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供大家参考。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建引领·三员两长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坚持基层党建引领 强化村级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强化“村第一书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职责。将组织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绩效考核内容。坚持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统筹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所有帮扶责任人重要工作任务。实行党员联户包片,强化党员表率引领作用。党员要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义务卫生清扫,主动认领义务劝导员岗位,配合村支两委搞好卫生评比、垃圾分类等工作。村党组织要将党员的表现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强化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和建立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动员村妇委会、共青团、中小学生、义工团体、社会贤达、群众积极分子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组建管理“三员队伍” 合理配置“三员”。“三员”即专职保洁员、义务劝导员、兼职督导员。专职保洁员原则上按照每 500 人配备 1 名专职
保洁员的比例配备;义务劝导主要聘请妇女、儿童、中小学生、义工组织、离退休干部教师,不限名额;兼职督导员为全体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县直联村干部既是义务劝导员又是兼职督导员,还是义务保洁员。
三、实行“两长”推进模式 (一)总体原则。坚持资源整合、分组负责、网格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
(二)“两长”设置。“两长”即河长与路长。河长设置按照河长办制定的方案落实,全县共设三级路长,即县级路长(可设置多个副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县级路长设第一总路长、总路长、路长,乡级路长设第一路长、路长、副路长。县级第一总路长为县委书记,总路长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路长为其他有关县级领导,乡级第一路长为乡镇党委书记,乡级路长为乡镇长,乡级副路长为乡镇其他领导干部,村级路长为村党支部书记。
(三)“两长”职责。坚持巡河必巡路,巡路必巡村。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要重点巡查沿岸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查任务与要求。县级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流经区域内县级管养的国省干线沿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年巡查 1 轮以上。乡镇第一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
辖区内国省干线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乡级河长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辖区内县乡道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乡级第一河长路长、乡级河长路长每个月至少巡查 1 轮以上。乡级副河长副路长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巡查河流沿岸村、任务辖区内道路沿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 10 天巡查 1 轮。村级路长在巡河巡路的同时,对所辖区内农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查,每 7 天巡查 1 轮。
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完善县级领导挂帅、县直单位联乡挂村(即脱贫攻坚帮扶联系村)、乡镇干部包村的层级管理工作机制,协调配合“两长”开展巡查。
(一)挂帅县级领导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所联系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参加所挂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协调、指导、督促联乡县直单位认真履职。
(二)联乡县直单位工作职责。一是协助挂帅县级领导统筹所辖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协助所联系的乡镇开展季度督查;三是不定期对所联乡镇进行督导;四是参与全县组织的考核检查;五是协助所挂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助村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宣传、文明创建工作。
(三)包村干部工作职责。一是指导所驻联村村支两委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入户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三是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月评比和文明创建活动。
五、明确“三员”职责 专职保洁员工作职责:
在规定的保洁范围内,每周开展 3 次以上卫生清扫;熟悉所分管的卫生责任区,了解卫生责任区的设备设施情况及具体数量,对区域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及时报修;配合村支两委开展农户卫生评比;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减量。
义务劝导员工作职责:
配合村支两委搞好环境卫生;带头参与村级组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引导农户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对脏乱差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农户房前屋后杂物摆放不整齐的行为习惯进行劝导。
兼职督导员工作职责:
督促村组干部、党员发挥示范作用;督促农户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督促保洁员按时清扫;引导村民爱护公共卫生,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集中整治行动。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小结
年初以来,宁江区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整合优化各类资源,强化各项举措落实,细化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上下联动开展“百日攻坚战”行动
为彻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宁江区组织开展了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并对照省、市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标准,敦促乡村两级提早行动,清理整治农村地头、林带、道路“三大区域”,守好村巷路口和村屯出入口“两大关口”。
经过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宁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各村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2 万多人次,动用各种车辆、机械 4400 多台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近7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近5万吨,清理农村道路 1000 多公里,清理村内沟渠近 400 公里,全区投入村庄清洁行动的资金达到800 多万元。
2.集中力量确保暗访督导成效
为了确保村庄清洁行动的效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到各乡镇随机抽查人居环境,区农居办进行每月督导检查,对全区所有村屯进行全面暗访检查,并进行评分排名和通报。在检查中,区农居办将存在问题用水印照片拍照留影,通报反馈给各乡镇村屯,敦促其及时整改,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质量。
3.群策群力包保村屯环境卫生
按照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的包保分工,各村的包保部门积极作为,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深入村屯,参与村屯环境整治工作。包保单位志愿者配合村内的志愿者团队和保洁团队,先后开展了垃圾捡拾、柴草垛迁移、植树造林、清洁庭院等工作,促进了乡村环境的提升。
4.突出重点推进精品路线建设
为推动全区环境整治水平,突出典型带动效果,宁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定了一条重点打造的精品路线。精品路线先后经过善友、大洼、伯都,新城,全程约为100km,途径4个乡镇,27个参观村屯。确定精品路线后,宁江区对精品路线沿线村屯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进行设计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以美化、亮化、硬化、绿化为重点,全面提高沿线村屯“四化”水平,提升村屯环境整体水平。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县 县 2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精神,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着力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1.抓好各类乱象整治。乡镇、村在巩固农村环境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0%以上,公厕设施完好,供电设施正常运行,排水沟排水顺畅,公共区域和村民房前屋后无杂草,全面彻底拆除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留的闲置土坯(危)房、猪牛栏、残垣断壁、广告牌等,及时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确保辖区无乱涂乱画、广告横幅乱批乱挂现象。清理洗刷房屋墙面、电线杆等张贴的小广告、无序标语,杜绝牛皮鲜、杂乱小广告。抓好集镇、中心村乱搭乱建、乱拉乱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整治,各乡镇必须切实做好引导农户自觉做好做到“门前三包”,将房前屋后杂物、农具、建筑材料等码放整齐。(责
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2.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各乡镇要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首创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各项工作保洁维养工作必须到位,县职能部门要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要求其配齐配足保洁员和垃圾桶(箱),合理摆放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到外观干净。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和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清理路边、河边、桥边、墙边、村庄内河集镇边缘的垃圾,确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暴露,无卫生死角;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清畅,无污水横流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创环保公司、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3.提升村庄环境品质。对按要求进行改造提升的房屋,按照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外观改造提升。县财政、交通部门加大复绿资金支持力度,对交通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区域裸露山体进行植树或草皮绿化,抓住时节完成植被恢复。对闲置土坯(危)房拆除清理后的空地,进行绿化提升,树种以常青树或果树为主,不种名贵树种。同时,对现有的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乡镇、村要组织干部群众每星期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及时清理杂草,对绿化树木定期进行修剪,确保环境美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4.切实做好设施的维养。除旴江镇彭田、驿前镇姚西风景区、长桥乡香花湾、甘竹镇雯峰书院以及各乡镇集镇范围外,对所有村庄的
路灯定期进行巡查检修,村庄路灯使用完好率在 90%以上。健身器材确保完好,定期对零部件上油、防腐。新农村建设点停车坪设施完好,排水畅通不积水,确保正常使用,公共区域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定期修剪,维护到位。休闲广场设施完好,正常使用。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乡村道路完好,路面、桥面干净无破损,村庄道路两人旁排水顺畅无淤塞、无杂草,路肩无乱堆乱放杂物,路肩草及时修剪,村庄公厕卫生完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
(二)同步推进家庭环境整治 结合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有结对帮扶任务的驻村干部,要协助指导帮扶对象抓好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实现“六净四不”。即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柴草不乱垛、泥土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二是开展评比活动。组织家庭环境卫生竞赛、评比检查,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评定为优秀的家庭张榜公示,乡镇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引导农村居民保持家庭整洁,以家庭文明整洁促进村庄环境文明整洁;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作用,组建志愿队伍,走进农户家中,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文明劝导,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帮助农村居民提高防卫意识。同时,以健康知识、良好生活习惯等科学知识为内容,以行政村或村内特定区域为单位,以开展座谈、讲座等形式加强知识培训,引
导广大群众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 有计划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对无厕户和 2013 年以来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进行有计划的整改。重点整改建设不规范农村户用厕所 2474 座。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 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计划问题厕所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督促“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提质提升力度。全面推进县级环卫监管职能向镇村延伸覆盖,坚持“户入桶、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禁生活垃圾随地焚烧、就地就近填埋,力争实行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质提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探索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继续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创建示范类集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取“二次四分法”,重点推进减量效果最明显的可腐烂垃圾就地沤肥处理、经济价值较充分的回收垃圾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培训和政策宣传及知识普及,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大村庄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沟渠、河塘等农村黑臭水体、污泥排查,结合农村厕所问题整改,抓好农村户厕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严控污水排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污水管网延伸覆盖,扩大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探索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新技术。加快推进自然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终端处理技术。加强人口密集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新村的污水治理。人口规模较小或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污水直排,采取就地就近农田利用的方式加强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编制村庄规划,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持续开展规划设计,深入实施乡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切实抓好*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对城乡环境一体化及运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养工作 *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和*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分别承担我县城乡环境一体化运营、县新农村建设基层设施、农村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项目、公墓等“五位一体”全面维养。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上述两个公司做到运维(养)人员配足配齐、设备设施齐全,运维(养)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各项考评到位。严格按合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各项工作运行规范化,对不到位的地方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查考核
(一)每两月督查评比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每两月一督查、每两月一排名、每两月一通报的督导评比制度。由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与及有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人员参与的随机抽查若干个行政村,根据督查内容和评分细则,通过现场察看、实地拍照方式进行,每次督查进行评比排名。〔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安排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奖励资金共计 24 万元,实行每两个月督查一次,每次督查评定第一名 1 个乡镇、
第二名 1 个乡镇、第三名 1 个乡镇,共 3 个乡镇。每次督查排名折算积分,第一名计 11 分,第二名计 10 分,第三名计 9 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计 1 分,累计相加得出年终积分,年终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年终综合排名,确定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6 万元奖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惩处制度。两次排名后三名的乡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长;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或三次排名后三名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并在县相关会议上由乡镇长作表态发言。同时,对在省市暗访或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被省市点名通报批评的乡镇,记录在案,取消年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先评优资格。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试,若在该乡镇暗访,造成在全省排倒数 20 名之内,扣罚该乡镇 36 万元县级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督查室〕 (四)严格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和维养公司考核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每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后管护进行考评。除按常规考评外,根据运营和维养工作职责范围,在考评现场每发现一处与考评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扣发第三方运营或维养公司承包经费 500 元/处。自 2022 年始,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核排名若在全省排位倒数 20 名之内、倒
数第四名、倒数后三名,确因是运营或维养公司主观责任造成排名倒数,将对营运首创环保公司和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在县应付的考核包干经费中分别各扣减 3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惠民工程,需要久久为功、长期坚持。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县城管局负责抓好镇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农村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各乡镇及县妇联负责抓好农户“五净一规范”整治;县卫健委负责抓好农村户厕、公厕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主要干道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县水利局负责抓好全县河道、小溪等水域区域环境整治;县工信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抓好村庄杆线、“蜘蛛网”整治工作;其他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抓好环境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干部“家访”、群众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及要求,重点抓好乡镇、村集体和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的宣传,树立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扭转村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改变村民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家庭、乡风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可由村民理事会牵头,对所在村庄每户每年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弥补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不足。通过流动红旗、道德红黑榜、设立爱心超市等方式,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增强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仅供参考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XX 镇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果、推动我镇城乡人居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集中精力,久久为功,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组长、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一组长:XX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 同志为成员。
三、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重点 1.道路:国、省、县道;进镇道路;进村道路;进景区道路。
2.集镇:镇政府、潘铺园区及周边、广场、菜市场、车站、公厕、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
3.河塘沟渠:河流、水库、水塘、涵沟、水渠。
4.行政村:村部周边(广场、公厕);美丽乡村示范点;美丽庭院。
5.其他道路:铁路沿线、高速沿线。
(二)整治目标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区域内无明显垃圾。垃圾中转站无大面积垃圾堆积,周边无异味。
2.区域内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无乱摆乱占、无乱拉乱挂等不文明现象。
3.道路无破损,交通标志绿化亮化等设施完好。停车场、公厕、菜市场等功能性设施完善,且管理有序。
四、责任包保
1.XX 路路长由 XX 同志担任,XX 至 XX 桥路段路长由 XX 同志担任,XX 至 XX 路段路长由 XX 同志担任,XX 至 XX 路段路长由 XX 同志担任,各进村道路路长由联系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路长对所在道路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2.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 XX 同志和各居委会负责,XX、XX 同志巡查督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联系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负责,XX、XX 同志巡查督办。
3.镇区集镇由 XX、XX 同志牵头,XX、XX 和 XX 村专班和村两委干部负责;XX 集镇由 XX、XX 同志牵头,XX、XX 和 XX 村专班和村两委干部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横幅标语、村级宣传栏等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公德和环境卫生意识。要建立村规民约,讲究卫生,摒弃陋习,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卫生的局面。
(三)开展联合巡查。各村级包保专班会同村两委干部要
经常性开展巡查,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拉乱挂、积存垃圾、白色污染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劝导,对绿化亮化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受损的及时安排维修,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调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村予以全镇通报。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特色突出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不明显、被市级通报的村,由镇纪委约谈包保专班和村级负责人,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2022 年 年 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村庄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根据《XX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石农新字〔2022〕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村庄规划和农房建设管理 1.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开展 18 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村、6 个市级巩固拓展村、12 个县级巩固拓展村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对乡村各项建设的约束、指导作用,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到 2022 年底,完成 18 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6 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重点帮扶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2.加强乡村风貌营造。以“一镇两村两类三线”乡村风貌营造为重点,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引导,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逐步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全域提升,打造“生态优美、功能完善、风貌彰显、品质精美、乡愁浓郁、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持续开展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工作,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3.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在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使用、规范审批、高效执法、盘活利用、发展集
体经济等方面探索务实管用的举措,形成工作机制体制。依法规范审批管理,探索建立“一门式”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审批联审联办机制,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和办理期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4.开展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建房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空心房”“赤膊房”“超高超大”建房、杂乱违章建房、挤占河道行洪断面建房等底数。妥善消化存量,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分非住宅类和住宅类房屋等不同情形,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严格控制增量,从审批、监管等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防范,从严控制杂乱无序、超高超大建房。推动乡镇完善审批、监管、执法机构,村组设置巡查员,责任到人,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二)大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
1.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坚持应改尽改,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农户厕所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统筹实施农村公厕建设。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切实做到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既方便群众使用,又易于管护。基本清除农村传统公共旱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 2.着力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加强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改一个成一个。全面完成户厕摸排问题整改。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开展改厕样
板示范,建成市级“改厕样板村庄”2 个,县级“改厕样板村庄”17 个(镇 2个,乡 1 个)。强化改厕产品质量现场监管,加大抽查力度,及时曝光和处理低劣产品及生产厂家。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 1 名技术人员和 1 支管护队伍,每个行政村有 1 名改厕“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3.积极探索粪污处理新模式。积极推行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模式,对城镇周边村庄,将粪污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积极引导村民支管到户,将周边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推广“三定四改”模式;对其他村庄,采取单户或联户的粪污分散处理方式,鼓励农户定时自行清掏、还田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大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处理模式,解决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问题。〔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1.坚持城乡一体化治理。按照城乡融合、全域一体治理生活垃圾的思路,持续开展全域化、全程化、第三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全域覆盖,确保村庄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扫,定期清运处置。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有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完善“户分类、公司收集、转运、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体系。建立一支人员相对固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标准落实环卫保洁员“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配置,结合“河长制”,配置水面河道保洁员,专门负责全县水面河道清理工作。
完善分类收集、密闭化运输等相关设施,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规范化作业水平。〔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继续推行向社会购买服务、PPP 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把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全面提升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坚持县域城乡一体化运作模式,实现服务标准统一、治理效果稳定。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乡镇现场交叉检查,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常态、长效。〔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推行减量化分类做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序推动示范类乡镇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促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弃物回收,实现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弃物“减量化、无害化”。鼓励农村建筑垃圾再利用于村庄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四)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行动。
1.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农村治污,规划先行”,聘请专业设计单位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城乡区域统筹为原则,将美丽乡村示范区、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等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重点治理规划,
与村庄农田、农村建筑、生态空间、产业布局等紧密结合起来,将污水处理建设有机融入村庄。采用多元化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分步、有序推进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合理布局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需同步配套建设服务村庄内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逐步实现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到 2025 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以上、力争达到 60%。〔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2.全面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坚持“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积极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2025 年底前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各级河长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3.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运维体系。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巩固前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绩效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开展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到 2025 年,完成 1 处列入《江西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计划》的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设施正常运行率稳步提高。〔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整体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1.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树立全域推进理念,对全县 131个行政村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区分不同类型村庄,科学制定整治提升标准,压茬推进整治提升,每年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力争到 2025 年所有村庄人居环境功能品质提升。〔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2.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围绕“七整一管护”等重点内容,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村庄环境常态长效。推进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安装农村路灯 6280 盏,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全县25 户以上自然村庄路灯全覆盖。推进建制村双车道公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力争到 2025 年实现全民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92%、电压合格率达 99.85%以上。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网 XX 供电公司〕 3.深化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全面落实“四精”(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理念,着力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县。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每年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到 2025 年,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村庄分别达全县总数的 80%左右,美丽庭院达全县总数的 20%左右。新建或提升美丽宜居示范带 10 条以上,推动形成全县村庄建设“点上精美、线上出彩、面上宜居”的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森林乡
村建设,到 2025 年,力争建成 23 个以上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省级森林乡村。〔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4.探索美丽乡村新型业态。坚持试点先行,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业态较丰富的村庄,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方式,探索培育休闲乡村民宿等新型业态,联动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动产村融合,增添人气活力,促进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重点扶持景区周边村庄开展休闲乡村民宿创建,力争到 2025 年发展休闲乡村民宿 30 家以上。〔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新旅局〕 (六)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1.全面落实“五定包干”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户持续做好庭院“五净一规范”和“门前三包”。乡镇每月设立村庄清洁日,明确乡、村、组清洁指挥长,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XX 新妇女运动”和志愿者服务系列活动,清洁村庄环境。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环境整治。鼓励各类村庄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完善长效管护模式。压紧压实各级管护责任,推动“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机制落细落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妇联、团县委、县人社局〕
2.用好“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按照省市县三级平台功能有效融合、数据互联互通的要求,加快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监管范围,将所有村庄列入监管对象,常态化监督考核长效管护工作。积极探索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和运维模式,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平台推广应用,激励引导农民群众深度参与长效管护的投诉与监督,提升长效管护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县 县 2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22 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品质,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精神,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着力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1.抓好各类乱象整治。乡镇、村在巩固农村环境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0%以上,公厕设施完好,供电设施正常运行,排水沟排水顺畅,公共区域和村民房前屋后无杂草,全面彻底拆除工棚、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以及残留的闲置土坯(危)房、猪牛栏、残垣断壁、广告牌等,及时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确保辖区无乱涂乱画、广告横幅乱批乱挂现象。清理洗刷房屋墙面、电线杆等张贴的小广告、无序标语,杜绝牛皮鲜、杂乱小广告。抓好集镇、中心村乱搭乱建、乱拉乱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整治,各乡镇必须切实做好引导农户自觉做好做到“门前三包”,将房前屋后杂物、农具、建筑材料等码放整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2.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各乡镇要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首创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各项工作保洁维养工作必须到位,县职能部门要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要求其配齐配足保洁员和垃圾桶(箱),合
理摆放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到外观干净。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和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清理路边、河边、桥边、墙边、村庄内河集镇边缘的垃圾,确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暴露,无卫生死角;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清畅,无污水横流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创环保公司、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3.提升村庄环境品质。对按要求进行改造提升的房屋,按照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外观改造提升。县财政、交通部门加大复绿资金支持力度,对交通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区域裸露山体进行植树或草皮绿化,抓住时节完成植被恢复。对闲置土坯(危)房拆除清理后的空地,进行绿化提升,树种以常青树或果树为主,不种名贵树种。同时,对现有的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乡镇、村要组织干部群众每星期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及时清理杂草,对绿化树木定期进行修剪,确保环境美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4.切实做好设施的维养。除旴江镇彭田、驿前镇姚西风景区、长桥乡香花湾、甘竹镇雯峰书院以及各乡镇集镇范围外,对所有村庄的路灯定期进行巡查检修,村庄路灯使用完好率在 90%以上。健身器材确保完好,定期对零部件上油、防腐。新农村建设点停车坪设施完好,排水畅通不积水,确保正常使用,公共区域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定期修剪,维护到位。休闲广场设施完好,正常使用。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乡村道路完好,路面、桥面干净无破损,村庄道路两人旁排水顺畅无淤塞、无杂草,路肩无乱堆乱放杂物,路肩草及时修剪,村庄公厕卫生完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
(二)同步推进家庭环境整治
结合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有结对帮扶任务的驻村干部,要协助指导帮扶对象抓好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实现“六净四不”。即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柴草不乱垛、泥土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二是开展评比活动。组织
家庭环境卫生竞赛、评比检查,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评定为优秀的家庭张榜公示,乡镇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引导农村居民保持家庭整洁,以家庭文明整洁促进村庄环境文明整洁;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作用,组建志愿队伍,走进农户家中,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文明劝导,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帮助农村居民提高防卫意识。同时,以健康知识、良好生活习惯等科学知识为内容,以行政村或村内特定区域为单位,以开展座谈、讲座等形式加强知识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
有计划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整改。对无厕户和 2013 年以来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进行有计划的整改。重点整改建设不规范农村户用厕所 2474 座。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 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计划问题厕所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督促“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提质提升力度。全面推进县级环卫监管职能向镇村延伸覆盖,坚持“户入桶、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禁生活垃圾随地焚烧、就地就近填埋,力争实行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质提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探索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继续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创建示范类集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取“二次四分法”,重点推进减量效果最明显的可腐烂垃圾就地沤肥处理、经济价值较充分的回收垃圾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培训和政策宣传及知识普及,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大村庄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沟渠、河塘等农村黑臭水体、污泥排查,结合农村厕所问题整改,抓好农村户厕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严控污水排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乡污水管网延伸覆盖,扩大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探索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新技术。加快推进自然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终端处理技术。加强人口密集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新村的污水治理。人口规模较小或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污水直排,采取就地就近农田利用的方式加强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编制村庄规划,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持续开展规划设计,深入实施乡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营造留住乡愁的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切实抓好*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对城乡环境一体化及运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养工作
*县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和*县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分别承担我县城乡环境一体化运营、县新农村建设基层设施、农村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项目、公墓等“五位一体”全面维养。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上述两个公司做到运维(养)人员配足配齐、设备设施齐全,运维(养)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位,各项考评到位。严格按合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各项工作运行规范化,对不到位的地方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督查考核
(一)每两月督查评比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每两月一督查、每两月一排名、每两月一通报的督导评比制度。由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与及有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人员参与的随机抽查若干个行政村,根据督查内容和评分细则,通过现场察看、实地拍照方式进行,每次督查进行评比排名。〔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二)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安排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奖励资金共计 24 万元,实行每两个月督查一次,每次督查评定第一名 1 个乡镇、第二名 1 个乡镇、第三名 1 个乡镇,共 3 个乡镇。每次督查排名折算积分,第一名计 11 分,第二名计10 分,第三名计 9 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计 1 分,累计相加得出年终积分,年终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年终综合排名,确定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6 万元奖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惩处制度。两次排名后三名的乡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乡镇长;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或三次排名后三名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并在县相关会议上由乡镇长作表态发言。同时,对在省市暗访或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被省市点名通报批评的乡镇,记录在案,取消年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先评优资格。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试,若在该乡镇暗访,造成在全省排倒数 20 名之内,扣罚该乡镇 36 万元县级衔接资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督查室〕
(四)严格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和维养公司考核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首创环保公司、润泉维养公司每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后管护进行考评。除按常规考评外,根据运营和维养工作职责范围,在考评现场每发现
一处与考评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扣发第三方运营或维养公司承包经费 500 元/处。自 2022 年始,省级层面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年度考核排名若在全省排位倒数 20名之内、倒数第四名、倒数后三名,确因是运营或维养公司主观责任造成排名倒数,将对营运首创环保公司和润泉维养有限公司在县应付的考核包干经费中分别各扣减 3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惠民工程,需要久久为功、长期坚持。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县城管局负责抓好镇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农村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各乡镇及县妇联负责抓好农户“五净一规范”整治;县卫健委负责抓好农村户厕、公厕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主要干道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县水利局负责抓好全县河道、小溪等水域区域环境整治;县工信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抓好村庄杆线、“蜘蛛网”整治工作;其他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抓好环境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干部“家访”、群众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及要求,重点抓好乡镇、村集体和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的宣传,树立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扭转村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改变村民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家庭、乡风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可由村民理事会牵头,对所在村庄每户每年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弥补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不足。通过流动红旗、道德红黑榜、设立爱心超市等方式,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增强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6 镇(街道)各建设提升 1 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各探索 1 条经验做法在区级以上推广、各完成 1 篇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经验做法在推广,美丽宜居乡村占比达 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2022 年全区新配备户用生活垃圾分类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新改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处、农村大件垃圾处置设施处。
(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完成街道、村、街道毛店社区、社区、街道岐山村、街道、村、镇、场社区等 8 村(社)、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目标任务。
(四)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有序开展镇街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推广“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在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
(五)深化乡风文明提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建设等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创建质量。
(六)推进农村路灯照明工程。2022 年 1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分配,2 月底前锁定路灯安装点位及方案制定,3 月进入建设阶段,9 月底前完成组路灯安装,10 月底前完成各级验收。
(七)启动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各镇(街道)按照村落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五美”标准,各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落 1 个,每个村落建设美丽庭院不少于户。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贯彻《条例》。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宣传贯彻,在条例施行 1 周年(2022 年 9 月 1 日)之际,取得一定成效。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领导随机抽取镇(街道),每 2 月召开一次由6镇(街道)轮流主办的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有”长效管护机制。
(四)抓实宣传引导。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根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现就抓好 2020 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 年)》,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主要目标
2020 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300 户以上,完成整村推进村改厕任务,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以上,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新建剩余 38 个中心村的生活
污水治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完成 2019 年 6 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启动 2020年 8 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三大革命”
1.推进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6 月底前完成面上问题排查整改,下半年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加强对排查整改结果的抽查复核,对零报告的村和排查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复核。因地制宜推进新改厕工作,以工程化思维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针对不同地形条件和农民意愿,合理确定改厕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村开展整村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乡镇推进。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建立管护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农村改厕竣工验收、群众满意后交由第三方实现社会化管护的工作机制。通过截污纳管、联户或单户收集处理方式,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构建农户自行清掏与社会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粪渣粪液清掏处置体系,鼓励支持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就地就近资
源化利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和旅游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加快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县城毗邻地区、临近集镇等条件允许的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鼓励采用适合农村特点的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且技术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乡镇政府要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优化以 PPP 模式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加强日常监督考核,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兽药等包装物。(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
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二)深入开展“三大行动”
1.扎实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展优化“五清一改”内涵,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群众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铲除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定期开展病媒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播;组织发动农民群众,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将村庄清洁行动贯穿到全年;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2.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规模化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推广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等方式;严格养殖场监管,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加强养殖场户污染物排放监管,倒逼落实主体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3.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加强重点发展村、旅游村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
编。要突出村庄规划必要性、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立足农村实际,村民广泛参与,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体现地域建筑风貌;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完成2019 年省级中心村建设,力争今年 8 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任务建设;推进 2020 年省级中心村建设,确保今年年底达到70%建设进度;创建 5 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培育 2 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加快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县乡道养护工程大中修 36.933 公里、生命防护工程 23.8 公里;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妇联;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三)着力实现“三大提升”
1.提升公路沿线、县城出入口环境整治水平。清除沿线垃圾、杂物、可视范围内各类设施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以及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标牌、废旧广告牌,建立完
善并严格执行各类广告、标牌设置导则,巩固广告标牌整治成果;整治公路沿线非法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整治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晾晒、占道堆放、占道加水洗车等;提升公路沿线绿化、保洁水平,完善保洁配套设施,清除影响交通视线的障碍物;加大县城出入口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加强货运车辆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公路沿线、县城出入口及重点区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推广实施路长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2.提升重点河流岸线环境整治水平。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沿河两岸违法建设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河道范围内的占河建房、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活动;排查整治水体各类污染源,清理水面和沿岸的生产生活及建筑垃圾、水草、漂浮物及各类杂物,做到无暴露垃圾,建立防治各类垃圾倾倒的联动机制。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防控水土流失;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实施河塘沟疏浚、水系连通、沿岸绿化工程,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深做实河长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机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河长制重点任
务落实落细,推动农村河流面貌持续好转。(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3.提升景区景点周边环境整治水平。整治 A 级以上景区景点内部破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违法建设。继续整治 A级以上景区景点内部道路、排水、照明、停车、公厕等基础设施,规范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清理垃圾杂物、杂草;规范星级农家乐经营,清理乱搭乱建、破旧房屋、破旧招牌和有碍观瞻的柴草堆、旱厕等,完善标识标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督办、乡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发动农民参与。要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要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搞“刷白漆”等劳民伤财之事。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县级专项资金为主,争取中央、省和市支持的财政投入体系。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四)强化考核督查。继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周督查、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
(五)注重宣传激励。总结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设立农村人居环境奖,奖励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集体。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
XX 区 区 2022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五大行动,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工作目标
2022 年底,98%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 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100%,所有行政村全覆盖配备保洁员,实现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基本养成
良好生活习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根据行政村的空间布局、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对被撤并乡镇的垃圾收集、按照交通距离远近,便于作业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共享乡镇垃圾中转站,合理配备垃圾收运车辆,重新组织收运线路,提高运输效率,节约收运成本,减少运输频次,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确保垃圾转运过程中固体无遗漏,液体无滴漏。优化调整镇村转运线路,偏远的农村提高垃圾清运频率,杜绝出现垃圾爆池外溢、随意乱堆等现象,严格防范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二)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严格落实《XX 市 XX 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2 年)》,根据常住人口、实际污水排放量等科学确定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规模,针对农村居民点、农村聚居区、环境敏感区优先安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8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坚持“集中+分散”相结合,因地制宜、利用优先,统筹推进“厕污共治”,
推广多种“治用结合”模式,有效促进源头减量化、处理无害化、利用资源化。加强基层环保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设。
(三)持续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
全面推进 41 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13634 户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以村为单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责任主体、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考核验收等内容。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定适宜技术模式,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卡”细化到每一户,实行“先建档、后建设、逐级验收、逐户销号”的台账式管理。严控改厕质量,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坚决杜绝“厕所革命”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扎实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全面摸清 2013 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制定问题分类整改方案,限时销号,同步建立完善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
(四)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按照“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要求,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置建设,加大更换(改
造)老旧、损坏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通过招引、新建、协作等方式,成立一批能够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等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主体”等生产经营模式,解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还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三清两改一提升”为基本内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全覆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内垃圾不乱堆、污水不乱排、粪污不暴露,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按照“四美”(即清洁卫生庭院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干净清爽厨厕美、身心健康生活美)和“五好”(即村民自治管理好、产业发展措施好、前庭后院环境好、家庭参与效果好、邻里互助风气好)的标准,扎实开展“洁美家园”巾帼行动,到 2022年底,创建一批示范村、示范户。
(六)扎实推进重点县项目建设
积极申报 2022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项目,力争申报成功并按项目要求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完成建设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 组织领导。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负总责、部门级抓落实、各镇抓具体的工作机制,镇、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地落实。各镇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XX 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强化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二)强化资金投入。区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动员群众筹资投劳,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资金满足建设任务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群众筹一点”的管护经费合理分担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镇和相关部门选优配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部队伍,确保在基层有人负责、有人指导、有人管理。注重把农村能工巧匠培养成建设和管护技术人员,每年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建设管护人员队伍稳定及业务水平提升。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工作。区上将适时开展暗访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实行逗硬通报、限期整改、限时回访;年终组织考核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区级补助资金安排、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