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村书记党纪纪律谈话记录内容有哪些
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制度
第一篇: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制度
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制度
为了强化对新任职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镇党委对新一届换届任职的村干部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职前谈话。
一、谈话的对象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
二、集中谈话内容
(一)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提出勤政廉政的希望和要求;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
(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
(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三、集中谈话的实施
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谈话人由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
四、集中谈话的时间
村两委委员当选后到任前,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组织实施谈话。
五、集中谈话要求
(一)镇党委、政府提前三天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内容,书面通知新任干部,以便做好准备,接受谈话。
(二)新任的村干部必须接受任前集中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
组织处理。
(三)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四)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
(五)镇党委要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要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篇: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并实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
二、廉政谈话内容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和廉
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的希望和要求。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
(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
(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三、廉政谈话的实施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纪委具体实施。
谈话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
第三篇:沙湾县积极推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沙湾县积极推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沙湾县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村干部的思想素质,积极推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切实抓好村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教育先行,提醒在前。
一是建立制度,明确要求。该县出台了《沙湾县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形式和程序,要求新任村干部在谈话时必须作出廉政承诺,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二是深入指导,理清思路。该县纪委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对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进行指导,帮助解决“谈什么、怎么谈”的问题,进一步理清谈话思路,规范谈话程序。
三是结合换届,全面推开。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该县全面推开谈话工作,为新任“村官”进行一次“岗前”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对换届选举出的229名村干部接受廉政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丰富了村干部党纪法规知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针对谈话,强化实用。根据新任职务的不同,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采取单独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针对谈话对象是新任或连任,以及年龄、文化程度等不同情况区别谈话重点。
五是落实责任,明确内容。任前谈话实行分片负责,主要谈话人由驻点的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对重点、难点村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和乡纪委书记亲自谈话,谈话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明确谈话内容和
要求。结合乡镇场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对谈话对象重点讲清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教育村“两委”干部要加强学习。
六是完善制度,推广经验。结合实际,对《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县村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开展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面了解了村“两委”成员的情况和思想状况,增强了新任村干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奋发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有效推动了当前工作开展
第四篇:任前谈话
纪委书记xxx在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测绘队三重一大制度》对有关事项的要求,今天队党委安排我们对在座各位进行任前谈话。这既是组织程序,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队党委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2009年,我队实现到账1.0588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这得力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得力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更得力于中层干部坚决执行党委的决策、团结拼搏、务实奉献。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同时,也是单位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队党委研究提拔了一批干部,这是组织信任和自身努力的结果。在此,我向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祝贺。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同志们共勉。
一、锤炼党性,提高修养
锤炼党性,提高修养,是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任务。什么是党性?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忠诚程度,对党的宗旨的坚定性,以及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当好表率,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这不仅是领导干部践行宗旨的要求,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标准,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的表现。因此,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修养,对每一位领导干部来讲,都显得尤为重要,也非常迫切。希望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做对党忠诚的干部,做关心群众的干部。
二、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现在有这样一种现象:干部的文化高了,知识也多了,但是抓落
实的能力反而弱了,与职工群众的感情反而淡了。什么原因?我认为,主要是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因此,要提高履职尽责的水平,我觉得主要三个方面。一是要保持正常的心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座的同志们千万不要认为,职级上升了,就觉得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也就自然上升了一个层次了。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可取的。水平的提升是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历练,希望同志们在组织提供的新平台上,端正心态,加强学习,丰富提高自己,使自己的知识、能力、水平与组织上赋予的职务、职位所需相适应。二是要加强党执政的基本知识学习,提高领导水平。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建设学习型政党,进而提升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所以,同志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组织架构,学习行政管理,尤其是要对权力运作程序和运行机制有充分的认识和深入的理解。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执行能力。同志们到了新的岗位后,都会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都会涉及到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想在新岗位上尽快进入角色,有所作为,就必须加强学习。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尽快熟悉业务,才能依法依规行政,才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决断能力。同时,还要增强抓落实的能力。现在的一些工作,要求不少,但是做得不够,执行得不好。这是执行能力的问题。因此,希望在座的同志,不仅要成为口头上贯彻落实队党委决策、决定的模范,还要带领整个团队成为坚决执行队党委决策部署的典范。
三、增强团结,当好表率,带好队伍
团结是一个老话题,也是班子建设中一个永恒的话题。“团结出成绩”,“团结出干部”。我认为:增强团结,主要是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我们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是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个人决定。在领导集体中,个体是具有独立个性、独立思考的个人。大家在实践当中要思考如何处理好集体和个体关系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正职一定要心胸开阔,具备调动团队整体作用的素质,调动副手和职工为团队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使团队有浓厚的干事创业的氛围。副职一定要尽心尽力做好分管的工作,按照集体的要求努力工作,做到让正
职放心支持、集体认可满意。当然,这是一个技巧问题,也是一个领导艺术问题,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体会、总结。三是要处理好原则与团结的关系。我们强调团结,决不是无原则的团结,决不是一团和气、和稀泥。我们强调是有原则的团结,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有个体经历、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不一样,对目标认识有偏差,如何求同存异,这既是对正职的要求,也是对副职的考验。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在座的同志们,要正确认识团结的班子的真正要求。今天的很多同志,都是第一次走上领导岗位,需要认真对待团结的问题。
当好表率,带好队伍,对新任领导干部有新的要求。一是提高领导层级意味着加重表率分量。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说的就是领导表率作用的重要性。最近几年出现的“苏州现象”,其中蕴含的内在规律中有一条,就是班长的表率作用发挥得很好,形成了团结有战斗力的班子。二是要明确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我认为,作为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事情坚决不能做,有损单位形象的事情坚决不能做,有碍班子团结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只有把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弄清楚、搞明白了,才能在当好表率上起到示范作用,才能在带好队伍上增强模范作用,团结的局面才能形成,表率的说服力才会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才会增强。
四、廉洁自律,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廉是为官的品德,是从政的品行。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廉洁自律,我们刚刚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时刻警醒自己。
首先要筑牢思想防线。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崇尚德治,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修身立德,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色。腐败的产生,首先是精神的堕落。中国有句古训;“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事物的发展变化,外因固然重要,但内因才是起决定作用的。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贪污腐败、自甘堕落,固然有被拉拢腐蚀的问题,根本原因还是自己思想上发生蜕变,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领导干部是甘于清贫过平淡生
活,还是追求奢侈享受?不同的选择,就如一面镜子会折射出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我们只有增强党的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建立起一道以思想道德为基础的内心防线,并把内在的道德要求付之于长期的从政实践,才是对腐败最有力的防范。
其次必须公道正派、严格自律。“廉则吏不欺,公则民不谩”,“公生明,廉生威”。这都告诫我们,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什么我们有的质量抓不好?为什么我们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好?等等,这里面主要原因还是失去了公平、公正之心,进而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求别人不能做的事情,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同志们一定要对纪律要求有一个辩证的认识,它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坚固护栏,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爱和保护。纪律的堤防一旦决口,财迷心窍、官迷心窍、鬼迷心窍,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就会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
最后特别要防微杜渐。有这样一个故事:清朝有一个轿夫穿了一双新鞋在雨后进城,开始他总是择地而行。后来,一不小心踏进了泥水里,把新鞋给弄脏了,此后,他就无所顾忌地在泥水里走了下去。那么,像这位轿夫一样,许多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也大都是从“初”开始,走过了这样一条渐变的过程。自古以来,没有几个做官的死于饥寒,但死于敛财的却不乏其人。无数事实反复证明了“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送进坟墓”这样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人生贵善始,党员干部唯有像古人包拯拒砚、公议休拒鱼那
样,防微杜渐,守好第一道防线,才能行得端走得正,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当清官,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考验,也是对领导干部人格的检验。希望大家警钟长鸣。关于廉政,送给大家两句话、八个字:守住底线、好自为之。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行不为。同志们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多年的从严要求、多年的组织培养,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能够做到廉洁自律、清白为官。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大展宏图,事业一帆风顺!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柏荣在对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时提出要求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柏荣提出了“学习、为民、尽责、守纪”的八字要求。第一要“学习”。学习能陶冶情操、坚定理想;能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能登高望远、明辨是非;能修身养德、终生受益。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纪条规,明白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有许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反党纪国法的道路,除了其它一些主客观因素以外,不注重学习是一个重要原因。年轻干部还要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发扬钉子精神,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只有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断提高驾驭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第二要“为民”。“为民”是党的宗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领导干部的天职,做“官”不为民,就意味着对党和人民的背叛。要牢记宗旨,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一心为民,永葆共产党员的光荣本色。只有在各自的领导岗位上全心全意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才会有进步,才会有业绩,才会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第三要“尽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职”,即履行好干部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把工作目标定位在“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上,不降底标准,不自我谅解,得过且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第四要“守纪”。纪律是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遵纪守法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纪律如电,谁要是碰了
它,轻者受“轻伤”,重者则受“重伤”。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理解“自由”与“守纪”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最后,江柏荣书记告诫大家,要常修做人之德,常想立人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干”;要谨慎交往圈,净化生活圈,正规工作圈;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干成事业,守住廉洁。
第五篇:任前谈话
召开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
(简报)
8月23日,我局召开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局纪委书记代表局党委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如何做到?知廉、守廉、倡廉、促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
大家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光靠?吃老本?是难以适应发展变化的要求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自觉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一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学好业务知识、文化知识。
二、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尽责
一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对于?三重一大?,要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要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正确处理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要围文物事业发展的目标,尽心、尽职、尽力。三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座的各位有的是领导班子成员,有的是单位主要负责人,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因此,大家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又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分管范围发生的人、财、物、事
负起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严于自律,坚持勤政廉政
一是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按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的要求,时刻做到?看‘权’要自重,掌‘权’要自省,用‘权’要自律?,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二是要牢记宗旨,广纳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三是要管好家属亲友、下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正确处理好?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利益?与?利害?的关系、?得?与?失?的关系,要经常与下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交谈交流,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制止。
局党委特意安排的这次廉政谈话,是对大家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希望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按照?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廉洁奉公、警钟长鸣,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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