按照既定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纪检干事既要履行好负责任,又要具备较强的素质,这类岗位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纪检干事的职业前景也是非常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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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纪检干事设置专人岗位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呈健康发展的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作风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在管理模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机关,担负着党章赋予的“三大职责”和“五项任务”,在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但实际上,不少地方主要领导总是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与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导致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限制了其综合素质、执纪能力、办案手段在短期内的快速提升。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地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指导方面。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对派驻的监察室主任也是由所在单位提名,纪检监察机关则是履行考察、任命而已。

  2、在机构设臵、编制和人员上,仍呈偏紧的状况。如,余江县纪委。编制19人,其中5人退居二线。按照鹰潭的习惯,退居二线的同志就可以不来上班,但编制仍占着,办公室还的留着。实际上,只有14人上班,平均每个室只有1.2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还存在职能室合并的情况。如,月湖区纪委。宣教室、研究室和廉政室由一个同志兼任,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市纪委尽管不存在职能室合并情况,但由于人员少(有三个室,目前只有1人),上级安排的“规定动作”只能应付,有的工作落不到实处,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地开展。

  3、在组织协调上,一方面纪委在“组织协调”的大帽子下,事无巨细,都要亲自抓起,有代替职能部门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工作的倾向;另一方面是难以有效地把各专门机关的力量融合在一起,使得一些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如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应有的人力、财力浪费。特别是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衔接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甚至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也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4、在发挥作用上,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力量显得非常薄弱。市、县(区)直属部门、单位虽然都设立了纪委(纪检组),但个别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大部分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只设书记或组长1人,成了“光杆司令”。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有的被“拒之门外”,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的事务缠身,兼顾本职工作少,发挥作用不到位;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待遇低于同级干部,工作不好开展,存在着“不想干又出不去”的情况;有的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当作是一种待遇,作为提拔的“跳

  板”,工作疲于应付;有的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搞纪检监察工作,导致不少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在乡镇,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分管工作繁多,精力分散,专职纪委副书记也没有做到真正的专职。有些乡镇纪委甚至几年没办过一个案子。

  5、在工作开展上,存在三种畏难情绪,影响工作推动。

  一是在查办违纪案件时存在畏难心理。随着社会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案件也变得越来越隐蔽、复杂,同时查办案件的程序也越来越严格规范,财务、审计、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又极为缺少,突破一个案子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和艰辛,这就使得一些同志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存有了畏难情绪;二是在处理工作关系时存在人情心理。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辛苦而清贫,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因此一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心存顾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服从应付的多,考虑后路的多。有的同志为了处理好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诸方面的关系,做纪检监察工作就“不

  可不认真,也不可太认真”,处理工作关系时看人脸、讲人情;三是在面对个人待遇时存在落差心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与一些经济部门相比,纪检监察干部待遇较差;与一些组织部门相比,晋升渠道又比较狭窄。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十年甚至是二十年,直到退休,可有的同志政治待遇却难以解决。有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相对同级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自已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纪检监察干部常被人认为"不合时宜"、"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长期的个人付出与个人所得的不对等,造成了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心理上的落差。

  6、在干部素质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主要体现为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性别结构不合

  理和职业结构不合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龄偏大,尤其是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几乎成了安臵性的职位。由于长时间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干部的知识单一陈旧,缺少实用性。大部分干部或是部队转业安臵,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兴趣不浓,缺乏吸取新知识的紧迫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忙时顾不上学、闲时不愿意学,凭着老本干工作;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不深不透,对理论知识知之不多、学而不精,对业务知识不求甚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号召多、具体措施少,多数流于形式,浮在表面,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处理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有的干部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工

  作主动性,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对遇到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单位出现的问题捂捂盖盖,对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责任意识偏弱。

  7、在干部管理上,表现为两个倾向。一是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较高,能严于律己,抓不抓、管不管一个样,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因此对使用权看得很重,抓得很紧,而对管理权看得平淡,有问题不管,有矛盾也不化解,搞“好人主义”,有歪风不批,有意见不提。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对外部来讲还是不透明的,客观上增加了对纪委监督的难度,纪委更主要是靠内部制度的自我约束,这也导致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二是重使用轻激励的倾向。评价干部的政绩,缺少一套全面、准确、实事求是的机制和制度,奖惩干部也缺乏一个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鞭打快牛”,一方面又存在人浮于事,个别同志无所事事,可在提拔重用方面,做事的甚至还不如不做事的。同时,用人机制不完善,干部流动性差,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以上的占65%,5年以上的占90%。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换血”缓

  慢,“老化”趋势明显,形成了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制”,导致在干部中出现了做纪检监察工作“没奔头”的思想情绪,一定程度造成不能形成奋力争先的竞争氛围。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作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篇三:纪检干事设置专人岗位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2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不断改革创新、职能转变,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所需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为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将是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稳定性、纯洁性和战斗力的关键。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将成为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题。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新思想、新境界、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是作为监督机构,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

  是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

  有些单位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有些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纪检干部,但由于人员少,对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超前谋划意识,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

  (二)存在工作中怕“得罪人”的思想。

  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认为纪检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吃力不讨好”。心存顾虑,工作

  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服从应付的较多。监督上级怕得罪了领导,监督同级怕影响了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一团和气的氛围,导致一些监督工作浮于表面,不能落实到位。

  (三)工作前瞻性不足。

  一些纪检干部在工作中,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建设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应有的灵敏性,对当前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较落后,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不足,应对的办法措施不多,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实际发展出现了脱节。

  (四)外部监督渠道不够通畅。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使外界人士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弱化;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的问题,外部参与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五)纪检监察工作没有与业务经营有效结合起来。

  有些单位重业务、轻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制定的考核办法,较细较多,但反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办法较少,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业务经营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

  (六)缺乏系统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的范围,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工作的有效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的机会不多,新形势、新态势要求具备的新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得不到扩充,以前掌握的知识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较落后,这些知识更新的速度严重制约着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第一线,面临着各种严峻的考验,这就意味着,讲政治成为保持坚定立场的第一要求。因此,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将是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稳定性、纯洁性和战斗力的关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工作能力,加快体制改革,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健全纪检组织,配齐纪检人员。

  健全纪检组织设置,配齐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能否选优配强,直接关系到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抓住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关键,就能有效激发带动整个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人才队伍的活动。因此,在选用干部上严把各项关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等原则,把那些有能力、肯干事、干实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我监督的约束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一是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无论在何时,都要保持昂扬的工作斗志,艰苦朴素,攻坚克难、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二是要端正态度,秉公用权,无私办事,杜绝徇私枉法。三是要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领头雁”,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是抓好学习,结合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把握丰富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自己的理想信念融入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决心,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

  (三)创新机制建设,加快体制改革。

  创新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是时代发展的关键,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一是将现行的纪检工作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共同领导的领导体制,变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去除纪检干部的工作顾虑与限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二是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务实求效的精神,积极做开拓创新的表率。要把解放思想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打破传统常规,在实践中大胆创新。结合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人事任用、投资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改革,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增强创新能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业绩、新成效。

  (四)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根本职责。以政治监督为核心,既是纪检监察监督有别于其他监督方式的鲜明特色,也是纪检监察监督中居于根本和统领地位的使命任务。一要加强与内设机构的双向沟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要加强与内设机构的联系,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二要拓展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疏通媒体网络信访举报和反腐渠道,注意从苗头性的问题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三要加

  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组织人事、审计、新闻媒体等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舆情沟通和移送机制,实现监督资源共享。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政治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新发展思维;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引领和保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落实到位。把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消除风险隐患。

  (五)增强奉献意识,展现敬业风貌。

  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正确对待得失。因为纪检监察干部,在这一特殊岗位上,正确看待和处理公与私、得与失的关系,甘于吃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二是要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有办法。每一个人都必须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通过带案下访、谈心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所求、所需、所盼,把群众的呼声、党员干部的意见、基层工作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实践依据,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

  (六)加强培训,增强工作水平和能力。

  当今社会,随着违法违纪分子触犯法律法规的手段向多样化、智能化发展,办案难度越来越大,那种以前靠经验办案,靠习惯处理的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下的工作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加强工作经验分享交流,可以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通过传帮带和总结提高,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二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案要案的查处,通过参与案件的查处,边干边学,做到学到致用、知行合一、学用相长。三是清醒认识身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快速更新的时代,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将学习的领域拓展到审计、金融、心理学、法律等方面,不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增长智慧才干,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专业化水平,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只有对此高度重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发展,适应各种考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担负着十分艰巨的任务,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新问题、新情

  况层出不穷,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应对复杂问题和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职责定位,自觉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

  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煨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

  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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