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混乱状态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危急情况,请予审议,并请请示报告列席大会的民主人士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检察院部门按照市、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科研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教育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组织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其他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及两期对全市法院190干警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领导成员市北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松塔区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三是联系实际紧密。此项工作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晋中市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看守所(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整修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专业培训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机构讨论,写学习体会,或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业务知识借鉴他们的理论知识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召开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部门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本人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成绩实行扬皮尔区,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级法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有效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不断加强重大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两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重大案件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管理工作。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绅商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投资过程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不道德、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欺压群众及其他包庇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贪污受贿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其他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民事联络员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该案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左右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增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结合全市法院一般而言,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试行)》。创设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高法院在全镇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党政高院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其他工作,佯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服务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最高法院在全镇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管理工作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法律顾问或律师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律师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条幅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办公区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大厅张贴在审判地址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率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屈埃尔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地方法院开展了以国庆九次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标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万多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公益活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检察院摇晃。
(四)认真清查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区锡索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财政监督建设执法监督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活动。一查人员到岗市场条件,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教育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已经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篇二: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情
况
汇
报
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注意把握职责定位,努力创新思路,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面,我汇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派驻四组工作运行情况
派驻四组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被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觉摆正位置,努力适应新的管理体制
作为派驻机构,纪检组既要对市纪委、监察局负好责,也要协助驻在部门把好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我们做到了三点:
1、转变观念。派驻管理体制的转变,既带来干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变化,也带来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的变化。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既不能把自己看成是市纪委、监察局和部门之间的“传递层”,也不能视之为“一级纪委”,处处以监督者自居,动不动借派驻机构“压人”。而应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各部门的工作之中。派驻工作如果离开中心工作,必将成为无源之水;要求全组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把纪检监察融入中心工作,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2、准确定位。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派驻组既不能包揽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也不分管驻在部门的人、财、物等具体行政事项,做到了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但不参与业务分工,有建议权但不参与决策。这样既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又能促进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3、把握重点。派驻组第一位、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在人上,应把握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事项上,应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资金的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
(二)创造工作条件,积极开拓工作新局面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加
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我们坚持以创新为动力,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较好地破解了发展难题,在求新图变中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1、确保有人干事。新机制下,驻在部门党组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派驻组必须督促驻在部门尽快建立一个具体抓落实的平台,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为此,我们督促驻在部门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避免了衔接的“空档”、落实的“真空”,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2、全面熟悉驻在部门的情况。派驻机构要想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把监督融入到驻在部门的工作当中去,准确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特点,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重点防范。为此,我们抓好了“三个对接”:
一是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各室办的对接,争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争取各室办的业务指导,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各室办了解驻在部门的相关情况,便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是与驻在部门的对接。及时召开了由7个一级单位和31个二级单位分工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的对接会,对如何做好工作
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达到了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的目的。近期我们又分头到各单位进行广泛深入地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到驻在部门走访、发放情况统计表和驻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与调研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一一见面沟通。把单位职责、机构设臵、人员编制、行政职权、领导分工、副科以上干部有关情况、内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及下属单位需监督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程序和制度等作为调研的重点内容,目的是便于派驻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内控机制。同时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与各相关单位交换意见、进行廉政提醒。
三是与具有监督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对接,从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驻在部门的有关情况,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是派驻组有效开展监督的基础和前提。主要抓了三点:
一是重点建立健全了确保派驻组与驻在部门信息畅通的相关制度,以确保派驻组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建立完善了《驻在部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制度》、《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制
度》、《听取驻在部门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驻在部门文件资料报送制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制度》以及开展廉政教育、专项检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第四监察室关于人员分工联系驻在部门暂行规则》,它明确了派驻四组人员分工联系的内容、方式,对于派驻四组的职责、驻在部门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我们认为规则易于操作、便于联系、简单实用、有利于工作,为我们与驻在部门的联系定好了位,找到了同向用力的结合点。
二是协助驻在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是派驻组的第一要责。要做到履职有道,就必须“睁大眼睛找问题,抓住问题做工作”,紧紧盯住重点目标、事项和环节。在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点,认真研究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各部门搞好建章立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是全面开展“明职权、识风险、话监督、强防范”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明职权就是通过岗位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权和履权界限;识风险就是在梳理岗位、明确职权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和行为规范;话监督就是让被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习惯
在监督的环境下使用权力、开展工作;强防范就是从思想道德、制度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健全内控机制,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构筑制度防线。在各被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教育的基础上,派驻四组重点采取“六个一”措施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即:召开一个对接大会、开展一轮调研活动、组织一次警示教育、举办一场廉政演讲、编印一本廉政手册、宣传一批勤廉典型。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办事的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结合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逐步推开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我们选择了市教育局、泰安日报社两个单位进行试点。两个单位都非常重视,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在所负责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推开。
(三)努力创新监督方法,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一是在主动参与中开展监督。通过参与驻在部门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题调查研究等形式,直接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是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定期征求驻在部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活动,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在虚心接受监督指导的同时,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通过经常沟通与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增强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三是在协调服务中实现监督。积极当好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围绕驻在部门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拿出建设性的意见,进入部门的决策,认真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班子成员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促进了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在完善制度中落实监督。要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有效监督,抓好制度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紧紧围绕监督重点,着力抓了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作规范,尤其是区分不同部门,确定“三重一大”的内容和标准,建立了对“三重一大”实施监督的工作流程,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轨道运行。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问题:
一是部门保护主义现象仍然存在。派驻组被认为是上级纪委派来监督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及其成员的,多多少少存在部门保护主义的潜意识,工作中存在着提防意识和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监督主体缺乏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由于所辖单位及其系统较多、较庞大、单位较多,而派驻组人员相对紧张,业务不熟,人员是刚刚抽调组成的,不知如何抓起,力量薄弱,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监督缺乏过硬的措施,制约了监督效果。三是监督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派驻组监督的内容多是内部管理方面,而对不同的部门业务操作上的监督涉及较少,比较重要、个性化的内容不多,对所辖单位还没有能力做到全程监督。
今后打算:
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充分运用体制优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
一是加强联系。强化派驻意识,把市纪委、监察局当成“娘家”,当成做好工作的坚强后盾,经常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反映动态信息,始终在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市纪委、监察局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及时沟通。主动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面对面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思想,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靠真诚拉近感情,着力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
三是搞好协助。不当“甩手掌柜”的,积极帮助驻在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监督。进一步熟悉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和权力运行流程、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自觉将纪检监察融入到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之中,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创建“五型”机关的要求,深化学习,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和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不断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与驻在部门一道抓好常见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篇三: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对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
针对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法院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廉洁形象。
2.
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参与并推动法院系统的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4.
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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