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廉洁教育开展不充分
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方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教育”的思想,导致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领导不力、措施不强、质量不高。有些部门领导认为抓反腐倡廉教育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在完成工作任务时热情不高、力度不大。有些党员认为自身工作与贪污腐败沾不上边,产生反腐倡廉教育“无用论”思想,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有些单位把教育当成“软任务”,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际效果,致使反腐倡廉教育走形式、走过场。
(二)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一是计划不周。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年度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开展教育随意性较大,导致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二是层次不清。有些地方对不同的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应怎样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缺少研究,以致把领导干部和一般职工混为一谈,把党员干部和一般群众混为一谈,没有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的层次性,淡化了教育重点。三是内容不实。有些单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实际,特别是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开展教育,教育内容空洞,大而化之,不具体、不生动,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一是形式比较单一。有些追求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如有些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到传统教育基地学习观摩,不是领导致辞,就是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场面倒是热闹非凡,但既占用了时间,又冲淡的参观者接受教育的效果。二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教育不能做到有的放矢,没有把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性党纪
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往往是图了形式、走了过场。三是措施不得力。有些单位存在为了教育而教育的思想,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评估机制,也没有学用转化的具体措施,以致教育效果不明显。
(四)教育缺乏长效性。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各地、各单位每年对反腐倡廉教育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投入,但力度不大、额度较小,导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需求。二是缺乏专职力量。这一现象在区直有些机关和乡镇机关比较普遍。有些区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纪检干事和组织干事为同一人,且兼职较多,干起纪检工作力不存心,更谈不上对纪检业务深入研究。三是工作合力不强。有些地方党委、政府虽然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工作议程,但对教育缺乏统筹安排,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反腐倡廉宣传
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往往造成抓反腐倡廉教育只有纪委一家在“单打独斗”,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五)网络引导的力量不足。一是引导力度不够。由于受专职人员有限等因素的制约,有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网络舆情很难做到全天候监控,导致信息的收集不够及时,引导网民理性思考和发表言论的工作还做得不够。二是技术手段落后。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互动栏目的监控手段还比较落后,对舆情信息搜集工作仍然以人工方式在外部搜索引擎搜索,难以实现舆情信息的自动发现、归类、汇总、统计和热点话题的精确定位、自动预警以及有关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三是应对能力不强。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对网络舆情工作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对一些苗头性信息缺乏政治敏感性,将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网络宣传相结合方面的经验还不足,存在对网民关心的话题、事件迟迟不作回应等问题,疏导网民情绪的意识和手段还有待改进。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对策措施
(一)注重引导,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性。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广泛的学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思
想上真正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绝不是“老生常谈”,可有可无。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移动通讯、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广泛造势,扩大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教育氛围。二是健全领导机构。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系沟通,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强督查考评。要建立工作汇报、检查督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准确掌握各地各部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测评办法,确定阶段工作目标的评估标准,通过量化评价指数,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行风评议等方式,全面搜集、综合分析各方信息,对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二)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努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一是突出预防为主。针对容易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形分别采取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及谈心提心和关爱教育,达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的目的。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片的作用,用现实的案例刺痛各级领导干部的灵魂,从而引起警醒,不想腐败。二是突出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因人施教,针对出现的不同问题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因事施教,针对不同的阶段和时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因时施教,针对不同的领域和岗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因地施教,坚决避免“一锅煮”、“一刀切”。三是突出正反结合。
(三)活化形式,创新载体,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一是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要改变灌输式的教育方式,采取集中“充电”与外出“洗脑”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现代媒体宣传教育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增强学习的理论性和吸引力。二是丰富廉政文化的内容。继续开展好“塞上清风”
廉政文艺大篷车巡回演出活动和“神宁杯塞上清风”廉政书法绘
画摄影工艺美术
作品展等具有宁夏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基层通过举办廉政文艺晚会、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演讲和廉政书画、格言警句展览等形式多样的载体和组织开展编创廉政歌曲、文学作品、文艺节目、公益广告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起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载体。积极拓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的“六进”活动的表现形式,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和拒腐防变氛围,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文化建设。
(四)完善制度,夯实基础,着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规范性。一是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报告制度、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设置廉政课程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开展教育的制度,促使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强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使这些基地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要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改进方法,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要通过增加编制等方式,确保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实施。四是形成经费投入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经费,积极为反腐倡廉教育提供必备条件和物质保证。
(五)充实力量,整合资源,扎实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一是要抓紧建立反腐倡廉舆情工作部门,组建专兼职舆情信息员队伍,专门负责本单位舆情信息的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要加强培训,使舆情信息员对各类反腐倡廉舆情能快速作出反应、及时组织应对、加强正面引导。二是完善技术平台。要加大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先行试点开发、使用,以应用为导向的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系统,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
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为舆情信息各项工作实现科学管理、智能管理、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整合各方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宣传、公安、通信等部门以及相关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联席会议,依托相关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资源,更加迅速地了解掌握反腐倡廉重大舆情信息和重要网络举报。
篇二:廉洁教育开展不充分
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防治腐败,施教于先。因此反腐倡廉教育的任务显得更为重要,尤为迫切。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的问题。笔者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发现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组织用文件落实文件,以通知贯彻通知;有的单位把教育当成“软任务”,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广种薄收”,凑任务数;有的为了应付考核做些表面文章,结果是轰轰烈烈走过场,匆匆忙忙就收兵。教育者如此,受教育者更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很少触及自己的思想实际,更不要讲从灵魂深处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这样的教育效果就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2、教育对象不明确。一是对教育对象不研究,对教育内容不选择,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结果是教来教去,与实际脱节,解决不了多少问题。二是面上的笼统式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专题教育少,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化,无法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其感化力、渗透力较弱。三是未能根据反腐倡廉教育自身的特点和不同层面人员不断增长的需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甚至有的领导,讲的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在搞腐败,使群众对廉政教育产生逆反心理。
3、教育方式不灵活。一是缺少组织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灵活性和与时俱进性,不能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大大落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增长。二是典型教育的力度不够。正面典型树得太少,特别是身边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太少,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牵引;反面典型虽多,但也存在身边典型剖析不够和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震撼、警戒作用有限。
4、教育方法不得力。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两种倾向:一是领
导不敢批评下级,因为一年一度的考核要大家画圈,怕丢选票。因此,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对有些不良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让大家自己去“对照检查”,既是批评也是戴高帽子,“相信同志们是有觉悟的”,羞羞答答点到为止。二是下级不敢监督上级。虽然,领导很民主,大家就是“没有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很严肃的党风廉政教育就以这样的方式“提高”了认识。
针对上述问题的几点对策。
1、从更新观念入手,增强教育的前瞻性。教育会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起着“渗透”作用。腐败行为发生与否,往往取决于行为主体思想的因素,而净化人的思想就必须靠长期的思想教育。我们从众多腐败分子沉痛的忏悔中不难发现,尽管他们走向罪恶深渊的轨迹有所不同,但起点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忽视学习,忽视接受教育,忽视世界观改造。所以要认识到疏于教育的危害,认识到抓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掉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时刻注意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控”能力,用正确的观念去占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阵地,使广大党员干部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地位观,树立廉荣腐耻的观念,使正气上扬、邪气收敛,达到有效抑制腐败目的。
2、用正反典型引路,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思想工作,但要真正收到实效,必须虚功实做,抓住要害,方式方法上也要有所突破。一是示范带动要树立党员形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像汪洋湖、郑培民、梁雨润等,“树立一个,教育一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激励作用。要注意树立、总结、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先进典型,让人觉得可信可学,使
示范教育更加形象、具体,有说服力。二是警示教育要向全面的思想教育拓展、向规范的制度建设拓展、向创新的工作方法拓展,发挥其预防手段的作用,实现惩治与防范的结合,收到关口前移、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的效果。如:我县针对职务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开展了查处职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即:
一是责成违纪违法人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写一份自省书,交原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用身边反面典型教育身边人;二是会同发案单位联合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深层次剖析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向发案单位发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加强跟踪督促,促进发案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四是到发案单位开展一次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用典型案例来对发案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五是到发案单位进行一次案件回访活动,检查整改情况,巩固办案成果;六是根据全年查处的职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写一份调查报告,供党委、政府参考。实践证明,“六个一”教育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发案单位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行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
3、抓主题实践深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多样性的,廉政教育也有其内在规律。这就是通过对腐败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表现的分析,突出主题,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教育手段和方法。一要紧密结合当前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干部犯错误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心理变化和发展也有其特定的轨迹,不论其原因千变万化,追根溯源还是在人生观和世界观上出了问题。而净化思想,必须依靠教育。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如读一套廉政书籍、组织一次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创建一批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一组反腐倡廉电教片、讲一堂廉政党课、进行一次廉政宣誓、举办一场反腐倡廉文艺晚会等。一次一个主题,什么问题比较突出就进行什么样的教育。二要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传统教育与创新教育相结合。要研究廉政教育的效果。通过教育,使教育者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界限,自觉地远离腐败。
4、以拓宽思路创新,增强教育的生命性。有些教育为什么效果不佳,没有吸引力。根本问题是脱离了实际,你所讲的不是群众所想的,“对牛弹琴牛不听”,就是这个道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治心、治本
之举,需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在心灵上产生共鸣,在情感上相互沟通。要使教育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深入探索新的方式方法,致力于创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载体,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一个和谐宽松、寓教于乐的教育氛围,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使教育与客观实际相衔接,必须认真分析本单位自身现状,事前多作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对症下药,分类突破。教育方式要因人而异,切忌不分对象“一锅煮”、“一刀切”;通过举办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播放电教片、进行座谈讨论、以案说纪、开辟党风廉政网站等不同的教育方式,选择好廉政教育的载体,把上级的部署与本单位的实际融合在一起进行教育,不能死搬硬套,尽量把教育搞得活跃些,创造出自己的特色。如中纪委举办的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决赛电视转播,同样是知识竞赛,其中穿插了一些实景和演唱就很有感染力。所以,我们在开展廉政教育时要有点自己的东西,做到“规定动作要完成,自选动作要做好”。实践证明,廉政教育只要切中时弊,抓住要害,就能使党员干部觉得耳目一新,坐得下听得进,留下深刻印象,增强廉政教育吸引力。
5、靠有效制度保证,增强教育的持久性。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孤军作战很难奏效。只有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这其中就必须靠制度来保证。因此,要夯实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还必须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检查。要坚持和完善党委
(党组)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制度、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设置廉政课程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开展教育的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等廉政教育和工作制度,促使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在一种不能不受教育的制度和监督的约束下,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从治本的深度遏制腐败。
篇三:廉洁教育开展不充分
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篇
廉洁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有极大的重要性。
一、廉洁风险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廉洁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廉洁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建设放在一定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洁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单位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
(二)廉洁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对象上,层
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廉洁风险建设的层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教育资源、信息未实现共享,协调部署不同步,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廉洁风险建设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重要岗位仍然存在廉洁风险的隐患。近几年来,由于岗位设置越来越细,造成兼岗情况严重,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有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容易导致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四)廉洁风险建设的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在党内监督上,由于点多面广、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弱化;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
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监督检查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真正的监督协调机制,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意识还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二、加强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才能有力推动廉洁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职责岗位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二是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上级部门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中、年终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区分一般工作和重点工作,合理确定分值,科学进行考评。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廉洁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提高执行力,健全机制是根本。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和完善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宣教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沟通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廉洁风险建设中,将述职述廉、廉洁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洁承诺、廉洁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廉洁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洁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廉洁风险管理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部门风险管理落实反馈情况、干部职工自我评价情况,对廉洁风险建设进行总体评价。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廉洁风险建设考核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指标分解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对因不认真抓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加大对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员群众监督的主动性。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做到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是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公开要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络平台,实现基础设施、网络等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在形式上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媒体网络公开等。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使党内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四是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建立沟通机制,领导干部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经常与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倾听、了解党员群众心声;注重拓宽党员群众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信访等监督渠道。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
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风险。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职工在岗时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履职问责,提高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要充分利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设计框架中,业务监督要覆盖所有的风险岗位;在监督方式设置上,既要有外部监督,也
要有内部监督,既要有上级监督,也要有同级监督;在监督功能设置上,要设定好重要业务部门的岗位风险、责任人、检查重点,风险随岗位定,做到上岗有记录,监督有痕迹,实现对业务快速监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二篇
根据廉洁从业工作的要求,对照具体工作职责,在廉洁从业中主要存在如下风险防控点:
1、在对工程项目进行指导、服务时,特别是涉及到对施工分包单位的合同结算价格确定时,防止个人接受施工分包单位的好处,从中牟取私利,导致公司损失。
2、在进行公司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硬件设备采购时,防止个人接受贿赂,从中牟取私利。
3、在进行公司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系统和应用软件及咨询服务采购时,防止个人接受贿赂,从中牟取私利。
4、在进行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升级维护时,防止滥用职权,欺上瞒下,从中捞取好处。
5、在组织分公司年度会议时,防止收受会议承办相关企业的好处。
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篇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__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
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
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
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
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