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供大家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学员和授课老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运用与实践培训班暨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总结会工作安全进行,根据广东省及深圳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要求,请所有学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培训班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扫 “ 粤〈穗〉康码 ” 等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状况 扫“粤〈穗〉康码”和“行程码”等健康码查验确认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无发热等不适症状,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满足现行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员可正常参加培训。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学员 不得 培训 1.“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患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 2.“粤〈穗〉康码”或“行程码”显示为红码或参加培训前14 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 4.不遵守和落实现行国家、广东省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政策要求的学员。
三、 学员 培训前准备事项 1. 确认健康码的状态。全部学员应在培训前确认“粤康码”
和“行程码”等健康码的状态,务必保证为“绿码”。
2. 培训前请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个人防疫物资(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戴口罩、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提前做好自我测温及观察健康状况,如出现咳嗽、腹泻等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并在健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
3. 学员应在培训前 30 分钟到达培训点,并在培训点门口测温、扫健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场。
四、 学员 培训期间相关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相关政策、纪律规定。在进入培训点以及在培训期间,请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2. 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检测流程后请从规定通道进入培训点。
3. 如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突发异常状况时,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培训”或“就诊”等相关应急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培训期间学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 学员参加培训前应认真阅读培训通知相关规定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积极配合和服从培训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2. 学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培训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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