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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制度(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10 15:20:3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论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制度(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论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制度(五篇)【精选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我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篇一

2004-12-30

一、发行和上市宣传

发行和上市宣传是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其股票发行后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向广大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展示自身价值和推广企业形象的最佳时机。作为资本市场的新生力量,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得到资本市场参与者的普遍关注。做好企业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的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不仅有利于企业募集资金的最大化,有利于企业股票价格正确反映其自身价值,而且还对提高企业产品品牌形象、促进产品经营有很大的广告作用。

中小企业板块发行与上市宣传工作包括:

a)制作招股说明书

b)制作ipo宣传片

c)网上路演

d)与机构投资者见面会(实地路演)

e)在专业报刊、杂志刊登公司宣传广告

f)制作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二、法定信息披露

企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及上市,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主要有:

1、指定报刊,主要是四大证券报;

2、指定网站,。

公司发行与上市的法定披露文件必须在指定媒体及时进行披露,这些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中签率和摇号结果公告、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等。

三、网上路演

为进一步强化新股发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新股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象直播和文字直播)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辅以现场推介。”

网上路演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将传统的路演搬到互联网上进行,使更多的投资者能够与发行人进行直接的交流。网上路演充分发挥了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即时性与交互性的特点,满足了投资者、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互动交流的潜在要求,使得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互动性更强。对于中国证券市场广大的个人投资者来说,网上路演无疑有着其重要的作用。

网上路演和电视路演结合,是股票发行与上市路演形式的又一创新。网络和电视路演可以把路演现场传播到更加广泛的范围。通过网络和电视路演,将更有效地实现把上市企业的信息传达给广大投资者的目的。网络和电视路演实现了双向沟通,消除了上市公司和普通投资者之间的距离,是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实地路演

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崛起改变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行为。对于上市企业来说,取得国内外机构投资者的认同,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实现成功发行、上市的重要工作。机构投资者代表了专业的投资理念,对提升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和资本市场形象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安排机构投资者见面会,是对上市公司有巨大收益的工作,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可采用实地路演来增进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

五、摇号抽签仪式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摇号抽签仪式,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由主承销商组织,与上市公司代表一起参加,摇号过程及摇号结果须经公证处公证。摇号抽签仪式可采用电视直播,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摇号抽签仪式可委托深交所行政服务公司承办,上市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上市公司向公证处提交的资料:(未注明的均为复印件,在摇号抽签当日提交给公证处)

*中签率公告(于抽签日早晨提交指定报刊公告)

*证监会准许上市批复

*证券承销商与上市公司承销协议书

*承销商与上市公司双方营业执照,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市公司向本所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资料:

*仪式举行具体时间

*参加抽签仪式的领导姓名、性别、职务、人数

*如需要发言,仪式上发言人姓名、性别、职务及其发言稿内容、发言时长

六、上市仪式

上市公司股票首次挂牌上市,上市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楼仪式大厅举行上市仪式。上市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委托深交所行政服务公司提供上市仪式的服务。上市仪式的时间为:上午9:00-9:30。上市公司、主承销商、深交所领导及其它特邀嘉宾出席上市仪式。参加上市仪式的来宾原则上不超过60人;
特殊情况下有两家或以上公司同时举行上市仪式时,每家公司来宾人数不多于20人。

上市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一日中午11:00以前,公司需提供在仪式上使用的资料:

a、本所交易大厅大屏幕显示文字(如欢迎**公司董事长一行,热烈祝贺**公司股票隆重上市);

b、需介绍的主要来宾名单(一般不超过10人)。名单中需准确说明主要来宾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讲

话人员的讲话次序,并注明敲钟人员,来宾中的女性亦需注明(后附例表)。

仪式议程:

1.8:40来宾签到

2.8:55安排人员排列,先请嘉宾入场,再请贵宾入场

3.9:00仪式开始,由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上市仪式的贵宾和嘉宾

4.9:05领导讲话(每人不超过5分钟);

(1)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讲话;

(2)公司所在省、市政府主管领导讲话;

(3)主承销商领导讲话

(4)深交所领导讲话

5.9:20深交所领导向公司董事长赠送敲钟锤。

6.9:25董事长和公司所在省市领导敲开市钟;

7.嘉宾合影留念并香槟庆贺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上市公司需要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可指定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可以进行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软件等智能化手段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

论我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篇二

论中小企业特殊的股票发行制度

内容提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行股票面临种种限制,如严格的上市条件、与募集资金规模不相称的发行成本、股票发行价格普遍被严重低估等。我国应设计一些特殊的中小企业股票发行制度,如减少披露历史信息、增加披露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简化招股说明书的格式等,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实现“保护投资者与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平衡是发行制度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资本市场 中小企业 特殊 股票发行制度 上市条件 从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委员会发现和报告了所谓的“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以来,①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一直就是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个倍受重视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通常有两种:发行股票与借贷。与借贷相比,尽管发行股票也有一些缺点,如企业的一些内部信息将被迫向社会公开、众多股东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等,但就总体而言,发行股票优于借贷。因此,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6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本文即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行股票面临的种种限制,提出基于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我国应该设计一些中小企业特殊股票发行制度,进一步支持它们融资。

一、中小企业发行股票面临的种种限制

监管成本与市场不完善造成的成本往往使得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面临种种限制。这些限制既有法律规定造成的,也有缘于企业规模小而导致的现实困难。

(一)严格的上市条件

我国现行的法规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规定了种种限制。如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虽然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降到500万人民币,但其股票发行上市条件仍然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这样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是众多中小企业无法达到的。

2004年5月,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被认为是落实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要求的具体步骤,但实际上,其与创业板完全不同。首先是发行上市标准,中小企业板在“两个不变”(即现行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原则指导下,其发行上市规则与现有主板市场发行上市规则完全趋同。且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主板市场上成长型上市公司通常都没有较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因此决策层在推出中小企业板时对上市公司盈利方面提高了标准,以减少投资风险,如至少开业3年,且连续3年盈利。其次是公司监管制度,中小企业板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因此,中小企业板严格的上市标准,使得大部分开业时间短、规模小、尚未赢利、发展前景好或者发展前景尚不明确、急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达不到这些要求。而2009年10月推出的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依然十分严厉,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是难以通过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该板也因此被人们改称为“创业成功板”。

(二)与募集资金规模不相称的发行成本

对于股票上市发行的成本,林恩·特纳(lynn turner)——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席会计师认为,透明性和严格的会计制度是“上市公司股价的一部分。如果公司不愿支付该费用,就应该私募发行自己的股票。”然而,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需要遵守相同的信息披露制度,二者上市发行股票的成本没有多少差别。大企业可以将股票发行的固定成本分摊到众多的股票上,结果其发行股票的平均成本就较低。一项较早的研究表明,当募集500,000美元到999,999美元资金时,股票发行成本要占其募集资金总额的10.24%;
而当募集资金为2000万美元以上时,发行成本则仅占其募集资金总额的1.22%。不仅如此,企业的一些发行股票成本不会随股票发行规模大小而变化,如守法成本与会计成本。这些成本就是股票发行固定成本,固定成本在中小企业发行股票成本中所占的比重更大。例如,发行100万美元股票的非承销成本占发行总额的8.5%,而当发行100万到200万美元股票时,这一比例仅为0.9%。因此,有学者指出,证券立法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造成的固定成本是其成长的巨大障碍。

人们应该记住,对企业发行股票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是相对发行成本,而不是绝对发行成本。例如,发行5,000万美元股票造成的50万美元成本决不会破坏该次发行,但支付50万美元的成本而发行50万美元的股票将会扼杀这一发行。据研究,当股票发行成本超过其募集资金10%时,中小企业股票发行即会遭遇巨大困难。因

此,证券及监管机构应设法让中小企业股票发行成本不超过这一比例。

(三)股票发行价格被严重低估

股票发行价格偏低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中。并且,股票发行额越小,定价偏低的程度就越严重。根据加拿大协商委员会的最新研究,发行100万至990万美元股票的平均低估率为23%;
发行1000万至4990万美元股票的平均低估率为10%;
发行5000万至9990万美元股票的平均低估率为15.6%;
而发行10000万至199990万美元股票的平均低估率仅为4.2%。在加拿大,克拉森(clarkson)与默克里(merkley)利用各种假设的不确定指标,分析了股票发行价格被低估现象,指出:“明确地说,我们发现随着年销售额、从股票发行中所获得的收益、审计人员的技能以及承销商的社会声誉的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被低估的程度就随之降低,但随承销商费用的增加而提高。我们还发现,在采掘工业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中小企业中,低估现象最为严重。”

市场不完善理论为股票发行定价偏低提供了理论基础:市场总是存在着一群弱势投资者,他们没有能力获取发行股票的充分信息,并做出正确的风险判断;
为了刺激他们的投资热情和保障发行的股票得到全部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只好被迫低估。

(四)无法获得优质金融中介服务

中小企业无法获得优质的证券包销服务,因为著名证券包销商从中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其包销成本。对此,吉尔森(gilson)与

科拉科曼(kraakman)教授指出了金融中介机构对企业融资的重要作用。著名证券包销商的参与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确认信息成本,发行企业却不能提供可信度这样高的信息,从而会增加投资者确认、分析信息的成本。

二、实现“保护投资者与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平衡:发行制度的根本要求

证券立法的基本目的是提高投资者可获得的信息数量与质量,以保障他们能够准确预测投资回报,因而得以更加精确地对证券进行定价。证券立法的效益即表现为增加了投资回报期望或者降低了风险。然而,在保护投资者的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应该记住:当管理成本超过其产生的效益时,管理就不具有正当性了:我们不应该为了防止1000美元的损失而花费100万美元。在证券监管上,中小企业与大公司差异很大:第一,中小公司股票通常得不到主要投资机构的分析,其价值一般是建立在投机而不是历史业绩基础上。第二,中小企业需要依赖种类更多的咨询师(会计、律师、投资银行家等)。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是由动机各异的投资者而不是职业经理负责经营的。这些差异表明,严格的证券监管不是保护中小企业的投资者,而是危及投资者的收益。诚如加拿大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组在其1996年的报告中所言:“工作组的工作重心是关于中小企业投资的监管框架——提高该框架对市场参与者的可理解性与实用性,消除与基本目标不相称的监管成本,并最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因此,根据发行股票金额大小,各国一般逐渐减轻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欧盟,主要适用于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的豁免内容为:第一,仅向适格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第二,股票发行对象为自然人或者法人(适格投资者除外)100人以下;
第三,在12个月以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少于100,000欧元。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允许企业对股票发行进行广告宣传。英国尽管属于欧盟成员国,却拥有一套显著不同的股票发行申请豁免制度,被豁免的股票发行包括:第一,在12个月以内发行对象少于50人;
第二,仅向少数人发行,对于这些人,发行企业合理地相信他们具有充分的信息理解购买该股票的风险;
第三,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募集资本不超过40,000欧元。又如美国证券法规定,发行股票金额决定信息披露制度的等级,发行股票金额越大,需要披露的信息就越多。最低等级的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100万美元以下的股票发行,在这一等级下,发行企业可以做普通广告宣传,并且其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受限制。最后,南美最大的资本市场——巴西证券市场,对于年营业收入12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均豁免申请。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国家在豁免了中小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之后,对它们以后的发行活动及二级市场均实施严格监管。

但有学者认为,潜在损失大小不应该影响给予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减轻中小企业股票发行的责任意味着,让一些怀着良好愿望的、充满热情但缺乏充分经营规划的企业家,吸收无经验投资者的资金,其结果是不仅投资者失去投资,同时也妨碍了经营良好的企业融资。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定对“保护成本与潜在损失”作经济效益比较分析。事实上,减轻中小企业股票发行负担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消除那些超过投资者保护需要的中小企业成本。中小企业股票发行制度应实现国民经济的两大利益——“保护投资者与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平衡,即中小企业股票发行监管立法也应该建立在成本效益的基础上。

三、以减轻中小企业股票发行成本为中心:发行制度的具体内容 考虑到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其潜在投资者的损失并不像上市大公司的投资者那样大,不能为其高额的遵守管理成本提供正当理由。中小企业发行股票披露的信息应仅限于涉及股票重大风险的信息,而不是在股票发行通告中显而易见的或者一个合理谨慎的人能够知道的风险信息。因此,证券监管机构应该简化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减轻中小企业的股票发行成本。

(一)减少披露历史信息

根据我国现行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企业仍应公开与所发行证券投资价值有关的一切信息,既包括发行企业的内部信息,也包括与所发行证券之投资价值有关的其他信息;
既包括可能对证券价格产生积极作用的利好信息,也包括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利空消息。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披露历史信息给发行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这些信息与投资者(无论是无经验的投资者还是经验丰富的投资者)评估投资的关联性十分有限。因为根据历史信息分析未来,该

信息必须能够有效地显示发展趋势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准确性。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情况往往并不是这样;
因为中小企业历史很短,且由于缺乏完整的信息管理体制,它们也没有过去经营状况的良好记录。典型的投资决策涉及对特定投资回报及风险的判断,投资评估应该主要以企业的未来收入为基础,因为该信息可以直接显示投资回报和风险。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的未来资本来源、企业的资本需求额以及资本的交易时间。

减少历史信息将会降低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而对保护投资者的影响却十分有限。鉴于历史信息的关联性较弱,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将不会被剥夺重要信息。而且,减少历史信息数量将会促使投资者将关注焦点转向更有可能影响其未来收益的一些因素,并降低企业发行股票前的收益水平对他们期望的影响。

(二)增加披露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

许多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缺乏历史经营纪录,根据这些企业的历史业绩帮助投资者作决策的价值非常有限。因此,对于成长中的中小企业初次发行股票而言,向投资者提供以未来为主导的信息十分重要。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只需要披露近期的财务报表:以更多详细的企业未来状况信息,如经营规划、实现经营目标的预期障碍与整体战略,来取代历史信息。

这些信息必须经过审计,审计报告发布在招股说明书中。另外,审计员必须提供安慰信。安慰信表明,在目前情况下,根据“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所作的假设是合理的,并且预测与假设也是

一致的。在每次财务报表发布时,发行企业负有义务更新“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并对该信息与结果之间的所有重大差距加以解释。最后,发行企业必须披露对“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有实质影响的任何变化因素。

由于“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的自身特点,对预测失败责任的担忧会严重妨碍该信息的披露。且这一问题在中小企业股票发行中更为严重。在美国,“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法律责任风险导致了立法、司法和行政多方面的干预,向信息披露人提供免责‘安全港’”。最近,在加拿大,就二级市场中披露“以未来为主导的财务信息”中的虚假信息责任问题,有学者在《多伦多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报告》中也提出建立这种“安全港”。根据学者建议,如果同时存在下述两个条件,信息披露人对于虚假的预测未来信息不承担责任:第一,这种预测信息带有“合理警示,并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对实际变化对该信息的影响、根据该信息推测出的结论进行分析”;
第二,这种预测具有合理性。尽管认定“警示性语言”没有固定标准,法院一般认为,那种冒失的一般性不承担责任的声明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因此,在一则案件的判决中,美国第九巡回法院在适用“警示性语言”原则时认为,“富于意义的警示性语言”必须具有明确、具体的特征,并充分披露构成预测未来信息基础的假定因素。同样,在另一则案件审判中,美国法院认为,“警示语言必须具有实质性内容,并就某一具体预测信息具有针对性。”

总之,“安全港”制度承认,由于其本身特点,预测未来信息的结果可能是不正确的。因此,只要信息披露人采取了合理措施披露信息,告诫投资者特定风险,就不会对错误信息承担责任。同时,通过禁止信息披露人故意误导投资者,该制度也向投资者提供了充分保护。

(三)简化招股说明书的格式

招股说明书的法定格式是极为复杂的,但发行人必须遵守这一要求,因而他们准备招股说明书的成本十分庞大。因此,证券监管机构应修订中小企业招股说明书范本,以减少中小企业制作招股说明书的成本。

中小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可以采用简明语言表述的“问-答”格式。这一做法的理由在于,中小企业披露信息过程可以得到简化和制作招股说明书的成本将会减少。证券监管机构可以印发一些指导手册,其内容包括 “证券法的释义与豁免规则”、证券监管机构经常遇到的一些信息披露缺陷及其评价。这样,那些不具有专业经验的企业主、律师和会计师将能够制作出更加符合要求的说明书。另外,招股说明书应该配有由证券监管机构制作的标准手册,手册提供关于中小企业投资特有风险的提示,并对信息分析提供实际指导。手册的标准化内容将会减少证券监管机构的成本,但不会导致发行企业的任何费用。

然而,现行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制度对简化中小企业招股说明书,构成了严重限制。发行企业如果遗漏“重大事实”信息,就需要承

担责任。所以,它们很可能会披露与以前招股说明书相同的信息。而信息披露法律责任风险的大小实际上取决于“重大”概念的范围,只有遗漏“重大事实”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重大事实”包含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价值产生或者人们的合理期待,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任何事实。所以,立法应向采用简化招股说明书的发行企业提供一些保护,即设置一个“安全港”,明确列举出信息披露人的具体免责情形。

(四)提高股票发行市场信息的流动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是招股说明书,且信息披露文件须事先报请证券监管机构核准或者批准,而限制股票发行人在等待招股说明书获得批准期间进行广告宣传。这项限制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免受一些非招股说明书信息的误导:该信息没有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将会给投资者的保护带来威胁。然而,限制广告宣传与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矛盾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广告仅可以用来确认股票发行,向投资者提醒招股说明书的可获得性、发行企业名称以及发行规模与价格。这将会严重限制了发行企业采用显著方式提供相关发行信息。尤其是对于初次进入股票发行市场的中小企业来说,其社会知名度相对较低,这项限制对它们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阻碍了它们采用有效联络途径,接触数量众多的个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的参与对中小企业成功发行股票一般起着关键作用。

由于中小企业的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有学者对这一限制表示赞同:“我们难以要求个人能够充分理解招股说明书以辨别广告信息真伪;
在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证券市场中,广告信息的误导将会导致股票的不当定价”。然而,我们难以想象,在将招股说明书作为主要信息来源的前提下,如果这些个人投资者不能理解招股说明书的信息内容,他们的投资决策又如何能够促进准确定价?而更加易于理解的招股说明书将能够帮助个人投资者辨别广告信息。

注: ① 该报告提出当企业需要的外源资本规模低于25万英镑时,就很难在市场上募集到资金,这个“资金缺口”成了中小企业的 “自然融资屏障”,学者们一般称之为“麦克米伦缺口”。参考文献:

, jeffry & tina yang, effects an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of the sarbanes-oxley act on corporate boards [ol], available at http:///sol3/?abstract_id=687496, n,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ects of the sec’s accounting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in economic policy and the regulation of corporate securities [m], 62(henry (1969), washington: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cop.). l, a critical guide to the regulatory flexibility act [j], 1982 duke l.j.221(1982). buffet, the essays off warn buffet: lessons for corporate america [j], 19 cardozo .1, 185(1997).作者简介: 刘正飞 东华大学法学系副教授

论我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篇三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年10月12日 22:03证监会网站

为了进一步健全新股发行体制、强化市场约束机制,2009年6月10日,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具体实施方式上,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逐步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第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已得到落实,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把发行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成为市场共识,推出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市场条件已基本具备。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现提出第二阶段改革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

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主承销商应当制订推荐机构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包括最低注册资本、管理资产规模要求,专业技能、投资经验要求,市场影响力、信用记录要求,业务战略关系要求,鼓励长期持股等。主承销商应当建立透明的推荐决策机制。推荐标准、决策程序以及最终确定的机构投资者名单应当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制订指引指导登记备案工作。

三、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须披露参与询价的机构的具体报价情况。主承销商须披露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其他等效指标。

四、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

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的具体情形可以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约定,并予以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创造条件,进一步缩短新股发行结束后到上市的时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需要市场参与各方密切配合,市场各方应当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精神,统一理念、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将各项改革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论我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篇四

股票发行

1.股票上市的原则与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3)基本结构。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元;(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持有;(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6>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1000万股以上,资本额5 亿日元以上;

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0万股以上,资本额10亿日元以上;
(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
(3)开设年限5年以上;
(4)资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 每一年2亿日元以上,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6)分配股息,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实记载。(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2.股票的发行价格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
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
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4.股票上市交易的费用

股票的买卖,一般都是委托经纪商代办,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如上市费、场内交易费和佣金等。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费用为例,各种费用包括:

1.上市费

上市费是股票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上市后按一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上市费包括:

(1)上市初费。上市初费由发行者最迟在其股票上市的三天前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初费的费用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3‰,交纳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暂停上市的股票在经批准后重新上市时,其发行者应按上市初费标准的20%重新交纳上市初费。(2)上市月费。上市月费由发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于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纳。上市月费的费用一般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01‰,起点为100元,上限为500元。凡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月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的上市月费,按逾期的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起点为1元。

2.场内交易费

场内交易费是准许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活动的证券商按一定时间、一定收费标准交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场内交易费包括:

(1)年费。年费是证券商按年付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自证券商加入证券交易所的当年起,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5万元,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1万元。

(2)经手费。经手费是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以市价计算)的一定比例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交易经手费。成交各方均需交纳交易经手费,费用为成交金额的0.03‰。

3.佣金

佣金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委托买卖股票的收费标准是5‰,最底起点为5元。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应在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向证券商交纳委托买卖佣金。证券商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费标准,受托买卖未成时,证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收取佣金。

股票风险

.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引起的投资者实际收益率的不确定。证券市场是企业与投资者直接融资的场所,因而社会货币资金的供给总量成为决定证券市场供求状况和影响证券价格水平的重要因素,当货币资金供应量增长过猛,出现通货膨胀时,证券的价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动。通货膨胀对证券价格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在通胀之初,公司、企业的房地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因通货膨胀而水涨船高,物价上涨不但使企业存货能高价售出,而且可以使企业从以往低价购入的原材料上获利,名义资产增值与名义盈利增加,自然会使公司、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上涨。同时,预感到通胀可能加剧的人们,为保值也会抢购股票,刺激股价短暂上扬。然而,当通货膨胀持续上升一段时期以后,它便会使股票价格走势逆转,并给投资者带来负效益,公司、企业资产虚假增值显露出来,新的生产成本因原材料等价格上升而提高,企业利润相应减少,投资者开始抛出股票,转而寻找其他金融资产保值的方式,所有这些都将使股票市场需求萎缩,供大于求,股票价格自然也会显著下降。严重的通货膨胀还会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贬值,抛售股票得到的货币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

2.利率风险

这里所说的利率是指银行信用活动中的存贷款利率。由于利率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它会经常发生变动,从而会给股票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一般来说,银行利率上升,股票价格下跌,反之亦然。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第一,人们持有金融资产的基本目的,是获取收益,在收益率相同时,他们则乐于选择安全性高的金融工具,在通常情况下,银行储蓄存款的安全性要远远高于股票投资,所以,一旦银行存款利率上升,资金就会从证券市场流出,从而使证券投资需求下降,股票价格下跌,投资收益率因此减少;
第二,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后,信贷市场银根紧缩,企业资金流动不畅,利息成本提高,生产发展与盈利能力都会随之削弱,企业财务状况恶化,造成股票市场价格下跌。

3.汇率风险

汇率与证券投资风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以进口原材料为主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利于产品主要面向出口的企业,因此,投资者看好前者,看淡后者,这就会引发股票价格的涨落。本国货币贬值的效应正好相反;
二是对于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的国家来说,汇率变动也可能引起资本的输出与输入,从而影响国内货币资金和证券市场供求状况。

4.宏观经济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经济政策变化、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因素的变化给股票投资者可能带来的意外收益或损失。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会给证券市场的运作以及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如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制度的改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民币的自由兑换等等,莫不如此。

5.社会、政治风险

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经济正常发展的基本保证,对证券投资者来说也不例外。倘若一国政治局势出现大的变化,如政府更迭、国家首脑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国内出现**、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时,都会在证券市场上产生反响。此外,政界人士参与证券投机活动和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一类的政治、社会丑闻,也会对证券市场的稳定构成很大威胁。像80年代日本出现的“利库洛特事件”,其影响面如此之广、影响时间如此之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不确定因素对股票投资的冲击,还表现在“国家风险”上。对于那些在海外从事直接投资的股份制企业来说,当地社会、政治环境是否安定对它至关重要,一旦所在国发生社会政治**,不仅它在海外投资的利益会受到损失,而且它在国内发行股票价格也会受到不利影响,换句话说,这种国家风险很大程度上将会转移到企业普通股票持有者身上。

6.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股票持有者所面临的所有风险中最难对付的一种,它给持股人带来的后果有时是灾难性的。在股票市场上,行情瞬息万变,并且很难预测行情变化的方向和幅度。收入正在节节上升的公司,其股票价格却下降了,这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
还有一些公司,经营状况不错,收入也很稳定,它们的股票却在很短的时间内上下剧烈波动。出现这类反常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投资者对股票的一般看法或对某些种类或某一组股票的看法发生变化所致。投资者对股票看法(主要是对股票收益的预期)的变化所引起的大多数普通股票收益的易变性,称为市场风险。

7.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与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关的。我们通常通过观察一个公司的资本结构来估量该公司的股票的金融风险。资本结构中贷款和债券比重小的公司,其股票的金融风险低;
贷款和债券比重大的公司,其股票的金融风险高。股份公司只有在支付了所有债务利息以及到期的本金之后,才能对股东支付股息。公司的销售产品和劳务所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工资、折旧、材料等所有营业开支之后所剩余的部分,是公司的营业收入。从营业收入中再减去税款和必要的金融支出,例如支付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的利息,剩余部分才是可用于股息支付的收入。由于这一收入被用于股息支付,并且对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判断影响很大,因此它的大小和易变程度在决定股东的收益率方面很重要。如果一个公司的全部资本都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则它没有利息支出。而对于任何采用举债方式筹措部分资金的公司,由于必须支付利息,因此其营业收入的变动将引起股东净收入的更大变动。

8.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的是由于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造成公司收入的变动而引起的股票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经营风险的程度因公司而异,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某些行业的收入很容易变动,因而很难准确预测。由于公司的收益和现金流量是紧紧依赖于其收入,因此易变的收入将导致收益和现金流量的不确定。当公司收入突然下降时,由于普通股持有者在进行现金分配时排在最后,他们会遭受重大损失。与公司的债券持有者相比,普通股票持有者处于一个风险大得多的地位。当公司经营情况不妙,收入迅速下滑时,公司在支付债务利息和到期本金后,可用于支付股息的收益已所剩无几,从而导致股东们所得股息的减少或根本没有股息,与此同时,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也会随之降低,使股东们蒙受双重损失。

9.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的是由于将资产变成现金方面的潜在困难而造成的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一种股票在不作出大的价格让步的情况下卖出的困难越大,则拥有该种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程度越大。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各种股票当中,流动性风险差异很大,有些股票极易脱手,市场可在与前一交易相同的价格水平上吸收大批量的该种股票交易。如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股票,每天成交成千上万手,表现出极大的流动性,这类股票,投资者可轻而易举地卖出,在价格上不引起任何波动。而另一些股票在投资者急着要将它们变现时,很难脱手,除非忍痛贱卖,在价格上作出很大牺牲。当投资者打算在一个没有什么买主的市场上将一种股票变现时,就会掉进流动性陷井。

10.操作性风险

在同一个证券市场上,对待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同投资者投资的结果可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情况,有的盈利丰厚,有的亏损累累,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因投资者不同的心理素质与心理状态、不同的判断标准、不同的操作技巧造成的。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差异,称作操作性风险。操作性风险中最重要的是心理因素的影响。

11.利率变动造成的风险

这是指利率变动,出现货币供给量变化,从而导致证券需求变化而导致证券价格变动的一种风险。利率下调,人们觉得存银行不合算,就会把钱拿出来买证券,从而造成买证券者增多、证券价格便会随之上升;
相反,利率上调,人们觉得存银行合算,买证券的人随之减少,价格也随之下跌。在西方发达国家,利率变动频繁,因利率下降引起股价上升或因利率上调引起股价下跌的利率风险也就较大;
而在以下不发达国家,利率较少变动,因利率变化所引起的风险也相应较低,人们承担这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也较差。例如1988年8、9月间,我国银行利率上调,对一些原来买债券的人来说,当初购买时就是因为看中债券比银行利率高,有的好不容易才通过各种关系购得,这时,债券利率反比银行利率下降了,而且还不能“保值”,故有不少债券投资者向银行、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及新闻媒介呼吁,要求调高债券利率。实际上,这正是他们缺乏投资常识,不知道买证券还会遇上利率风险得一种反映。

12.物价变动产生的风险

也称通货膨胀风险,指的是物价变动影响证券价格变动得一种风险。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重要物品(如电、煤、油等)价格的变动,从而影响大部分产品的成本和收益;
另一种是那个物价指数的变动。一般来说,在物价指数上涨时,货币贬值,人们会觉得买债券吃亏了,而引起债券价格下降,1988年抢购风时100元面值的国库券以七八十元的价格抛出,就是受此影响。但是,股票却是一种保值手段,因为拥有企业资产的象征,物价上涨时企业资产也会随之增值,因此,物价上涨也常常引起股价上涨。另一方面,物价上涨,特别是煤、电、油的价格上涨,使企业成本增加,这时投资股票也不免会有风险。不过总的来说,物价上涨,债券价格下跌,股市则会兴旺。

13.市场本身各种因素引起的风险

这是指证券市场本身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证券市场瞬息万变,直接影响供求关系,包括政治局势动荡、货币供应紧缩、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投资大众心理波动以及大投机者兴风作浪等,都可以使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就拿上海股市来说,1991年6月前疲跌不振,持股人眼看自己手中的股票价值不但没有增加,股票反而跌进票面以下,对股市毫无兴趣,泄气之至;
拥有资金者面对行情持续处于跌势,也不愿贸然进场,造成进出均少,尽管上市股票不过区区几千万元,仍是供过于求。7月以后,在外地投资者的影响下,加之浦东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兴奋作用,上海股市大振,大众心理起了根本变化,几千万元股票变得大大供不应求。对这样畸冷畸热的股市,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在意料之外,因为其中有许多无法预测的偶然因素。换言之,投资者若在6月投资股市,尽管价格很低,却会碰到许多难以意料的风险,正因为风险大,获利机会也高。6月投资的人,到10月,股价就翻了两番。

14.企业经营方面具有的风险

指上市企业因为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成本费用的变化,以及管理等因素影响企业业绩所造成的风险。企业风险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营业风险,这里有市场上某种产品饱和滞销的因素,也有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是某一行业或产业受到限制。例如为防治污染,有污染性的企业或因此关门,或则迁移,或则必须花极大费用去整治污染,从而造成企业利润大大下降甚至亏损。二是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财务状况不良,包括财务管理不当,规划不善,扩充过失等,从而造成不应有的营业损失和资本损失。一个企业若发生营业性风险尚可调整方向,若遇财务风险,有时在其会计报告中会用不属实的财务数据来欺瞒股东,误导投资人,当财务报告中突然出现大额营业外收入或非常利益所得,看起来公司获利大为增加时,需特别引起注意,这很可能是一种假象,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对待。

15.投资者主观因素所造成的风

投资风险若按风险影响的范围来说,可分为社会公共风险和个别风险,上述利率风险、物价风险、市场风险均属公共风险,企业风险则是一种个别风险。同样,因投资者本人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也属于个别风险之列,包括盲目跟风、不必要的恐慌、贪得无厌、错误估计形势、错过买卖时机、像赌徒一样迷恋股市等等。其中盲目跟风和贪得无厌更是会将投资者置于死地的两种常见风险。盲目跟风常常与不必要的恐慌联系在一起,成为大投机者操纵股市的牺牲品。一些大投机者往往利用市场心理,把股市炒热,把股价抬高,使一般投资者以为有利可图,紧追上去,你追我涨一直把股价逼上顶峰;
这时投机者又把价位急剧拉下,一般投资者不知就里,在恐惧心理下,又只好盲目跟进,不问情由,竞相抛售,从而使股价跌得更惨。这种因盲目跟风而助长起来的大起大落常常让投资者跌得晕头转向,投机者则从中大获其利。

16.分散系统风险

股市操作有句谚语:“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话道出了分散风险的哲理。办法之一是“分散投资资金单位”。60年代末一些研究这发现,如果把资金平均分散到数家乃至许多家任意选出的公司股票上,总的投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发现,对任意选出的60种股票的“组合群”进行投资,其风险可将至11.9%左右,即如果把资金平均分散到许多家公司的股票上,总的投资收益率变动,在6个月内变动将达20.5%。如果你手中有一笔暂时不用的、金额又不算大的现金,你又能承受其投资可能带来得损失,那你可选择那些会又高收益的股票进行投资;
如果你掌握的是一大笔损失不得的巨额现金,那你最好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来降低风险,即使有不测风云,也会“东方不亮西方亮”,不至于“全军覆没”。办法之二是“行业选择分散”。

17.回避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来自各种因素,需要综合运用回避方法。一是要掌握趋势。对每种股票价位变动的历史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从中了解其循环变动的规律,了解收益的持续增长能力。例如小汽车制造业,在社会经济比较繁荣时,其公司利润有保证,小汽车的消费者就会大为减少,这时期一般就不能轻易购买它的股票。二是搭配周期股。有的企业受其自身的经营限制,一年里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停工停产,其股价在这段时间里大多会下跌,为了避免因股价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可策略性低地购入另一些开工、停工刚好相反的股票进行组合,互相弥补股价可能下跌所造成的损失。三是选择买卖时机。以股价变化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算出标准误差,并以此为选则买卖时机的一般标准,当股价低于标准误差下限时,可以购进股票,当股价高于标准误差上限时,最好把手头的股票卖掉。四是注意投资期。企业的经营状况往往呈一定的周期性,经济气候好时,股市交易活跃;
经济气候不好时,股市交易必然凋零。

18.防范经营风险

在购买股票前,要认真分析有关投资对象,即某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告,研究它现在的经营情况以及在竞争中的地位和以往的盈利情况趋势。如果能保持收益持续增长、发展计划切实可行的企业当作股票投资对象,而和那些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或公司保持一定的投资距离,就能较好地防范经营风险。如果能深入分析有关企业或公司的经营材料,并不为表面现象所动,看出它的破绽和隐患,并作出冷静的判断,则可完全回避经营风险。

19.避开购买力风险

在通货膨胀期内,应留意市场上价格上涨幅度高的商品,从生产该类商品的企业中挑选出获利水平和能力高的企业来。当通货膨胀率异常高时,应把保值作为首要因素,如果能购买到保值产品的股票(如黄金开采公司、金银器制造公司等股票),则可避开通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风险。

20.避免利率风险

尽量了解企业营运资金中自有成份的比例,利率升高时,会给借款较多的企业或公司造成较大困难,从而殃及股票价格,而利率的升降对那些借款较少、自有资金较多的企业获公司影响不大。因而,利率趋高时,一般要少买或不买借款较多的企业股票,利率波动变化难以捉摸时,应优先购买那些自有资金较多企业的股票,这样就可基本上避免利率风险

常用术语

1.什么是开盘价?

开盘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营业日的第一笔交易,第一笔交易的成交价即为当日开盘价。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如开市后半小时内某证券无成交,则以前一天的盘价为当日开盘价。

有时某证券连续几天无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格,促使其成交后作为开盘价。首日上市买卖的证券经上市前一日柜台转让平均价或平均发售价为开盘价。

2.什么是收盘价?

收盘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动结束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如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最近一次的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因为收盘价是当日行情的标准,又是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的依据,可据以预测未来证券市场行情;
所以投资者对行情分析时,一般采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

3.什么是最高盘价?

最高价也称高值,是指某种证券当日交易中最高成交价格。

4.什么是最低盘价?

最低价也称为低值,是指某种证券当日交易中的最低成交价格。

5.什么是多头?

多头是指投资者对股市看好,预计股价将会看涨,于是趁低价时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再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一般来说,人们通常把股价长期保持上涨势头的股票市场称为多头市场。多头市场股价变化的主要特征是一连串的大涨小跌。

6.什么是空头?

空头是投资者和股票商认为现时股价虽然较高,但对股市前景看坏,预计股价将会下跌,于是把借来的股票及时卖出,待股价跌至某一价位时再买进,以获取差额收益。采用这种先卖出后买进、从中赚取差价的交易方式称为空头。人们通常把股价长期呈下跌趋势的股票市场称为空头市场,空头市场股价变化的特征是一连串的大跌小涨。

7.什么是开高?

今日开盘价在昨日收盘价之上

8.什么是开平?

今日开盘价与昨日收盘价持平

9.什么是开低?

今日开盘价在昨日收盘价之下

10.什么是套牢?

是指进行股票交易时所遭遇的交易风险。例如投资者预计股价将上涨,但在买进后股价却一直呈下跌趋势,这种现象称为多头套牢。

相反,投资者预计股价将下跌,将所借股票放空卖出,但股价却一直上涨,这种现象称为空头套牢。

11.什么是线?

将股市的各项中的同类数据表现在图表上,作为行情判断基础的点的集合。如k线,移动平均线等

12.什么是趋势?

股价在一段时间内朝同一方向运动,即为趋势

13.什么是涨势?

股价在一段时间内不断朝新高价方向移动

14.什么是跌势?

股价在一段时间内不断朝新低价方向移动

15.什么是盘整?

股价在有限幅度内波动

16.什么是压力点,压力线?

股价在涨升过程中,碰到某一高点(或线)后停止涨升或回落,此点(或线)称为压力点(或线)

17.什么是支撑点,支撑线? 股市受利空信息的影响,股价跌至某一价位时,做空头的认为有利可图,大量买进股票,使股价不再下跌,甚至出现回升趋势。股价下跌时的关卡称为支撑线

18.什么是关卡?

股市受利多信息的影响,股价上涨至某一价格时,做多头的认为有利可图,便大量卖出,使股价至此停止上升,甚至出现回跌。

股市上一般将这种遇到阻力时的价位称为关卡,股价上升时的关卡称为阻力线。

19.什么是突破?

股价冲过关卡或上升趋势线

20.什么是跌破?

股价跌到压力关卡或上升趋势线以下

21.什么是反转?

股价朝原来趋势的相反方向移动分为向上反转和向下反转

22.什么是回挡?

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上涨趋势,终因股价上涨速度过快而反转回跌到某一价位,这一调整现象称为回档。

一般来说,股票的回档幅度要比上涨幅度小,通常是反转回跌到前一次上涨幅度的三分之一左右时又恢复原来上涨趋势。

23.什么是探底?

寻找股价最低点过程,探底成功后股价由最低点开始翻升

24.什么是底部?

股价长期趋势线的最低部分

25.什么是头部?

股价长期趋势线的最高部分

26.什么是高价区?

多头市场的末期,此时为中短期投资的最佳卖点

27.什么是低价区?

多头市场的初期,此时为中短期投资的最佳买点

28.什么是买盘强劲?

股市交易中买方的欲望强烈,造成股价上涨

29.什么是卖压沉重?

股市交易中持股者争相抛售股票,造成股价下跌

30.什么是骗线?

主力或大户利用市场心理,在趋势线上做手脚,使散户作出错误的决定

31.什么是超买?

股价持续上升到一定高度,买方力量基本用劲,股价即将下跌

32.什么是超卖?

股价持续下跌到一定低点,卖方力量基本用劲,股价即将回升

33.什么是牛市?

股票市场上买入者多于卖出者,股市行情看涨称为牛市。形成牛市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经济因素:股份企业盈利增多、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利率下降、新兴产业发展、温和的通货膨胀等都可能推动股市价格上涨。b政治因素:政府政策、法令颁行、或发生了突变的政治事件都可引起股票价格上涨。

c股票市场本身的因素:如发行抢购风潮、投机者的卖空交易、大户大量购进股票都可引发牛市发生。

34.什么是熊市?

熊市与牛市相反。股票市场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股市行情看跌称为熊市。引发熊市的因素与引发牛市的因素差不多,不过是向相反方向变动。

35.什么是抢帽子?

抢帽子是股市上的一种投机性行为。在股市上,投机者当天先低价购进预计股价要上涨的股票,然后待股价上涨到某一价位时,当天再卖出所买进的股票,以获取差额利润。或者在当天先卖出手中持有的预计要下跌的股票,然后待股价下跌至某一价位时,再以低价买进所卖出的股票,从而获取差额利润。

36.什么是坐轿子?

坐轿子是股市上一种哄抬操纵股价的投机交易行为。投机者预计将有利多或利空的信息公布,股价会随之大涨大落,于是投机者立即买进或卖出股票。等到信息公布,人们大量抢买或抢卖,使股价呈大涨大落的局面,这时投机者再卖出或买进股票,以获取厚利。先买后卖为坐多头轿子,先卖后买称为坐空头轿子。

37.什么是抬轿子?

抬轿子是指利多或利空信息公布后,预计股价将会大起大落,立刻抢买或抢卖股票的行为。

抢利多信息买进股票的行为称为抬多头轿子,抢利空信息卖出股票的行为称为抬空头轿子。

38.什么是利多?

利多是指刺激股价上涨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转、银行利率降低、社会资金充足、银行信贷资金放宽、市场繁荣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对股价上涨有利的信息。

39.什么是利空?

利空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恶化、银行紧缩、银行利率调高、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天灾人祸等,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价下跌的不利消息。

40.什么是洗盘?

投机者先把股价大幅度杀低,使大批小额股票投资者(散户)产生恐慌而抛售股票,然后再股价抬高,以便乘机渔利。

41.什么是回档?

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上涨趋势,终因股价上涨速度过快而反转回跌到某一价位,这一调整现象称为回档。

一般来说,股票的回档幅度要比上涨幅度小,通常是反转回跌到前一次上涨幅度的三分之一左右时又恢复原来上涨趋势。

42.什么是反弹?

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下跌趋势,终因股价下跌速度过快而反转回升到某一价位的调整现象称为反弹。

一般来说,股票的反弹幅度要比下跌幅度小,通常是反弹到前一次下跌幅度的三分之一左右时,又恢复原来的下跌趋势。

43.什么是整理?

股市上的股价经过大幅度迅速上涨或下跌后,遇到阻力线或支撑线,原先上涨或下跌趋势明显放慢,开始出现幅度为15%左右的上下跳动,并持续一段时间,这种现象称为整理。整理现象的出现通常表示多头和空头激烈互斗而产生了跳动价位,也是下一次股价大变动的前奏。

44.什么是轧空?

即空头倾轧空头。股市上的股票持有者一致认为当天股票将会大下跌,于是多数人却抢卖空头帽子卖出股票,然而当天股价并没有大幅度下跌,无法低价买进股票。股市结束前,做空头的只好竞相补进,从而出现收盘价大幅度上升的局面。

45.什么是t+1交收?

结算是在一笔证券交易达成之后的后续处理,包括清算和交收两项内容,是证券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t+1交收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目前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实行t+1交收,对b股实行t+3交收。

46.什么是多杀多?

即多头杀多头。股市上的投资者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会上涨是大家抢多头帽子买进股票,然而股市行情事与愿违,股价并没有大幅度上涨,无法高价卖出股票,等到股市结束前,持股票者竞相卖出,造成股市收盘价大幅度下跌的局面。

47.什么是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 12月 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
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就立即暂停交易。

48.什么是除息?

股票发行企业在发放股息或红利时,需要事先进行核对股东名册、召开股东会议等多种准备工作,于是规定以某日在册股东名单为准,并公告在此日以后一段时期为停止股东过户期。

停止过户期内,股息红利仍发入给登记在册的旧股东,新买进股票的持有者因没有过户就不能享有领取股息红利的权利,这就称为除息。同时股票买卖价格就应扣除这段时期内应发放股息红利数,这就是除息交易。

49.什么是除权?

除权与除息一样,也是停止过户期内的一种规定:即新的股票持有人在停止过户期内不能享有该种股票的增资配股权利。配股权是指股份公司为增加资本发行新股票时,原有股东有优先认购或认配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价值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①无偿增资配股的权利价值=停止过户前一日收盘价-停止过户前一日收盘价÷(1+配股率)

②有偿增资机股权利价值=停止过户前前一日收盘价-(停止过户前一日收盘价+新股缴款额×配股率)÷(1+配股率)。其中配股率是每股老股票配发多少新股的比率。除权以后的股票买卖称除权交易。

50.什么是关卡?

股市受利多信息的影响,股价上涨至某一价格时,做多头的认为有利可图,便大量卖出,使股价至此停止上升,甚至出现回跌。股市上一般将这种遇到阻力时的价位称为关卡,股价上升时的关卡称为阻力线。

51.什么是佣金及股票交易印花税?

所谓佣金,是证券商为投资者代理买卖证券时按成交金额计算向其收取的费用。

目前我国证券商收取佣金的标准,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由上海、深圳两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的,具体标准见下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3.35‰ 起点10元 3.3075‰ 起点5元

b股 7‰ 起点20美元 4.3‰

国债现货 2‰ 起点5元 2‰ 起点5元

企业债券 3‰ 起点5元 2‰ 起点5元

国债回购 0.25‰-1.5‰ 0.4‰-1.4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书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目前我国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率为4‰。

52.什么是每股净资产值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税后利润又称每股盈利,可用公司税收后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数来计算。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是2亿元,公司总股数有10亿股,那么,该公司的每股税收后利润为0、2元(即2亿元除以10亿股)。每股税后利润突出了分摊到每一份股票上的盈利数额,是股票市场上按市盈率定价的基础。如果一家公司的税后利润总额很大,但每股盈利却很小,表明它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每股价格通常不高;
反之,每股盈利数额高,则表明公司经营业绩好,往往可以支持较高的股价。公司净资产代表公司本身拥有的财产,也是股东们的公司中的权益,因此,又叫作股东权益。在会计计算上,相当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全部债务后的余额。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即得到每股净资产。

论我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制度篇五

企业债股票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暂停:

(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股票发行上市的步骤及核准程序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企业要想发行股票必须首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聘请中介机构

主要是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证券公司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的辅导和推荐工作,辅导期为一年。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2)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行。

(5)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6)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7)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期满6个月应在当地省级日报上公告,如公司所在地不在省会城市,除在省级日报公告外,还需在公司所在市县日报上公告。 在辅导期间,主承销商应对拟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考试。

3、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拟上市企业辅导工作的监督管理。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辅导协议;

(3)辅导计划

(4)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5)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期间,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辅导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对辅导情况进行抽查。

4、改制辅导调查

辅导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辅导的期限满一年后,经辅导机构申请,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内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由主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
超过三年,则须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5、报送申请股票发行文件

拟上市公司和所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制订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由主承销商推荐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一方面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另一方面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7、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8、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9、复议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10、发行股票

发行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的文件以后,就可以按照核准的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11、上市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供核准文件及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文件之日起,在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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