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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平台管理制度
XX 镇 2021 年“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App,在我镇建立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现根据区委宣传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指导
镇党委负责“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指导、学习交流、检查考核等工作。将“学习强国”纳入村、社区年终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作为村、社区发展党员、及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和换届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村、社区评选和审核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强化学习
全体在职党员、干部都要安装使用“学习强国”平台,每日至少登陆 1 次,确保参与度、活跃学员均达 100%;且要求每人每周学习积分达 140 分以上。离退休老党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学习强国的运用情况列入镇干部、各支部年终绩效考核。
三、强化督查
建立“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通报”的学习通报制度,各党支部明确专人作为学习管理员(机关党支部,离退休老党员支部由组织办工作人员做管理员,各村、社区由村、社区宣传专干做管理员),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使用平台的督促提醒、学习积分情况通报等具体工作。每周一将上周学习积分汇总情况要在本支部、本单位内部群中公布,对参与度低、学习积分低的党员、干部进行即时提示;同时将本支部学习积分汇总情况上报给镇宣传干事。
四、强化奖惩
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在全镇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镇机关每季度从镇干部中评选 6 名学习标兵,颁发奖状并给予每人 300 元以内物质奖励,评选办法如下:
1.总分前 5 名及本季度积分增长最快前 5 名有资格参与学习标兵评选(名单由宣传办根据学习强国后台统计数据提供);
2.由镇干部职工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从总分前 5 名及积分增长最快前 5 名中推选;
3.镇党委根据积分情况及投票情况研究确定学习标兵人选,并予以公示颁奖。
4.镇机关党员、干部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由镇纪委约谈督导提醒,不能参与年终评优、评先;连续 3 次排名靠后年终考核列为不称职;
5.各村(社区)支部,连续两次参与度低于平均参与度且排名靠后,由镇纪委书记约谈支部负责人,予以督导提醒;连续三次参与度低于平均参与度且排名靠后,由镇党委书记约谈支部负责人,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以上制度从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执行,适用于 XX 镇各党支部、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