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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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 有效防范学生饮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保障学生饮用奶计划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印发〈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垦发〔 2000〕 6 号)、 《关于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学奶办〔2011〕 4 号)
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农规〔 2012〕 1 号)
等规定, 结合江苏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约谈目的
针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学生饮奶安全等问题, 各级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及时约谈定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相关责任人, 落实学生饮用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进一步强化规范操作, 维护学生饮用奶推广秩序,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学生饮奶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促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健康稳定发展。
二、 约谈范围 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下列情形应当进行约谈:
一是定点生产企业在学生饮用奶产品品种、 质量及其标志标识, 生奶、 添加剂等原辅料质量控制与使用, 学生饮用奶征订、 运输、 贮存和饮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
划的学校在订奶、 收费、 产品贮存与饮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社会舆情有较大反应。
三、 约谈内容 一是通报违规事实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剖析危害性和发生违规行为的原因; 三是告知整改内容和期限; 四是督促履行学生饮用奶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其他应约谈的问题。
四、 约谈要求
( 一)
各级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饮用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约谈工作, 认真落实学生饮用奶安全责任制度。
一旦出现约谈情形, 应及时进行约谈, 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
( 二)
约谈以《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督管理约谈通知书》( 附表 1)形式通知被约谈单位( 责任人)。
约谈人员 应不少于 2 人。
( 三)被约谈单位 ( 定点生产企业、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严格按照约谈要求, 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并在约谈后15 日 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 四)各级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约谈档案, 详细记录约谈情况。
约谈纪要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备查。
对整改不到位的, 应责令重新整改;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能整改到位的定点生产企业, 报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协调小组核准取消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资格。
附表:
2. 学生饮用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约谈记录
附表 1:
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督管理约谈通知书
约谈单位盖章:
编号:
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单位负责人
被约谈人
联系电话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事项
注:
编号统一取六位数(年份+序号)
附表 2:
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约谈记录
被约谈单位
约谈参加人员 被约谈人员 :
约谈人员 :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内容:
被约谈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
约谈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