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7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
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
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xxxx—xxxx年)》,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x年规划。印发了《xxxx—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清单》,细化明确了xxxx—xxxx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
2.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xxxx年x月,出台了《x市人民政府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重点明确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提出了xx项具体工作措施,以及各项工作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一是组织专题学习。xxxx年x月xx日,市政府第x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市政府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规定》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了《市县区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市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xx项、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x项,并与各区县政府和xx个市政府部门签订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xxxx年x月,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印发了《x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对考评原则、依据、对象、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建章立制。xxxx年,制发了《x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暂行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x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x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合法性审查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xxxx年,完成提交市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xxx件,其中,合法性审查一次性通过xxx件,需进行修改完善的x件,审查不予通过的x件。三是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针对决策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2.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力量。xxxx年x月,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xx个部门共同印发了《x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大与民生相关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执法力度。xxxx年x月,为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成立了以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xx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中的难点问题。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自xxxx年x月正式运行以来,全市登录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单位xxx家,接入率为xxx%;
行政执法机关向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xxxxx条,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涉嫌犯罪案件信息xxx条,案件录入率达xxx%,两级检察机关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xxx件,做到了“线上执法”与“线下执法”相结合,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信息传递和内容共享。
1.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取消xx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调整后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xxx项。根据省上印发的《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对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共xxxx项进行了对照清理,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x项,调整为受理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项,调整为申请人自行编制(提供)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x项。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多证合一”工作,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xxxxx户(含“三证合一”),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办理简易注销公告xxx条(含已注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xxx户。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在线申请等政务服务功能。开展互联网在线咨询工作,按月通报窗口在线值守时间和回复质量情况,全年窗口工作日在线值守时间x.x小时以上,接受群众在线咨询xxxx余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由易到难实现部分事项“网上办”,已实现xx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一次办,即企业、群众通过“x市电子政务大厅”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资料,窗口后台初步审理和受理,企业、群众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办事大厅一次性办结。开展“网上办”以来,通过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xxxx件。四是积极推动三级联审工作。根据省上印发的《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保留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共xx大项xx小项,保留县级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共x大项x小项。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录入、配置联审事项并开展联审工作,xxxx年市级相关单位共办理省、市、县三级联审件xxxx件。xxxx年x月xx日,市司法局审批窗口通过“x政务通”app成功办理律师执业证书换领,在全省率先试点移动客户端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五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与监督。对市级xx个部门报送的xxxx项行政权力进行联合审核,编制了《x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xxxx年本)》,将清理结果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及时动态调整。强化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监督。制定了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巡查制度、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行业指导等一系列制度,对开展较差的x个市级部门和区县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x电视台以“行政权力运行”为主题制作盐都问政节目。xxxx年,通过督查、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力推进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工作,运行数量显著提升,全市行政权力上网运行xx.x万件。
2.履行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出台了《x市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应诉案件分析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责任考评范围进行考评,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并将行政诉讼日常办案经费、案件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列入财政预算。xxxx年,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xx件,其中,一审xx件,已审结xx件;
二审xx件,已审结x件。二是强化行政复议保障。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档案管理水平;
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制度,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及时就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问题向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xxxx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共xx件,其中:上年结转xx件,已全部审结;
新收xx件,受理xx件(已审结xx件、正在审理x件)、不予受理x件、其他处理x件。
1.推动政府立法。一是完善地方立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立法过程中,注重搜集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x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在听证过程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利益群体参与,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
在专家论证过程中,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论证,形成多方参与的新格局,确保立法程序公开透明、立法内容科学可行。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xxxx年x月,在广泛征集立法选题的基础上,制定了《x市人民政府xxxx年—xxxx年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规划》《x市人民政府xxxx年立法计划》,内容覆盖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xxxx年,完成了《x市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并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完成了《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两个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工作。
2.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xx个市级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议、执法人员培训等多种具有行业特色的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各区县政府、xx个市级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行为。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区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界定不同岗位的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权限和范围,将法定职权层层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五是进一步规范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部门严格执行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细化量化了xx项处罚的适用情形和处罚幅度外,其他部门未再另行制定裁量标准。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了《x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七是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积极运用行政指导、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提高非强制执法效能。如: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约谈机制,市旅游发展委开展“精准指导、定点服务”工作,市统计局在全市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等。八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3.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落实《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xxxx年,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xx件;
市政府收到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xx件,收到市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xx件,经审查,全部合格并予登记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xx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办要求,对xxxx年xx月xx日以前制发的全部涉密文件和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纳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文件共xxx件,其中,继续有效的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x件、失效xxx件;
纳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x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x件、失效xxx件;
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件、失效xxx件;
区县部门xx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件、失效xx件;
乡镇(街道)xxx个、规范性文件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件、失效xx件,清理结果已报送省政府文件清理办,经请示省政府文件清理办后,我市正在对照省上公布的清理结果做进一步梳理,清理结果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同时,我市还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按时上报。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xxxx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了法律顾问选聘方式,建立了新增法律顾问动态调整、绩效考评、分歧意见听证等机制,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和意见反馈等制度。xxxx年,市委、市政府聘请x名法学教授、xx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决策事项审查x人次,参加立法论证x人次,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讨论x人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咨询服务作用。
5.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出台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等文件,修订完成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创新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建成市级主站x个、区县子站x个、部门政务频道xx个。xxxx年,向省政府网站推送重要信息xxxx余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xxxxx余条,办理申请公开信息xx件,征集意见建议xx次。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南通市水利局法治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法治学习10次,举办法治水利建设有关培训、讲座20次,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更好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制定出台《2020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33.1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fm91.8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治党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述、新观点,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在实践中认真领会把握,自觉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__”和“__”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__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__人,新提副职__人,副职提正职__人,(平职)交流__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__年__月共有__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5年9月有__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__、__公司__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宝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宝府法组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年累计发放管材4.1万余米,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49处,改善供水人口8312人(其中贫困户65户、贫困人口231人)。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对单位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召开8次案审会议,研究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宝兴县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股(室)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会前学法作为一项学习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学习内容,全年累计组织会前学习12次,使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5年)》、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学习领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制定完善《2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组织开展12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三会一课”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纲领性条例,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川观新闻”“学习强国”等app,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党史知识竞赛答题。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水利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局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开展20-年河长制“七进”宣传进党校及基层河长培训活动,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和“依法治理宣传”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四)履职守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水利职能职责,加大对各电站水库、河道、堤防、供水站等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配合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砂石资源、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通过系列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通过对我局近年水行政执法卷宗自查,在近年办理的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按照程序执法。截至12月底,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120余次,其中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5次,共出动巡查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辆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
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1起,罚款4万元;
查处阻碍河道行洪案件2起,罚款4万元;
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罚款1.2万元;
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4起,结案3起,罚款19.3881万元。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向社会更新公布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目前,我县水利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共计10类,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职权4项;
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
三是及时公示水事违法案件信息,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公开了今年办理的8起水事违法案件信息。
(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了《宝兴县水利局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源头防范,规范决策运行;
二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了宝兴县水利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每件行政案件都由案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下达处罚决定;
三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集体评议制度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开展调研。截至20-年12月,我局已累计召开26次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宝兴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河道巡查工作方案》等机制和方案,并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相关制度》,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农村饮水安全屏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仔细辨别核实网络信息,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加大水源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工程值班工作,保证供水安全。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观念虽然得到一定提升,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现象,部分企业、群众意识不足、观念不强,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二是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存在人员短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兼职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等执法设备欠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除了审批制度自身的优化完善外,其他很多改革事项都涉及行政审批内容,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漏补缺,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结合各项普法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公示。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指导下,市水利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我单位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制订《巩义市水利局20-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单位执法人员相继参加了20-年巩义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河南省水利厅豫西水利综合执法协作区水行政执法暨河长制培训、郑州市水土保持执法业务培训和20-年郑州市水行政执法业务研讨会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同时组织全系统持证执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上知识竞赛、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等知识测试,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多种形式为载体,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开展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和宣传手提袋,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版面、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常识宣传手册、农村饮水安全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未成年防溺水安全知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长制专项宣传等知识,倡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水、护水、节水意识,推动我市走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道路。二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思想,我单位先后到伊洛河治理工程现场和竹林镇新山村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律法规等知识,使企业、群众对宪法、水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宪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持续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始之年。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单位2月份组织志愿者先后到广场、社区、米河镇和站街镇进行普法宣传活动;5月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网络”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民法典、等知识的认识。
(二)履行部门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审批,逐级审核,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截止目前,已办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138件。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巩义市水利局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内容及工作要求。按照抽查计划,对涉及取水许可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五家单位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平竞争管理和信用监管。为顺利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单位对《巩义市水利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审查表、审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内部审查机制,畅通了审查工作渠道。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管理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信用信息实施细则(试行)》、《巩义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管制度(试行)》。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巩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征求意见,上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尤其是将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纳入局班子集体研究事项,确保水利重大决策依法依规推进。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制审核管理。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我市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我单位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最终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严格落实文件、合同的法制审核制度,局机关所有文件、合同都须经经办科室、法制审核(律师意见)、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等审核流程。较大标的的合同须经征求意见、会审,并交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已审核各类文件103个,审核各类合同33个。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任星光律师事务所张西武律师作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张律师积极参与我单位重要合同制定、重点信访事件处理、重大执法案件审理以及行政管理涉法问题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有效。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强起来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落实,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水利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单位制定了《巩义市水利局进一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立足水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巩义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执法证和监督证信息进行年审,因工作调动原因,按照程序注销执法证1个;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通过。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会同公安局、河务、林业、自然资源、水政监察大队联防联控,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出动巡查执法车辆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查河道50余次,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50余次,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其中水资源案件3起,非法采砂案件1起,共结案4起,结案率100%,罚款6万元,切实维护了我市正常水事秩序。二是持续开展河库“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对全市河库管理范围内“四乱”及排污口问题,进行再排查,要求对新发现的四乱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我市黄河流域清四乱取得显著成效,共排查及上级问题交办18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已督办完成15个镇农业办证工作和12个非农取水许可证;向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25份、“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53份;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巡55次,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强起来。
(一)水利综合执法能力较弱。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缴纳水资源费拖延、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先开工建设等问题;部分乡镇群众缺乏水法律知识、保护水资源意识,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用水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水利执法设备落后、执法手段不强硬、执法震慑力不够。
(二)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单位执法人员46名,单位承接重大项目、水利工程较多,执法科室分配人员不足,能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水利矛盾纠纷。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加强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同时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有针对性、经常性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
(四)强化法制宣传途径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人群。同时把握好宣传内容,把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使普法内容接地气,易于被群众接受。把宣传重点放在水事纠纷多发区域,让群众既知法,也知其法的来源、内容、意义,更好的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
县水利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和“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水行政执法机制,增强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为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水利普法持续加强
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要求、有考核,确保稳步实施、深入推进。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带动全市水利系统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抓手,突出宪法和民法典的两个宣传重点,结合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水法治和水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我市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提升社会大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全市水利系统共展示宣传版面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12月10日,我局与长治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了“2021年长治市节水知识竞赛”,全市共有12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比赛同时吸引了长治新闻、长治市电视台、在长治app等众多媒体的关注。通过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进一步向社会大众普及节水知识,传播节水理念,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树立科学节水观念,推动形成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认真组织普法教育。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充分利用“水利讲堂”、专家讲座等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水利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在水利系统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水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力推动水法治建设进程。一是着力夯实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长治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组和各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领导组扎实工作、全力推进,确保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长治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等多项制度通知。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进行了全面梳理修改,进一步明晰了水利部门的法治建设任务和具体工作职责。三是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县建设。在潞城区、屯留区、沁源县创建省级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了潞州区、沁县2个县的省级水利法治示范县建设。通过对上积极争取,又确定了2022年2个县区省级水利法治示范县创建指标。切实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以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指导其他县区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水立法工作卓有成效
按照省、市人大的工作部署,我局具体承担了《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任务。这也是继《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之后,水利部门承担制定的第二部市级法规条例。一是把握立法节点。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草案撰写、法律审查三个工作组。按照上级明确的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把握立法重要进度节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初稿撰写、专家讨论、法律审查和修改完善等各项重点任务。二是确保立法质量。在《条例(草案)》初稿成型之后,我局又多次组织或者积极参与《条例(草案)》的研究讨论会议,通过各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征求各类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了十余次的修改和完善,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立法质量。召集河流管护、水资源管理、岩溶泉保护、水保生态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单位的特聘律师,召开了水利系统立法研讨会,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了非常有效的补充、完善和提高。三是突出立法特色。按照省人大“共同部分三市一致,不同部分各有特点”的立法要求,紧密结合长治的市情水情,从源头保护、资金保障、生态治理这三个方面突出了长治的立法特色。特别是源头保护部分,这是我市《条例(草案)》中特有的一个章节,凸显了长治在沁河流域独特的地理特点。该《条例》已经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并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市的沁河保护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水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开展
认真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按照司法部门有关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对我局执法主体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和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水政执法监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对水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执法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目前,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的执法事项清单有4类,其中: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职权18项,已按照要求全部上网公布。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水库、河道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进行了全面查处和清理,有效改善河湖生态面貌,有力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严格落实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放管服效”改革成效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推进“互联网+监管”、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证照分离”等各项改革,着力打造水利“六最”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水利“互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制定印发了《长治市水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具体内容,加快水利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配合审批改革。在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今年重点推进了承诺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任务,重新梳理证明事项和材料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严格按照最小颗粒度的要求,对涉及我局7项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完善补充,已全部达到四级网办深度。三是积极做好简政放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减权放权等情况,对水利管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积极简政放权,激发改革活力。实行标准化管理,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虽然我们普法教育、水利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主要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水法治建设的工作需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人才力量和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已全部被整合合并,市县两级已无专职水政执法队伍。事业编制人员执法资格被取消后,面临无法开展相应执法工作的窘境。特别是县级执法力量更为薄弱,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的现象普遍存在,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和力量严重不足。水利系统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少之又少,在法治工作专业层面存在“先天不足”。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要是法治思维还不够牢固,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强,虽然每年都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法律专业考试,但教育效果参差不齐,对于参加培训不积极和考试成绩较差的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约束措施,导致教育培训效果打了折扣。部分干部职工虽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时时事事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在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统领性、纲领性、核心性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提纲挈领、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发挥不足。
(三)水利执法监察力度有待加强
县级执法力量较弱,大部分县区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没有专职人员从事水政执法工作,大多为兼职,执法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执法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导致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执法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加强。部分县区未能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专业执法装备,执法经费和设备配备不足,执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大众对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水保监督等水行政监察执法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强,配合执法的自觉性不足,水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市直水利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完成。
(一)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长治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重点宣传节点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与长治电视台联合举办节水知识大赛,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务求法治工作实效
局党组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查党建工作必查法治建设、查业务工作必查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监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和素质能力。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和“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两个重点任务,紧抓水立法、水普法、水执法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推动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涉水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水利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水利法治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水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加强水利法制工作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水利法治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水行政执法的队伍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继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进一步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不断提升水利政策法规干部工作本领和工作实效,为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充分发挥监督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水管水监督考核长效机制,把能不能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安排部署,按照《长治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4类49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工作,促进全市水利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重点组织开展好其余县区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水各项工作,为全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