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20XX 年 8 月 26 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作出的第二次修订。《条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加强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力度,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供应了顽强的纪律保障。通过对《条例》的学习,谈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一、新修订的《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对“政治纪律”一章的修改和变动最大,新增的 11 条条款中,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规定就占到了 5 条,可见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的《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对管党治党中的突
出问题,特殊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党增加“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全都。
二、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必需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一是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是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三是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鲜亮的时代性,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新修订的《条例》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坚持问
题导向,增加制度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决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同时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暴露出的问题仍旧突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总牢固践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促使广阔党员懂法纪、明法规,知敬畏、存戒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供应了顽强纪律保证。
四、立足本职岗位,专心贯彻新修订的《条例》
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决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久在路上的剧烈信号,有利于增加党的先进性、纯净性和凝聚力、战斗力。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自觉地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使党纪党规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是要在思想上端正自己的态度,主动锤炼党性修养,把党纪处分条例真正值做自己工作行事的底线标杆,时时到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要扎实深入地学习,专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结合《党章》和《条例》,原原本本、持续深入、反复对照的学习,切实保证政治思想不偏离。
三是专心做事。努力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敢担当有作为。有大局意识,坚持原则,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在详细事务中,坚决拥护和听从组织打算,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不搞本位主义,不拉帮结派,对工作支配不讲“价钱”。处理矛盾和问题时敢说真话、敢作敢当,敢于纠正不正之风,揭露和批评缺点错误,做到以心换心,摆事实讲道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是我本人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深刻体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其中心工作之一就是为读者服好务,满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这就要求自己作为图书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根本宗旨,专心学习党的科学理论、把握党的科学理论、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这个科学理论就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加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通过学习,我对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树牢了服务意识。图书馆馆员的工作就是服务,既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供应运行保障,又通过各项工作的推进服务于读者。为此,自己把服务意识根植于内心,听从领导支配,专心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左右的各项工作。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专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自身不足进行专心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读者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专心履行工作职责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近日,通过专心阅读、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是要坚决抱负信念,始终不忘初心。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
斗争,确保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党员干部必需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讲政德、立政德、养政德。做人要一身正气,强化自律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增加拒腐防变免疫力。自觉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中锤炼政德,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铲除“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的滋生土壤,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加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严格根据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坚守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这就要求我们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自觉遵从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需”。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宝,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客观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法规挺在前面,自觉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知敬畏、明底线、守法规,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廉洁奉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学好新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永久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
引向深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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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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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8 月 27 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10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明确党的纪律要求。特别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提出:“加强东北地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净化党的政治生态”。我们要更加学习好《条例》,知道什么是“底线”、什么是“红线”、什么是“高压线”,在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汤旺河、建设现代化新汤旺河中,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展现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新气象新作为。通过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
二、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用新时代思想武装头脑
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说明:本文件是为了更好的在工作、学习或活动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进行的一次全方位的自检自查分析报告,弥补其中不足之处,并发挥其长处,文档为电子版,可下载打印。(望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化制度化,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安排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汤旺河发布、汤旺河理论学习等作用,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人本色,更好肩负全面建成小康汤旺河的时代使命。
三、要提高干部专业化素质,打造推动发展骨干力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统筹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优秀干部。坚持严管厚爱对待干部。重点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围绕增强“八种本领”,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加强人才建设,认真落实《伊春市集聚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人才引进、培育、使用和管理。
四、要积极创新基层党建,筑牢固本强基的战斗堡垒
持续抓好“五型党建”载体,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抓好后进支部晋位升级,着力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进党务干部“职业化”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
织书记,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和奖惩机制,打造“专业、专心、专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进一步推广“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发挥“5+1”开放型党建工作平台作用,切实把党员凝聚在网络上,把党组织建在网络上,把党的政治优势体现在网络上。
五、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严厉惩治“四风”隐形变异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大力倡导“五个好作风”,坚决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提升工作精气神,大兴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之风。
六、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全面从严的常态格局
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制度化应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守住第一道关口,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推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资源,强化风险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用好用活身边的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高效
顺畅运行监察委员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严重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总之,我们要学习贯彻 2020 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党员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努力用好2020 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这一武器,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在学习运用中当好排头、作表率,打牢贯彻落实 2020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的思想基础。我们要掌握其精神实质同,把握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提高政治站位 忠实履行职责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纪律强党是我们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了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当前,学习好、贯彻好、维护好新《条例》须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带头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一线执纪者和践行者,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第一时间学深、吃透、悟准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 142 条,与旧《条例》相比新增11 条,修改 65 条,整合了 2 条。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行为准则和严格的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新《条例》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个维护”等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新《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其中,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加了对污染防治、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
二、牢记神圣使命,在从严执纪问责上下功夫。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没有坚强的执行,再好的纪律注定只是空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坚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着眼新《条例》划出的重点方面、重点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首要内容,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查处在职工工会经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管理、分配、使用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突出与驻在单位联系比较紧密的优势,积极发挥“探头”、“哨兵”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
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有问题的同志,如果能够积极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向组织说明自己违纪违法事实的党员,严格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分,使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在纪律约束中,实现从惩治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三、坚持严于律己,在模范遵纪守规上下功夫。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至 2016 年年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的就有 7200 多人,这充分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作为维护党纪法规的政治工作者,必须带头遵纪守规,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中的内容,自觉践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纪检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小事、小节、小处做起,时时处处对自己从严要求。坚守做人做事准则,坚守道德底线,主动接受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律人当先律己的内在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把监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2018 年 8 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 10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迅速在全党掀起了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新《条例》更加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特点,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和时代要求。
一、深刻理解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政治性是纪律建设的根本所在。新修订的《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这一章节中,就有 5条是新加入的内容。修改的条款较 2015 版《条例》相比有 12 条,是六大纪律中修改和增加最多的。比如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一章节中,打头的第四十四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条就是新加入的内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属性和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还比如新增加的第五十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政治纪律规定都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划出了讲纪律、守规矩的红线,也更加彰显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纪律中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
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必须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我们监督执纪的聚焦点,用新修订《条例》这把尺子,去衡量、规范和警戒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言行,对妄自尊大,视纪律为玩物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亮剑,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当前,在党委的工作部门和从事公务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中,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的情况是好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是强的,能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但仍有极个别党员干部犯政治上的糊涂错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权力意识浓厚,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好;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忠诚度不够,存在表里不一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强,执行决定跑偏走样;还有的党员干部把政治纪律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对一些不良的政治言行不愿出声、不敢出声,更不作针锋相对的斗争。这些都是与共产党员身份相背离的,都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二、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重点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我们有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性的政治责任,有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政治使命,必须要以有力有效的纪律措施和监督手段,来保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工作部门落实落地。
一要监督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因此,我们将通过定期与联系监督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参加联系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指导监督联系监督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有效地运用专项监督检查,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形式督促联系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年底参加联系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时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点评。
二要协助驻在部门、联系监督单位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教育。充分运用“驻”的优势,指导和监督联系监督单位党组织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纳入年度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和党员教育学习计划中去。利用重要节假日时机,干部选拔任前廉政谈话时机、机关干部大会时机等,主动提醒宣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案例明确纪律底线,强化党员干部政治责任。
三要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首位,以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坚定的政治态度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在审查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问题的同时,首先要审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什么问题,突出政治纪律这个首位纪律的严肃性。同时,结合日常监督、会议监督、巡访监督、介入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发现有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及时出手严肃追责问责,保证党的机关风清气正。
学思践悟 运用《条例》强化监督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
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结合职责、重点问题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运用《条例》强化监督,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督促派驻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促使党员干部明规矩、存戒惧、守底线。
学深悟透,践行“四种形态”。学习贯彻《条例》,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分内之事。《条例》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把学习《条例》作为政治要求、精神追求和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熟练掌握和运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法规制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提升履职能力,用《党章》和纪律约束、教育、警醒干部,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要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摆上更加重要的位臵,该批评的要批评、该管住的要管住,遇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找准定位,突出政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基于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派驻监督的职责不仅仅限于党的自我监督和纪律检查,而且在于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以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行政。讲不讲政治,体现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是否将认真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全面依法履职用权、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在派驻监督中突出政治监督,就是要在监督检查派驻部门执行纪律情况的基础上,监督检查派驻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督促派驻部门始终以讲政治来统领各项工作。守纪律、讲规矩是讲政治的题中之义,但讲政治不仅限于纪律规矩。例如,要监督派驻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上是否打折扣、搞变通,在选人用人上有没有树立正确导向,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否履职不到位或超越职权、滥用权力,以及有没有结合权力运行开展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等等。派驻监督,要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通过充分了解并掌握派驻部门履职管理过程,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而不是等不良苗头倾向形成一定情节后果、演化成违纪违法问题,再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精准运用,强化《条例》实施。监督要聚焦,要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关键是要盯住领导班子,盯住领导干部,盯住党政“一把手”。一是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头示范。二是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围绕“三重一大”监督派驻部门选人用人是否严格坚持标准,重大项目上马、重大资金使用是否集体研究,有没有搞“一言堂”、盲目决策、以集体研究为名规避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当前,要结合“扶贫攻坚”、“扫黑除恶”、“防范金融风险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增强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辨别能力,加大查处力度。深挖细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应查尽查、有责必追、有贪必肃,切实形成强大震慑。要强化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条例》,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坚定信念 增强拒腐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认为我们更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提高能力 加强道德修养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抵制诱惑 永葆党员本质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学变化
记数字。新《条例》共 142 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 11 条,修改 65 条,整合 2 条。读总则。新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个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条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最大亮点。明纪律。明确“六大纪律”,坚持纪法分开,强调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对“七个有之”的内容作出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加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同时对党员干部开出了“负面清单”。看衔接。进一步畅通纪法衔接,新增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等具体内容,将执纪与执法贯通,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
二、明责任
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纪律部队”,要在带头学习《条例》上立标杆、做表率,结合业务工作,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内涵和要求,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抓好“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七个有之”等重点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武装,发挥“头雁”效应。强化宣传。对内主动宣传。将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强心剂”和“醒脑剂”,主动在驻在部门党组会、“三会一课”、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等学习活动中,主动传达《条例》相关内容,将《条例》学习作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对外广泛宣传。进一步督促驻在部门通过开设“十建十进”专栏、滚动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服务群众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好执行。结合职责定位,进一步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问题,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条例》适用,精准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强监督
监督责任是党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监督。精准监督。严格对照新《条例》,根据《条例》中“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结合所监督部门的业务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全面梳理,将日常监督内容明确化、具体化、条理化,实现精准监督,有的放矢。重点监督。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针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瞄准重点人员,开展监督;筛查重要疑点,开展监督。严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只有监督到位,才能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四、严问责
新《条例》在六大纪律等方面对严肃问责提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维护纪律的政治性、严肃性、针对性,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确保无例外。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要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态度要坚决。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像“啄木鸟”啄虫子一般,发现违纪苗头就要及时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否则就是失责。对于一切违纪违法问题,态度要坚决,确保让腐败份子收敛收手。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铁面执纪,强化通报曝光,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常态化问责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学习用好《条例》新标尺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具体化,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用好纪律建设这个新标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写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系列重要要求和论述贯穿始终,确保了《条例》修订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加大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查找政治偏差,严肃查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等违纪问题,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我们就要坚决纠正和防范什么。这次《条例》的修订,增加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的规定,增加了对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是对民心的再一次凝聚。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站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落到实处。当前,阳新全县上下正在大力实施推进“三大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2016年以来,阳新追责问责涉及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领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 894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22 人,组织处理 472 人,有效惩处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惩治腐败。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阳新实际来看,主要表现为:少数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推、脱、绕、压的问题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信访线索积压较多等。《条例》将一些作风、腐败顽疾和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坚持了“靶向治疗”思维,使纪律建设有的放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紧盯八种新型违纪行为,果断出击、一查到底,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问题从重或加重处分,保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穷追猛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疾风厉势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强化使命担当,打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铁的人”必先成为“铁打的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卫士”。《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新契机。要把《条例》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学深悟透,深刻把握其新规定、新要求,提高政治素养,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能力,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刀刃向内,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用好“两把尺子” 深化派驻监督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体会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了再部署、再动员。中办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化派驻改革指明了方向。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学深悟透《条例》和《意见》,在监督执纪中强化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一条主线”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这就要求,在党的纪律建设中,也必须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位要求和统领作用,着力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此次《条例》修订,在 2015 版的基础上,新增了 11 条、修改 65 条、整合 2 条。其中分则第六章关于政治纪律条款由过去 18 条增加到 26 条,分量显著增加,“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重要内容写入总则部分,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政治性。
《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该条款是在 2015版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基础上修改的,首次明确“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不再是“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而是“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派驻机构是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职能定位,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首要任务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始终是派驻监督工作的“一条主线”。
二、发挥两项职能,用好“两把尺子”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部署——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最近,市纪委发文,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黄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简单的字面变化,却有着丰富的内涵。这表明,派驻纪检监察组既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纪检监察权限。
《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在去除与法律重复条款、实现纪法分开的同时,又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法贯通的思想。第二十七条列举的党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与《监察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实现了有效贯通,契合了当前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时代特点。
如何将派驻监督与监察法有效衔接,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是一道重要课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结合起来贯通使用,实现既用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驻在部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做到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相统一。
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监察组突出日常监督职能,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共立案 5 件,并督促市房产局就暴露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因露天矿山(开山塘口)无序开发破坏生态问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被追责问责 14 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 1 人、党内警告 4 人,诫勉谈话 9 人。上述被问责对象,有的是违纪行为,有的是违法行为,在依纪依法依规调查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两把尺子”的作用。
三、针对薄弱环节,建立“三项机制”
《条例》是以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凝练和总结,可以说,这次新修订《条例》的每句话、每个词背后都有生动的案例。以新增的第九十五条为例,该条罗列了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条例》将一些新
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坚持“精准发力”的思维,使纪律建设有的放矢。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紧盯八种新型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