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财务科工作计划,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四篇),供大家参考。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校财务科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一
会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强,而且比较繁杂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会计制度要求办理一切会计业务。
1、做好出纳核算工作。按制度规定审核每一张原始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办理或退回补办。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支票领用手续,不签发空头支票。
2、做好预决算工作。根据财政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资金,严格按制度办事,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的运用,保证党校事业经费的正常运行。
3、做好办班收费工作。有条不紊地做好函授大专、本科、电大班和研究生班,各类内外联班的收费、结报、核算工作。并按规定管理、使用非税票据。
4、做好各类账户的收支登记工作。对行政、工会、基建、行政备查账等账户的日常收、支业务进行凭证编制、审核、并及时登记入账。正确、无误报出各类账户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5、做好各类缴费的结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在职、离退休人员医药费结报、发放,和在编人员公积金、社会保险金基数调整、汇缴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编制、上报等工作。
6、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工作。配合校产办建立健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新购、报废固定资产及时登记与核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7、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
根据校部要求,从党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配合中心财务做好餐饮、客房、会务等部门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同时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真正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费用合理化,成本化。
三、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全体财会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和各种财会业务培训,根据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年审、换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会计制度和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政府平台新财会软件运用操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熟练运用新软件进行帐务处理、相关业务操作和报表的编制。
学校财务科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二
一、树立正确的服务思想。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使用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财务人员本着求实创新、到位和科学的原则,全方位为全校师生服务。
二、认真抓好常规工作。
(一)财务工作。
1、财务人员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各种开支的核算,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并严格执行做好年终的结算工作,为学校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收支平衡。
2、加强过程管理,财务人员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底码清楚,每月向校理财小组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数据,每次报帐后,及时公示经费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学校开支由校长审批,大额开支由校理财小组讨论决定,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4、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秉公办事,对于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并按时上报材料。
(二)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1、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完善各室设备的办公设备及使用制度,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2、加强财产管理,开学初认真清查各室各班财产,期末完成清核工作。
三、学校营养餐工作
学校营养餐工作规范,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师生。即:
1、特聘用专职人员为全校师生负责营养餐发放工作。并做好留样待查工作。
2、营养餐专职人员要负责蛋奶存放室的卫生工作,相关工具分类摆放,做好消毒处理的工作。
3、营养餐专职人员按照安排表,及时通知班主任按时接收。
四、抓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
1、抓好对学校校园内花草剪枝、浇灌工作。
2、实施绿化方案,搞好绿化工作。
学校财务科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篇三
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经费管理
财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素养,不折不扣地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幼儿园的钱。
1、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工作要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形势,要适应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调动各部门理财的积极性,发挥财务监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为幼儿园理好财。
2、加强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经费预算计划。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经费的使用程序。
(3)严格开支发票的会签制。开支发票需两人以上签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4)学校重大支出项目如修缮、内部装璜、设备采购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行政会议集体研究,由幼儿园教师代表会通过,报中心学校批准,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5)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物品采购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抓好财务公开监管,促进民主管理
抓好财务公开、监管工作,完善幼儿园内控制度,增加幼儿园财务的透明度。
1、抓好财务公开工作。
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幼儿园校门口的公示栏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幼儿园的日常的收入、支出、重大项目建设、大宗采购,房屋租赁等,要在教代会、行政会议上公开,在幼儿园内公示。
2、抓好财务监管工作。
(1)凡幼儿园的各项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都要列入监管范围。
(2)开学两周后,对开学收费情况组织一次内部审计审核,并将内部审计审核的结果及时在幼儿园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并提出整改意见。
(3)每个月,向中心学校报一次财务情况,接受乡中心学校审计和监督。
(4)每期末,组织全体教师结算学校经费,并做好审计检查报告和整改结果等资料存档。
三、合理使用学校经费,促进学校发展
经费是幼儿园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在经费不足的今天,唯有合理使用经费才能促进学校发展,才能在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上发挥作用。
1、开源节流,杜绝浪费。用水用电,使幼儿园的一笔大开支,总务处要鼓励教职工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杜绝浪费。
2、种菜养猪,提高福利。总务处要鼓励教职工充分利用幼儿园空地种菜,利用剩饭剩菜养猪,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3、爱护财产,减小损耗。总务处要鼓励教职工树立主人公意识,爱护幼儿园财产,提高幼儿园财产利用率,减小损耗。
总之,总务处要充分发挥效能,做好幼儿园财务工作,为幼儿园长足发展服务,把苦竹乡中心幼儿园办成苦竹乡龙头幼儿园,办成全县农村样板幼儿园。
学校财务科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篇四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
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